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6月13日在福建省泉州市丰海路南威大厦2号楼22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会前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提前通知全体参会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志雄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出席会议董事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以下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额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各种类型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信用证、押汇、国际国内贸易融资业务、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单元:万元
名称 | 综合授信 敞口额度 | 授信期限 |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 25,000.00 | 3年 |
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4,300.00 | 2年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总部基地支行 | 5,000.00 | 1年 |
合计 | 34,300.00 |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授信起始时间及额度最终以上述金融机构实际审批情况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在授信额度内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公司可循环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子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授信总额度不变的情况下签署办理授信的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新增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求,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为福建南威软件有限公司和南威北方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2,5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3-032。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