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06月12日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06月09日以电子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由监事会主席张端阳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修订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委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0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