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6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全体监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间要求。本次会议由许晓森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豁免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审议和表决,同意豁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期限,并于2023年6月13日下午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放弃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海长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拟以人民币3,240万元受让无锡启智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启智管理”)在高峰医疗器械(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峰医疗”)持有的1.5%的股权,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九颂堂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放弃优先受让启智管理在高峰医疗持有的1.5%的股权。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放弃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9)。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