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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安娜:关于中信证券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逾期兑付事项进展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13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2023-027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信证券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逾期兑付事项进展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司”)于2022年8月23日在指定媒体《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布《关于购买的中信证券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逾期兑付的公告》,披露公司购买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富安FOF定制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出现逾期兑付的情况,现结合相关事实,就该事项的最新重要进展公告如下:

中信证券于2023年5月31日发送《关于信托计划受益人大会参会及表决的意见征询函》(以下简称“征询函”),要求我司对“中信证券富安FOF定制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的西部信托渝信优债精选4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项下的债权进行挂牌交易和转让进行表决,公司于2023年6月3日收悉。

一、 由于公司和信托计划涉及债权人相关信息现阶段的保密性考虑,征询函

中关于信托计划项下的债权挂牌交易和转让的公开信息如下,

根据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于2023年3月14日披露的公开信息,西部信托有限公司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发布了招商公告,对潜在债权收购方进行招募,公开信息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描述:西部信托有限公司管理的信托计划持有的对浙江蓝德置业发

展有限公司的债权

2、底价(万元):待定

3、评估价(万元):/

4、债权合同:《应收债权转让合同》、《债权债务确认协议》

5、债权是否已到期:已到期

6、债务人:浙江蓝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7、初始本金:1,597,840,000.00元

8、利率:9.8%/年

9、违约金率:0.03%/天

10、债务人已还款金额:本金17,050,057.82元

11、担保人已代偿金额:547,623,247.01元

12、保证担保情况: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和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按照担保人的重整计划,担保人完成了现金清偿,担保人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义务已履行完毕。

13、抵质押物情况:1)浙江蓝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90%股权质押担保。2)杭州海港城(现已更名为“北大资源博雅城”)项目不动产抵押担保,抵押物业态包括公寓、商铺、酒店、购物中心、抵押物在押面积125,454.18平方米,另有地下空间不计容建筑面积约11.2万平方米。

二、公司对征询函的具体反馈情况

根据征询函的表达,中信证券配合信托公司现为充分听取和征询委托人意见,信托公司拟召开受益人大会,就是否按照征询函所披露的交易要素对信托计划项下的债权进行挂牌交易和转让,提请信托受益人进行表决,其中,给予债权人的表决意见为四种选项,分别为“同意”、“反对”、“弃权”和“不出席信托受益人大会”四种选项。

公司在征询函附表决票的“同意”项下发表了意见,意见为,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司”)主动、全面、真实、准确、及时披露“中信证券富安一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中信证券富安FOF定制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及项下债权的实际情况下,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方可正式同意征询函提及的债权挂牌交易和转让事项。贵司征询函基于债权已经发生异常后采取折价处理的补救措施,仅从贵司提供的现有资料看,形式上是有利于委托人最大利益化的减损安排。但基于贵司向我司披露的情况有限,提请管理人根据债权实际情况权衡抉择。在满足前置条件情况下,即便同意债权处置方案,也保留向贵司追偿违反勤勉尽责等违法、违约行为导致

我司损失的进一步权利。

三、为了更加全面表达公司对征询函及信托计划项下的债权挂牌交易和转让事项,公司在发出征询函之表决票的反馈意见的同时,向中信证券发出了《<关于信托计划受益人大会参会及表决的意见征询函>的回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再次要求中信证券(以下简称“贵司”)主动、全面、真实、准确、及时披露“中信证券富安一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中信证券富安FOF定制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及项下债权的实际情况。

如前期沟通情况:

1、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向中信证券发出《沟通函》,要求其于2022年4月5日前提供相关资料,如下:

1)公司从2018年4月份开始向贵司购买富安一号固定收益类型理财产品,富安一号的定向资产管理账户没有变更过,请提供从2018年4月开始,贵司作为专业委托管理人,对历次投资的决策管理流程的留痕记录,包括且不限于每次投资标的的投资决策记录、每次投资的尽职调查报告;2)请提供富安一号中所涉及的北大方正项目的投资过程中的风险控制的书面材料,包括且不限于贵司风控部门对就富安一号投向北大方正相关项目时且截止到目前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相关尽职调查、反馈文件、风控过程记录等资料;3)请提供富安一号中涉及北大资源杭州项目公司的全称,该公司2018年至2021年的全套财务报表;4)请提供富安一号中涉及的抵押给贵司的所有项目的房产证、竣工验收证、抵押贷款登记证、预售证等全套资料;5)富安一号所涉及的北大方正破产重组事项过程中,贵司作为债权人和财务顾问的角色,请帮助提供破产及重组方案、会议记录,债务偿还计划,债权人会议记录的全套资料。

2、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向贵司发出《沟通函之二》,要求贵司于2022年4月14日前提供提供相关资料,如下:

1)贵司自2018年4月至今,就富安一号历次投资决策管理流程的留痕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每次投资标的的投资决策记录、每次投资的尽职调查报告等;2)提供富安一号中所涉及的北大方正项目投资过程中风险控制的书面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贵司风控部门对就富安一号投向北大方正相关项目时且截至目前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相关尽职调查、反馈文件、风控过程记录等资料;3)请向

我司提供富安一号所涉及的北大方正破产重组项目的破产及重组方案、会议记录、债务偿还计划及债权人会议记录等全套资料;4)请向我司提供富安一号托管账户自2018年4月起至今的全部银行流水记录,包括但不限于该托管账户资金转入及转出的全部记录;5)请向我司提供富安一号产品及所涉的西部信托产品自2018年起至今的全部年报资料。

3.公司于2022年9月1日向贵司发出《沟通函之三》,要求贵司于2022年9月9日前提供提供相关资料,如下:

1)请向我司提供贵司自2018年4月至今,就富安一号历次投资决策管理流程的留痕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每次投资标的的投资决策记录、每次投资的尽职调查报告等;2)请提供西部信托渝信优债精选4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西部信托”)的全部资料和文件,包括并不限于西部信托的成立文件、募集公告、信托合同、历次披露的季度及年度管理报告、贵司与西部信托历次对接的重要文件及参与西部信托重要事项的留痕文件等;3)请向我司提供富安一号托管账户自2018年4月至今穿透于西部信托、并到底层项目的历次银行资金流水(含明确的交易对方名称、资金用途等);4)请贵司向我司书面解释说明富安一号产品托管账户2022年8月30日汇入款项802297.16元的性质及款项构成的计算依据;5)贵司在2021年12年31日的询证函提供的估值为壹亿贰仟捌佰柒拾伍万壹仟贰佰壹拾柒元贰角伍分,净值为1.07,在底层资产没有重大变化情况下,贵司在2022年8月24日邮件中将净值调整为0.8548,请做出书面解释或提供计算依据。

4、截至目前,我司未有收到上述向贵司要求的资料。

(二)公司再次要求中信证券全面、真实、准确、及时披露“中信证券富安一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中信证券富安FOF定制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及项下债权的实际情况。

中信证券应当履行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义务,向我司主动、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中信证券富安一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和“中信证券富安FOF定制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穿透至底层资产的资金投向、交易结构、风险状况及风控措施等内容。为核实公司所委托资金历次投资决策的风控管理、真实用途及底层项目运行的实际状态等情况,公司再次要求中信证券于2023年6月16日前

向公司提供如下材料:

1、“中信证券富安一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和“中信证券富安FOF定制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自2018年4月至今,中信证券作为资产管理人对历次投资决策管理流程的留痕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每次投资标的投资决策记录、每次投资的尽职调查报告等。

2、“中信证券富安一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和“中信证券富安FOF定制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所投信托计划的募集材料、成立文件、产品合同、担保合同、投资尽调报告、历次披露的季度及年度管理报告、中信证券及西部信托与底层资产方历次对接的重要文件等。

3、“中信证券富安一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和“中信证券富安FOF定制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自2018年4月至今穿透至底层资产、底层项目的历次银行资金流水(含明确的交易对方名称、资金用途等,包含每笔委托资金进入底层项目的流水和底层项目收益回款的流水)。

4、“中信证券富安一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和“中信证券富安FOF定制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及信托计划的净值化管理相关材料,估值的详细计算依据及所依据的西部信托对信托单位估值的底稿材料。

(三)、公司认为中信证券征询函仍在持续回避公司之前的披露要求,仍然回避了债权发生异常的信息披露义务和债权挂牌交易、转让的合法性基础。贵司对于债权的异常变化没有尽到主动、全面、真实、准确、及时的信息披露义务。通过对比之前年度中信证券向公司披露的基础数据,“中信证券富安FOF定制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的净值、信托计划项下债权的异常变化超出了合理预期。在满足前述表决票反馈的前置条件情况下,公司即便同意债权处置方案,也保留向中信证券追偿违反勤勉尽责等违法、违约行为导致我司损失的进一步权利。

四、事项进展对公司的影响

1、截止2023年一季度末,公司就中信证券富安FOF定制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逾期未收回已计提减值金额为3417.41万元,该金额包括针对产品管理报告中期末资产净值的反映和中信一号产品的预期收益。

2、公司预计征询函中所涉及的债券转让事项对公司的影响额相比公司最近一期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影响不大。

3、相关后续重要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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