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海达尔精密滑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原规定
原规定 | 修订后 |
第三条公司于【】年【】月【】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并于【】年【】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万股,于【】年【】月【】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 第三条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并于2023年4月1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562.53万股,于2023年5月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00万元。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62.53万元。 |
第十四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滑轨、钣金件、金属模具的制造、加工及销售;滑轨配件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 | 第十四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滑轨、钣金件、金属模具的制造、加工及销售;滑轨配件的销售;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 |
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第二十条公司的股份总数为3,300万股,均为普通股。 | 第二十条公司的股份总数为4,562.53万股,均为普通股。 |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三、备查文件
公司已于2023年5月9日完成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为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草案)》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形成正式的《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备案手续。《无锡海达尔精密滑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无锡海达尔精密滑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