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6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田联房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陈喆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
为盘活公司固定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公司计划将坐落于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西里100号19层西区的两处房产及珠海市香洲区吉大石花东路123号104栋的两处房产(总建筑面积为379.88平方米)以单套房产为单位对外出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6月28日在珠海市高新区鼎兴路199号1栋10层的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巨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3)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