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6月1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6月9日以书面、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修改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6)。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7)。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是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情况做出,相关审批程序合规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8)。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恒顺老陈醋、恒顺酒业、恒顺万通、重庆调味品增资,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未损害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对上述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3-029)。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相关鉴证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