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报的二次问询函的回复
上会业函字(2023)第631号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部:
上会会计师事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我们”)作为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云创数据”)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已知悉贵部2023年5月30日出具的《关于对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的二次问询函》(年报问询函[2023]第014号)(以下简称“《二次问询函》”),我们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对问询函中需要年审会计师回复的问题逐项进行认真核查与落实,并逐项进行了回复说明。现回复如下,请予以审核:
1、关于收入及毛利率
你公司2022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1.15亿元,营业成本9,834.71万元,你公司在问询函回复中解释第四季度亏损的原因系营业收入下滑以及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所致。根据已披露信息,你公司第四季度毛利率14.62%,前三季度综合毛利率34.44%。
你公司本期对西北地区较上年同期下降49.94个百分点,你公司解释毛利率大幅下滑的原因系对西北地区硬件销售占比较高,而硬件毛利率远低于软件毛利率。
你公司第四季度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分别为573.59万元、
862.95万元、2,494.69万元,占全年比重分别为33.66%、29.60%、36.34%。
请你公司:
(1)结合市场需求变化、手持订单、主要项目验收进展,以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等的情况,详细说明你公司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下滑的原因;
(2)结合主营业务的成本构成,你公司往年各季度的毛利率情况,说明本期第四季度毛利率明显低于前三季度综合毛利率的原因及合理性;
(3)补充披露西北地区主要项目的明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称、交易内容、收入确认金额、结转成本金额、毛利率、期末及期后回款情况,并说明毛利率明显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4)结合往年各类费用项目的发生情况,说明2022年第四季度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发生额占全年比重偏高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一、结合市场需求变化、手持订单、主要项目验收进展,以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等的情况,详细说明你公司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下滑的原因;
市场需求方面,由于2022年四季度疫情多点爆发,防控形势更为复杂多变,整体智慧城市和信息化建设方面需求放缓,加之公司市场人员出行、沟通效率受限,公司及客户单位人员陆续阳性居家,造成公司四季度营业收入下滑。
此外,公司也对比了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情况,例如:青云科技在《关于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公告中提出:由于宏观经济下行及芯片短缺等供应链紧张态势的压力导致部分终端客户采购意愿降低,且公司业务开拓、物流送货、项目交付等进展不及预期,导致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规模较低。同时,当虹科
技、博汇科技、杰创智能等IT类上市公司也在其相关公告中提出:受宏观经济影响,市场需求下降,市场景气度低迷,造成业绩下滑。
综上,公司2022年与同行业公司面临的市场需求变化情况一致。公司2020年四季度新增订单22,849.66万元,2021年四季度新增订单27,901.93万元。2022年截至9月30日,公司在手订单519.14万元,四季度新增订单13,922.88万元。2022年度四季度与2020年和2021年四季度相比,新增订单出现明显下滑。
公司项目的实施周期根据项目情况存在差异,以前五名客户为例:项目实施周期跨度从10至95天,平均实施周期为50天左右,2022年四季度主要项目的验收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验收时间 |
1 | Y-客户1 | 测试平台项目 | 25,505,205.00 | 2022.12.16 |
2 | Y-客户2 | 人工智能实验平台项目 | 7,580,200.00 | 2022.12.22 |
3 | Y-客户3 | 云存储和网盘系统项目 | 5,794,800.00 | 2022.10.31 |
4 | Y-客户4 | cStor超融合云存储系统项目 | 5,705,100.00 | 2022.12.13 |
5 | Y-客户5 | 人工智能分析平台项目 | 5,496,100.00 | 2022.10.28 |
合计 | 50,081,405.00 |
对同行业可比公司2022年、2021年的四季度收入情况进行比较(如下表所示),2022年四季度收入金额较2021年均呈现不同程度的下降幅度,四季度收入占全年收入的比重也呈现不同幅度的下降趋势,云创数据与同行业公司变动趋势一致。
单位 | 2022年4季度收入(元) | 2021年4季度收入(元) | 收入增减幅度 | 2022年4季度占比 | 2021年4季度占比 | 占比增减幅度 |
云创数据 | 115,183,520.41 | 223,187,274.54 | -48.39% | 30.72% | 46.83% | -34.40% |
当虹科技 | 78,224,060.07 | 226,166,254.76 | -65.41% | 23.60% | 54.08% | -56.36% |
青云科技 | 72,124,438.91 | 129,059,624.82 | -44.12% | 23.65% | 30.45% | -22.33% |
海康威视 | 23,444,784,789.37 | 25,790,786,048.39 | -9.10% | 28.19% | 31.68% | -11.01% |
同有科技 | 137,892,207.65 | 142,090,155.71 | -2.95% | 31.68% | 36.35% | -12.85% |
如上表所示,同行业可比公司收入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公司与可比公司中相近体量的青云科技、当虹科技的收入变化趋势一致。综上,2022年四季度受疫情影响及宏观经济终端市场需求放缓影响,公司2022年度四季度营业收入下滑具有市场合理性,符合行业变化情况及公司业务开展实际情况。
二、结合主营业务的成本构成,你公司往年各季度的毛利率情况,说明本期第四季度毛利率明显低于前三季度综合毛利率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主营业务的成本构成主要包括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公司主营业务的成本构成主要为材料成本,2022年与2021年相比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无明显变化,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成本构成 | 2021年 | 2022年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材料 | 28,754.34 | 99.50% | 26,709.28 | 99.42% |
直接人工 | 123.12 | 0.43% | 130.23 | 0.49% |
制造费 | 19.18 | 0.07% | 25.08 | 0.09% |
合计 | 28,896.64 | 100.00% | 26,864.59 | 100.00% |
公司2021年及2022年各季度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年份 | 一季度毛利率 | 二季度毛利率 | 三季度毛利率 | 四季度毛利率 |
2021年 | 33.95% | 42.20% | 44.10% | 38.76% |
2022年 | 21.13% | 35.88% | 40.16% | 14.62% |
公司2022年度第四季度毛利下降的原因系受到西北地区某项目(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5.2.11条“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商业秘密、商业敏感信息,按照本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引致不当竞争、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可以按照本所相关规定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该信息。”)影响,由于2022年12月应急保障的需求,该终端用户单位需对前期公司实施完
毕的项目进行紧急扩容和升级保障,考虑到该终端用户系公司在西北地区的长期重要客户,且后期仍将保持长期项目合作,公司及时响应了此次升级保障,此行为得到对方的高度认可,并向云创发来感谢信。扣除该项目的影响后,公司2022年四季度毛利率为31.57%,与前三季度的综合毛利率
34.44%相比未出现明显波动。
三、补充披露西北地区主要项目的明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称、交易内容、收入确认金额、结转成本金额、毛利率、期末及期后回款情况,并说明毛利率明显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2022年度西北地区除前述西北地区某项目外,其他主要项目交易内容包括人工智能平台、大数据处理平台、云存储系统等,收入确认总金额42,083,362.87元,结转成本总金额24,210,357.59元,综合毛利率
42.47%,期末及期后回款47,554,200.00元,回款比例100%。
①上述西北地区其他主要项目截至2023年5月31日已全部回款,综合毛利率为42.47%。由于前述西北地区某项目的影响,该项目2022年度成本1952万元,未产生收入,扣除该项目的影响因素后,公司2022年度西北地区的毛利率为46.91%;
②受软硬件销售占比影响,硬件毛利率远低于软件毛利率。公司2021年度西北地区销售收入3,898.64万元,其中软件产品销售2,111.24万元,占比54.15%,硬件产品销售1,642.85万元,占比42.14%,2022年度西北地区销售收入5,309.23万元,其中软件产品销售2,265.02万元,占比
42.66%,硬件产品销售2,888.22万元,占比54.40%。公司2022年度西北地区收入中硬件销售占比较2021年增加,导致毛利率有所下降。
上述两方面原因导致西北地区2022年度毛利率较2021年度出现明显下降,具有商业合理性。
四、结合往年各类费用项目的发生情况,说明2022年第四季度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发生额占全年比重偏高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2021年度各类费用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科目 | 2021年第一季度 | 2021年第二季度 | 2021年第三季度 | 2021年第四季度 | ||||
金额 | 占全年比重 | 金额 | 占全年比重 | 金额 | 占全年比重 | 金额 | 占全年比重 | |
销售费用 | 368.92 | 22.44% | 313.96 | 19.10% | 348.43 | 21.20% | 612.59 | 37.26% |
管理费用 | 614.29 | 23.96% | 632.46 | 24.68% | 645.39 | 25.18% | 670.99 | 26.18% |
研发费用 | 1,066.12 | 20.35% | 999.07 | 19.07% | 1,002.61 | 19.13% | 2,172.00 | 41.45% |
合计 | 2,049.33 | 21.69% | 1,945.48 | 20.60% | 1,996.43 | 21.13% | 3,455.58 | 36.58% |
公司2022年度各类费用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科目 | 2022年第一季度 | 2022年第二季度 | 2022年第三季度 | 2022年第四季度 | ||||
金额 | 占全年比重 | 金额 | 占全年比重 | 金额 | 占全年比重 | 金额 | 占全年比重 | |
销售费用 | 391.25 | 22.96% | 425.99 | 25.00% | 313.34 | 18.38% | 573.59 | 33.66% |
管理费用 | 665.96 | 22.84% | 674.36 | 23.13% | 712.30 | 24.43% | 862.95 | 29.60% |
研发费用 | 1,810.28 | 26.37% | 1,236.71 | 18.01% | 1,324.04 | 19.28% | 2,494.69 | 36.34% |
合计 | 2,867.49 | 24.97% | 2,337.06 | 20.35% | 2,349.69 | 20.46% | 3,931.22 | 34.22% |
①公司2022年四季度销售、管理、研发费用总额与2021年度不存在较大变化,各季度费用占比与2021年基本一致,未出现明显的占比波动情况,2022年四季度费用占比与2021年四季度费用占比基本一致;
②公司四季度各项费用合计占全年比重较高,主要系公司四季度计提年终奖所致。
综上,公司2022年第四季度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发生额占全年比重偏高具有合理性。
五、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结论
核查程序:
①获取并查阅了公司的前三季度及全年的销售明细表,统计销售合同、发票、收款银行回单,核查销售内容及金额是否基于真实需求、是否与销售项目内容相匹配,对销售凭证进行了检查并进行了截止测试;
②我们对公司各季度的成本结构进行了核查,检查了项目的验收单、材料出库单、成本计算表、公司账簿、凭证等资料;
③我们获取了2018年度-2022年度公司在西北某单位所在地区签订的项目合同,出库单、成本计算表、物流运输单、项目验收单等资料,与公司账簿、凭证、报表的有关记录进行了核对,结果一致;
④我们检查并取得了西北某单位出具的感谢信,并于2023年2月13日,对材料的直接使用部门负责人进行了现场访谈获取了由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的访谈记录,访谈中核对了该批材料的全部明细,确认该批材料为该单位应急保障需要;
⑤我们对西北地区某项目相关单位进行了发函,对方对该事项予以了确认;
⑥获取并核查了西北地区项目的合同台账和收入台账,并检查了合同、成本计算表、物流运输单、项目验收单等资料,与公司账簿、凭证、报表的有关记录进行了核对,结果一致;
⑦对2022年度公司主要客户进行函证,确认2022年度的交易金额、
回款金额、往来款项余额是否准确,通过函证确认的销售收入占2022年销售收入比例为85%;均回函相符;
⑧检查了西北地区主要项目的期末回款和期后回款的银行流水,截止2023年5月31日,主要项目回款率为100%,不存在第三方付款的情况;
⑨获取并检查了各项费用支出的前三季度和全年明细账与明细表,对费用的月度波动进行了分析,对费用发生凭证进行了抽查和截止测试,对主要费用获取并检查了合同及其条款。
核查结论:
①公司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下滑符合行业变动规律;
②公司四季度综合毛利率明显低于前三季度综合毛利率具有合理性;
③西北地区2022年度毛利率大幅下降具有合理性;
④2022年第四季度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发生额占全年比重偏高情况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具有合理性。
2、关于主要客户
你公司前五大客户中4家成立期限较短,其中除“国家超级计算深圳中心”外,其余3家均为系统集成商。年审会计师在问询函回复中表示对非终端用户的4家客户进行了穿透核查。
你公司本期主要客户以经销商、系统集成商为主,与去年以向政府单位和大型国企业直销为主的模式有较大差异。
请你公司:
(1)结合非终端客户的成立期限、注册资本、项目验收、期后回款情
况等,说明该客户是否具备大额采购能力,本期对其采购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第三方回款的情况;
(2)对比直销、经销或集成模式下两大业务类型的毛利率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差异及差异原因;说明你公司本期主要客户转变为以经销商、系统集成商为主的原因及合理性;并结合手持订单的客户结构情况,说明期后销售模式结构的情况。
【回复】
一、结合非终端客户的成立期限、注册资本、项目验收、期后回款情况等,说明该客户是否具备大额采购能力,本期对其采购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第三方回款的情况;
公司2022年度非终端客户总收入为324,351,885.23元,2021年度非终端客户总收入为310,134,097.51元,同比增幅4.58%,未出现大幅增长的情况。
公司本期主要非终端客户情况如下:
(1) 客户一
客户一成立于2017年7月,注册资本1579.1万元,为公司历年的主要客户之一,2022年度、2021年度的销售及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2年度 | 变动比例 |
销售收入金额 | 32,469,790.20 | 51,368,672.59 | 58.20% |
年度回款金额 | 40,170,231.00 | 43,945,457.50 | 9.40% |
应收账款余额 | 25,281,100.50 | 39,382,243.00 | 55.78% |
2022年度销售收入增长58.20%,主要系2022年度疫情影响,人员流动受限,同时由于经销商和系统集成商具有广泛业务渠道以及丰富客户资
源,因此公司增加了与主要的非终端用户的合作力度;2022年末应收账款金额为39,382,243.00元,增长55.78%,与收入增长比例基本一致,期后已100%回款,不存在第三方回款的情况。2022年度公司与客户一合同完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合同序号 | 合同金额 | 合同签订日期 | 终端项目地点 |
1 | 3,549,600.00 | 2021-11-20 | 苏州市、石家庄市等地 |
2 | 7,524,000.00 | 2021-12-1 | |
3 | 9,145,000.00 | 2021-11-15 | |
4 | 5,555,600.00 | 2021-12-5 | |
5 | 6,630,000.00 | 2022-5-3 | |
6 | 5,596,900.00 | 2022-5-9 | |
7 | 5,643,000.00 | 2022-9-1 | |
8 | 6,960,300.00 | 2022-8-23 | |
9 | 7,441,400.00 | 2022-8-24 | |
合计 | 58,045,800.00 |
综上,客户一具备大额采购能力。
(2)客户三
客户三成立于2001年11月,注册资本480万元,从事计算机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系2022年度公司为开拓市场新发展的客户,收入金额为20,356,194.66元,2022年度内回款18,002,500.00元,年内回款率78.26%,2022年末余额为5,000,000.00元,期后回款金额为1,000,000.00元,不存在第三方回款情况,截止2023年5月31日,尚未回款金额为400万元;公司已获取了该客户的合同款项支付承诺,预计于2023年6月、7月分批收回剩余应收账项。
2022年度公司与客户三合同完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合同序号 | 合同金额 | 合同签订日期 | 终端项目地点 |
1 | 5,000,000.00 | 2022-6-15 | 上海等地 |
2 | 4,916,800.00 | 2022-3-1 | |
3 | 4,500,000.00 | 2022-6-5 | |
4 | 4,346,000.00 | 2022-2-19 | |
5 | 4,239,700.00 | 2022-7-29 | |
合计 | 23,002,500.00 |
综上,客户三具备大额采购能力。
(3)客户四
客户四成立于2019年7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已与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赞禾英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硅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建立合作关系。客户四2022年度、2021年度的销售及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2年度 | 变动比率 |
销售收入金额 | 21,214,601.76 | 19,335,601.76 | -8.86% |
年度回款金额 | 7,000,000.00 | 26,385,000.00 | 276.93% |
应收账款余额 | 16,972,500.00 | 15,335,730.00 | -9.64% |
2022年度收入下降8.86%,应收账款下降9.64%,下降幅度基本一致,2021年末的应收账款于2022年11月全部回款,截止2023年5月31日,2022年末期后回款金额为4,000,000.00元,不存在第三方回款的情况,公司已获取了该客户的合同款项支付承诺,预计于2023年6月、7月、8月、9月分批收回剩余应收款项。
2022年度公司与客户四合同完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合同序号 | 合同金额 | 合同签订日期 | 终端项目地点 |
1 | 21,849,230.00 | 2022-2-16 | 北京市、成都市、深圳市等地 |
综上,客户四具备大额采购能力。
(4)客户五
客户五系其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5月,注册资本为11999万元,客户五成立于2019年1月,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
客户五2022年度、2021年度的销售及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2年度 | 变动比率 |
销售收入金额 | 23,088,495.59 | 17,857,177.01 | -22.66% |
年度回款金额 | 3,159,506.00 | 4,500,000.00 | 42.43% |
应收账款余额 | 31,220,494.00 | 46,899,104.00 | 50.22% |
通过对公开信息的查询,其集团有限公司历年均有大量政府单位中标项目(如:2022年7月中标涡阳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3,346.92万元,2022年8月中标大同市市政建设发展公司项目794.72万元,2022年1月中标老河口市路灯保障所项目731.97万元等),拥有相对稳定的收入来源。公司已获取了该客户的合同款项支付承诺,预计于2023年6月、9月、12月、2024年3月分批收回剩余应收款项。
2022年度公司与客户五合同完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合同序号 | 合同金额 | 合同签订日期 | 终端项目地点 |
1 | 5,940,200.00 | 2021-12-10 | 高邮市、额尔古纳市等地 |
2 | 5,876,250.00 | 2021-11-26 | |
3 | 4,955,500.00 | 2021-12-14 | |
4 | 3,406,660.00 | 2021-12-15 | |
合计 | 20,178,610.00 |
综上,客户五具备大额采购能力。
综上所述,公司2022年度非终端客户的销售总额未出现大幅增长的情况,主要的非终端客户均具备相应的采购能力,不存在第三方付款的情况。
二、对比直销、经销或集成模式下两大业务类型的毛利率情况,说明
是否存在差异及差异原因;说明你公司本期主要客户转变为以经销商、系统集成商为主的原因及合理性;并结合手持订单的客户结构情况,说明期后销售模式结构的情况。公司2022年度经销或集成模式的收入与2021年度收入相当,直销模式收入出现较大幅度下降,主要系2022年疫情造成公司市场人员出行、沟通效率受限所致,公司不存在主动调整销售模式的情况。公司按销售模式列示2021年和2022年成本收入及毛利率情况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销售模式 | 2021年度收入 | 2021年度成本 | 毛利率 | 2022年度收入 | 2022年度成本 | 毛利率 |
直销 | 169,792,566.05 | 121,992,271.19 | 28.15% | 56,537,318.17 | 66,132,537.54 | -16.97% |
经销或集成 | 306,824,799.17 | 166,974,158.93 | 45.58% | 318,420,944.85 | 202,513,289.28 | 36.40% |
合计 | 476,617,365.22 | 288,966,430.12 | 39.37% | 374,958,263.02 | 268,645,826.82 | 28.35% |
公司2022年度扣除前述西北某项目后直销毛利率为17.56%,2021年度、2022年度直销项目综合毛利率均低于经销项目,主要系:
(1)直销项目中存在部分公司承接的标杆性项目。该类项目主要是公司为拓展行业领域、打造公司在该行业的项目标杆、以扩大在该行业的影响力、树立示范效应所竞争承接,因此竞争激烈,从而存在一定程度的让利。近两年该类主要项目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 年度 | 销售金额 | 成本金额 | 毛利率 |
客户二 | 2022年度 | 22,570,977.89 | 22,611,681.51 | -0.18% |
万宁市公安局 | 2021年度 | 27,142,640.10 | 22,075,435.27 | 18.67%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公司 | 2021年度 | 25,641,816.66 | 22,918,270.18 | 10.62% |
(2)由于同行业竞争加剧、公司处于大力开拓市场阶段、宏观经济下行导致部分终端客户采购意愿降低,为了更快扩大市场份额,需要稳定巩固与直接客户的长期关系,因而对直销客户采取了更为优惠的价格措施。
综上,直销模式的毛利率略低于经销和集成模式的毛利率,符合公司的销售策略,具有商业合理性。通过与部分同行业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直销类与经销类毛利率情况对比,经销类的毛利率高于直销类的毛利率在行业中较为常见,符合行业惯例,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单位 | 2022年直销收入 | 2022年直销业务毛利率 | 2022年经销收入 | 2022年经销业务毛利率 |
云创数据 | 56,537,318.17 | 28.15% | 318,420,944.85 | 45.58% |
青云科技 | 140,133,762.52 | -8.96% | 151,695,084.40 | 35.85% |
云从科技 | 521,540,928.86 | 34.17% | 3,607,178.23 | 62.72% |
万兴科技 | 483,870,941.85 | 41.00% | 513,551,392.19 | 43.52% |
芯朋微 | 77,319,950.52 | 36.54% | 635,847,814.64 | 42.19% |
2022年度公司销售模式占比变动主要是由于2022年度受到疫情因素影响,公司人员出行严重受限,造成直销项目业务收入同比下降66.70%,且部分项目招投标和商谈也有所推迟所共同影响。同时,经销和集成收入增长3.78%,系2022年度受疫情影响,由当地经销商或系统集成商达成销售更为便利所致。
截至2023年5月31日,公司的在手订单29,363.10万元,其中直销客户金额16,453.10万元,占比56.03%。根据公司期后在手订单情况,公司目前客户结构情况与疫情前基本一致。
三、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结论
核查程序:
①我们针对2022年度重要经销商与集成商客户,以及新成立和规模较小的客户单位追加了穿透程序,穿透客户共15家,获取了经销商与集成商提供的与其下游客户签订的合同金额为2.98亿元(其中能直接确认为终端
项目的共1.97亿元),对应经销商2022年度收入为2.05亿元,占经销商和集成商销售总收入的64.38%,占应收民企账款金额的63.80%;并对其中3家的终端现场进行了实地核查;
②获取并检查2022年度公司全年的销售明细表,识别前五名客户,统计销售合同、发票、收款银行回单,核查销售内容及金额是否基于真实需求、是否与销售项目内容相匹配;
③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客户公司官网等途径核查了客户的成立时间、主要人员、股权结构等基本情况,并结合前期对客户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的访谈,核实客户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④对前五名客户进行了现场访谈程序,查看了客户的办公场所,了解了相关的合作背景;
⑤对前五名客户执行了函证程序,确认 2022 年度确认的交易金额、回款金额、往来款项余额是否准确;
⑥核查公司 2022年度综合毛利率、分业务类别的毛利率及变动情况,从成本构成等方面分析前五名客户毛利率变动原因;
⑦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回款情况进行了期后回款统计。
核查结论:
①非终端客户具有相应的采购能力,2022年度非终端客户的销售总金额未出现大幅上涨的情况,非终端客户的销售波动具有合理性,不存在第三方付款的情况;
②2022年度客户结构的变动具有合理性,直销、经销或集成模式下两
大业务类型的毛利率存在差异具有合理性。
3、关于预付款项
你公司对预付账款前五名对象预付金额合计4,246.92万元,预付比例均为100%,并将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向供应商提出供货时间要求。截至2023年5月15日,预付账款前五名对象期后执行金额为2,225.98万元。
请你公司:
(1)说明向供应商全额支付预付款,并在后期视项目需求来确定供货时间的安排,与前期做法是否存在差异,相关安排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存在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2)列表逐项说明期后尚未执行预付账款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形成原因、支付时点、未执行原因、后续执行计划、是否具有商业实质等。
【回复】
一、说明向供应商全额支付预付款,并在后期视项目需求来确定供货时间的安排,与前期做法是否存在差异,相关安排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存在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公司全额支付预付款采购仅针对交付周期长、预计价格涨幅较大的产品。公司一直存在采用预付账款支付的方式,来提高供货稳定性、锁定价格、保障供货周期等,如针对一些品牌的区域性代理公司进行的采购等。这种预付的形式与以前年度一致,不存在差异。公司在后期视项目需求来确定供货时间的安排,与以前年度一致,不存在差异。
2022年度受到材料上涨的影响,主要材料服务器平均采购单价较2021
年度涨幅约45%,2023年1季度平均采购单价较2022年度涨幅约12%,年度采购变动如下:
单位:台、元
项目 | 2021年度采购 | 2022年度采购 | 2023年1季度采购 |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
服务器 | 2,451 | 61,113.23 | 149,788,515.88 | 2,864 | 88,927.99 | 254,689,763.19 | 739 | 100,234.68 | 74,073,425.26 |
造成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因素有很多,例如:近年来受国际形势影响,国内众多供应商进入制裁实体清单,目前,美国对华出口管制的“实体清单”上,共有639家中国实体企业,受出口管制的领域包括人工智能、芯片半导体等,对上游供应链造成较大影响,合规成本增加。CPU、GPU、硬盘、扩展卡等进口类电子元器件价格持续上涨,DigiTimes、新浪财经、网易等媒体均有相关报道:“高性能 CPU、GPU、FPGA等芯片的供应商预计将在2022年大幅提高新产品价格,以抵消不断上涨的代工成本和持续高涨的运费”、“2022年涨价潮来了”等。加之疫情影响,设备供货紧张。公司通过市场询价方式,以判断供应商全额预付的优惠条款力度。如:
公司2021年6月向供应商九采购服务器设备,公司以全额预付方式采购金额为4,514,800.00元,当时市场询价的平均价格为5,220,094.00元;公司2022年11月向供应商一采购服务器设备,公司以全额预付方式采购金额为5,440,442.00元,当时市场询价的平均价格为6,364,631.50元。
公司为降低成本、保障供货期,与供应商进行协商,采用全额预付方式获得明显价格优惠和优先备货条件。公司通过向供应商询价、磋商等方式,用全额预付锁定价格、争取优先备货具有商业合理性。
相关行业公司预付账款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单位 | 2021年报预付款项 | 2022年报预付款项 | 2021年度采购总额 | 2022年度采购总额 | 2021预付款项占采购总额的比例 | 2022预付款项占采购总额的比例 | 2021年度预付前5名占比 | 2022年度预付前5名占比 |
云创数据 | 5,636.39 | 7,422.83 | 37,899.95 | 37,012.88 | 14.87% | 20.05% | 73.38% | 57.21% |
泛微网络 | 44,828.49 | 46,756.35 | 10,160.01 | 11,374.51 | 441.22% | 411.06% | 23.08% | 21.15% |
创耀科技 | 26,432.30 | 32,652.56 | 69,137.23 | 105,893.23 | 38.23% | 30.84% | 99.20% | 99.90 % |
当虹科技 | 2,288.76 | 3,555.50 | 23,466.79 | 26,814.11 | 9.75% | 13.26% | 57.57% | 74.18% |
同有科技 | 1,335.04 | 992.99 | 20,617.18 | 25,219.31 | 6.48% | 3.94% | 70.55% | 59.93% |
青云科技 | 1,103.45 | 640.17 | 40,569.54 | 26,838.48 | 2.72% | 2.39% | 69.05% | 50.22% |
海康威视 | 11,690.82 | 7,822.04 | 4,951,237.82 | 4,717,931.32 | 0.24% | 0.17% | 32.81% | 30.56% |
如上表所示,采用预付的方式属于行业惯例。公司在相近体量的相关行业公司中,预付账款处于合理水平,符合行业惯例。同时,我们对同行业的预付账款支付比例情况进行了查询,由于对预付款支付比例事项披露的公司相对较少,故进行了扩大范围查询,主要查询情况如下:
1、拓维信息(002261)《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22 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中披露:
2022 年公司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按年签订(框架)合同,合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向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采购华为服务器主板、PC 机主板及其他零部件。付款条款为100%预付款,交货条款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收到全部货款后发货。
2022年12月公司与深圳市兰盾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采购货物是显卡,付款条件为100%预付。
2、荣联科技(002642)《关于2021年半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中披露:
(1)公司相继获得华为一级代理商、华为云领先级服务解决方案伙伴、华为云领先级经销商资质,进入到其核心合作伙伴序列,并且为未来更多
合作打下良好基础。公司在合作初期与华为的协议账期为100%预付,随着业务的逐渐深入,公司已于2021年7月启动申请授信额度事宜;
(2)公司与浪潮一直保持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2021年4月成为浪潮战略合作伙伴(ISP),可以转售浪潮服务器、存储、云平台等产品。公司在合作初期与浪潮的协议账期为100%预付;2021年7月起,公司已正式启用浪潮授信;
(3)公司于2020年10月取得西门子铂金VAD级渠道经销商授权,软件及服务的账期为预付30%、到货后60天支付70%;硬件产品为预付100%。
3、新智认知(603869)《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回复2020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专项说明》中披露:
单位:元
年份 | 单位名称 | 交易事项 | 交易金额 | 预付余额 | 付款方式及结算周期 | 结转时间 |
2018年 | 海南东华软件有限公司 | 交换机等采购款 | 117,238,132.00 | 9,713,060.59 | 预付全部款项 | 2019 年 |
2020年 | 四川长虹佳华信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 | 服务器、管理平台等采购款 | 13,713,750.00 | 13,713,750.00 | 发货前100%预付 | 2021 年 |
4、安博通(688168)于《关于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中披露:
公司的主要供应商包括两类,一类为软硬一体化产品的硬件设备生产厂家,该等供应商对公司的信用期为2个月, 另一类为服务器供应商,公司采用全额预付款方式与其结算。
经查询,同行业公司中均存在对服务器等相关硬件产品支付100%预付款的情况。公司的服务器及硬件采购全额预付的情况符合行业惯例。
年审会计师核查了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公司采用预付账款支付的方式
主要系提高供货稳定性、锁定价格、保障供货周期等,并结合对公司实控人及董监高的核查,供应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列表逐项说明期后尚未执行预付账款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形成原因、支付时点、未执行原因、后续执行计划、是否具有商业实质等。
公司2022年末预付账款共计74,228,343.48元,截至2023年6月8日,期后已执行金额为67,491,343.48元,已执行比例为90.92%,主要未执行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单位 | 合同金额 | 形成原因 | 支付时点 | 未执行金额 | 未执行原因 | 是否具有商业实质 | 后期计划 |
供应商一 | 5,440,442.00 | 锁定价格 | 2022年11月 | 5,440,442.00 | 按计划分批备、供货 | 是 | 预计2023年7月执行完毕 |
南京灵育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380,360.00 | 2022年8月 | 380,360.00 | 按计划备、供货 | 是 | ||
彩梦启航软件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 280,000.00 | 软件定制开发需预付开发费 | 2022年9月 | 280,000.00 | 软件处于如期开发阶段 | 是 | 预计2023年三季度执行完毕 |
合计 | 6,100,802.00 | 6,100,802.00 |
三、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结论
核查程序:
①获取并检查2022年度公司全年的采购明细表,预付账款明细账,统计采购合同、发票、物流单、入库单、银行回单,核查采购内容及金额是否基于真实需求;
②对期末预付账款执行了函证程序,回函确认金额为7,183.60万元,回函确认比率为96.78%;对1年以上的预付账款到货进行了期后发函,回函相符;
③对预付对象单位进行了现场走访程序,获取了供应商的授权资质情况,查看了供应商单位的办公场所,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利益输送等情况进行了询问;
④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供应商公司官网等途径核查了供应商成立时间、主要人员、股权结构等基本情况,并结合对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的访谈,核实供应商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⑤对预付单位的期后执行情况进行了核实,检查了送货单、入库单、采购发票等并对重要的期后入库情况执行了盘点程序;
⑥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银行账户资金流水进行了核查,检查是否存在资金占用等其它利益输送情形。
核查结论:
①公司向部分供应商全额支付预付款,并在后期视项目需求来确定供货时间的安排,与前期做法一致,符合行业惯例,不存在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②公司期后尚未执行的预付账款均有真实的业务基础,具备商业实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