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6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3年6月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短信或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有林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7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暂缓授予部分第三期限制性股票符合解锁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暂缓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已达成,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3)。
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