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江瀚新材: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13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6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6月10日以书面和电子文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贺旭峰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现场出席监事1名、以通讯方式出席监事1名、委托出席监事1名。监事胡茜女士因个人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特委托监事程新华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5751号),公司拟用募集资金305,467,119.87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置换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置换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

特此公告。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