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文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出席会议的监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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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