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简历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我们对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风险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有助于零部件公司解决建设汽车零部件创新产业基地项目所需部分资金,促进子公司的经营发展。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担保事项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经营的独立性没有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独立董事:王达、王幸辉、黄威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