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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浪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13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州浪奇”)于2023年3月31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20),经公司自查,发现《2022年年度报告》中“第六节 重要事项”之“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的相关信息有遗漏。现对相关内容进行更正,更正如下:

一、更正事项的具体内容

1、更正前: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2、更正后: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名称/姓名类型原因调查处罚类型结论(如有)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其他(1)2018年、2019年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违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被证券交易所采取纪律处分公司于2022年8月5日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深证上(2022) 765号),深交所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2022年08月0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址:http://www.szse.cn/disclosure/supervision/measure/pushish/index.html)

整改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上述《关于对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

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所提出的问题,鉴于《关于对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所列违规行为与广东证监局于2021年12月24日对公司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21号)基本一致,公司具体整改措施参见公司对行政处罚的整改措施:

(1)全面调整公司及原涉事子公司的大宗贸易业务,目前已不再开展风险贸易业务;

(2)整理完善相关证据材料,并积极配合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广东证监局的调查工作;

(3)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制定、修订了包括《合规管理办法(试行)》《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线索查处工作细则》《印章使用管理规定》《广州浪奇内部授权管理规定》《合同管理办法》等在内的一批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内部授权及印章使用等的管理工作;

(4)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职能,加强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财务报表编制情况、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及时识别财务风险。同时,贯彻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将相关重要事项、重大风险及时向董事会和管理层反馈,最大程度降低公司经营风险;

(5)根据证监会的调查结果,公司进行了全面自查,并根据调查及自查结果进行了前期差错更正。

二、其他说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更正不会对本报告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影响。更正后的《2022年年度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扎实做好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制及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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