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地产独立董事关于《关于更换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函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20〕6号)等有关规定,公司须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司拟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担任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关于更换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事前发表以下意见:
(一)董事会在发出《关于更换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前,
已经将相关材料交予我们审议。
(二)经审议,我们认为普华永道中天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
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