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晟楠科技: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13

证券代码:837006 证券简称:晟楠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8

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董事长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6月9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叶学俊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自2023年6月9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25,667,400股,占公司股本的29.405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副董事长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6月9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凌敏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自2023年6月9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25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0.286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监事会主席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6月9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潘丽红女士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职期限三年,自2023年6月9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2,886,200股,占公司股本的3.306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四)总经理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

6月9日审议并通过:

聘任吴国庆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2023年6月9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5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0.057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五)副总经理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6月9日审议并通过:

聘任张建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2023年6月9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六)财务负责人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6月9日审议并通过:

聘任王红兵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三年,自2023年6月9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首次任命董监高人员履历

王红兵先生,196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财会专科学历。1987年9月至1992年7月,就职于泰兴工具厂,曾任材料会计、成本会计、财务副科长节能办主任;1992年8月至 2002年10月,就职于中华柔娜集团公司,任财务经理;2002年11月至2005年5月,就职于泰兴市君泰稀土有限责任公司,任财务经理;2005年6月至2012年8月,就职于泰兴市飞天化工有限公司,任财务经理;2012年9月至2014年11月,就职于泰兴市国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14年12月至2021年8月,就职于泰州市中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任财务经理;2021年9月至 2022年4月,就职于江苏武专科技有限公司,任财务经理;2022年5月至2023年6月,就职于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经理;2023年6月至今,就职于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负责人。

(七)董事会秘书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6月9日审议并通过:

聘任张鑫焱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三年,自2023年6月9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首次任命董监高人员履历

张鑫焱先生,199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学学士。2017年6月至2018年3月,先后就职于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江苏北方湖光光电有限公司生产部和工艺部;2019年2月至2020年2月,就职于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数字与移动治理实验室,任科研助理;2020年3月至2021年4月,就职于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任项目经理;2021年5月至2021年8月,就职于江苏环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助理;2021年9月至2023年6月,就职于江苏晟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任证券事务代表;2023年6月至今,就职于江苏晟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会秘书。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本次换届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新任财务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是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进行的正常换届选举,不会对公司生产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情况,亦未发现其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吴国庆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相关内容,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对副总经理聘任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核查相关聘任人员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等情况,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情况,亦未发现其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张建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三、《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的相关内容,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对财务负责人聘任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核查相关聘任人员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等情况,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情况,亦未发现其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聘任王红兵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相关内容,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对董事会秘书聘任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核查相关聘任人员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等情况,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情况,亦未发现其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张鑫焱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四、备查文件

1.《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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