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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6月1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6月13日送达各位监事,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的通知时限。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世民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四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修订并编制了《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四次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四次修订稿)》。
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该议案无需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向不特
证券代码:002809 |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 公告编号:2023-049 |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进行修订并编制了《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四次修订稿)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进行修订并编制了《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四次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四次修订稿)》。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