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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新新材:独立董事辞职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13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辞职董监高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6月12日收到独立董事谢峰、郭东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二)辞职原因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23〕9号)提出的“确定独立董事合理兼职的上市公司家数,强化独立董事履职投入”,结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八条: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综合考虑个人实际情况,谢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及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郭东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

二、上述人员的辞职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本次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号——独立董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将于近期补选新任独立董事,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选出新任独立董事之前,谢峰先生、郭东先生将继续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务,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尽快完成选举新任独立董事的工作。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

谢峰先生、郭东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谢峰、郭东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深表感谢!

公司目前已拟定后续独立董事人选,将在办理完提名手续、交易所审查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上任,谢峰先生、郭东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不会对公司实际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一)谢峰先生的《辞职报告》;

(二)郭东先生的《辞职报告》。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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