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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德影视:关于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13

证券代码:300426 证券简称:唐德影视 公告编号:2023-043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案件一判决尚未生效、案件二已上诉、案件三撤诉;

2.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案件一案件二被告、案件三原告;

3. 涉案的金额:本次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为2,088.99万元。其中,公司(包括全资或控股的子公司,下同)作为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事项合计涉案金额为1,666.73万元;公司作为被诉方涉及的诉讼事项合计涉案金额为

422.26万元。

4. 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

案件1:一审法院判决公司支付中影北分分账收益款351.65万元,公司承担诉讼费和保全费合计3.97万元。其中,判决支付分账收益款部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存在影响。公司就诉讼费和保全费3.97万元部分计提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损益,减少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7万元。以上判决尚未生效。

案件2:法院驳回华彩盛唐由公司共同承担连带责任等诉讼请求,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没有影响。以上判决尚未生效。

案件3:因上海剧擘进入破产程序,公司将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公司已对该等投资本金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若未来能收回本金、利息、

逾期利息及/或逾期付款违约金等,将会增加当期公司利润。

一、本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唐德影视”)于2023年3月14日、4月12日、4月25日披露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累计诉讼、仲裁情况及进展,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2023-031)、《关于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为便于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诉讼、仲裁情况,公司将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案件1、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影剧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影北分”)诉唐德影视合同纠纷案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5月31日出具《民事判决书》([2022]京0102民初34468号)。

案件2、北京华彩盛唐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彩盛唐”)诉上海乔霖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乔霖”)、唐德影视合同纠纷案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4月26日出具《民事判决书》([2022]沪0117民初20299号)。

案件3、唐德影视诉上海剧擘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剧擘”)保证合同纠纷案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5月31日出具《民事裁定书》([2023]沪0106民初19227号)。

原告被告争议事项基本情况案件结果执行情况
中影北分唐德影视合同纠纷案原告诉被告合同纠纷案,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分账收益351.65万元,违约金6.92万元,并以分账收益351.65万元为基数按照一年期LPR(3.70%)支付自2022年10月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的违约金;由被告承担律师费、保全保险费、诉讼费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如下:唐德影视支付中影北分分账收益款351.65万元,唐德影视承担诉讼费和保全费合计3.97万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判决尚未生效未到执行阶段
华彩盛唐被告二:唐德影视合同纠纷案原告诉被告合同纠纷案,请求判令上海乔霖支付合同款51.26万元,支付违约金15.38万元,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唐德影视共同承担连带责任上海乔霖已提起上诉未到执行阶段
唐德影视上海剧擘保证合同纠纷案原告请求判令被告对(2021)沪0106民初26884号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判决书”)确定的案外人上海世像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世像”)应向原告支付的本金人民币(“币种下同”)750.00万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对判决书确定的上海世像应向原告支付的期内利息150.00万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对判决书确定的上海世像应向原告支付的逾期利息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人民币731.40万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对判决书确定的上海世像应向原告支付的律师费8.00万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对判决书确定的上海世像应向原告支付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27.33万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准许原告撤诉。 因上海剧擘进入破产程序,公司将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未到执行阶段

二、公司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案件1:一审法院判决公司支付中影北分分账收益款351.65万元,公司承担诉讼费和保全费合计3.97万元。其中,判决支付分账收益款部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存在影响。公司就诉讼费和保全费3.97万元部分计提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损益,减少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7万元。以上判决尚未生效。案件2:法院驳回华彩盛唐由公司共同承担连带责任等诉讼请求,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没有影响。以上判决尚未生效。

案件3:因上海剧擘进入破产程序,公司将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公司已对该等投资本金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若未来能收回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及/或逾期付款违约金等,将会增加当期公司利润。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对相关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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