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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芯科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14

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6月1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6月8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韩颖杰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首次授予对象名单》。

特此公告。

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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