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提交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等相关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于2023年6月9日召开2023年第42次审议会议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进行了审议。根据会议审议结果,公司本次发行的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根据本次发行项目进展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形成了《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公司本次发行事项尚需履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程序,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作出的予以注册或不予注册的决定文件后另行公告。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