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6月13日在公司行政研发中心附楼317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董事长毛中华先生、副董事长张付涛先生、董事向开满先生现场参加会议;董事张少平先生、蔡蔚先生、独立董事魏臻先生、吴娜女士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文章先生及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毛中华先生主持会议。
本次会议所审议的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事前已取得公司2名独立董事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书面认可。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安排的议案
公司2名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对本议案表示同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7名董事中的4名关联董事对本议案的表决进行回
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独立董事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关联交易议案经非关联董事表决同意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在股东大会上,与上述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将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详见公司[临2023-017]公告《上海能源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安排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与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议案
公司2名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对本议案表示同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7名董事中的4名关联董事对本议案的表决进行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独立董事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关联交易议案经非关联董事表决同意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在股东大会上,与上述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将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详见公司[临2023-018]公告《上海能源2023年与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决定于2023年6月29日下午14:30在上海浦东假日酒店7楼会议厅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临2023-019]公告《上海能源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