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76 证券简称:西山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8
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9,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97,029.41万元的比例为29.89%。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并承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04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25.0367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135.80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9,939.9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63,152.86万元。截至2023年6月1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
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永证验字(2023)210011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3年6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3年6月1日公布的《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投资方向 | 项目总投资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1 | 手术动力系统产业化项目 | 29,299.52 | 29,168.08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8,350.92 | 18,291.37 |
3 | 信息化建设项目 | 4,616.40 | 4,616.40 |
4 | 营销服务网络升级项目 | 8,047.60 | 8,047.60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6,000.00 | 6,000.00 |
合计 | 66,314.44 | 66,123.45 |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63,152.86万元,其中超额募集资金金额为97,029.41万元。
三、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在保证募投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29,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89%,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
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四、 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9,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9,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