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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溢科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14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金溢科技”)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23年3月26日届满,公司已于2023年3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为顺利完成本次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于2023年6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的组成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其中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选举方式

本次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罗瑞发先生、刘咏平先生、蔡福春先生、关志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陈君柱先生、向吉英先生、司贤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陈

君柱先生为具备会计专业资质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向吉英先生自2018年1月16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的规定,独立董事在公司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因此向吉英先生拟任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其在公司连任时间满六年时止。

四、其他事项

1、公司不设职工代表董事,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按照相关规定,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四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任职前,原董事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董事职责。

4、公司向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4日

附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罗瑞发先生简历

罗瑞发,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同济大学交通信息与控制专业博士(在读),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高级工程师。曾任广州市埃特斯通讯设备有限公司部门经理(总经理助理级)、华南理工大学及深圳技术大学客座教授、北京中交金溢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工商联第八届常委、深圳市敏行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敏行电子”)执行董事、深圳立尊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州市华瑞腾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敏行至达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镓华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电子学会副理事长、深圳市智慧交通产业促进会会长、中国互联网交通运输产业创新联盟常务副理事长、广东省交通车联网(金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中心主任、交通运输部智能车路协同行业研发中心主任。截至本公告日,罗瑞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93.9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3.86%,通过敏行电子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061.5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7.05%。罗瑞发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敏行电子为公司控股股东,罗瑞发先生为敏行电子控股股东,两者互为一致行动关系。除上述关联关系外,罗瑞发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罗瑞发先生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罗瑞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刘咏平先生简历

刘咏平,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高级工程师。曾任江苏自动化研究所助理工程师、广东新粤交通投资有限公司高级技术经理、深圳市金溢科技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及总工程师、长安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工程硕士导师、深圳宝溢交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兼高级副总经理、深圳市钜湾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刘咏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34.6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6.88%。刘咏平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咏平先生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刘咏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蔡福春先生简历

蔡福春,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固体电子技术专业。曾任广州市天时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销售工程师、山东高速信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深圳宝溢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山东高速信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山东高速信联支付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蔡福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77.5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4.33%。蔡福春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蔡福春先生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蔡福春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志超先生简历

关志超,男,195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交通信息工程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科院长春物理所202室技术副主任、深圳市先科企业集团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合资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香港)航天科技电子实业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化负责人、中国电信深圳公司通信网络分公司技术总监、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研究中心副总工程师兼智能交通研究所所长、深圳市易行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中兴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董事、深圳市综合交通运行指挥中心总工程师、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关志超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关志超先生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关志超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陈君柱先生简历

陈君柱,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曾任暨南大学法学院助教、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师、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内审部经理、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并购交易部经理、普保恒创(广州)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鑫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广东正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兼副主任会计师;现任深圳市浚源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独立董事、胜利油气管道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天波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市沛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帕克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香港中文大学客座教授。

陈君柱先生在被提名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之前,因个人投资以及其他公司邀请在上述7家公司担任董事、高管,其中境内上市公司三家(含金溢科技,其他两家为创业板和新三板公司),境外上市公司一家(香港),其他均为非上市公司。陈君柱先生任职企业均在广深或香港地区,并且非上市公司的履职时间较为灵便,日常内部会议及其他履职任务较为简易,无需花费更多的时间承担其履职责任。陈君柱先生具有良好的任职经验及专业素质,其已在金溢科技任独立董事三年,对公司的经营情况有一定的了解,能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如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认为可能对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的,陈君柱先生承诺将辞去上述若干公司职务,辞职后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将不超过五家。

截至本公告日,陈君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君柱先生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陈君柱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向吉英先生简历

向吉英,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后流动站理论经济学博士后。曾任湖南省龙山电力公司技术员、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高级经理、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大项目办公室高级经理、招商局集团驻越南办事处高级经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教授、招商局港口国际学院-深职海丝分院常务副院长、广东省港口行业专家学术研究组组长。

截至本公告日,向吉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向吉英先生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向吉英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司贤利先生简历

司贤利,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河南师范大学教育学士与清华大学法学学士双学位,执业律师。曾任李集镇中心校教师、北京市商标专利事务所部门负责人、金博大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广东竞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广东湾区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清华大学校友会监事、中视新影文化产业有限公司监事、中视华信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监事、华侨城中视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监事、北京中视青少未来文化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律师协会参政议政与法律职业共同体促进工作委员会委员,兼任深圳

清华大学研究院、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等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

截至本公告日,司贤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司贤利先生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司贤利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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