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十届九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十届九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天津港财务有限公司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1.该项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2.本次放弃财务公司优先购买权,有利于公司及所属企业进一步聚焦港口装卸物流主业,符合公司及所属企业业务发展定位。股权调整后,公司及所属企业股权比例保持不变,享有的利润分配比例保持不变,股东权益不受影响。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及所属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及所属企业财务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该项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回避表决。
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十届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