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顺醋业”或“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对恒顺醋业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496号”《关于核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恒顺醋业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0.3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42,9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1,462,499.63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21,437,500.37元。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3)00057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恒顺醋业《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及《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资金安排 | |
调整前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
1 | 恒顺香醋扩产续建工程项目(二期) | 21,600.00 | 15,000.00 | 14,000.00 |
2 | 年产3万吨酿造食醋扩产项目 | 15,334.48 | 13,500.00 | 12,000.00 |
3 | 10万吨黄酒、料酒建设项目(扩建) | 21,000.00 | 16,500.00 | 13,000.00 |
4 | 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原酿酱油醋智能化产线项目 | 35,000.00 | 29,000.00 | 13,000.00 |
5 | 云阳公司年产10万吨调味品智能化生产项目 | 55,230.48 | 22,300.00 | 16,000.00 |
6 | 年产10万吨复合调味料建设项目 | 30,792.00 | 23,000.00 | 5,000.00 |
7 | 智能立体库建设项目 | 6,700.00 | 6,000.00 | 6,000.00 |
8 | 补充流动资金 | 53,700.00 | 53,700.00 | 33,143.75 |
合计 | 239,356.96 | 179,000.00 | 112,143.75 |
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若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利用自筹资金进行前期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将予以置换。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及子公司通过自筹资金提前实施恒顺香醋扩产续建工程项目(二期)、年产3万吨酿造食醋扩产项目、10万吨黄酒、料酒建设项目(扩建)、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原酿酱油醋智能化产线项目、云阳公司年产10万吨调味品智能化生产项目、智能立体库建设项目。
截至2023年5月31日,恒顺醋业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扣除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资金)为人民币246,506,732.20元,并由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衡专字(2023)01402号”《关于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调整后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 | 本次置换金额 |
1 | 恒顺香醋扩产续建工程项目(二期) | 140,000,000.00 | 52,377,351.08 |
序号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调整后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 | 本次置换金额 |
2 | 年产3万吨酿造食醋扩产项目 | 120,000,000.00 | 9,455,135.20 |
3 | 10万吨黄酒、料酒建设项目(扩建) | 130,000,000.00 | 65,408,879.62 |
4 | 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原酿酱油醋智能化产线项目 | 130,000,000.00 | 28,528,496.16 |
5 | 云阳公司年产10万吨调味品智能化生产项目 | 160,000,000.00 | 74,210,044.83 |
6 | 年产10万吨复合调味料建设项目 | 50,000,000.00 | - |
7 | 智能立体库建设项目 | 60,000,000.00 | 16,526,825.31 |
8 | 补充流动资金 | 331,437,500.00 | - |
合计 | 1,121,437,500.00 | 246,506,732.20 |
公司于2023年
月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46,506,732.20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于2023年
月
日发表同意意见。公司于2023年
月
日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46,506,732.20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保荐人意见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
恒顺醋业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人对恒顺醋业实施该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保荐代表人: | ||||
宋心福 | 吴韡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