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98 证券简称:中水渔业 公告编号:2023-055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有关事宜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3年6月30日(星期五)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6月30日(星期五),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2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单民丰胡同31号中水大厦6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议案 编码 | 议案名称 | 备注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00 | 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购买条件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 √ | |
2.01 | 交易对方 | √ |
2.02 | 标的资产 | √ |
2.03 | 标的资产的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 √ |
2.04 | 支付方式 | √ |
2.05 | 期间损益归属 | √ |
2.06 | 标的资产利润补偿安排 | √ |
2.07 | 标的资产过户安排及违约责任 | √ |
2.08 | 决议有效期 | √ |
3.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 √ |
4.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5.00 | 关于审议《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6.00 | 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重组交易协议的议案 | √ |
7.00 |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 √ |
8.00 | 关于批准本次重组相关的审计报告、审阅报告和评估报告的议案 | √ |
9.00 | 关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有关事宜的议案 | √ |
11.00 | 关于与关联方签订托管协议的议案 | √ |
12.00 |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 | √ |
2.披露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至048)。
议案1- 11均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议案12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除议案12外,其余议案均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水产舟山海洋渔业有限公司、中国华农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议案2涉及逐项表决,子议案2.01-2.08需要逐项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除议案12外,其余议案均对持股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股东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将身份证及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于2023年6月29日16:30分前传真或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传真、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1。
2.登记时间:2023年6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单民丰胡同31号中水大厦6层613室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赖以文、孟海燕 联系电话:(010)88067461
传 真:(010)88067463
电子邮箱:dmb@cofc.com.cn
2.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4日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23年6月30日(星期五)召开的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本人(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议案编码 | 议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00 | 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购买条件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 √ | |||
2.01 | 交易对方 | √ | |||
2.02 | 标的资产 | √ | |||
2.03 | 标的资产的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 √ | |||
2.04 | 支付方式 | √ | |||
2.05 | 期间损益归属 | √ | |||
2.06 | 标的资产利润补偿安排 | √ | |||
2.07 | 标的资产过户安排及违约责任 | √ |
2.08 | 决议有效期 | √ | |||
3.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审议《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重组交易协议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批准本次重组相关的审计报告、审阅报告和评估报告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有关事宜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与关联方签订托管协议的议案 | √ | |||
12.00 |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 | √ |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备注:
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
的栏目里划“√” 2.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投票意见进行明确指示,则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网络投票具体流程
一、 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798。
2.投票简称:“中水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3年6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