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三十次会议于2023年6月13日在泸州老窖营销网络指挥中心主楼5-1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6月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其中,委托出席董事2人,林锋先生、王洪波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林锋先生委托刘淼先生、王洪波先生委托熊娉婷女士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刘淼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及财务总监谢红女士,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勇先生列席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泸州老窖小市片区酿酒作坊藏酒洞文保修缮、酒文化场景营造及周边环境整治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决定实施泸州老窖小市片区酿酒作坊藏酒洞文保修缮、酒文
化场景营造及周边环境整治项目,建设周期48个月,项目总投资约
14.8亿元,所需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本项目围绕历史街区的活化和窖池等历史遗存场景的打造,更好地利用不可再生的文化遗产资源,将形成国内白酒行业中最具独特性的品宣之地、直接打通消费端认知的体验互动之地、集聚客户及行业峰会的乐享之地,有利于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为公司创造收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累计不超过等值5亿人民币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参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决定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得进行股票、期货、期权、外汇及其衍生品等有本金和收益风险的投资业务),该额度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授权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