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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碳素: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招股说明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12

证券简称: 东方碳素 证券代码: 832175

河南省平顶山市石龙区兴龙路19号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北京证券交易所主要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公司具有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北京证券交易所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北京证券交易所主要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公司具有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北京证券交易所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声明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商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发行股数本次发行数量为3,200.00万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公司及主承销商选择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约占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即480.00万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3,680.00万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定价方式采用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每股发行价格12.60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2023年6月15日
发行后总股本11,900.00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23年6月13日

注: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发行后总股本为11,900.00万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总股本为12,380.00万股。

重大事项提示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

五、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22年12月31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3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1-3月份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B10951号)。公司已披露财务报告截止日后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具体信息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八、发行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之“(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2023年1-3月,公司的营业收入为8,275.92万元,同比上升41.41%,净利润为1,437.45万元,同比下降18.6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50.49万元,同比下降34.15%。2023年1-3月,公司净利润较去年同期有所下滑,主要系原材料采购均价不断攀升,营业成本有所上涨,毛利率下滑所致。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市场环境、产业政策、税收政策、经营模式、主要产品的研发和销售、主要客户和供应商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重大变更,未发生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10

第二节 概览 ...... 13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24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0

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 ...... 64

第六节 公司治理 ...... 164

第七节 财务会计信息 ...... 175

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99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 ...... 295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00

第十一节 投资者保护 ...... 302

第十二节 声明与承诺 ...... 306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 315

第一节 释义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的含义如下:

普通名词释义
发行人、公司、股份公司、东方碳素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平顶山市东方碳素有限公司
欣鑫碳素宝丰县欣鑫碳素材料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开源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人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发行人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明商律所、发行人律师河南明商律师事务所
国都证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融证券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股转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全国股转系统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北交所北京证券交易所
本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本次发行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报告期、最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
报告期各期末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公众股东《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规定,公众股东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发行人股东:1.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
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工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应急管理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方大炭素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炭材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原成都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宁新新材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五星新材五星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原宝丰县五星石墨有限公司)
新成新材大同新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平顶山博翔平顶山市博翔碳素有限公司
河南卡博斯河南卡博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宝丰洁石宝丰县洁石碳素材料有限公司
赛迈科赛迈科先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原中钢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德国西格里SGL Carbon GmbH
法国美尔森Mersen Company
英国摩根Morgan Advanced Materials plc
日本东洋炭素Toyo Tanso Co.,Ltd.
日本东海炭素Tokai Carbon Co., Ltd.
美国步高Poco Graphite Inc.
美国尤卡UCAR Carbon Company Inc.
韩国GTSGTS Carbon Ltd.
辽阳兴旺辽阳兴旺石墨制品有限公司
哈尔滨北方石墨哈尔滨市北方石墨有限公司
河南万贯河南万贯实业有限公司
浙江华熔浙江华熔科技有限公司
专业名词释义
特种石墨具有高强度、高密度、高纯度等特殊物理化学性能的人造石墨,又称“高纯石墨”
生坯原材料经过磨粉、混捏程序,但未经过焙烧的在产品
石墨坯生坯经过一次或多次焙烧或浸渍程序,但未经过石墨化处理的产品
混捏经过配料所得的各种炭素颗粒与粘结剂在一定温度下搅拌、混合、捏合取得混合均匀的糊料的工艺过程
振动成型利用振动作用使糊料制成坯体的成型方法,是石墨生产工艺环节中的产品成型方式,其原理是糊料在频率很高的振动作用下,质点相互撞击,动摩擦代替质点间的静摩擦,原料变成具有流动性的颗粒,在自重和外力作用下逐渐堆积密实,形成致密的坯体
模压成型石墨生产工艺环节中的产品成型方式之一,是先将粉
状、粒状或纤维状的原料放入成型温度下的模具型腔中,然后闭模加压而使其成型的工艺
等静压成型石墨生产工艺环节中的产品成型方式之一,是将待压试样置于高压容器中,利用液体介质不可压缩的性质和均匀传递压力的性质从各个方向对原料进行均匀加压,生产致密坯体的生产工艺
焙烧固体物料在高温不发生熔融的条件下进行的热处理过程
浸渍将焙烧后或石墨化后的半成品置于高压容器中,在一定的压力和温度下,使某些液态物质渗透到制品的气孔中去的工艺过程
挥发分在一定温度下隔绝空气加热,在生焦中低分子碳烃化合物等有机物质受热分解出一部分分子量较小的液态物质。
石墨化利用热活化将热力学上不稳定的二维乱层无定形碳转化为三维有序排列的石墨晶体的过程
石墨电极以炭或石墨做原料人工合成的石墨质导电电极
炭阳极以石油焦为骨料,煤沥青为黏结剂制造而成的,用于预焙铝电解槽作为阳极材料
电火花(EDM)利用具有特定几何形状的放电电极在金属部件上烧灼出电极的几何形状,常用于冲裁模和铸模的生产
单晶硅生长炉通过直拉法生产单晶硅棒的制造设备,广泛应用于光伏、半导体行业等
多晶硅铸锭炉通过铸锭法生产多晶硅锭的制造设备,主要应用于光伏行业

特别说明:本招股说明书中所列出的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根据招股说明书中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 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400785096910B
证券简称东方碳素证券代码832175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6年2月21日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14年10月10日
注册资本8,7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杨遂运
办公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石龙区兴龙路19号
注册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石龙区兴龙路19号
控股股东杨遂运实际控制人杨遂运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挂牌日期2015年4月2日
证监会行业分类制造业(C)非金属矿物制品业(C30)
管理型行业分类制造业(C)非金属矿物制品业(C30)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C309)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C3091)

二、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杨遂运先生,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其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5,281.32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60.70%,系公司第一大股东,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故认定杨遂运先生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杨遂运先生,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5,281.32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60.70%,其持有的表决权足以对公司经营管理和重大事项决策产生重大影响,故认定杨遂运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杨遂运先生的履历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三、 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专业从事特种石墨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广泛用于光伏、半导体、新能源电池、机械、电子、航空航天、军事工业、核工业等领域。

公司为工信部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在特种石墨领域拥有一系列自主知识产权,经过多年的持续研发和创新,已掌握特种石墨的生产技术和制造工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获得7项发明专利权、130项实用新型专利权。

四、 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资产总计(元)622,262,639.10467,133,987.24389,255,421.51
股东权益合计(元)417,714,275.72337,074,914.57289,325,485.2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股东权益(元)417,714,275.72337,074,914.57289,325,485.2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34.26%27.89%27.20%
营业收入(元)356,381,611.33324,798,210.47208,660,033.75
毛利率(%)40.11%27.12%28.79%
净利润(元)100,757,094.2945,191,934.3131,406,118.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元)100,757,094.2945,191,934.3131,406,118.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96,844,751.3444,359,409.1527,835,577.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6.39%14.49%11.5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益率(%)25.37%14.22%10.2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160.520.3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160.520.3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42,767,254.6413,424,762.5622,522,584.39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3.10%3.60%4.32%

五、 发行决策及审批情况

2022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等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相关的议案。2022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等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相关的议案。2023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具体方案的议案》,将发行底价从14元/股下调至4.80元/股。本次发行底价调整属于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发行已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经北交所上市委员会 2023 年第 13 次审议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1199 号文同意注册。

六、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本次发行数量为3,200.00万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公司及主承销商选择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约占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即480.00万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3,680.00万股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26.89%(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29.73%(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定价方式采用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发行后总股本11,900.00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12.60元/股
发行前市盈率(倍)11.32
发行后市盈率(倍)15.48
发行前市净率(倍)2.62
发行后市净率(倍)1.91
预测净利润(元)不适用
发行前每股收益(元/股)1.11
发行后每股收益(元/股)0.81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元/股)4.80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股)6.61
发行前净资产收益率(%)26.39%
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12.81%
本次发行股票上市流通情况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石龙壹号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济宁辰星碳素有限公司、湖南中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嘉兴懿鑫磊垚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战圣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繁星汇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战略投资者获配的股票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开通 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 式进行
发行对象

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具备参与北交所发行和交易条件的合格投资者

战略配售情况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485.00万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本次发行数量的15.16%,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本次发行总股数的13.18%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40,320.00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46,368.00万元(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后)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36,870.53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42,489.16万元(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后)
发行费用概算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3,449.47万元(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3,878.84万元(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权),其中: 1、保荐承销费用:3,022.64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3,450.57万元(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2、审计及验资费用:285.28万元; 3、律师费用:75.47万元; 4、信息披露费:56.60万元; 5、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9.47万元(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10.91万元(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注:上述发行费用均不含增值税金额,最终发行费用可能由于金额四舍五入或最终发行结果而有所调整。
承销方式及承销期余额包销
询价对象范围及其他报价条件不适用
优先配售对象及条件不适用

注 1:发行前市盈率为本次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2022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注 2:发行后市盈率为本次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2022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市盈率为15.48倍,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市盈率为 16.11倍;注 3:发行前市净率以本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前每股净资产计算;注 4:发行后市净率以本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市净率为1.91倍,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市净率为1.85倍;注 5: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以2022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为

0.81元/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 0.78元/股;注 6:发行前每股净资产以 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注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按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其中,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按经审计的截至2022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6.61元/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6.81元/股;注 8:发行前净资产收益率为2022年度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注 9: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以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计算,其中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按经审计的截至2022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为12.81%,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11.96%。

七、 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一) 保荐人、主承销商

机构全称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刚
注册日期1994年2月2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220581820C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联系电话029-88365835
传真029-88365835
项目负责人程昌森
签字保荐代表人程昌森、顾旭晨
项目组成员郭蓝、王刚、郭世兴、李肇昕、陈琴、杨晓涵、苏美琪、江福涛

(二) 律师事务所

机构全称河南明商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田慧峰
注册日期2011年11月2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410000587060976Q
注册地址郑州市商鼎路78号升龙广场三号楼B座1919-1921室
办公地址郑州市商鼎路78号升龙广场三号楼B座1919-1921室
联系电话0371-87520200
传真0371-86569986
经办律师刘丽勤、姚东俊

(三) 会计师事务所

机构全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杨志国
注册日期2011年1月24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568093764U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联系电话021-23280000
传真021-63392558
经办会计师冯万奇、李福兴

(四) 资产评估机构

□适用 √不适用

(五) 股票登记机构

机构全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宁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6号5层33
联系电话010-58598980
传真010-58598977

(六) 收款银行

户名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尚德路支行
账号103287586700

(七) 申请上市交易所

交易所名称北京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周贵华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丁26号
联系电话010-63889755
传真010-63889755

(八) 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

□适用 √不适用

八、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权益关系的说明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商、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九、 发行人自身的创新特征

公司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专业从事特种石墨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特种石墨行业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中鼓励类产业,公司沿着产业政策鼓励的高强、高密、高纯、高模量发展方向,进行持续的技术投入和工艺创新。 (一)自主研发原料配方和工艺改进,大幅度缩短生产周期和降低生产成本 特种石墨材料要达到高强、高密、高纯、高模量等性能指标,需要进行多次焙烧(业内通行工艺为三焙、四焙)、多次浸渍(业内通行工艺为二次或三次),焙烧和浸渍工序的次数越多,一般意味着密度、强度等性能更优越。 公司经过多年的研发,全面通过优化原料配方、改进生产工艺等措施,自2021年起等静压产品通过一次焙烧生产工序即可达到过去三次或四次焙烧产品的性能指标,大幅度缩短生产周期和降低生产成本。公司等静压产品具体工序和生产周期对比如下:
项目生产工艺图生产工序时长
传统制备工艺煅烧5-7天
磨粉
混捏
轧片
磨粉
压型
一次焙烧45-60天
一次浸渍2天
石墨化45天
合计两浸三焙约210天 三浸四焙约240天
现有制备工艺煅烧5-7天
磨粉
混捏
轧片
磨粉
压型
一次焙烧60天
一次浸渍无浸渍环节
石墨化45天
合计约110天

公司通过上述生产工艺的调整和优化,大幅缩短了生产周期,降低了生产成本。

(二)取消浸渍工序

生坯在焙烧过程中,粘结剂挥发被排出,并在制品中留下细微的气孔,且主要为开口气孔,这些气孔的存在,会损害产品的密度、机械强度、导电率和导热率等。生产过程中,需要通过沥青浸渍法来降低气孔率,即通过开口气孔把煤沥青浸渍到制品内部,然后通过再次焙烧,使沥青焦化,填充孔隙。浸渍是提高与改善特种石墨材料物理和化学性能的重要措施,根据产品规格和工艺要求的不同,浸渍的次数为一到三次不等,通过浸渍工序实现减少制品孔隙率和提高体积密度的作用。公司通过配方优化、磨粉和混捏等生产工艺的改进,等静压产品从2021年开始已取消了业内通用的浸渍工序。

(三)生产设备持续改造和创新

公司定制的磨粉机并配合二次分级机器在大幅度降低生产成本的同时,在性能上能够分离出3微米、5微米、8微米细颗粒原料粉,上述原料粉体丰富了公司生产配方,可针对EDM电火花、光伏、机械等不同行业用料要求制定不同配方,使公司产品更具针对性,能满足不同客户需求并持续提升客户满意度。在焙烧环节,公司研发的车底式炉具备燃烧室炉内热风循环、热风搅拌、匣钵外无填料焙烧等功能。热风循环把炉内废气中的有机物带到燃烧室进行高温燃烧,可实现排气温度低于150℃,节省燃料、降低能耗、减少排放;炉内热风搅拌达到热场温差不超过20℃,优于其它焙烧炉;匣钵外无需添加填充料,可以使产品各向均匀受热,有利于产品内部质量稳定,提高产品成品率,进而提高经济效益。综上所述,在技术创新方面,公司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开发出了符合市场需求的各类产品,公司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在生产工艺方面,公司通过优化生产环节、提升产品性能的同时大幅度降低生产成本,形成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因此公司具备较强的创新特征。

十、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分析说明

上市标准。

十一、 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等公司治理特殊安排。

十二、 募集资金运用

《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210-410404-04-01-970613)对应的项目为“年产3万吨高端特种石墨碳材项目”,计划总投资约 10.8 亿元,分期建设。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建设的“年产1.8万吨高端特种石墨碳材项目”为该项目的首期建设项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方向,是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如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满足上述项目投资后仍有剩余,剩余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上述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按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置换前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详细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

十三、 其他事项

无。

第三节 风险因素

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为0.36元、0.52元和1.16元。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规模将进一步增加。虽然本次发行募投项目预期为公司带来较高收益,但并不能完全排除公司未来盈利能力不及预期的可能。如发生上述情形,则公司的净利润增长幅度可能会低于股本的增长幅度,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等即期回报指标将面临被摊薄的风险。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 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全称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Pingdingshan Oriental Carbon Co.,Ltd
证券代码832175
证券简称东方碳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400785096910B
注册资本8,7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遂运
成立日期2006年2月21日
办公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石龙区兴龙路19号
注册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石龙区兴龙路19号
邮政编码467045
电话号码0375-2526789
传真号码0375-2535399
电子信箱584346151@qq.com
公司网址www.dongfangtansu.com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秘书或者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裴广义
投资者联系电话0375-2526789
经营范围特种石墨制品、锂电池正、负极材料的生产销售;石墨烯的研发;出口贸易
主营业务特种石墨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特种石墨材料

二、 发行人挂牌期间的基本情况

(一) 挂牌时间

2015年4月2日

(二) 挂牌地点

全国股转系统

(三) 挂牌期间受到处罚的情况

股份,公司未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前述股份代持事项,也未解除代持关系。2022年12月8日,公司收到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审查部出具的《关于对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全国股转公司对发行人、杨遂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份代持事项已经解除。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主体受到上述监管措施不会导致公司不满足北交所发行上市条件的情况。

(四) 终止挂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主办券商及其变动情况

2015年4月2日,公司开始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自挂牌之日起至2020年10月16日,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2020年10月16日至2022年2月22日,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为国都证券;自2022年2月22日至今,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为开源证券。

(六) 报告期内年报审计机构及其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2020年公司年报审计机构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2021年起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年报审计机构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七) 股票交易方式及其变更情况

2015年4月2日公司开始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时,股票交易方式为协议转让,自2015年12月7日起,股票交易方式由协议转让变更为做市转让,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票交易方式仍为做市转让。

(八) 报告期内发行融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发行融资。

(九)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十) 报告期内控制权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杨遂运先生,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十一) 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2022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经2022年9月12日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8,700万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2,262.00万元,本次权益分派权益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9月26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股利分配已实施完毕。

三、 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四、 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杨遂运先生直接持有公司5,281.32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60.70%,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遂运先生,出生于1961年11月,身份证号410401196111******,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清华大学领导商略总裁高级管理研修班结业。1980年11月至1985年1月,部队服役;1985年6月至1990年4月,任平顶山市西区南顾庄乡办公室主任;1990年2月至1992年8月,任平顶山市西区农机公司经理;1992年3月至1995年2月,任平顶山市西区青石岭水泥厂办公室主任;1995年8月至2003年10月,任平顶山市石龙区军营村党支部书记;1995年12月至2019年1月,任平顶山市石龙区大庄工业煤炭公司金沟煤矿法定代表人;2003年11月至2011年3月,任欣鑫碳素执行董事;2006年2月至2014年9月,任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10月至今,任股份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2023年10月。

(二) 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为杨遂运先生、张秋民先生,除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杨遂运先生外,张秋民先生持有公司5.18%的股份,其基本情况具体如下:

张秋民先生,出生于1968年4月,身份证号410401196804******,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87年11月至1993年9月,任平顶山市西区农机公司职员;1993年10月至1999年8月,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平顶山石油分公司职员;1999年9月至2003年11月,任职于宝丰县大营镇赵庄村西煤矿;2003年12月至2013年3月,任欣鑫碳素经理;2013年4月至2014年9月,任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10月至今,任股份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2023年10月。

(三) 发行人的股份存在涉诉、质押、冻结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决权的主要股东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涉诉、质押、冻结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四)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控制其他企业的情况。

五、 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 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二)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担任职务持股数量(万股)限售数量(万股)股权比例(%)
1杨遂运董事长兼总经理5,281.325,281.3260.70
2张秋民董事长兼副总经理450.75450.755.18
3上海甄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甄投稳定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50.30-2.88
4张善夫-112.79-1.30
5赖润兴-101.13-1.16
6张朋超销售部职员90.79-1.04
7吴礼才-67.46-0.78
8郭洪涛-62.93-0.62
9王朝文-54.23-0.61
10罗敦亚-53.00-0.57
11现有其他股东-2,175.31-25.00
合计-8,700.00-100.00

(三) 主要股东间关联关系的具体情况

序号关联方股东名称关联关系描述
1杨遂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2刘凤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杨遂运配偶的姐妹

(四) 其他披露事项

(2)保荐机构关于公司不存在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的核查

保荐机构于2022年11月28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提交了关于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辅导验收申请材料。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2号》的相关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股东进行了核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确认,经与证监会离职人员信息系统进行查询比对,未发现存在证监会离职人员入股东方碳素的情形。

六、 股权激励等可能导致发行人股权结构变化的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股权激励等可能导致发行人股权结构变化的情况。

七、 发行人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一) 控股子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子公司名称宝丰县欣鑫碳素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3年11月21日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
实收资本1,500.00万元
注册地宝丰县张八桥镇峦庄村
主要生产经营地宝丰县张八桥镇峦庄村
主要产品或服务特种石墨的石墨化加工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属于同一行业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公司持股100%
最近一年及一期末总资产5,490.89万元
最近一年及一期末净资产2,430.89万元
最近一年及一期净利润175.00万元
是否经过审计
审计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 参股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情况

(1)杨遂运先生,基本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2)张秋民先生,基本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二)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股东”。 (3)秦长青先生,1974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7年9月至2003年4月,任河南省宝丰县碳素材料厂职员;2003年5月至2004年5月,任东莞桥头圣丰饰品厂职员;2004年6月至2006年2月,任平顶山市天宝特种材料有限公司冷压车间主任;2006年3月至2014年9月,任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10月至今,任股份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2023年10月。 (4)杨文国先生,198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2007年5月至2014年9月,历任有限公司质检员、质检部部长;2014年10月至今,历任股份公司质检部部长、生产部部长;2017年10月至今,任股份公司董事,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2023年10月。 (5)刘振科先生,197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96
(1)陈国政先生,1967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90年2月至1995年8月,任平顶山市西区农机公司会计;1995年8月至2003年10月,任平顶山市石龙区大庄工业煤炭公司金沟煤矿办公室主任;2003年11月至2011年3月,任欣鑫碳素副总经理;2011年3月至今,任欣鑫碳素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2014年10月至今,任股份公司监事会主席,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至2023年10月。 (2)刘玉帅先生,1987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9年6月至2011年10月,任平顶山市鸿跃选煤有限公司职员;2011年11月至2014年10月,任有限公司车间主任;2014年10月至今,任股份公司车间主任;2017年10月至今,任股份公司监事,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至2023年10月。 (3)宋朝辉先生,1976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96年2月至2002年11月,任职于宝丰县大营镇娘娘山煤矿;2002年12月至2016年4月,务农;2016年5月至2019年1月,任股份公司车间主任;2019年1月至今,任股份公司车间主任、职工代表监事,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至2023年10月。 3、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现有高级管理人员5名,其中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名、财务负责人1名和董事会秘书1名。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
1杨遂运董事长兼总经理
2张秋民董事兼副总经理
3秦长青董事兼副总经理
4姜春田财务负责人
5裴广义董事会秘书

(1)杨遂运先生,基本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2)张秋民先生,基本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二)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股东”。

(3)秦长青先生,基本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情况 ”之“1、董事会成员”。

(4)姜春田先生,1972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1990年10月至1996年9月,任鲁山县土门农村信用合作社信贷员;1996年10月至2000年6月,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石龙支行会计;2000年7月至2004年6月,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鲁山县支行柜员;2004年7月至2007年8月,任宝丰县盛丰洗煤运销有限公司会计;2007年9月至2008年2月,任宝丰县宝山商贸有限公司会计;2008年3月至2014年9月,任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14年10月至今,任股份公司财务负责人,第三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至2023年10月。

(5)裴广义先生,197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0年7月至2002年9月,任职于河南省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2002年10月至2005年4月,任河南电视台编辑部采编人员;2005年5月至2012年6月,任平顶山市宏业泰工贸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12年7月至2014年4月,任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建设路营业部市场部经理;2014年5月至2014年9月,任有限公司发展战略部长;2014年10月至今,任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第三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至2023年10月。

(1)杨遂运先生,基本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2)张秋民先生,基本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二)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股东”。

(3)秦长青先生,基本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情况 ”之“1、董事会成员”。

(4)姜春田先生,1972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1990年10月至1996年9月,任鲁山县土门农村信用合作社信贷员;1996年10月至2000年6月,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石龙支行会计;2000年7月至2004年6月,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鲁山县支行柜员;2004年7月至2007年8月,任宝丰县盛丰洗煤运销有限公司会计;2007年9月至2008年2月,任宝丰县宝山商贸有限公司会计;2008年3月至2014年9月,任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14年10月至今,任股份公司财务负责人,第三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至2023年10月。

(5)裴广义先生,197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0年7月至2002年9月,任职于河南省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2002年10月至2005年4月,任河南电视台编辑部采编人员;2005年5月至2012年6月,任平顶山市宏业泰工贸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12年7月至2014年4月,任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建设路营业部市场部经理;2014年5月至2014年9月,任有限公司发展战略部长;2014年10月至今,任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第三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至2023年10月。

(二) 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姓名职位关系直接持股数量(股)间接持股数量(股)无限售股数量(股)其中被质押或冻结股数
杨遂运董事长兼总经理-52,813,162
刘凤芹-杨遂运配偶的姐妹252,140
张秋民董事兼副总经理-4,507,467
秦长青董事兼副总经理-50,357
杨文国董事-75,357
刘振科董事-190,802
姬恒领独立董事--
曹国华独立董事--
姜春田财务负责人-22,000
裴广义董事会秘书--
陈国政监事会主席-466,581
刘玉帅监事-68,835
宋朝辉职工代表监事--

(三) 对外投资情况

姓名在发行人处职务对外投资单位名称投资金额投资比例
姬恒领独立董事广州锦涛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12.00万元40%
姬恒领独立董事深圳市恒竣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3,000.00万元30%

除上述情形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情形。

(四) 其他披露事项

1、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任职情况及兼职、任职单位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和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兼职/任职单位兼任/任职职务兼职/任职单位与公司的关系
1姬恒领公司独立董事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质控经理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的单位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
和泰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公司独立董事担任董事的公司
广州嘉斌贸易有限公司监事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监事的公司
广州宏晟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
2曹国华公司独立董事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公司独立董事担任教授的机构
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
金科智慧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
重庆机电控股集团信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公司独立董事担任董事的公司
重庆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公司独立董事担任董事的公司

除上述兼职、任职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在外兼职、任职情形。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组成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等部分组成,并依法享有住房公积金、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董事以聘任合同的规定为基础,领取岗位薪酬,不领取董事津贴;独立董事在本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税后6.00万/年)。

(2)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依据地方经济发展程度、行业水平、个人能力、工作内容等因素综合确定。

(3)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占各期公司利润总额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除上述兼职、任职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在外兼职、任职情形。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组成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等部分组成,并依法享有住房公积金、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董事以聘任合同的规定为基础,领取岗位薪酬,不领取董事津贴;独立董事在本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税后6.00万/年)。 (2)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依据地方经济发展程度、行业水平、个人能力、工作内容等因素综合确定。 (3)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占各期公司利润总额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294.00253.41192.08
利润总额11,418.185,128.393,591.82
占当期利润总额比例2.57%4.94%5.35%

3、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两年变化情况及任职合法合规性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两年未发生变化。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和遵守《公司法》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义务,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被执行或被采取联合惩戒措施情形,亦不存在两年内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形。

3、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两年变化情况及任职合法合规性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两年未发生变化。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和遵守《公司法》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义务,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被执行或被采取联合惩戒措施情形,亦不存在两年内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形。

九、 重要承诺

(一) 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

承诺主体承诺开始日期承诺结束日期承诺类型承诺内容(索引)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2022年10月24日长期有效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锁定及减持股份承诺1、本人(本公司)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或委托他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方式代他人或委托他人持有股份。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本人(本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2、自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3、本人(本公司)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4、本人(本公司)于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股票锁定期满后,将通过在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北京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按照届时的市场价格或大宗交易确定的价格进行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应当及
时通知公司,并按照下列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拟减持股份的数量、减持时间区间、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减持计划且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超过6个月;(2)拟在3个月内卖出股份总数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除按照第(1)项规定履行披露义务外,还应当在首次卖出的30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3)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及时披露减持进展情况;(4)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及时公告具体减持情况。5、如本人(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本人(本公司)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北交所就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或重新出具新的承诺。
持股5%以上股东张秋民2022年10月24日长期有效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锁定及减持股份承诺1、本人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或委托他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方式代他人或委托他人持有股份。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2、本人于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股票锁定期满后,将通过在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北京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按照届时的市场价格或大宗交易确定的价格进行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并按照下列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拟减持股份的数量、减持时间区间、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减持计划且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超过6个月;(2)拟在3个月内卖出股份总数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除按照第(1)项规定履行披露义务外,还应当在首次卖出的30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3)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及时披露减持进展情况;(4)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及时公告具体减持情况。3、如本人违反上
述承诺给公司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北交所就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或重新出具新的承诺。
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锁定及减持股份承诺1、本人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或委托他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方式代他人或委托他人持有股份。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2、自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3、本人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4、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5、本人于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股票锁定期满后,将通过在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北京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按照届时的市场价格或大宗交易确定的价格进行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并按照下列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拟减持股份的数量、减持时间区间、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减持计划且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超过6个月;(2)拟在3个月内卖出股份总数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除按照第(1)项规定履行披露义务外,还应当在首次卖出的30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3)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及时披露减持进展情况;(4)
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及时公告具体减持情况。6、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北交所就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或重新出具新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除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10月24日长期有效稳定股价的承诺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1、启动条件: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个月内,若公司股票出现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格时,应当按照本预案启动股价稳定措施。自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三个月后至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终了时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时,为维护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公司将启动股价稳定措施。2、停止条件:公司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则停止实施股价稳定预案:(1)自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个月内,公司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内,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5个交易日高于本次发行价格时;(2)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三个月后至三年内,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内,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3)继续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将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4)各相关主体在连续12个月内购买股份的数量或用于购买股份的数量的金额已达到上限;(5)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上述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实施完毕或停止实施后,如再次发生上述启动条件,则再次启动稳定股价措施。二、股价稳定的具体措施及实施程序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公司应在3个交易日内,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
交易日内,公司停止发放未履行承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同时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四、本预案的法律程序本预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公司完成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公司2022年10月24日长期有效关于发行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1、本公司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若在本公司投资者缴纳股票申购款后且股票尚未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前,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或有权司法机构认定本公司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停止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或者回购本次已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按照投资者所缴纳股票申购款加上该等款项缴纳后至其被退回投资者期间按银行同期1年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若在本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后,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或有权司法机构认定本公司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回购公告前30个交易日该种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回购的股份包括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上述回购实施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或者有权司法机构做出本公司本次发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导致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结论之日起的30日内提出预案,且
如有需要,将把预案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在预案确定后,将积极推进预案的实施。3、若因本公司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或者有权司法机构认定后,本公司将本着主动沟通、尽快赔偿、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通过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可测算的直接经济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22]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4、本声明承诺函所述事项已经本公司确认,为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2022年10月24日长期有效关于发行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1、本人确认,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本人承诺,若因公司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或有权司法机构认定后,本人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同时本人将本着主动沟通、尽快赔偿、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通过参与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可测算的直接经济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22]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
法律法规执行。3、本人承诺,若因公司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依法回购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时本人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购回价格为不低于发行人股票发行价加算股票发行后至购回要约发出时相关期间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或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价格(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
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10月24日长期有效关于发行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公司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或有权司法机构认定后,本人将本着主动沟通、尽快赔偿、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通过参与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可测算的直接经济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22]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若因公司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依法回购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时本人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购回价格为不低于发行人股票发行价加算股票发行后至购回要约发出时相关期间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或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价格(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
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上述承诺不因其本人职务变换或离职而改变或导致无效。
开源证券2022年10月24日长期有效关于发行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本公司已对本次发行申请文件进行了核查,保荐机构管理层已认真阅读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申请文件的全部内容,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连带责任。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10月24日长期有效关于发行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本所为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因本所为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河南明商律师事务所2022年10月24日长期有效关于发行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本所为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因本所为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并能举证证实的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以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公司2022年10月24日长期有效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规模、净资产规模较发行前将有较大幅度增长。但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募集资金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发行人存在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通过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公司未来的持续回报能力,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股东回报,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但公
户专储、专款专用,以保证募集资金的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10月24日长期有效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1.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不得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积极推动公司薪酬制度的完善,使之更符合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要求;支持将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则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投资者的补偿责任;并在股东大会及监管机构指定媒体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公司完成本次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北京证券交易所就涉及填补回报的措施及承诺发布新的监管规定,且本人已出具的承诺不能满足相关规定时,本人将及时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相关要求。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2022年10月24日长期有效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1.在任何情况下,本人均不会滥用控股股东地位,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投资者的补偿责任;并在股东大会及监管机构指定媒体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接受北京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3.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公司完成本次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北京证券交易所就涉及填补回报的措施及承诺发布新的监管规定,且本人已出具的承诺不能满足相关规定时,本人将及时按照最新规定
出具补充承诺。
公司2022年10月24日长期有效发行前滚存利润安排的承诺经公司2022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2年11月10日召开的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后由公司发行后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公司2022年10月24日长期有效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承诺(一)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公司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及可持续发展,分红政策保持持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二)公司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同时派发股票股利。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现金分红的比例也应遵照以下要求:(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即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三)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公司董事会根据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订利润分配预案,并对其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
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四)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程序如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重大投资计划需要等原因确需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2022年10月24日长期有效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本人作为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控股股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避免与股份公司形成同业竞争,本人在此郑重承诺: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人没有在中国境内任何地方或中国境外,直接或间接发展、经营或协助经营或参与与股份公司业务存在竞争的任何活动,亦没有在任何与股份公司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的公司或企业拥有任何权益(不论直接或间接)。2、在本人作为股份公司控股股东的事实改变之前,本人将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发展、经营或协助经营、参与、从事与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业务相竞争的任何活动。3、在本人作为股份公司控股股东的事实改变之前,不会利用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身份从事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4、如因未履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而给股份公司造成损失,本人将对股份公司遭受的损失作出赔偿。5、自本函出具之日起,本函及本函项下之声明、承诺和保证即不可撤销,并保证承诺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所出具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均表示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股份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股份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
全体董2022年长期有关于避免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10月24日业竞争的承诺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均表示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股份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股份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10月24日长期有效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1、本人与公司之间未来将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2、本人承诺不会利用对公司的影响能力,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3、本人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公司向本人及本人投资或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本人在此承诺并保证,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的内容,本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并就该种行为对相关各方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公司2022年10月24日长期有效关于未履行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一、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就本次发行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积极接受社会监督。二、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本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前不进行公开再融资;3、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贴;4、不得批准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离职申请,但可以进行职务变更;5、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
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额由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或根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确定。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2022年10月24日长期有效关于未履行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一、本人(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就公司本次发行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二、如本人(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本人(本公司)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不得以任何方式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3、如果本人(本公司)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4、如公司或公众投资者因信赖本人(本公司)承诺事项进行交易而遭受损失,本人(本公司)将依据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责任、方式及金额,以自有资金补偿公司或投资者因依赖该等承诺而遭受的直接损失。三、如本人(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10月24日长期有效关于未履行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一、本人将严格履行就本次发行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二、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不得以任何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如适用),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3、在本人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如适用);4、在本人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不得主动要求离职;5、在本人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公司为本人增加薪资或津贴,且亦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公司增加支付的薪资或津贴;6、如果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7、如公司或公众投资者因信赖本人承诺事项进行交易而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据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责任、方式及金额,以自有资金补偿公司或投资者因依赖该等承诺而遭受的直接损失。三、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2022年10月24日长期有效关于公司严重违规后进行限售的承诺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后,如公司发生了资金占用、违规担保、虚假陈述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自前述行为发生之日起至违规行为发现后6个月内,本人承诺不对外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并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办理限售手续。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2022年10月24日长期有效关于严重违规后进行限售的承诺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后,如本人发生了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虚假陈述等严重违法
董事长、总经理违规行为的,自前述行为发生之日起至违规行为发现后12个月内,本人承诺不对外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并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办理限售手续。

(二) 前期公开承诺情况

承诺主体承诺开始日期承诺结束日期承诺类型承诺内容(索引)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4月2日长期有效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1、本人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公司及其控股、控制的经济实体构成竞争的业务和活动,不拥有或控制任何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经济实体的权益。2、本人在持有公司股份期间,本承诺为之有效。3、如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本人愿以个人财产赔偿公司的全部经济损失。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4月2日长期有效关于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本人未来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关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和决策程序,加强审查及责任追究,做到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减少和规范关联方往来款的发生。

(三) 承诺具体内容

1、报告期内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2、报告期内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承诺的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十、 其他事项

2003年11月,杨遂运、张秋民和陈国政发起设立欣鑫碳素,初始注册资本为100万元;2006年2月,杨遂运和张秋民发起设立东方碳素,公司初始注册资本80万元,因欣鑫碳素与公司初始设立和运营所需资金量较大,实际控制人以个人借款的方式拆借给公司和子公司欣鑫碳素(2014年7月并入东方碳素)使用。2004年初和2006年初,刘转运、姚国洋(实际控制人配偶的父亲除外)等人以3万至10万不等的现金方式、以入股款的名义拆借给实际控制人获取投资收益。 上述入股款项双方未约定具体的代持数量和金额,在2004年至2012年期间,以年化25%至50%不等比例给予分红。苏瑞、刘振科等人在2014年7月发行人有限公司阶段第三次增加注册资本时,已登记为实际股东。刘转运(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姚国洋(实际控制人战友)、娄占永(实际控制人朋友)、李庆华夫妇(实际控制人朋友)、张亚君父女(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杨转运(实际控制人胞兄)、杨玉芳夫妇(实际控制人兄弟姐妹的子女)、高宗杰(实际控制人配偶刘淑琴的兄弟姐妹的配偶)、刘同(实际控制人配偶的父亲)等共9人在公司股改前未还原或解除代持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2022年6月实际控制人以现金回购的方式解除上述代持关系,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出资人关联关系解除代持金额实际支付金额欣鑫碳素(初始投资额)公司 (初始投资额)
1张亚君父女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650.00650.0010.0060.00
2刘转运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140.00140.008.0010.00
3姚国洋实际控制人战友100.00100.00-10.00
4娄占永实际控制人朋友100.00100.00-10.00
5杨转运实际控制人胞兄150.00150.0010.0010.00
6杨玉芳夫妇实际控制人兄弟姐妹的子女150.00150.0010.0010.00
7高宗杰实际控制人配偶刘淑琴的兄弟姐妹的配偶100.00100.0010.005.00
8李庆华夫妇实际控制人朋友35.0035.001.502.75
9刘同实际控制人配偶刘淑琴的父亲500.0050.00100.00-
合计1,925.001,475.00149.50117.75

上述现金回购并解除代持的对价为欣鑫碳素初始投资额的5倍、公司初始投资额的10倍。

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

一、 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用途 1、主营业务 公司系特种石墨材料制造企业,主要从事特种石墨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等静压特种石墨材料、模压细结构特种石墨材料和中粗结构特种石墨材料。 公司为工信部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已广泛用于光伏、半导体、新能源电池、机械、电子、航空航天、军事工业、核工业等领域。经过多年的持续研发和创新,公司在特种石墨领域拥有一系列自主知识产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7项发明专利,130项实用新型专利。经过多年创新研发和市场沉淀,公司产品和工艺不断更新,已获得稳定的客户群体,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 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主要从事特种石墨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主要产品包括等静压特种石墨材料、模压细结构特种石墨材料和中粗结构特种石墨材料,具体如下:
产品名称外观性能特点应用领域
等静压特种石墨材料高强度、高密度、高纯度,相比模压石墨,粒度更细密、排列更均匀,具备各向同性,具有模压细结构特种石墨的各种特性,并且特性更加优良光伏、半导体、新能源电池、模具制造、航空航天、核工业等
模压细结构特种石墨材料具备导电导热性能好、强度高、热膨胀系数小、自润滑、耐高温、耐酸碱盐、耐腐蚀、体积密度高、易加工等特点光伏、半导体、新能源电池、模具制造等
中粗结构石墨材料具备优良的抗热震性、抗氧化性、耐化学腐蚀性和高温稳定性化工、冶金、新能源电池、铸造等领域

(二)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特种石墨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通过向石墨需求客户销售特种石墨材料,实现销售收入,获取利润。同时,报告期内公司少量从事受托加工业务,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特种石墨材料的销售。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生石油焦、生沥青焦、浸渍沥青、高温沥青和中温沥青,为保障公司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性,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采购渠道畅通。

公司主要采用备货与订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购,根据客户订单的需求数量、产成品、原材料等库存情况,同时结合长期对客户需求情况的预估来确定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数量、品种,并由采购部向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

3、 生产模式

(1)生产模式概述

公司生产模式为“库存生产为主、订单生产为辅”。公司主要由生产部协同销售部根据销售需求预测以及存货情况制定生产计划,并将生产计划传达至各生产车间,由生产部统筹安排生产。公司一般需要对市场做出预测,提前生产备货,保持一定数量的库存。

公司生产过程复杂,主要有煅烧、磨粉和混捏、压型、焙烧、浸渍和石墨化等生产工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外协加工的情况。外协加工环节主要集中在焙烧和石墨化生产工序环节,并在磨粉和压型工序环节存在少量外协。 公司按照以下原则选择外协加工厂商:加工质量技术指标符合公司生产需求;加工进度可监控并保证按期交货;加工费定价合理。 首先由采购部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外协加工厂商,并协同生产部门,对外协加工厂商从生产资质、生产能力、质量保障等方面进行考察,最终确定外协加工厂商。在外协加工过程中,公司派出技术人员现场指导,产品生产完成后,公司技术质量部门抽样测试质量指标是否合格。 ② 外协加工的必要性
注1:郑州天能炭素有限公司和河南万贯实业有限公司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报告期内,合并披露为河南万贯实业有限公司。
力,具备年产10,000吨特种石墨的生产能力,生产销售规模位于特种石墨行业前列。 公司以其丰富的特种石墨种类和较为齐全的规格型号满足下游客户多元化的需求,有利于公司增强规模优势和产品市场竞争力,有助于巩固并扩大公司在特种石墨行业的市场份额和市场地位,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国炭素行业协会数据,公司细结构特种石墨销售规模位居行业前列。 (四)组织架构及功能 公司组织架构如下图所示: 公司各部门职责具体如下:
部门名称职责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制定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及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负责公司人事管理、薪酬管理、人员招聘及配置、员工培训及班组建设、社会劳动力管理、职工的社会保险业务的指导和管理。
安环部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并进行安全绩效的监督实施;组织安全、环保相关宣传教育培训和会议;负责制定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组织应急演练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相关的其它工作内容。
生产部根据生产计划组织生产,持续提升产品质量、工艺和生产效率,负责生
产现场管理。负责对物料、成品的仓储管理,规范公司仓库的管理程序,下设生产车间和仓储部门。
质检部主要负责各类产品制定相关的检验规范、作业规程;负责对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进行质量检验,对产品质量信息反馈进行分析,促进质量改进与提升;负责公司产品售后服务等工作。
研发部主要负责公司新产品研发、新产品试制、技术工艺更新,同时负责产品售前、售后技术支持工作。
销售部主要负责制定营销方案并落实年度销售计划,维护及开发客户,负责产品市场调研、业务开拓、订单跟踪、货款回收及售前、售后服务工作。
财务部负责公司会计核算、财务预算、财务分析预测、资金管理、资产管理、税收筹划等;参与公司的经营分析和日常经营管理,对公司营运过程、结果进行及时准确有效监督;为公司运营决策提供准确及时的财务信息;为公司决策层提供财务数据支持和参考意见。
办公室依据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目标和发展规划,承担内部行政管理职能负责对外联络工作。
采购部负责制定公司的采购计划;负责供应商的开发和管理工作;负责供应商价格谈判及合同的签订工作;负责公司原辅材料、设施设备的采购工作。
发展部负责公司项目建设、技术改造、战略规划等工作。

(五)主要产品的生产流程

特种石墨生产是一个专业化、精细化和系统化的过程,公司经过工艺技术改造及设备优化升级,产品生产流程与传统工艺比较减少了浸渍环节,现有主要工序为煅烧、磨粉、混捏、压型、焙烧和石墨化等,其生产流程如下图所示:

搅拌后的混料挤成片状,使混料中的粉粒与粘结剂进一步结合,使粘结剂充分渗透到粉粒孔隙中。通过混合制成的轧片,经二次磨粉压制成细结构石墨生坯;通过混合形成的糊料,直接压制成中粗结构石墨生坯。公司混捏设备选型较为先进,搅拌与轧片自动化程度较高。

④压型

压型是将细结构石墨压粉装到模压机模具内或装进等静压机模套内,或将中粗结构石墨糊料装进振动成型压机模具中,通过加压、保压、泄压等过程制成一定形状、一定强度、一定密度的生坯转运至焙烧。公司模压机、等静压机大小不等有多个型号,振动成型压机特需特制,压制品规格齐全,产成品满足市场需求。

⑤焙烧

焙烧是将压制生坯装进焙烧炉用天然气进行一次或多次焙烧。一次焙烧是对压制生坯进行一次烧结转入石墨化,多次焙烧是对浸渍品进行两次以上烧结转入石墨化。产品焙烧是一个复杂的理化变化过程,需要按照严格的焙烧曲线进行升温和冷却,在整个焙烧过程中,产品内部不断发生化学反应,粘结剂(或浸渍剂)不断分解释放挥发分,最终使制品缩聚固定成几何体型。

公司焙烧采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车底式焙烧炉烧结,能精准控温,提高焙品成品率。

⑥石墨化

石墨化是将焙烧品装入石墨化炉通电加热至2800-3000℃进行热处理,是把六角碳原子平面网格从二维空间的无序排列转变为三维空间的有序排列的石墨结构的高温过程。石墨化的作用是:提高材料的导热和导电性;提高材料的热稳定性和耐热冲击性及化学稳定性;提高材料的润滑性和耐磨性;排除材料中的杂质,提高纯度;降低材料的硬度,便于机械加工。

公司石墨化炉有两次变压送电装置,交叉送电提高产能并保证产品质量。

二、 行业基本情况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主要法律法规
序号文件名称颁发单位施行时间
1《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生态环境部2021年10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21年9月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20年9月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18年12月
5《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18年10月
6《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全国人大常委2018年10月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15年1月
8《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2014年7月

(2)行业主要政策

(2)行业主要政策
序号监管政策出台部门主要相关内容施行日期
1《2021年工业和信息化标准工作要点》工信部加强产业基础标准和强制性基准制定。开展高端钢铁材料、航空发动机 用高温合金材料、化工新材料、民机督材、电子专用材料、天然纤维材料、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材料等新材料和关键材料标准制定。2021年3月
2《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国务院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产业。2020年11月
3《关于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增长极的指导意见》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财政部加快在耐腐蚀材料等领域实现突破。实施新材料创新发展行动计划,提升稀土、钒钛、钨钼、锂、铷铯、石墨等特色资源在开采、冶炼、深加工等环节的技术水平。2020年9月
3《石墨行业规范条件》工信部为保护性开发和高效利用石墨资源,优化产业结构,推动技术创新,保护生态环境,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制定本规范条件。2020年6月
4《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年版)》工信部新能源应用领域的高纯石墨(固定碳含量C≥99.90%)被纳入2019年版的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年12月
5《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国务院将行业分为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根据目录及调整,具有直径600毫米及以上超高功率电极、高炉用微孔和超微孔碳砖、特种石墨(高强、高密、高纯、高模量)、石墨(质)化阴极的产业被列为鼓励类产业。2019年10月
6《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涵盖包括余热回收利用等高效节能专用设备产品及服务。2018年11月
(2)特种石墨的应用领域 特种石墨材料因其优异的综合性能而被广泛应用于光伏、半导体、新能源电池、冶金、化工、机械、电子、氢能源、航空航天、军事工业、核工业等行业,是战略新兴产业不可替代的重要资源之一。主要应用领域如下表所示:
应用领域应用环节主要产品主要性能
光伏及半导体用在单晶硅生长炉用石墨热场与多晶硅铸锭炉加热器、坩埚、托杆等耐高温、导电性好、易加工
用石墨热场中石墨部件
新能源电池用于正极材料和负极材料的碳化烧结烧结用匣钵耐酸碱、耐高 温、化学稳定性高
冶金用于金属行业熔炼和成型,烧结等石墨坩埚、石墨模具、石墨隔热板和底座热膨胀系数小、能耐急冷急热的变化
化工用于制作热交换器热交换器、反应槽、冷凝器、吸收塔、石墨泵耐腐蚀、导热性好、耐高温、化学稳定性高
电子电子元器件的高温处理等二极管等电子元器件烧结模具等耐高温、不变 形、易加工
氢能源用于氢能源电堆石墨双极板耐腐蚀、阻气性、良好的机械性能
航空航天用于各类航天器的防热材料发动机的燃气舵、固体火箭发动机的喷管喉衬耐高温、化学稳定性高
军事工业用作耐高温的承力构件火箭榴弹炮的喷管喉衬、导弹端头体耐高温、化学稳 定性高、导电率高
核工业用于原子反应堆中,铀一石墨反应堆减速材料、反射材料、核燃料载体屏蔽中子,耐高温、化学稳定性高、耐腐蚀

(3)公司在产业链中所处位置

中国在特种石墨行业起步较晚,前期的发展主要是依赖进口。近年来,随着下游行业应用领域的不断扩展,光伏、半导体、新能源电池、冶金、化工、机械、电子等行业快速发展带动特种石墨产品市场需求不断增长。 截至目前,中国特种石墨材料生产企业较多,产业集中度相对较低,规模以上企业主要有五星新材、成都炭材、宁新新材、新成新材和公司等,数量相对较少;下游特种石墨深加工企业数量较多但规模普遍较小。 3、特种石墨行业发展趋势 (1)下游行业高速发展推动特种石墨的市场需求 特种石墨是战略新兴产业不可替代的重要资源之一,广泛应用于光伏、半导体、新能源电池、冶金、化工、机械、电子等行业,下游终端行业发展情况具体如下: 1)光伏行业 在光伏领域,特种石墨主要运用在单晶硅生长炉用石墨热场相关部件,光伏级单晶硅生长炉是光伏级单晶硅片的核心生产设备,光伏太阳能产业的快速发展直接带动特种石墨行业需求的持续增长。 受“碳达峰”、“碳中和”等政策的驱动,2021年中国硅片产能达到约400GW,近五年来一直保持高速增长。2017年至2021年中国硅片产能和产量增长情况如下: 单位:GW 数据来源:中国光伏行业协会(CPIA)
数据来源:智研咨询整理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稀土行业对特种石墨的需求量分别约为5,409 吨、5,886吨和6,399吨。 5)核工业领域 在高温气冷堆中,石墨是中子的慢化剂和优良的反射剂,其自身很多优良特性确立了它在核工业领域中属于关键材料之一。此外,特种石墨可以用来制作热结构件,各向同性石墨材料用于制作石墨球、堆芯材料、电极等核石墨制品。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我国新增装机容量分别为 409 万千瓦、112 万千
注1:五星新材2020年和2021年为中国炭素行业协会披露数据,2019年为渠道访谈数据; 注2 :成都炭材、宁新新材、新成新材为年度报告数据; 注3:平顶山博翔、宝丰洁石为中国炭素行业协会披露数据,河南卡博斯(母公司为平顶山市开元特种石墨有限公司)2021年为中国炭素行业协会披露数据,2019年和2020年为渠道访谈数据; 注4:中国炭素行业协会未对赛迈科销售收入进行披露,此处为渠道访谈数据; 注5:由于无法统计行业内全部企业的总销售收入,此处市场占有率指某企业占行业内规模以上企业总销售收入的比例。 3、行业内主要竞争对手基本情况 (1)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方大炭素(股票代码:600516),成立于1999年,是国内具有代表性的碳素制造企
数据来源:公司产品的实测数据来源于专业机构检测报告;国家标准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细颗粒高密度特种石墨产品(GB/T30071-2013)。 综上,公司产品各项指标的数据来源于国家石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测数据,该机构为国内独立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公司产品的关键指标优于中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细颗粒高密度特种石墨产品国家标准,体现了公司较为优异的产品质量水平。 3)现有生产规模和产品优势 公司具备年产1万吨特种石墨的生产能力,产品畅销国内二十多个省市,远销韩国、印度、日本等十几个国家。根据中国炭素行业协会统计数据,公司的销量规模及市场占有率等方面均处于行业前列,是国内特种石墨行业产销规模较大的企业之一。 在国内特种石墨行业,公司产品规格较为齐全。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研发,生产的特种石墨规格不断增大,目前公司主要产品的规格包括610*510*260、650*350*1650*、700*320*2000、700*400*2500、φ980*870、φ1100*1100、φ1200*1050等。 (2)竞争劣势 1)融资渠道受限 公司所处石墨制造业属于资金、技术密集型行业,多年来,公司人才培养、设备引进、
电子等行业,是战略新兴产业不可替代的重要资源之一,终端应用行业的技术升级和新兴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展,带动了特种石墨市场需求的不断增长。一方面,国家对光伏、半导体、锂电等新兴产业的政策支持带动下游行业快速发展,保障特种石墨市场的持续稳定增长;另一方面,特种石墨凭借其优质的产品性能,特种石墨在航空航天、核工业等方面获得了越来越多的应用。特种石墨材料在战略新兴行业的广泛应用为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市场提供新的增长点。 (2)行业发展面临的挑战 1)行业发展时间短,生产工艺与国外先进水平尚有一定差距 中国的特种石墨行业起步较晚,无论是技术、管理还是人员素质与世界先进水平都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行业内具有国际先进生产水平、掌握先进生产技术的大型企业数量较少,大部分企业资金实力不足,设备、工艺的改造和升级速度偏慢,技术水平落后、产品品质不高,不具备自主研发能力。 2)专业人才供给不足 特种石墨材料下游应用领域众多,部分终端产品更新换代速度较快,为快速响应市场需求变化,特种石墨企业需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对专业人才的需求较大,但特种石墨行业专业技术研发及管理人才缺乏,仅靠企业内部培养,耗时长、投入大,且培养周期长,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行业发展。 (五)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特种石墨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同行业公司中,选取了方大炭素、宁新新材和新成新材3家企业作为公司的同行业可比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主营业务业务模式
方大炭素石墨及炭素制品、铁矿粉的生产与销售主营石墨及炭素制品、铁矿粉的生产与销售,炭素生产企业主要分布在西北、东北、西南等地区;产品广泛应用于冶金、能源、化工、机械、医疗、生物等行业;生产的石墨电极主要面向大型钢铁企业。
宁新新材特种石墨材料及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营特种石墨及制品,使用沥青焦、石油焦、中温沥青、高温沥青等材料,经过压
型、浸渍、焙烧、石墨化、机加工等环节加工成特种石墨及制品,以细结构特种石墨为主,主要以直销的形式销售给客户。
新成新材特种石墨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加工业务主营特种石墨及制品,产品应用于光伏、模具、冶炼等行业,主要以直销的形式销售给客户。
公司特种石墨材料及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营特种石墨,使用生沥青焦、生石油焦、中温沥青等材料,经过煅烧、压型、焙烧、石墨化等环节加工成特种石墨,主要以直销的形式销售给特种石墨制品加工商。

注:数据来源于可比公司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和招股说明书。

2、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市场地位、技术实力等方面的比较情况

注:数据来源于可比公司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及官方网站。 3、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主要经营情况及关键业务数据方面的比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总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及毛利率与上述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表所示:
对比指标可比公司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总资产 (万元)方大炭素2,017,529.071,850,294.831,923,547.11
宁新新材157,467.5892,119.6464,286.75
新成新材97,833.49101,964.37102,633.84
公司62,226.2646,713.4038,925.54
营业收入 (万元)方大炭素532,029.34465,177.27353,917.23
宁新新材55,628.4137,847.1124,039.41
新成新材30,703.2727,081.0829,541.73
公司35,638.1632,479.8220,866.00
净利润 (万元)方大炭素93,364.05111,557.6753,668.14
宁新新材9,807.497,920.904,536.34
新成新材-758.14-5,258.87-7,941.74
公司10,075.714,519.193,140.61
毛利率 (%)方大炭素25.8833.5128.71
宁新新材32.3336.4933.62
新成新材13.5712.0413.45
公司40.1127.1228.79

注:数据来源于可比公司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和招股说明书在特种石墨材料领域,体积密度、抗压强度、抗折强度、电阻率和灰分等是技术实力和产品性能的重要指标。报告期内,公司等静压产品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产品在体积密度、抗压强度、抗折强度、电阻率、灰分等重要指标的对比如下表所示:

注:数据来源于可比公司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和招股说明书 在特种石墨材料领域,体积密度、抗压强度、抗折强度、电阻率和灰分等是技术实力和产品性能的重要指标。报告期内,公司等静压产品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产品在体积密度、抗压强度、抗折强度、电阻率、灰分等重要指标的对比如下表所示:
产品大类公司产品种类体积密度g/cm3抗压强度MP a抗折强度MP a电阻率?Ω·m灰分%
等静压产品成都炭材CDI-1A1.85904510-120.030
CDI-1B1.8864011-130.030
CDK-101.85753210-130.005
EDM-I61.8510248140.050
EDM-I71.8011256160.050
EDM-I81.8512560160.050
CDI-5L01.85954711.50.003
CDI-8L01.808640110.003
CDI-9L01.8010550130.003
CDI-2G01.80864011-130.002
CDI-3G01.85904511-130.002
CDI-4G01.851024812-140.002
五星新材WDGL-41.706030150.050
WDGL-51.808040100.050
WDGL-61.859045100.050
WDGL-71.7810040160.050
WDGL-81.8512050150.050
WDGL-101.687030160.050
五星红-51.68803813~150.050
五星红-71.851356211~130.050
五星红-81.901607011~130.050

公司

公司DF-61.8913064120.030
DF-71.838853.112.50.087
DF-101.9012057.112.60.140

注:公司相关质量指标来源于专业机构检测报告,上述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各项指标来源于各公司的产品手册或各公司官方网站。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中粗结构产品,主要理化指标对比情况如下:

注:公司相关质量指标来源于公司内部检测报告,上述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各项指标来源于产品手册。 目前公司主要产品为等静压特种石墨材料和中粗特种石墨材料。成都炭材和五星新材的产品主要为等静压石墨,公司产品与其在重要指标方面无显著差异。新成新材主要生产中粗结构特种石墨,公司产品与其在重要指标方面无显著差异。 4、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研发投入比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可比公司的研发投入及研发费用率比较情况如下表所示: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方大炭素的研发投入金额相对较高,而宁新新材、新成新材以及公司的研发投入金额相对较低,主要系方大炭素的经营规模较大,营业收入和资产规模均远大于宁新新材、新成新材以及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率高于方大炭素,主要系方大炭素从事石墨及炭素制品、铁矿粉的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超高功率、高功率、普通功率石墨电极,特种石墨制品(等静压石墨、冷压石墨),核电用炭材料(高温气冷堆炭堆内构件),锂离子电池用负极材料等,营业收入和资产规模均远大于公司,使得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率远大于方大炭素的研发费用率。 2020年公司研发费用率高于宁新新材,主要系宁新新材2020年的营业规模大于公司;2021年和2022年公司研发费用率低于宁新新材,主要系宁新新材主要从事模压特种石墨材料及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特种石墨制品相关研发投入较多。 2020年公司研发费用率低于新成新材,主要系新成新材2020年研发费用较大;2021年和2022年公司研发费用率与新成新材接近。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研发费用金额分别为902.31万元、1,170.83万元和1,103.21万元,总体保持相对稳定。公司持续的研发投入,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三、 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 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注1:2021年公司的等静压成型工艺发生改变,由等静压直接成型全部变成先预模压后等静压成型,2020年压型产能为模压细结构压型产能、等静压细结构压型产能和中粗结构压型产能之和,2021年压型产能为等静压细结构压型产能和中粗结构压型产能之和; 注2:焙烧和浸渍工序的产能和产量系按照单次焙烧、浸渍进行计算; 注3:2021年开始公司取消浸渍环节,2021年和2022年无浸渍产能; 注4:中粗结构产品石墨化周期约为35天,细结构产品石墨化周期约为45天;报告各期, 50%、80%、70%的石墨化产能用于生产细结构石墨,其余的石墨化产能用于生产中粗结构石墨; 注5:2022年煅烧、磨粉及混捏和焙烧产能利用率降低,主要系公司受冬奥会临时环保管控整体停产约30天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产销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区域分类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
公司特种石墨材料销售价格主要受市场行情影响,随市场价格而波动,而特种石墨材料市场价格很大程度上受终端行业如光伏、新能源电池、冶金、化工等行业景气度影响;同时,原材料采购成本对销售价格也构成一定影响。 2020年,公司所有特种石墨材料销售价格同比均下降,主要系2020年特种石墨行业处于下行周期,叠加疫情影响,需求减弱,致价格下降;2021年,公司主打产品等静压特种石墨和中粗结构特种石墨价格同比上升,主要系2021年疫情影响减弱,生产经营恢复正常,市场行情进入修复周期,市场价格回升,同时生石油焦、生沥青焦、高温沥青和中温沥青等原材料价格上涨幅度较大,致特种石墨材料销售价格上涨;2022年,公司主打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6.36%、22.91%和23.15%,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情形。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与前五名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 7、终端应用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不同终端应用领域实现的收入金额及占比如下: 单位:万元
终端领域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光伏半导体7,846.2722.14%5,701.4917.84%1,864.839.11%
新能源电池7,619.3021.50%3,884.8412.15%2,233.5210.91%
EDM电火花6,153.3817.36%7,184.0722.48%4,327.0121.13%
冶金6,402.3518.07%7,004.5521.92%5,353.4326.14%
化工2,162.156.10%2,791.288.73%2,311.4411.29%
超硬材料806.062.27%1,666.905.22%1,558.147.61%
电子机械906.272.56%622.101.95%639.853.12%
军工及航空航天422.641.19%254.680.80%599.212.93%
其他3,117.488.80%2,852.118.92%1,592.517.78%
合计35,435.89100.00%31,962.02100.00%20,479.94100.00%

注:上表所述销售产品包括等静压、中粗结构、模压细结构和石墨坯。公司主要应用领域包括光伏半导体、新能源电池、EDM电火花、冶金、化工、超硬材料、电子机械和军工及航空航天,合计占比约90%,其他应用领域包括风能、耐火材料、陶瓷、碳碳复合材料、核工业等,其中,以光伏、新能源电池为代表的新能源领域占比逐年提升,公司产品应用领域逐步优化升级。

等静压、中粗结构和模压细结构在不同终端应用领域实现的收入金额及占比如下:

(1)等静压

单位:万元

注:上表所述销售产品包括等静压、中粗结构、模压细结构和石墨坯。 公司主要应用领域包括光伏半导体、新能源电池、EDM电火花、冶金、化工、超硬材料、电子机械和军工及航空航天,合计占比约90%,其他应用领域包括风能、耐火材料、陶瓷、碳碳复合材料、核工业等,其中,以光伏、新能源电池为代表的新能源领域占比逐年提升,公司产品应用领域逐步优化升级。 等静压、中粗结构和模压细结构在不同终端应用领域实现的收入金额及占比如下: (1)等静压 单位:万元
终端领域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光伏半导体7,329.6933.90%4,230.4328.40%925.3616.94%
新能源电池3,207.5614.84%713.884.79%222.114.07%
EDM电火花5,842.5027.02%6,432.3543.19%3,023.7555.35%
冶金2,711.4312.54%1,613.5010.83%446.068.17%
化工440.102.04%496.133.33%102.921.88%
超硬材料503.342.33%587.603.94%570.4610.44%
电子机械649.683.00%247.861.66%42.520.78%
军工及航空航天128.660.60%12.000.08%1.760.03%
其他808.573.74%560.993.77%128.082.34%
中粗结构特种石墨材料主要用于新能源电池、冶金和化工领域,合计各年度占比均超过70%,报告期内因新能源汽车市场需求扩张,带动上游锂电池和特种石墨材料的销量,致新能源电池领域占比不断提升。 (3)模压细结构 单位:万元
终端领域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光伏半导体14.813.44%289.279.02%823.8612.15%
新能源电池11.612.70%111.143.47%723.3810.67%
EDM电火花31.277.26%400.6612.49%1,066.8915.74%
冶金176.2940.95%1,036.3732.32%1,964.4928.98%
化工22.025.11%135.704.23%236.363.49%
超硬材料50.4911.73%831.5025.93%970.8414.32%
电子机械61.1714.21%232.217.24%489.597.22%
军工及航空航天18.574.31%8.310.26%63.030.93%
其他44.2910.29%161.925.05%439.716.49%
合计430.52100.00%3,207.06100.00%6,778.15100.00%

公司模压细结构特种石墨材料主要应用领域包括光伏半导体、新能源电池、EDM电火花、冶金和超硬材料。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重点向等静压产品升级,自2021年开始大幅减少了模压细结构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导致报告期内模压细结构特种石墨材料应用领域存在一定的波动。

(二) 采购情况及主要供应商

其中,材料采购总额(不含税)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半成品及低值易耗品,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材料种类2022年2021年2020年
原材料12,606.557,083.653,377.50
周转材料4,214.352,066.84876.94
半成品752.66-9.07
低值易耗品1,005.73782.61409.91
合计18,579.299,933.104,673.42

原材料包括主要原材料生石油焦、生沥青焦、高温沥青、中温沥青和浸渍沥青,还包括少量石墨粉(报告期内采购金额分别为17.17万元、8.67万元和65.10万元)。周转材料主要是焙烧炉和石墨化炉的垫料、填充料和覆盖料,包括炭黑、焦粒、石墨化焦、煅后石油焦、石英砂等,有一定损耗,根据实际生产需求状况进行采购。公司存在煅烧工序,生石油焦和生沥青焦经煅烧后成为石油焦和沥青焦,材料采购中的外购半成品主要是指沥青焦。低值易耗品主要是螺丝、钢板、液压油、塑料布、木托盘等,根据实际需求状况进行采购。

2、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生石油焦、生沥青焦、浸渍沥青、高温沥青和中温沥青,上述原材料主要来自石油炼化行业、煤化工行业,原材料供应商众多,市场价格相对公开透明,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严重的原材料短缺风险。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情况如下表所示:

原材料包括主要原材料生石油焦、生沥青焦、高温沥青、中温沥青和浸渍沥青,还包括少量石墨粉(报告期内采购金额分别为17.17万元、8.67万元和65.10万元)。周转材料主要是焙烧炉和石墨化炉的垫料、填充料和覆盖料,包括炭黑、焦粒、石墨化焦、煅后石油焦、石英砂等,有一定损耗,根据实际生产需求状况进行采购。公司存在煅烧工序,生石油焦和生沥青焦经煅烧后成为石油焦和沥青焦,材料采购中的外购半成品主要是指沥青焦。低值易耗品主要是螺丝、钢板、液压油、塑料布、木托盘等,根据实际需求状况进行采购。 2、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生石油焦、生沥青焦、浸渍沥青、高温沥青和中温沥青,上述原材料主要来自石油炼化行业、煤化工行业,原材料供应商众多,市场价格相对公开透明,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严重的原材料短缺风险。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情况如下表所示:
年度类别数量(吨)单价(元/吨)金额(万元)
2022年度生石油焦1,431.205,371.27768.73
生沥青焦11,368.325,420.466,162.16
浸渍沥青---
高温沥青4,392.2410,703.504,701.23
中温沥青1,485.316,122.16909.33
2021年度生石油焦9,661.363,212.673,103.88
生沥青焦6,038.762,681.951,619.56
浸渍沥青---
高温沥青2,783.675,962.051,659.64
中温沥青1,657.084,175.41691.90
2020年度生石油焦9,233.931,745.501,611.78
生沥青焦3,664.051,465.67537.03
浸渍沥青1,107.562,816.15311.90
上述原材料的采购量变化如下图所示: 单位:吨 中粗结构石墨主要使用石油焦和中温沥青作为原材料,细结构石墨产品主要使用沥青焦、石油焦和高温沥青作为原材料。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产品结构不断优化,细结构产品产量和比重的增加,生沥青焦和高温沥青的采购量相对不断上升。 2021年开始,公司取消了浸渍生产工序,少量中粗结构石墨材料浸渍加工工序全部外协,不再采购浸渍沥青。 3、主要能源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所用能源主要为电力和天然气,采购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电力消耗主要在石墨化环节,天然气消耗主要在焙烧环节。高温沥青2,030.462,663.79540.87
中温沥青1,440.432,490.55358.75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电力用量(万度)6,175.745,183.694,714.30
单价(元/度)0.660.560.58
金额(万元)4,052.482,901.672,731.18
天然气用量(万方)304.72381.29362.95
单价(元/方)4.163.132.77
金额(万元)1,266.541,191.591,004.57
生产特种石墨材料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生石油焦、生沥青焦、浸渍沥青、中温沥青和高温沥青等,报告期内公司上述原材料的月度采购价格(不含税)的趋势如下图所示: 单位:元/吨 上述主要原材料的公开市场价格情况如下图所示: 单位:元/吨
注1:辽宁梵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沈阳坤扬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陕西坤扬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和西安思必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合并披露为辽宁梵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注2: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梅山分公司和乌海宝化万辰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注3:济宁联辉化工材料有限公司和济宁辰光煤化有限公司受同一集团控制,合并披露为济宁联辉化工材料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材料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50%的情形,不存在对少数供应商构成依赖的情形。 (2)前五大能源类供应商
公司电力主要采购自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天然气主要采购自平顶山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 (3)前五大外协供应商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外协供应商采购额(不含税)占同类采购总额的比例,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业务和技术”之“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之“(二)主要经营模式”之“3、生产模式”之“③ 报告期前五大外协厂商”。 (4)前五大设备供应商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设备供应商采购额(不含税)占同类采购总额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年度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占同类比例(%)
2022年度1徐州开重锻压设备有限公司四柱碳素液压机604.1015.74
2南京诺方风机有限公司循环风机、离心风机402.6910.49
3新乡市同鑫振动机械有限公司旋振筛、提升机、螺旋输送机395.4410.30
4如皋市坤宏捏合机械有限公司混捏机353.989.22
5沈阳工大电器设备有限公司自动化控制系统、配料系统261.956.82
合计2,018.1652.57
2021年度1天津市菲立特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等静压机、双面模具、二面顶压机控制系统、粉沫成型液压机987.7325.05
2桂林鸿程矿山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磨粉机763.7219.37
3四川中旺科技有限公司双螺杆挤出机548.6713.92
4南京科鑫橡塑机械有限公司双螺杆挤出机290.277.36
5河南科特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吸料天车186.734.74
合计2,777.1270.44
2020年度1河南科特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吸料天车129.659.37
2天津市菲立特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等静压机及配件114.678.29
3河南高盛起重机械有限公司无动力窑车97.357.04
4南京诺方风机有限公司循环风机93.126.73
5河北金科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沥青烟气黑法吸附装置92.926.72
合计527.7138.15

报告期内,公司设备主要投入在磨粉、混捏、压型、焙烧和石墨化等生产工序以及环保方面,与主要设备供应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5)前五大工程供应商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工程供应商采购额(不含税)占同类采购总额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设备主要投入在磨粉、混捏、压型、焙烧和石墨化等生产工序以及环保方面,与主要设备供应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5)前五大工程供应商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工程供应商采购额(不含税)占同类采购总额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年度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占同类比例(%)
2022年度1河南万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厂房、地坪、焙烧炉维修,等静压基础工程447.0336.81
2河南省和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厂房维修148.6612.24
3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厂房设计117.439.67
4郑州赛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耐火砖、耐火土109.469.01
5河南明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能评与环评99.088.16
合计921.6675.89
2021年度1河南万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厂房维修、等静压基础工程、炉墙维修175.5122.55
2河南省和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厂房维修170.6421.92
3宝丰县盛联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不锈钢筒子制作、行车梁加固和拆除换新工程111.7514.36
4禹州市天瑞耐火材料有限公司耐火砖105.1913.51
5平顶山市绿佳源环保有限公司环保软件及工程82.5710.61
合计645.6782.95
2020年度1河南万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试验炉基础工程,道路、道牙、围墙维修,抽屉炉改造维修278.4428.45
2平顶山市广钰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钢板工程物资160.3516.38
3禹州市天瑞耐火材料有限公司耐火砖140.2114.33
4鲁山县泰瑞特种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保温棉、耐火纤维板90.299.23
5河南盟达鑫机电锅炉有限公司车底炉安装67.896.94
合计737.1875.33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产品结构优化升级,不断提升工艺水平,新增了焙烧炉和等静压基础工程,并在报告期内不断对焙烧炉和石墨化炉等生产线以及厂房、车间等进行维修改造,同时为满足环保管控要求,增加了环保相关工程。

(6)前五大运输类供应商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运输类供应商采购额(不含税)占同类采购总额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注:禹州市亿顺运输有限公司和禹州市金吉莱运输有限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主要关联方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在上述主要供应商中享有任何权益。公司主要供应商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 主要资产情况

1、房屋建筑物 (1)已取得产权证书的房产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取得24处房屋产权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产权证号建筑面积(m2)坐落位置他项权利
1豫(2019)石龙区不动产权第0000002号597.45东方碳素01号车间
2豫(2019)石龙区不动产权第0000003号552.98东方碳素02号车间
3豫(2019)石龙区不动产权第0000004号886.38东方碳素03号车间
4豫(2019)石龙区不动产权第0000005号836.22东方碳素04号车间
5豫(2019)石龙区不动产权第0000006号839.30东方碳素05号车间
6豫(2019)石龙区不动产权第0000007号1,680.95东方碳素06号车间
7豫(2019)石龙区不动产权第0000008号874.47东方碳素07号车间
8豫(2019)石龙区不动产权第0000009号2,332.88东方碳素08号车间抵押
9豫(2019)石龙区不动产权第0000010号1,129.76东方碳素09号车间
10豫(2019)石龙区不动产权第0000011号2,470.61东方碳素10号车间
11豫(2019)石龙区不动产权第0000012号386.48东方碳素11号车间
12豫(2019)石龙区不动产权第0000013号997.26东方碳素12号车间
13豫(2019)石龙区不动产权第0000014号2,215.52东方碳素13号车间
14豫(2019)石龙区不动产权第0000015号2,898.18东方碳素14号车间抵押
15豫(2019)石龙区不动产权第0000016号7,721.64东方碳素15号车间抵押
16豫(2019)石龙区不动产权第0000017号565.05东方碳素16号车间
17豫(2019)石龙区不动产权第0000018号2,197.92东方碳素17号办公楼
18豫(2019)石龙区不动产权第0000019号753.14东方碳素18号宿舍楼抵押
19豫(2019)石龙区不动产权第0000020号717.44东方碳素19号宿舍楼抵押
20豫(2019)石龙区不动产权第0000021号110.44东方碳素20号浴室抵押
21豫(2019)石龙区不动产权第0000022号79.68东方碳素21号配电站抵押
22豫(2023)石龙区不动产权第0000001号754.68东方碳素22号库房
23豫(2022)石龙区不动产权第0000155号1,740.35东方碳素23号车间
24豫(2022)宝丰县不动产权第0007618号3,607.56欣鑫碳素1号半成品库、2号半成品库、变压器房、石墨化车间抵押

1)抵押权基本情况

1)抵押权基本情况
抵押的房产或土地使用权借款人贷款人截至2023/3/31借款余额主债权发生期间担保合同规定的抵押权实现情形
豫(2019)石龙区不动产权第0000009号不动产权证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东方碳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丰支行1,000.002022/12/13-2023/12/131、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任何正常还款日或提前还款日未按约定向抵押权人进行支付; 2、抵押人违反合同的约定,擅自转让、出租、出借、以实物形式出资、改造、改建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全部或部分处置抵押物; 3、抵押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办理抵
押登记; 4、抵押人以任何方式妨碍抵押权人依法及/或根据合同有关约定处分抵押物; 5、发生合同约定的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情形,抵押人不按抵押权人的要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 6、抵押人在合同中所做的声明不真实或者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做的承诺; 7、抵押人违反合同中关于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其他约定; 8、抵押人终止营业或者发生解散、撤销或破产事件; 9、抵押人与抵押权人或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机构之间的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10、抵押人拒绝配合抵押权人开展尽职调查,抵押人或其交易/交易对手涉嫌洗钱、恐怖融资、核武器扩散、违反需适用的制裁规定、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或抵押人被列入联合国、中国及其他需适用的制裁名单或制裁范围。
豫(2019)石龙区不动产权第0000015号不动产权证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东方碳素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丰县支行900.002022/9/30-2023/9/291、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 2、债务人、抵押人被撤销、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出现其他解散事由; 3、债务人、抵押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或裁定和解; 4、抵押物被查封、扣押、监管、诉讼、仲裁或者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5、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征用; 6、抵押人未按照抵押权人要求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7、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擅自转让抵押物的; 8、抵押人违反合同项下义务; 9、其他严重影响抵押权实现的情形; 10、抵押权人与抵押人采取任何方式约定的抵押人应履行担保责任的其他情形。
豫(2019)石龙区不动产权第0000016号不动产权证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东方碳素平顶山市石龙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500.002022/7/25-2025/7/251、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含提前到期)而抵押权人未受全部清偿的,债务人构成主合同项下其他违约的,或抵押人构成本合同项下违约的; 2、抵押人或债务人停业、歇业、申请破产、受理破产申请、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被起诉或申请仲裁、涉嫌刑事犯罪、行政处罚的; 3、抵押人违反合同约定未落实合同项下全部担保责任或者未提供抵押权人认可的落实担保责任的具体方案的; 4、抵押人无力保持抵押物的完整和良好状态的,或者出现有损抵押物价值的事由,而抵押人拒绝按照合同有关约定提供担保的; 5、抵押物全部或部分被查封、扣押、监管、盗抢或被采取其他限制性措施的; 6、抵押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下落不明或失去联系的; 7、债务人不符合节能减排要求或未履行与环境和社会风险有关的承诺,表现不合规,存在涉及环境和社会风险的有关的重大诉讼、行政处罚案件; 8、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损害抵押权人权益的其他事件。
豫(2019)石龙区不动产权第0000019号至豫(2019)石龙区不动产权第0000022号不动产权证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东方碳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华鹰支行800.002023/3/28-2024/3/281、抵押权人主债权到期(包括提前到期)债务人未予清偿的; 2、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的价值减少的,抵押人未恢复抵押物价值或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的; 3、抵押人或债务人被申请破产或歇业、解散、清算、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 4、法律法规规定抵押权人可实现抵押权的其他情形。
公司及子公司上述抵押的房产、土地使用权均系为自身银行贷款提供的担保。截至2023年3月31日,上述房产、土地使用权抵押对应的银行借款合同均处于正常履行状态,不存在担保合同约定的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公司将在银行借款合同约定期限内按时归还借款本息,上述抵押的房产、土地使用权被处置变现的风险较低。 报告期内,公司均按照约定如期还款,不存在因到期未清偿银行借款而违约的情况,未发生过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的情况,且不存在因到期未清偿银行借款引起的诉讼或纠纷情形。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及欣鑫碳素正在履行的抵押合同对应主合同借款余额为3,7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2.87%,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别为2.09和0.64,货币资金余额为1,994.24万元,净资产为41,771.43万元,货币资金充足,偿债风险可控。此外,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公司不存在不良负债余额,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 综上所述,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有持续稳定经营能力和较强的偿债能力,抵押的房产、土地使用权被处置的风险较低,公司采用资产抵押的担保方式进行借款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被抵押土地、房产在公司生产经营中的地位
名称建筑面积(m2)用途涉及工序
东方碳素08号楼车间及所属土地2,332.88石墨化车间公司产品的石墨化
东方碳素14号楼厂房及所属土地2,898.18焙烧车间公司产品的焙烧
东方碳素15号楼车间及所属土地7,721.64研发、焙烧车间公司产品的研发、焙烧及仓储
东方碳素18号楼1单元宿舍楼及所属土地753.14宿舍楼公司员工住宿
东方碳素19号楼宿舍楼及所属土地717.44宿舍楼公司员工住宿
东方碳素20号楼浴室及所属土地110.44浴室公司生活配套设施
东方碳素21号楼配电站及所属土地79.68配电站公司生产配套设施
欣鑫碳素1#半成品库、2#半成品库、变压器房、石墨化车间及所属土地3,607.56石墨化车间、半成品库、变压器房欣鑫碳素产品的石墨化、仓库及生产配套设施

公司及子公司上述抵押的房产、土地使用权主要用于特种石墨产品的焙烧、石墨化、半成品的仓储等工序,部分房产、土地使用权用于公司员工住宿、生产生活配套设施等。上述用于抵押房产面积为18,220.96 m

,占公司及子公司房产总面积比例为49.32%,为公司及子公司重要生产、生活用地及厂房。

3)如被行权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的应对方案及被行权的风险大小A.如被行权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如上所述,抵押房产面积占公司及子公司房产总面积比例为49.32%,为公司及子公司重要生产生活用地及厂房,如被行权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较大影响。B.公司的应对方案及被行权的风险大小

①应对方案

针对上述可能出现的被行权情况,公司已制定如下应对方案:所在的平顶山市为全国著名的特种石墨生产地区,该地区拥有众多的特种石墨生产企业。如上述房产、土地被行权,一方面,公司可采取短期委外加工的方式将部分工序、半成品进行委外生产;另一方面,公司可利用现有的未抵押的厂房对生产线等进行技术升级改造,降低被行权对发行人产生的影响;此外,公司所处的石龙区产业集聚区周围可办理环评的可替代厂房、宿舍楼等房产资源重充足,公司可以在较短时间内找到符合条件的替代房产并恢复生产。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遂运出具承诺:“若东方碳素或欣鑫碳素因不能按期偿还银行借款出现其土地、房屋被行使抵押权的情况,本人将负责落实替代房源,确保将该等事项对东方碳素或欣鑫碳素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全额承担因上述事宜给东方碳素或欣鑫碳素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搬迁、租赁等费用,以及搬迁可能造成的停工停产而

导致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等。” ②被行权的风险大小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正在履行的抵押合同对应主合同借款余额为3,7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2.87%,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别为2.09和0.64,货币资金余额为1,994.24万元,净资产为41,771.43万元,货币资金充足,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到期未偿还银行贷款的情形,上述土地、房产被行权的风险较低,公司将通过加强现金流管理等方式,避免上述土地、房产被行权的情况出现。 综上所述,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被抵押土地、房产系重要生产用地及厂房。如前述房产、土地被行权,上述应对方案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能够有效降低由此可能导致的公司生产经营的风险,并且能够减轻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负面影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对上述抵押担保贷款具有足够的偿付能力,前述土地、房产被行权的风险较低,公司将通过加强现金流管理等方式,避免上述土地、房产被行权的情况出现。 2、租赁房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租赁房屋情形。 3、主要生产设备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原值300.00万元以上)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所属公司设备名称原值账面净值成新率是否质押
1东方碳素纯化炉317.3012.694.00%
2东方碳素3750吨碳素压机377.2299.5926.40%
3东方碳素高效节能环保焙烧炉882.98296.6833.60%
4东方碳素环保设备/脱硫塔368.74206.4956.00%
5东方碳素新型环保节能高纯石墨焙烧炉1,455.37826.9556.82%
6东方碳素液压机385.04267.9969.60%
7东方碳素沥青焦改性设备357.71248.9669.60%
8东方碳素等静压机619.56441.1271.20%
9东方碳素磨粉机系统HLMT1700714.89646.2690.40%
10东方碳素双螺杆挤出机HS133/56-300533.46482.2590.40%
11东方碳素输送系统346.47313.2190.40%
12东方碳素Φ2000/3500-150MPa等静压机915.34878.7396.00%
13欣鑫碳素工业炉窑433.1015.733.63%
合计7,707.194,736.6661.46%-

二)无形资产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无形资产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共5宗,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使用权证书号面积 (m2)坐落用途使用权 类型终止日期使用权人他项权利
1豫(2019)石龙区不动产权第0000002号-0000014号、0000017-0000022号和豫(2022)石龙区不动产权第0000155号、豫(2023)石龙区不动产权第0000001号37,652.8石龙区兴龙路中段工业用地出让2059-12-7东方碳素与房产一致
2豫(2019)石龙区不动产权第0000015、0000016号9,464.5石龙区产业聚集区工业用地出让2068-10-19东方碳素与房产一致
3豫(2019)宝丰县不动产权第0004052号1,182.20河南省平顶山市宝丰县工业出让2069-6-10欣鑫碳素
3、专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拥有137项专利。 (1)已取得的专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137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7项,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张八桥镇山张村用地
4豫(2019)宝丰县不动产权第0004053号255.10河南省平顶山市宝丰县张八桥镇山张村工业用地出让2069-6-10欣鑫碳素
5豫(2022)宝丰县不动产权第0007618号14,924.80宝丰县张八桥镇张村工业用地出让2069-6-10欣鑫碳素抵押
受让人面积 (m2)坐落用途出让价款支付时间交付时间
东方碳素37,652.8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工业用地合同签署后60日内2023/8/31前
序号专利权人名称专利名称专利类型取得方式申请日专利权期限
1东方碳素一种碳制品的浸渍工艺发明专利原始取得2015021320年
2东方碳素利用废料制备高强度炭材料的工艺发明专利原始取得2015123120年
3东方碳素焙烧炉炉顶保温结构发明专利原始取得2018092820年
4东方碳素高温改性煤沥青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原始取得2018110720年
5东方碳素高强度石墨材料的制备工艺发明专利原始取得2018091820年
6东方碳素一种利用回收石墨物料制作石墨制品的生产系统发明专利原始取得2021102920年
7东方碳素一种大小整流变压器循环送电石墨化炉发明授权受让取得2021020620年
8东方碳素环式炉填充料振动筛网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15113010年
9东方碳素混捏车间糊料斗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15113010年
10东方碳素改进型浸渍车间浸渍框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15113010年
11东方碳素石墨化碳棒长度及电阻率测量装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16012810年
12东方碳素浸渍罐口除沥青烟装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16072110年
13东方碳素一种用于测量石墨电阻率的测试架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16072110年
14东方碳素一种磨机降温装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16072110年
15东方碳素一种分析机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16072110年
16东方碳素一种碳制品生产用焙烧框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17083010年
17东方碳素一种制备石墨制品用电捕焦油器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18082410年
18东方碳素一种全自动电磁式石墨粉除铁器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18082110年
19东方碳素一种高纯石墨块搬运装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18081710年
20东方碳素一种高纯石墨块精加工装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18081710年
21东方碳素一种滚筒式电阻炉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18081710年
22东方碳素一种高纯石墨焙烧炉炉门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18082410年
23东方一种高纯石墨化炉实用原始2018081710年
碳素新型取得
24东方碳素一种石墨块打压试漏装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18082110年
25东方碳素一种制备石墨制品用煤气加压风机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18082910年
26东方碳素一种制备石墨制品用旋振筛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18082710年
27东方碳素一种制备石墨制品用提升机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18082710年
28东方碳素一种石墨块运料车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18082410年
29东方碳素一种高纯石墨焙烧炉炉膛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18082410年
30东方碳素一种石墨块吊装装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18082210年
31东方碳素一种多功能电动周转车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18092910年
32东方碳素一种炉头电极打孔器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18091810年
33东方碳素碳素制品浸渍装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18091810年
34东方碳素一种粉料的储运装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18091810年
35东方碳素水循环除尘器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18091810年
36东方碳素一种高纯石墨化炉余热利用装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18081710年
37东方碳素一种高纯石墨化炉体结构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18081710年
38东方碳素焙烧窑煤气燃烧系统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18082110年
39东方碳素一种高纯石墨焙烧炉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18082910年
40东方碳素一种石墨整形机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18082210年
41东方碳素一种石墨制品高压浸渍罐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18082210年
42东方碳素一种石墨块真空成型模具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18082210年
43东方碳素一种石墨制品生产用流化床式气流磨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18082410年
44东方碳素一种制备石墨制品用破碎机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18082710年
45东方碳素一种制备石墨制品用磨粉机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18082910年
46东方碳素一种制备石墨制品雾炮机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18082710年
47东方碳素一种制备石墨制品用捏合机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18082910年
48东方碳素碳素制品多功能清理机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18091810年
49东方碳素一种碳素生产用往复筛料装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18110710年
50东方碳素一种立式电加热热风循环预热炉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18091810年
51东方碳素一种可制备多规格碳块的成型模具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18081710年
52东方碳素一种石墨块成型模具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18082110年
53东方碳素一种制备石墨制品用轧片机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18082710年
54东方碳素一种石墨制品制备用冷等静压机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18082410年
55东方碳素一种石墨块挤压成型装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18082210年
56东方碳素一种带有橡胶夹套的碳素生产用的叉铲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19032210年
57东方碳素一种高效率圆柱形吊装辅助工具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19032210年
58东方碳素一种石墨糊料防尘烘干装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19041910年
59东方碳素一种带有改良结构的碳素石墨打磨机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19041910年
60东方碳素一种可缩小温差、提高成品率的焙烧环式炉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19032210年
61东方碳素一种简易的插板阀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19032210年
62东方碳素一种可适配不同型号连接件的卸轮器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19032210年
63东方碳素一种转移浸渍电极用可拆卸框架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19052310年
64东方碳素一种可智能控温的碳化硅高炉炭砖加工成型装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19041910年
65东方碳素一种可精确称量的碳素生产线用加料装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19032210年
66东方一种避免焙烧框转移过程中实用原始2019052310年
碳素变形的吊车辅助装置新型取得
67东方碳素一种石墨坩埚原料用分类筛分设备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19041910年
68东方碳素一种可提高生产效率的石墨胚体模压成型装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19041910年
69东方碳素一种日用石墨锅模具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19041910年
70东方碳素一种便于使用的石墨坩埚成型设备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19041910年
71东方碳素一种工人用带有原料粉尘过滤网的澡堂改良结构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19032210年
72东方碳素一种石墨电极表面沥青清除装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19032210年
73东方碳素一种石墨焙烧箱专用的快速装填填充料自动化轨道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19052310年
74东方碳素一种带有圆形罐体放置区的便捷小推车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19032210年
75东方碳素一种用于碳素制品压制毛坯烧成的加压热处理设备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19041910年
76东方碳素一种35#钢铸型焙烧铁框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19032210年
77东方碳素一种密封式石墨粉研磨装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19041910年
78东方碳素一种等静压机模具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19082710年
79东方碳素一种碳素生产过程中用的填充料装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20022510年
80东方碳素一种细碳棒挤压成型机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20022510年
81东方碳素一种石墨制品防尘加工设备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20022510年
82东方碳素一种方便下料的电力周转车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20022610年
83东方碳素一种用于沥青烟气的收集压缩装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20022510年
84东方碳素一种石墨制品生产用高效保温真空炉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20030410年
85东方碳素一种石墨制备用的振动筛装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20022610年
86东方碳素一种石墨制品生产用的高效除尘装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20022510年
87东方碳素一种石墨块运输用的循环传送式夹具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20030310年
88东方碳素一种石墨块成型用的内模大小可切换式模具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20030310年
89东方碳素一种用于碳素焙烧炉的定量加料装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20030510年
90欣鑫碳素一种石墨块的免固定吊装装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20022610年
91欣鑫碳素一种石墨制品生产过程中的一体成型装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20030410年
92欣鑫碳素一种细结构高纯石墨块切割机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20030510年
93欣鑫碳素一种附加于石墨化炉的尾气处理装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20030310年
94欣鑫碳素一种石墨制品掏孔出料装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20030510年
95东方碳素一种石墨生产用的内置式壁挂除尘器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20030310年
96东方碳素一种中粗结构碳块成型模具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20030510年
97东方碳素一种石墨制品生产用成型装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20030410年
98东方碳素一种石墨制品防尘加工设备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20061810年
99东方碳素一种间歇式制备焦炭的系统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20071010年
100东方碳素一种制备焦炭的系统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20071010年
101东方碳素一种石墨制品生产用高效除尘装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20061810年
102东方碳素一种节能型石墨制品用精准切割装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20061810年
103东方碳素一种石墨制品掏孔出料装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20061810年
104东方碳素一种用于生产高纯石墨的环保加压焙烧炉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21012010年
105东方碳素一种石墨生产废水处理装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21012110年
106东方碳素一种用于石墨生产过程中的石墨输送装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21012510年
107东方碳素一种除尘效率高的石墨加工中心用水雾除尘设备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21012110年
108东方碳素一种用于石墨加工的配料小车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21012010年
109东方一种球形石墨生产用粉碎装实用原始2021011910年
碳素新型取得
110东方碳素一种用于石墨生产车间的吸尘装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21011910年
111东方碳素一种用于石墨粉加工的废气净化设备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21012110年
112东方碳素一种石墨制品生产用振动筛分装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21012010年
113东方碳素一种用于石墨粉加工的吸尘设备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21011910年
114东方碳素一种石墨加工用环保型破碎磨粉装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21012110年
115东方碳素一种填充料振实的振动装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21031710年
116东方碳素一种用于石墨生产过程中废水处理用装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21012510年
117东方碳素一种应用于石墨加工生产的研磨设备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21012010年
118东方碳素一种导热均匀用高效石墨生产炉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21012210年
119东方碳素一种石墨加工用除杂装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21012010年
120东方碳素一种石墨生产废水处理装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21012210年
121东方碳素一种石墨生产用的环保型分筛装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21011910年
122东方碳素一种石墨生产用水雾除尘装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21012010年
123东方碳素一种石墨产品加工钻孔装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21011910年
124东方碳素一种便于上料的石墨加工车床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21012510年
125东方碳素一种半开口石墨工件加工夹具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21012010年
126东方碳素一种石墨加工车床夹持装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21011910年
127东方碳素一种石墨制品生产用切割装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21011910年
128东方碳素一种石墨生产用水雾除尘装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21011910年
129东方碳素一种用于加工石墨盘的支撑定位座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21011910年
130东方碳素一种等静压用模具内防跑粉装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21090210年
131东方碳素一种石墨模具加工用的刀头夹具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21011910年
132东方碳素一种石墨圆形薄片加工吸盘工装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22012610年
133东方碳素一种应用于石墨加工生产的石墨磨粉机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22012610年
134东方碳素改进型浸渍车间预热炉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15113010年
135东方碳素一种用于滴点软化点测试仪的自动制样装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22012610年
136东方碳素一种石墨加工用精确多孔工作台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22011910年
137东方碳素一种制样机构及粉末沥青检测装置实用新型原始取得2022101310年

(2)处于实质审查中的专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有6项发明专利处于等待实审提案状态。

4、软件著作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拥有1项软件著作权,具体如下:

5、域名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拥有域名的情形。

(四) 其他披露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原材料供应商签署的重大采购合同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履行情况
1安阳水沥方源贸易有限公司中温沥青框架合同2020/2/1履行完毕
框架合同2021/1/1履行完毕
框架合同2022/1/1履行完毕
2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温沥青170.702021/7/30履行完毕
243.002022/12/1履行完毕
3天津鸿瑞隆科技有限公司石油焦框架合同2021/1/1履行完毕
164.602022/5/24履行完毕
149.602022/6/23履行完毕
231.202022/12/8履行完毕
277.602022/8/30履行完毕
4天津市瑞源化工有限公司生石油焦框架合同2020年履行完毕
1,014.632021/1/1履行完毕
121.682022/1/6履行完毕
564.002022/2/22履行完毕
137.202022/6/1履行完毕
127.402022/8/27履行完毕
139.402022/8/11履行完毕
5葫芦岛市关东碳素有限责任公司生石油焦、石油焦102.502020/7/1履行完毕
框架合同2021/1/1履行完毕
框架合同2022/1/1履行完毕
6天津云海碳素制品有限公司生石油焦120.002020/3/2履行完毕
7济宁联辉化工材料有限公司高温沥青149.502021/9/24履行完毕
375.002021/10/29履行完毕
200.002022/3/7履行完毕
250.002022/3/25履行完毕
250.002022/8/13履行完毕
420.002022/9/22履行完毕
435.002022/10/17履行完毕
435.002022/11/12履行完毕
441.002022/12/12履行完毕
8山西永东化工分股份有限公司高温沥青106.42021/5/22履行完毕
109.252021/6/17履行完毕
9生沥青焦2392021/6/1履行完毕
陕西坤扬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772021/7/28履行完毕
10沈阳坤扬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生沥青焦2422021/4/2履行完毕
11西安思必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生沥青焦2812021/8/28履行完毕
12辽宁梵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生沥青焦框架合同2020/1/1履行完毕
框架合同2021/1/1履行完毕
13乌海宝化万辰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高温沥青145.22021/8/5履行完毕
1922021/10/8履行完毕
1252021/11/9履行完毕
2402022/3/9履行完毕
2442022/5/31履行完毕
1802022/7/1履行完毕
206.252022/8/31履行完毕
171.62022/9/30履行完毕
222.752022/10/23履行完毕
14葫芦岛市荣达碳素有限公司石油焦207.602022/4/7履行完毕
162.002022/8/3履行完毕
208.002022/7/1履行完毕
327.002022/7/15履行完毕
15神木市北荣新材料有限公司沥青焦631.242022/2/25履行完毕
16榆林市榆神工业区华航能源有限公司生沥青焦框架合同2021/10/13履行完毕
416.002022/1/20履行完毕
632.002022/5/10履行完毕
610.002022/6/17履行完毕
17平顶山晟睿商贸有限公司焦粒102.002022/7/8履行完毕
18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天元化工有限公司生沥青焦606.002022/6/29履行完毕
630.002022/7/21履行完毕
582.002022/8/31履行完毕
606.002022/9/21履行完毕
590.002022/10/14履行完毕
294.002022/10/28履行完毕
598.002022/11/10履行完毕
590.002022/11/22履行完毕
580.002022/12/1履行完毕

注: 2020年,天津市瑞源化工有限公司由多笔采购合同构成,签订日期写为年度。

2、销售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与前十大客户签订的合同以及实际履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履行情况
1韩国GTS有限公司等静压、模压细结构、中粗结构3,495.002022年陆续签订正在履行
3,771.662021年陆续签订履行完毕
3,496.902020年陆续签订履行完毕
2浙江华熔科技有限公司等静压框架合同2022年陆续签订正在履行
3江苏协鑫特种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静压1,944.732022年陆续签订正在履行
4辽阳兴旺石墨制品有限公司等静压、模压细结构、中粗结构950.972022年陆续签订履行完毕
2,128.072021年陆续签订履行完毕
1,771.422020年陆续签订履行完毕
5南通鑫宝石墨设备有限公司中粗结构887.202022年陆续签订履行完毕
910.562021年陆续签订履行完毕
1,214.822020年陆续签订履行完毕
6宜兴市永旭石墨制品有限公司等静压、模压细结构、中粗结构961.232022年陆续签订履行完毕
1,706.302021年陆续签订履行完毕
7宜兴市湖新石墨制品有限公司等静压、中粗结构1,144.942022年陆续签订履行完毕
618.752021年陆续签订履行完毕
8济宁金海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静压1,151.662022年陆续签订履行完毕
9宜兴市银湖精制石墨制品有限公司等静压、中粗结构1,730.792022年陆续签订履行完毕
10宜兴市鑫坤石墨制品有限公司中粗结构1,009.112022年陆续签订履行完毕
11淄博格莱飞特碳素有限公司等静压、中粗结构1,119.052021年陆续签订履行完毕
12石嘴山市新宇兰山电碳有限公司等静压、模压细结构、中粗结构、石墨坯1,214.002021年陆续签订履行完毕
13山东恒圣石墨科技有限公司等静压、模压细结构、中粗结构、石墨坯596.132021年陆续签订履行完毕
14河南万贯实业有限公司中粗结构581.162021年陆续签订履行完毕
15辉县市涯泰石墨制品有限公司等静压、模压细结构、石墨坯589.772021年陆续签订履行完毕
752.162020年陆续签订履行完毕
16哈尔滨市北方石墨有限公司等静压、模压细结构、中粗结构400.952021年陆续签订履行完毕
17青神科美特碳素制品有限公司等静压、模压细结构、石墨坯568.912020年陆续签订履行完毕
18宜兴市晨阳冶金材料有限公司模压细结构、中粗结构566.372020年陆续签订履行完毕
19浙江台州黄岩鑫石贸易有限公司等静压、模压细结构525.342020年陆续签订履行完毕
20宜兴市新晨碳素炉料有限公司中粗结构444.922020年陆续签订履行完毕
505.592021年陆续签订履行完毕

3、设备采购合同

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交易金额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以及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设备供应商签署的重大采购合同如下:

3、设备采购合同 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交易金额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以及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设备供应商签署的重大采购合同如下:
序号供应商采购内容合同金额(万元)合同签订日期履行情况
1天津市菲立特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冷等静压机167.002020/10/7履行完毕
两面顶超高压液压机120.002020/12/10履行完毕
冷等静液压机960.002021/1/16履行完毕
冷等静液压机1,060.002021/6/13履行完毕
冷等静液压机796.002022/10/18正在履行
冷等静液压机785.002022/10/18正在履行
2吸料天车136.002020/6/4履行完毕
河南科特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吸料天车208.002021/4/23履行完毕
3桂林鸿程矿山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磨粉机系统680.002020/11/7履行完毕
磨粉机设备126.002021/5/29履行完毕
磨粉机系统120.002021/5/29履行完毕
4四川中旺科技有限公司挤出机、粉体称等设备660.002020/11/14履行完毕
5南京科鑫橡塑机械有限公司双螺旋挤出机279.002021/3/13履行完毕
双螺旋挤出机生产线185.002021/9/6履行完毕
6徐州开重锻压设备有限公司4500吨四柱碳素液压机693.002021/9/17履行完毕
7如皋市坤宏捏合机械有限公司混捏机、预热锅、体温锅400.002022/3/19履行完毕
8洛阳恒丰冶金科技有限公司沥青烟净化系统、输送系统240.002022/3/20履行完毕
沥青烟净化系统160.002022/3/20履行完毕
9沈阳工大电器设备有限公司自动化系统246.002022/4/16履行完毕
10南京诺方风机有限公司循环风机、离心风机455.042022/10/12履行完毕
11新乡市同鑫振动机械有限公司换热器、闸门322.952022/10/10履行完毕

4、外协加工合同

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报告期内,年度交易金额100万元以上的重大外协框架合同。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外协供应商签署的重大采购合同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对手合同标的签订时间年度结算金额履行年度履行情况
巩义市锦萌环保材料有限公司焙烧2020/4/10298.482020年履行完毕
2020/5/30履行完毕
2020/8/7313.762021年履行完毕
山西君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石墨化2019/7/13346.062020年履行完毕
2020/10/13473.342021年履行完毕
河南奥鑫合金有限公司石墨化2019/11/6420.732020年履行完毕
2021/2/1247.52021年履行完毕
2021/9/9履行完毕
焦作聚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磨粉2019/12/19349.652020年履行完毕
2020/3/16履行完毕
2020/4/24履行完毕
2020/6/19履行完毕
2020/8/19履行完毕
2020/11/3履行完毕
2021/7/9296.942021年履行完毕
2021/10/7履行完毕
2021/10/7履行完毕
郑州天能炭素有限公司焙烧2020/4/7347.772020年履行完毕
2020/8/30履行完毕
青海盛祥电极制品有限公司石墨化2019/6/9334.642020年履行完毕
2020/10/151,415.902021年履行完毕
2021/4/1
2022/1/11,623.172022年正在履行
山西北都碳材料有限公司焙烧2020/1/10263.572020年履行完毕
2020/4/20履行完毕
2020/4/30履行完毕
2020/8/29105.722021年履行完毕
2021/6/5履行完毕
丰镇市新成炭素有限责任公司石墨化2019/12/19216.22020年履行完毕
丰镇市宏升炭素有限公司2020/12/17履行完毕
成都承新科技有限公司石墨化2021/1/1836.82021年履行完毕
2021/2/24履行完毕
2021/4/8履行完毕
2021/9/6162.332022年履行完毕
2022/12/16正在履行
河南万贯实业有限公司焙烧2020/12/15690.722021年履行完毕
2021/1/19履行完毕
2021/3/15履行完毕
2021/4/3履行完毕
2021/4/27履行完毕
2021/9/1366.042022年履行完毕
2022/4/1履行完毕
2022/4/26履行完毕
2022/10/24正在履行
登封市丰实冶金材料有限公司石墨化2021/3/15478.552021年履行完毕
石墨化2022/8/142,506.592022年正在履行
石墨化2022/11/1正在履行
焙烧2022/3/30履行完毕
焙烧2022/6/9履行完毕
焙烧2022/11/1正在履行
浸渍2022/6/9履行完毕
林州市恒鑫电炭有限公司焙烧2020/9/22248.722021年履行完毕
2021/8/17履行完毕
2021/11/30736.992022年履行完毕
2022/5/9正在履行
郑州润恒新材料有限公司压型2021/1/8230.062021年履行完毕
2021/4/2履行完毕
河北义东碳素制品有限公司焙烧2022/3/1451.332022年正在履行
河南省恒晖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磨粉2022/4/18103.972022年正在履行

5、借款、担保合同

报告期内,重大借款、担保合同如下:

5、借款、担保合同 报告期内,重大借款、担保合同如下:
贷款银行借款人借款金额(万元)借款期限借款合同担保或抵押合同担保或抵押人履行情况
平顶山市石龙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东方碳素600.0020190131至20200131128010101 1901470525210000277112欣鑫碳素、杨遂运、张秋民履行完毕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东方碳素1,000.0020190517至202005170170700009-2019年(建西)字00020号刘淑琴0170700009-2019年(建西)字00020号-02、杨遂运0170700009-2019年(建西)字00020号-01刘淑琴、杨遂运履行完毕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丰支行东方碳素1,000.0020190809至20200809PDS201901081BPDS20E2019072A、BPDS20E2019072B、BPDS20E2019072C欣鑫碳素、杨遂运、刘淑琴、张秋民和马秀珍履行完毕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科东方碳素1,000.0020190925至20200919(2019)郑银综授额字第000178号-01(2019)郑银综授额字第000178号-担保03、(2019)郑银综授额字第000178号-担保01杨遂运、郑州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履行完毕
技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东方碳素800.0020200330至202103300170700015-2020年(华鹰)字00023号

0170700015-2020华鹰(抵押)字0023号、0170700015-2020华鹰(保证)字0023号-02、0170700015-2020华鹰(保证)字0023号

-01

刘淑琴、杨遂运、东方碳素(最高额抵押)履行完毕
平顶山市石龙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东方碳素500.0020200428至20210428借128100412020 04280021281004120200428002、1281004120200428002;东方碳素(抵押)、杨遂运履行完毕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东方碳素1,000.0020200813至20210813PDS2020 01081BPDS20E2020074A、BPDS20E2020074B、BPDS20E2020074C、DPDS20E2020074欣鑫碳素、杨遂运、刘淑琴、张秋民和马秀珍、东方碳素(最履行完毕
公司宝丰支行高额抵押)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丰县支行东方碳素600.0020200914至202109144101012020 000167141100120200082613、20200914001杨遂运、东方碳素(抵押)履行完毕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科技支行东方碳素1,000.0020200923至20210920(2020)郑银综授额字第000336号郑担保个反字(2020)163号、郑担保抵字(2020)163号、郑担保委字(2020)163号、(2020)郑银综授额字第000336号-担保03、专利权质押合同郑州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杨遂运、杨遂运、刘淑琴和张秋民履行完毕
平顶山市石东方碳素500.0020200928至20210501借128100952020 09280011281009520200928001、1281009520200928001东方碳素(抵押)、杨遂运履行完毕
龙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丰支行东方碳素1,000.0020201130至20211130PDS2020 01105BPDS20E2020093A、BPDS20E2020093B、BPDS20E2020093、DPDS20E2020093欣鑫碳素、杨遂运和主淑琴、张秋民和马秀珍、东方碳素(最高额抵押)履行完毕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丰支行欣鑫碳素210.0020210326至20220126PDS202101041无担保履行完毕
中国银行股份欣鑫碳素200.0020210326至20220126PDS202101025无担保履行完毕
有限公司宝丰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华鹰支行东方碳素800.0020210331至202203310170700015-2021年(华鹰)字00031号0170700015-2021年华鹰(保)字00031号-01、0170700015-2021年华鹰(保)字00031号-02、0170700015-2021年华鹰(抵)字00031号刘淑琴、杨遂运、东方碳素(最高额抵押)履行完毕
平顶山市石龙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东方碳素500.0020210429至20220429借128100952021 04290021281009520210429002、1281009520210429001东方碳素(抵押)、杨遂运履行完毕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科技支行东方碳素1,000.0020210913至20220316(2020)郑银综授额字第000336号-02无担保履行完毕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丰县支行东方碳素600.0020210929至202209294101012021 000299241100120210095174、20210929001杨遂运、东方碳素(抵押)履行完毕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东方碳素1,000.0020211222至20221122PDS2021 01177BPDS20E2021115A、BPDS20E2021115B、BPDS20E2021115C、BPDS20E2021115杨遂运、刘淑琴、欣鑫碳素、东方碳素(最高额抵押)履行完毕
丰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农业路支行东方碳素600.0020220309至20230308371XY2021 044624371XY202104462401、371XY202104462402杨遂运、刘淑琴履行完毕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丰支行欣鑫碳素210.0020220324至20230224PDS202201044无担保履行完毕
中国银行股份有欣鑫碳素200.0020220324至20230224PDS202201013无担保履行完毕
限公司宝丰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华鹰支行东方碳素800.0020220401至202304010170700015-2022年(华鹰)字00046号0170700015-2022年华鹰(保)字00046号-01、0170700015-2022年华鹰(保)字00046号-02、0170700015-2022年华鹰(抵)字00046号刘淑琴、杨遂运、东方碳素(最高额抵押)履行完毕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丰支行欣鑫碳素210.0020220718至20221116PDS202201141(流动资金借款合同)BPDS20E2022008A、BPDS20E2022008B、 DPDS20E2022008东方碳素(保证)、杨遂运、刘淑琴、欣鑫碳素(抵押)履行完毕
广发银行东方碳素100.0020220919至20230819(2022)郑银授额字第000218号-02短期贷款合同(2022)郑银授额字第000218号-担保01杨遂运正在履行
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科技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营业部东方碳素581.0020220929至20230629银信e融字/第2208055号202200200517(2022)信豫银最保字第2208055-1号、(2022)信豫银最保字第2208055-2号杨遂运、刘淑琴正在履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丰东方碳素900.0020220929至202309294101012020220003408流动资金借款合同41042120220929001抵押合同、41100120220086966保证合同东方碳素(抵押)、杨遂运正在履行
县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营业部东方碳素300.0020221009至20230629银信e融字/第2208055号202200204640(2022)信豫银最保字第2208055-1号、(2022)信豫银最保字第2208055-2号杨遂运、刘淑琴正在履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营业部东方碳素250.0020221018至20230629银信e融字/第2208055号202200210332(2022)信豫银最保字第2208055-1号、(2022)信豫银最保字第2208055-2号杨遂运、刘淑琴正在履行
中信银行东方碳素369.0020221026至20230629银信e融字/第2208055号202200216661(2022)信豫银最保字第2208055-1号、(2022)信豫银最保字第2208055-2号杨遂运、刘淑琴正在履行
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营业部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科技支行东方碳素900.0020221108至20231108(2022)郑银授额字第000218号-03短期贷款合同(2022)郑银受额字第000218号-担保01杨遂运正在履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丰支行东方碳素1,000.0020221213至20231213PDS202201223(流动资金借款合同)BPDS20E2022110A、BPDS20E2022110B、DPDS2032022110东方碳素(抵押)、杨遂运、主淑琴、欣鑫碳素(保证)正在履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丰支行欣鑫碳素500.0020221214至20231114PDS202201227(流动资金借款合同)BPDS20E2022113、DPDS20E2022113杨遂运、刘淑琴、欣鑫碳素(抵押)正在履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东方碳素500.0020221230至2023123076012022282165流动资金借款合同ZB7621202200000007杨遂运履行完毕
平顶山市石龙区农村信用合东方碳素500.002022/7/25-2025/7/25借281009520270725ccl抵281009520270725ccl东方碳素正在履行

四、 关键资源要素

(一)核心技术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主要核心技术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核心技术 名称技术描述技术来源及所处阶段对应专利
1高强度石墨材料的制备工艺以生沥青/石油焦和高温沥青为原料,通过原料高温活化处理粉碎过筛、混捏、磨粉、压型、焙烧、石墨化等工序处理制备出高强度石墨材料。原始创新、批量生产ZL2018110853418
2高温改性煤沥青及其制备方法以煤沥青为原料,通过高温对煤沥青催化、改性处理,制备出碳素用结焦值高、甲苯不溶物含量高、高固定碳含量粘结剂沥青。原始创新、批量生产ZL2018113213748
3间歇式制备焦炭的系统及方法利用低喹啉煤沥青为原料,通过延迟焦化的方法,制备出碳素用优质低灰分沥青焦,作为制备人造石墨的基材。原始创新、批量生产ZL2020213497583
4可缩小温差、提高成品率的焙烧环式炉通过对流行的环式炉炉体、火道结构等部分改进,缩小碳素焙烧过程中炉体温度差,利于焙烧成品率的提高。原始创新、批量生产ZL2019203710087
5光伏用石墨材料的制备工艺利用原料自收缩和粘接性,等静压成型。原始创新、批量生产非专利技术
6一种单晶炉石墨加热器制备

使用单晶炉石墨加热器,通过对粉体的形貌的改性处理,通过配方配比的调节,生产出高密度的石墨材料。

原始创新、批量生产非专利技术
7EDM(电火花)石墨材料制备工艺煅后沥青焦制粉,均化处理、混捏、轧片、磨粉、成型、焙烧、石墨化工序,生产出超细颗粒的等静压石墨材料,根据EDM行业对石墨材料的特殊要求,通过利用超细粉和工艺原始创新、批量生产非专利技术
的技术设定。生产出易加工、低损耗EDM用石墨材料。
8自粘结碳粉的制备与工艺利用原材料处理。通过磨粉、改性等工艺制备出具备自粘结等静压成型的碳粉,适用于高纯石墨的制备。原始创新、批量生产非专利技术

(二)公司取得的资质和证书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取得的资质和证书情况如下:

(三)员工情况
(2)社保及公积金缴纳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社保、公积金缴纳情况如下:
时间2022年12月31日
员工人数374

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缴纳人数302
缴纳比例80.75%

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缴纳人数285
缴纳比例76.20%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员工374人,其中302人已缴纳社保,31人因退休返聘无需缴纳社保,4人在别处自行缴纳社保,21人系新入职员工,扣除退休返聘、在别处自行缴纳社保及新入职员工,社保缴纳比例为94.67%。公司已缴纳住房公积金人数为285人,36人因退休返聘无需缴纳公积金,4人在别处自行缴纳公积金,20人系新入职员工,扣除退休返聘、在别处自行缴纳公积金及新入职员工,社保缴纳比例为90.76%。

平顶山市石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宝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出具证明,证明公司及子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至本证明出具之日,不存在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而被行政处罚的情形。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宝丰管理部分别出具证明,证明公司及子公司2019年1月1日至本证明出具之日,不存在因住房公积金缴纳事宜而受到过行政处罚的情形。

针对公司未足额缴纳社保和公积金可能出现的风险,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出具愿意承担相关补缴或处罚损失的承诺。对于自愿放弃缴纳人员,公司通过内部宣传培训提高员工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积极性,引导员工正确理解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益处,提高其参保或缴纳意愿。未来公司将逐步提高社保、公积金缴纳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公司已积极采取措施、逐步规范,经测算,报告期内补缴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对公司当期利润总额的影响较小,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经出具相关承诺就因此可能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将由其全额承担。此外,公司及子公司所在地的社会保障部门及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均出具了合规证明,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因未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公司被相应主管部门处罚的风险较低。公司上述情形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3)核心技术人员对外投资及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对外投资或对外兼职的情形。 (4)核心技术人员合规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商业秘密、违反与第三方的竞业限制约定或保密协议的情况。 (5)核心技术人员重大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重大变动情况。 (四)研发情况 1、新产品新技术研发规划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正在研发的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拟达到的目标核心参与人员数量(人)预计经费投入 (万元)所处阶段
1石墨烯基碳复合材料的研究与制备利用石墨烯优异的导电导热性能、力学特性及良好的韧性对碳材料进行复合改性,制备出一种或多种石墨烯基碳复合材料,此材料至少具有强度、导电、导热等领域的一种或多种高性能。7350.00已结项
2一种金属及金属化合物碳复合材料的研究通过研究金属及金属化合物自身特性和与碳材料相互融合后在力学性能和电学性能等方面的改善,开发出一种金属及金属化学物碳复合 弥补单一碳材料的性能缺陷。7300.00已结项
3碳素产品糊料改性方法的研究在产品原料选择确定的情况下,影响产品质量的关键工序在原料混捏环节,也就是糊料的产出环节。糊料的形态好坏直接决定产品成型和后续产品质量。本项目通过研究糊料形态及糊料形态改性方法来提高糊料质量,改善糊料塑性,进而达到提高产品性能的目的。7100.00已结项
4一种炭纤维增强石墨材料的研究与制备炭纤维材料具有高强度、高模量等优异性能,利用炭纤维来改善石材料的强度和韧性,以达到增强石墨材料的目的。7220.00已结项
5石墨材料抗氧化性能的研究提升石墨材料抗氧化性能。7100.00已结项
6一种中间相沥青基石墨材料的研究与制备通过对碳素材料粘结剂进行添加或替换中间相沥青,对混合工艺和糊料形态进行研究,找出改善石墨材料的适宜中间相沥青,并开发出一种基于中间相沥青的优异石墨材料,丰富公司产品种类。7190.00已结项
7一种高压高温烧结抗氧化及EDM模具特种石墨的研究及制备采用六面顶高压高温法代替传统热等静压法生产特种石墨,可以改变传统热等静压特种石墨生产多次浸渍、多次焙烧的繁杂工艺,将传统热等静压45个工艺步骤压缩到混料-气流磨-冷压-高温高压烧结-高温纯化热处理五步生产工艺环节之内,缩短生产周期,提升了三高石墨的生产效率,降低了其产品的制造成本。8600.00已结项
8一种低电阻率石墨材料的开发与研究通过改进原料类型、原料配比、工艺条件降低产品的电阻率,做出低电阻率石墨材料。7350.00已结项
9燃料电池碳基复合双极板关键技术研发开发出导电性能优异、机械强度高、加工精度高技术指标先进的碳基双极板。7720.00已结项
10新型实验炭化工艺研究与制备设计建造新型碳化炉。71,200.00已结项
11高纯石墨环保工艺提纯开发选择酸碱类型、有机络合物类型、含卤高聚物,优化添加比例、处理工艺,探究焙烧工艺、添加剂种类、用量及处理条件对石墨提纯的影响:优化焙烧工艺,设计合理的升温曲线,得到高纯石墨绿色提纯工艺机理。151,100.00试验阶段
12粗颗粒等静压石墨工艺研究与开发采用一次焙烧石墨化并达到需求指标,减少多次浸渍和焙烧,降低生产成本。7200.00试验阶段
13高软化点沥青性能及混捏工艺的研究通过对高软化点沥青性能的研究,开发出一种适合高软化点沥青的混捏工艺,实现产品性能的提升。7120.00试验阶段
14碳素产品加压焙烧机理研究与工艺开发通过对碳素产品加压焙烧机理的研究和工艺开发,研究出适合公司产品类型的加压焙烧工艺路线,并以此来提高现有产品综合性能。7460.00拟定方案阶段
15粉体特性对碳素产品性能影响的研究通过对碳素原料粉体颗粒性能的研究,找出粉体颗粒的不同组成和粒径对产品性能7100.00拟定方案阶段
的影响,进而对生产过程中的制粉工序进行严格控制,达到优化产品性能的目的。
16石墨化催化剂及催化机理的研究通过改进石墨化催化剂类型和复合使用方式,增加产品的石墨化程度,进而提高产品的整体性能。7230.00拟定方案阶段

2、研究机构及研究人员

公司自成立以来,以研发部为中心组建研发体系,拥有稳定的研发团队。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技术研发团队合计40人,占员工总人数10.70%。

3、研发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

公司制定了《研发组织管理制度》《技术研发中心管理制度》《研发投入核算管理办法》等研发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对新产品的开发流程进行了规定,从方案起草、和客户沟通、评审、验证、确认到质量控制形成完整闭环,确保产品能满足顾客的需求及行业标准、法规要求。公司严格规定研发费用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并严格执行审批程序。研发部门完成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评估项目研发投入费用,完成立项申请,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研发负责人进行审核。

4、核心技术产品占营业收入比例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核心技术均系与特种石墨生产相关的技术,因此应用核心技术的产品收入即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5、合作研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外部机构的合作研发情况如下:
序号合作方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权利及义务合作期限保密措施
1河南城建学院利用沥青中间相生产新型碳材料;锂电池材料进行各项性能指标的检测;1、开展沥青中间相生产新型碳材料的研究及应用; 2、对公司提供的锂电池材料进行各项性能指标的检测1、公司提供实验方案开展研究,并支付费用;2、河南城建学院提供设备和技术人员;并对公司提供的锂电池材料进行性能指标检测;3、项目技术成果属于双方共有。2016年10月12日至2021年10月11日双方不得泄露合同中的商业机密,如果泄露或者使用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中国矿业大学(北京)高压高温烧结抗氧化及EDM模具特种石墨的研究及制备完成新型高压高温法抗氧化及石墨技术研制开发任务1、公司委托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利用现有的高压高温方法制备高纯高强高密石墨技术的基础上进行研制开发并支付费用;2、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按照公司的要求完成研制开发任务,指导公司标的技术的产业化开发任务。 3、合同期满,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的现有技术公司继续无偿使用,未经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同意,公司不得自行实施产业化、向第三方许可使用泄露标的技术的产品技术或技术秘密。2020年9月8日至2022年9月8日未经双方同意,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泄露该项目标的技术,但公司有权在现有的技术基础上,自行开发高纯、高强、高密度、抗氧化和石墨产品新技术。
3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燃料电池碳基复合双极板关键技术研发开发出具有良好导电性、机械强度和加工精度高的碳基双极板,满足燃料电池的要求1、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提供基体材料配方及技术方案,公司支付开发费用;2、履行该合同所产生的最终技术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归双方共同享有。2021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双方应对技术、商业信息、技术成果等未公开信息承担保密责任,采取保密措施,保密的期限至披露方自行公开之日止。

五、 境外经营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在境外拥有资产,亦不存在境外经营的情况。

六、 业务活动合规情况

公司环保投入主要包括公司进行技术升级改造、购置环保设备、环保耗材及进行环保检测的费用等,环保设施投入主要包括沥青烟气净化系统升级改造、除尘设备及耗材购置、环保在线监控设备的购置等,环保费用支出主要为日常环保相关费用支出,包括环评及环保检测费用等。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环保投入分别为448.54万元、182.89万元和210.11万元,2020年发行人环保投入金额较大,主要系为减少车间粉尘及烟尘,2020年公司新投入沥
报告期内,上述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3、危险废物处置 公司产品的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为废填充料、废气湿法处理污泥,由公司自行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主要为焦油,由公司委托具有资质的危废处置企业进行处置。 4、环保合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采取了切实有效的防治措施,依法领取排污许可证,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生环境事故,未受到主管环保部
公司的大气污染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规定的标准。 (二)安全生产情况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公司所处的“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不属于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生产经营的行业,不需要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了涵盖生产全流程的安全生产制度,明确了各部门及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建立了全员参与安全生产的责任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发生安全生产方面的事故和纠纷。平顶山市石龙区应急管理局、宝丰县应急管理局出具证明,公司及其子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不存在因违反相关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七、 其他事项

第六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概况

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累计召开了17次会议,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历次会议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会除审议日常事项外,在检查公司的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建立了规范的独立董事制度,以确保独立董事议事程序,并完善独立董事制度,提高独立董事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能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公司现有独立董事2名,其中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依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要求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充分发挥在财务、行业、管理等方面的特长,就公司规范运作和有关经营工作提出意见。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董事会秘书依法筹备了历次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会议,确保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依法召开,在改善公司治理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二、 特别表决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的情况。

三、 内部控制情况

(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鉴证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审核,并于2023年4月20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B10255号)《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认为:“东方碳素于2022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四、 违法违规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经营,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也不存在被相关主管机关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被全国股转公司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司申请挂牌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杨遂运先生代9名投资人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未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前述股份代持事项,也未解除代持关系。2022年12月8日,公司收到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审查部出具的《关于对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全国股转公司对发行人、杨遂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份代持事项已经解除。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主体受到上述监管措施不会导致公司不满足北交所发行上市条件的情况。

五、 资金占用及资产转移等情况

六、 同业竞争情况

(一)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主要从事特种石墨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遂运先生除公司及其子公司外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业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经营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遂运向公司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一)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

七、 关联方、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情况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现任董事为杨遂运、张秋民、秦长青、杨文国、刘振
上述关联方的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行人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3)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除控制公司外,不存在控制其他企业的情形。 (4)关联自然人控制或由其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无。
4)其他关联方
序号关联方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平顶山市石龙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遂运担任法定代表人的社会组织。
2广州锦涛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姬恒领持有40%股权的企业
3重庆本纪旅游咨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曹国华配偶李琦持有40%股权的企业
4深圳市恒竣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姬恒领曾担任董事的企业,已于2021年9月注销
5广州纪美贸易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姬恒领持有50%股权的企业,已于2009年1月吊销
6深圳致公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独立董事姬恒领曾担任副所长职务,于2021年9月辞任。
7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曹国华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已于2020年4月离任
8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曹国华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已于2020年12月离任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经常性关联交易的情形。

2、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关联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存在作为担保方为关联方全资子公司欣鑫碳素提供担保的情况。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向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经常性关联交易的情形。 2、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关联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存在作为担保方为关联方全资子公司欣鑫碳素提供担保的情况。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向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人担保对象债权人担保金额担保类型借款余额担保期间
东方碳素、杨遂运、刘淑琴、张秋民、马秀珍欣鑫碳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丰支行200.00连带0.002021年3月26日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东方碳素、杨遂运、刘淑琴、张秋民、马秀珍欣鑫碳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丰支行210.00连带0.002021年3月26日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东方碳素、杨遂运、刘淑琴欣鑫碳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丰支行210.00连带0.002022年3月30日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东方碳素、杨遂运、刘淑琴欣鑫碳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丰支行200.00连带148.632022年3月30日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东方碳素、杨遂运、刘淑琴欣鑫碳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丰支行210.00连带210.002022年7月19日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东方碳素、杨遂运、刘淑琴欣鑫碳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丰支行50.00连带50.002022年9月14日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报告期内,存在关联方为本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人担保对象债权人担保金额担保类型借款余额担保期间
欣鑫碳素、张秋民、杨遂运东方碳素平顶山市石龙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600.00连带0.002019年1月31日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杨遂运、刘淑琴东方碳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1,000.00连带0.002019年5月17日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欣鑫碳素、杨遂运、刘淑琴、张秋民、马秀珍东方碳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丰支行1,000.00连带0.002019年8月9日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杨遂运、郑州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东方碳素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科技支行1,000.00连带0.002019年9月25日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刘淑琴、杨遂运东方碳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800.00连带0.002020年3月30日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杨遂运东方碳素平顶山市石龙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500.00连带0.002020年4月28日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欣鑫碳素、杨遂运、刘淑琴、张秋民、马秀珍东方碳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丰支行1,000.00连带0.002020年8月13日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杨遂运东方碳素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丰县支行600.00连带0.002020年9月15日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郑州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杨遂东方碳素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1,000.00连带0.002020年9月23日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科技支行
杨遂运东方碳素平顶山市石龙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500.00连带0.002020年9月28日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欣鑫碳素、杨遂运、刘淑琴、张秋民、马秀珍东方碳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丰支行1,000.00连带0.002020年11月30日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杨遂运、刘淑琴东方碳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华鹰支行800.00连带0.002021年3月31日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杨遂运东方碳素平顶山市石龙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500.00连带0.002021年4月29日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杨遂运东方碳素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丰县支行600.00连带0.002021年9月30日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欣鑫碳素、杨遂运、刘淑琴东方碳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丰支行1,000.00连带0.002021年12月22日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杨遂运、刘淑琴东方碳素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农业路支行600.00连带600.002022年3月9日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刘淑琴、杨遂运东方碳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华鹰支行800.00连带0.002022年4月1日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杨遂运东方碳素平顶山市石龙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500.00连带500.002022年7月28日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杨遂运东方碳素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1,000.00连带1,000.002022年9月19日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科技支行
刘淑琴、杨遂运东方碳素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营业部1,800.00连带1,800.002022年9月29日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杨遂运东方碳素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丰县支行900.00连带900.002022年9月30日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欣鑫碳素、杨遂运、刘淑琴东方碳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丰支行1,000.00连带1,000.002022年12月9日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杨遂运东方碳素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500.00连带500.002022年12月30日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杨遂运、刘淑琴欣鑫碳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丰支行500.00连带500.002022年12月14日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除上述关联担保的情形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的情形。

3、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关键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四)其他披露事项”之“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三)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基于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求,上述关联担保系关联方以自身信用,无偿为公司的银行借款等对外债务向金融机构及其他债权人提供担保,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属于公司单方受益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和正常经营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将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对公司当期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未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化。

(四)报告期关联交易履行程序的合法合规情况

为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有关规范关联交易行为的规定,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完善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原则、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回避表决制度、控股股东行为规范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存在部分关联交易在交易发生时未事前履行决策程序情况,公司事后履行了相应程序进行追认。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补充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除上述关联担保情形外,公司其他关联担保系公司关联方为其提供的无偿担保,为使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的相关规定,免予履行审议程序。

(五)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避免或减少将来可能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产生的关联交易,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出具承诺,主要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

八、 其他事项

无。

第七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

(一)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9,942,405.9335,603,241.3223,593,768.35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63,308,894.0374,864,447.7640,484,659.60
应收账款6,153,787.848,735,540.9020,435,192.96
应收款项融资2,870,751.9520,811,111.705,133,096.03
预付款项1,791,316.095,787,839.843,556,424.73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31,014,251.361,296,260.071,668,398.15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265,280,515.52137,324,250.35137,700,048.12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11,274,306.822,839,545.47835,649.37
流动资产合计401,636,229.54287,262,237.41233,407,237.31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169,020,038.23147,273,371.66129,771,221.96
在建工程20,354,440.487,594,123.38891,159.30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14,890,257.2515,449,038.3415,371,445.53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2,744,883.603,874,635.123,080,501.48
其他非流动资产13,616,790.005,680,581.336,733,855.93
非流动资产合计220,626,409.56179,871,749.83155,848,184.20
资产总计622,262,639.10467,133,987.24389,255,421.5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70,067,513.7443,158,280.9739,045,335.34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39,892,595.5210,550,673.296,753,897.01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3,373,113.182,629,378.114,791,326.3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5,903,314.274,119,261.093,453,691.92
应交税费13,252,486.375,677,285.043,955,134.49
其他应付款351,693.70258,235.11545,783.57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59,081,877.0656,898,420.4336,737,687.22
流动负债合计191,922,593.84123,291,534.0495,282,855.88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5,008,402.78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6,118,811.296,767,538.634,647,080.38
递延所得税负债1,498,555.47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2,625,769.546,767,538.634,647,080.38
负债合计204,548,363.38130,059,072.6799,929,936.2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股本87,000,000.0087,000,000.0087,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30,273,909.0230,273,909.0230,273,909.02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20,042,720.6417,540,453.7814,982,958.77
盈余公积30,438,114.3720,451,358.0515,677,734.61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249,959,531.69181,809,193.72141,390,882.8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417,714,275.72337,074,914.57289,325,485.25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417,714,275.72337,074,914.57289,325,485.2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622,262,639.10467,133,987.24389,255,421.51

法定代表人:杨遂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春田 会计机构负责人:姜春田

(二)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适用√不适用

(三)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356,381,611.33324,798,210.47208,660,033.75
其中:营业收入356,381,611.33324,798,210.47208,660,033.75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246,988,593.03268,333,722.78173,859,153.57
其中:营业成本213,429,199.29236,712,171.42148,589,897.51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2,888,667.512,749,777.771,848,034.43
销售费用4,522,214.533,211,588.972,007,408.51
管理费用13,962,877.2711,966,457.429,946,474.28
研发费用11,032,070.7111,708,349.409,023,057.17
财务费用1,153,563.721,985,377.802,444,281.67
其中:利息费用2,075,690.791,999,493.042,430,006.95
利息收入572,169.8361,514.0417,828.39
加:其他收益4,756,628.522,086,337.834,302,583.77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4,731.92-296,459.34-619,402.93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73,278.15-5,884,504.65-2,495,998.41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80.00-257,316.859,632.57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14,247,736.8952,112,544.6835,997,695.18
加:营业外收入29,628.76675.46308,560.33
减:营业外支出95,556.95829,341.69388,012.87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14,181,808.7051,283,878.4535,918,242.64
减:所得税费用13,424,714.416,091,944.144,512,124.64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00,757,094.2945,191,934.3131,406,118.00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100,757,094.2945,191,934.3131,406,118.00
号填列)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00,757,094.2945,191,934.3131,406,118.00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100,757,094.2945,191,934.3131,406,118.00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100,757,094.2945,191,934.3131,406,118.00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160.520.36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160.520.36

法定代表人:杨遂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春田 会计机构负责人:姜春田

(四) 母公司利润表

□适用√不适用

(五)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现金242,616,213.47157,349,280.80122,620,847.45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133,168.114,275,510.388,190,644.5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47,749,381.58161,624,791.18130,811,492.0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17,317,060.5895,101,653.6971,271,706.84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2,553,796.4325,154,289.3119,439,110.34
支付的各项税费18,464,069.6319,450,373.609,434,882.0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6,647,200.308,493,712.028,143,208.4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04,982,126.94148,200,028.62108,288,907.6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2,767,254.6413,424,762.5622,522,584.3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6,000.00220,0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000.00220,000.0010,000,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65,910,789.283,978,186.235,870,704.93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5,910,789.283,978,186.2315,870,704.9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5,904,789.28-3,758,186.23-5,870,704.9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80,200,000.0043,100,000.0054,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8,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0,200,000.0043,100,000.0072,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48,315,318.0739,000,000.0051,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4,780,906.991,712,962.502,437,306.22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4,13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3,096,225.0640,712,962.5067,567,306.2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103,774.942,387,037.504,432,693.7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372,924.31-44,140.86-9,207.96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5,660,835.3912,009,472.9721,075,365.2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5,603,241.3223,593,768.352,518,403.0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9,942,405.9335,603,241.3223,593,768.35

法定代表人:杨遂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春田 会计机构负责人:姜春田

(六)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适用√不适用

二、 审计意见

2022年度
审计意见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审计报告编号信会师报字[2023]第ZB10253号
审计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机构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审计报告日期2023年4月20日
注册会计师姓名冯万奇、李福兴
2021年度
审计意见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审计报告编号信会师报字[2022]第ZB10829号
审计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机构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审计报告日期2022年4月27日
注册会计师姓名冯万奇、李福兴
2020年度
审计意见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审计报告编号天职业字[2021]10347号
审计机构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外文文化创意园12号楼
审计报告日期2021年4月27日
注册会计师姓名姚俭方、张伶俐

三、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准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一)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二)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2、报告期内,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四、 会计政策、估计

(一)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存货的计价方法、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计提的方法、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的确认时点等。

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公司与可比公司的信用减值损失比例及确定依据

2.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在产品、周转材料等。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3. 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方法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4%4.80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104%9.60
电子设备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44%24
电子设备及其他年限平均法3-104%9.60-32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未执行新租赁准则)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5. 无形资产与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各类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如下:

类别摊销方法使用寿命(年)残值率(%)
土地使用权直线法500
专利权不适用
非专利技术不适用
应用软件直线法30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1)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2)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按照授予日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则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本公司在授予日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计入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7. 收入

√适用 □不适用

②境外销售收入确认

境外销售一般采用FOB或C&F贸易方式,公司以完成货物海关报关手续,且船运公司或货运代理公司签发提单日期作为控制权转移时点,并以船运公司或货运代理公司签发的提单作为收入确认依据。2)加工劳务收入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受托加工义务、将产品交付给委托方,以货物到达客户指定地点且经客户签署签收单后作为货物控制权转移时点,并以签收单作为收入确认依据。

8.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9. 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

公司根据自身所处的行业和发展阶段,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判断财务信息的重要性。本公司披露的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标准为报告期内各期利润总额的

5.00%,或金额虽未达到前述标准但公司认为较为重要的相关事项。

10. 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历史经验和其他因素综合判断,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和估计的重要领域包括应收款项坏账计提、金融工具减值、存货计价、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成本核算等,相关领域会计政策详见本节“四、会计政策、估计”之“(一)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12.应收款项”、“15.存货”、“24.固定资产”、“29.无形资产与开发支出”、“38.收入、成本”相关内容。

11.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二)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 分部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六、 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56,497.54-264,435.40-284,180.30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4,670,615.972,079,363.754,302,583.77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9,350.65-821,547.68214,360.3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小计4,604,767.78993,380.674,232,763.80
减:所得税影响数692,424.83160,855.51662,223.1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合计3,912,342.95832,525.163,570,540.67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3,912,342.95832,525.163,570,540.6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757,094.2945,191,934.3131,406,118.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6,844,751.3444,359,409.1527,835,577.3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3.88%1.84%11.37%

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政府补助。报告各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357.05万元、83.25万元和391.2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较小,对公司的经营稳定性及未来持续盈利能力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七、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资产总计(元)622,262,639.10467,133,987.24389,255,421.51
股东权益合计(元)417,714,275.72337,074,914.57289,325,485.2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股东权益(元)417,714,275.72337,074,914.57289,325,485.25
每股净资产(元/股)4.803.873.3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元/股)4.803.873.33
资产负债率(合并)(%)32.87%27.84%25.67%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34.26%27.89%27.20%
营业收入(元)356,381,611.33324,798,210.47208,660,033.75
毛利率(%)40.11%27.12%28.79%
净利润(元)100,757,094.2945,191,934.3131,406,118.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元)100,757,094.2945,191,934.3131,406,118.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96,844,751.3444,359,409.1527,835,577.3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96,844,751.3444,359,409.1527,835,577.33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元)139,941,869.4771,707,423.8554,559,489.0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6.39%14.49%11.5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益率(%)25.37%14.22%10.2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160.520.3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160.520.3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42,767,254.6413,424,762.5622,522,584.3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0.490.150.26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3.10%3.60%4.32%
应收账款周转率47.8722.2713.96
存货周转率1.061.721.06
流动比率2.092.332.45
速动比率0.641.150.96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及变动简要分析:

计月数。

八、 盈利预测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经营核心因素

(一)影响公司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的主要因素

1、影响收入的主要因素

公司主要产品为特种石墨材料,广泛用于光伏、半导体、新能源电池、机械、电子、航空航天、军事工业、核工业等领域,下游行业的需求对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毛利的影响较大,公司营业收入分析详见本节之“三、盈利情况分析”之“(一)营业收入分析”。

2、影响成本的主要因素

公司营业成本主要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委托加工费用、能源动力等,其中直接材料、制造费用、委托加工费用和能源动力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达90%以上,是营业成本的主要影响因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析详见本节之“三、盈利情况分析”之“(二)营业成本分析”。

3、影响费用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的期间费用主要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和财务费用,费用结构相对合理。公司期间费用分析详见本节之“三、盈利情况分析”之“(四)主要费用情况分析”。

4、影响利润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的利润主要受毛利影响。公司利润分析详见本节之“三、盈利情况分析”之“(五)利润情况分析”。

(二)对公司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或非财务指标

对公司具有核心意义或其变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或非财务指标主要包括营业收入的增长率、毛利率的变动、终端应用行业的发展状况。

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毛利率等财务指标对公司具有核心意义,其变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呈稳定增长趋势,2021年和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为

55.66%和9.72%;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分别为28.79%、27.12%和40.11%。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毛利率的分析具体详见本节“三、盈利情况分析”之“(一)营业收入分析”和“(三)毛利率分析”。

公司特种石墨材料广泛用于光伏、半导体、新能源电池、机械、电子、航空航天、军事工业、核工业等领域,因此终端应用行业的产业政策、行业景气度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有较强预示作用。

二、 资产负债等财务状况分析

(一) 应收款项

1.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63,308,894.0374,864,447.7640,484,659.60
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63,308,894.0374,864,447.7640,484,659.60

(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
报告期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报告期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58,643,372.33
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58,643,372.33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
报告期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报告期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56,556,601.27
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56,556,601.27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
报告期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报告期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36,114,814.79
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36,114,814.79

(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2022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63,308,894.03100.000.000.0063,308,894.03
其中:
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63,308,894.03100.000.000.0063,308,894.03

单位:元

类别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其中:74,864,447.76100.000.000.0074,864,447.76
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74,864,447.76100.000.000.0074,864,447.76

单位:元

类别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其中:40,484,659.60100.000.000.0040,484,659.60
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40,484,659.60100.000.000.0040,484,659.60

1)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按下表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6) 报告期内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报告期内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1)应收票据余额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应收票据余额分别为4,048.47万元、7,486.44万元和6,330.89万元,金额较高,公司客户主要系特种石墨制品加工企业,其客户为光伏、新能源电池等大型企业,该类大型企业对其上游供应商以票据结算为主,故公司的客户收到票据后背书给公司。 2)票据核算原则 公司视其日常资金管理的需要,将承兑汇票进行贴现或背书,公司管理承兑汇票的业务模式既包括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包括以出售为目标。对于“6+9”家银行出具的票据,其信用等级高,在背书或贴现后被追索的风险极低,符合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的转移终止确认条件,因此将其分类为应收款项融资;对于其他的商业银行或其他公司出具的票据,其不符合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的转移终止确认条件,因此将其分类为应收票据。 上述的“6+9”家银行具体是指:6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为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9家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分别为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浙商银行。 按前手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票据情况: 单位:元
期间单位名称应收票据占应收票据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2022年12月31日江苏协鑫特种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262,226.205.15%
宜兴市鑫坤石墨制品有限公司3,050,000.004.82%
济宁金海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771,350.404.38%
浙江华熔科技有限公司2,022,950.003.20%
宜兴市湖新石墨制品有限公司1,875,000.002.96%
合计12,981,526.6020.51%
2021年12月31日宜兴市永旭石墨制品有限公司4,930,000.006.59%
南通鑫宝石墨设备有限公司4,500,000.006.01%
淄博格莱飞特碳素有限公司4,500,000.006.01%
浙江华熔科技有限公司2,930,000.003.91%
辽阳兴旺石墨制品有限公司2,926,300.003.91%
合计19,786,300.0026.43%
南通鑫宝石墨设备有限公司2,800,000.006.92%
2020年12月31日辉县市涯泰石墨制品有限公司1,717,699.874.24%
青岛大地碳素科技有限公司1,687,120.004.17%
辽阳兴旺石墨制品有限公司1,589,560.003.93%
焦作市昊峰石墨科技有限公司1,403,400.003.47%
合计9,197,779.8722.72%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票据找零情形,主要系在日常交易中,当收到客户的票据金额大于实际需收取的金额时,公司为提高收款及时性和交易便捷性,对差额部分进行票据找零。报告期内,公司票据找零金额为444.71万元、129.44万元和0万元。公司票据找零情形已于2022年规范,票据找零方均不是公司关联方。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票据找零情形,主要系在日常交易中,当收到客户的票据金额大于实际需收取的金额时,公司为提高收款及时性和交易便捷性,对差额部分进行票据找零。报告期内,公司票据找零金额为444.71万元、129.44万元和0万元。公司票据找零情形已于2022年规范,票据找零方均不是公司关联方。

2.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应收票据2,870,751.9520,811,111.705,133,096.03
应收账款
合计2,870,751.9520,811,111.705,133,096.03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分别为513.31万元、2,081.11万元和287.08万元,均为持有的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

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1) 按账龄分类披露

单位:元

账龄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1年以内6,477,671.419,134,487.3121,072,707.84
其中:X月-X月
X月-X月
1至2年64,197.73462,356.12
2至3年
3年以上288,451.50288,451.50
3至4年
4至5年
5年以上
合计6,477,671.419,487,136.5421,823,515.46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2022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6,477,671.41100%323,883.575.006,153,787.84
其中:
账龄组合6,477,671.41100%323,883.575.006,153,787.84
合计6,477,671.41100%323,883.575.006,153,787.84

单位:元

类别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9,487,136.54100.00751,595.647.928,735,540.90
其中:关联方组合
账龄组合9,487,136.54100.00751,595.647.928,735,540.90
合计9,487,136.54100.00751,595.647.928,735,540.90

单位:元

类别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1,823,515.46100.001,388,322.506.3620,435,192.96
其中:关联方组合
账龄组合21,823,515.46100.001,388,322.506.3620,435,192.96
合计21,823,515.46100.001,388,322.506.3620,435,192.96

1)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组合名称2022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关联方组合
账龄组合6,477,671.41323,883.575.00
合计6,477,671.41323,883.575.00

单位:元

组合名称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关联方组合
账龄组合9,487,136.54751,595.647.92
合计9,487,136.54751,595.647.92

单位:元

组合名称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关联方组合
账龄组合21,823,515.461,388,322.506.36
合计21,823,515.461,388,322.506.36

确定组合依据的说明:

①账龄组合

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关联方组合

除了有确凿证据表明发生减值外,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

3)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按下表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2021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金额2022年12月31日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
坏账准备751,595.64324,757.37463,606.14288,863.30323,883.57
合计751,595.64324,757.37463,606.14288,863.30323,883.57

单位:元

类别2020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金额2021年12月31日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
坏账准备1,388,322.50459,934.261,096,661.12751,595.64
合计1,388,322.50459,934.261,096,661.12751,595.64

单位:元

类别2019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金额2020年12月31日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
坏账准备1,730,116.621,076,753.20794,141.22624,406.101,388,322.50
合计1,730,116.621,076,753.20794,141.22624,406.101,388,322.50

其中报告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核销金额
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288,863.30624,406.10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2022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浙江华熔科技有限公司3,250,024.0050.17%162,501.20
济宁金海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447,683.6022.35%72,384.18
宜兴市晨阳冶金材料有限公司623,732.509.63%31,186.63
山东恒圣石墨科技有限公司417,950.006.45%20,897.50
宝丰县金石新材料有285,273.914.40%
限公司14,263.70
合计6,024,664.0193.00%301,233.20

单位:元

单位名称2021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河南万贯实业有限公司6,270,128.0066.09%313,506.40
辽阳兴旺石墨制品有限公司805,147.628.49%40,257.38
宜兴市永旭石墨制品有限公司550,544.925.80%27,527.25
太原市江兴石墨换热设备有限公司412,113.854.34%20,605.69
石嘴山市新宇兰山电碳有限公司395,495.324.17%19,774.77
合计8,433,429.7188.89%421,671.49

单位:元

单位名称2020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辽阳兴旺石墨制品有限公司4,171,520.6319.11%208,576.03
哈尔滨市北方石墨有限公司2,272,022.1310.41%113,601.11
辉县市涯泰石墨制品有限公司1,913,061.628.77%95,653.08
辉县市祥达模具有限公司1,424,652.506.53%71,232.63
太原市江兴石墨换热设备有限公司1,136,735.755.21%56,836.79
合计10,917,992.6350.03%545,899.63

其他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对大部分客户采用“现款现货”的信用政策。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前五名应收账款占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分别为50.03%、88.89%和

93.00%,前五名客户应收账款占期末余额比例较高,主要系给予辽阳兴旺、哈尔滨北方石墨、河南万贯和浙江华熔等交易额较大且信用良好的客户一定信用期。

(6) 报告期各期末信用期内外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信用期内应收账款6,389,067.4198.63%9,089,201.5495.81%16,332,169.1274.84%
信用期外应收账款88,604.001.37%397,935.004.19%5,491,346.3425.16%
应收账款余额合计6,477,671.41100.00%9,487,136.54100.00%21,823,515.46100.00%

(7) 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6,477,671.41-9,487,136.54-21,823,515.46-
期后回款金额6,389,067.4198.63%9,198,852.7796.96%21,608,377.9699.01%

注:期后回款截至2023年3月31日。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10)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的信用政策、结算周期及其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客户名称未税销售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信用政策结算周期合同规定的付款条件
2022年度浙江华熔科技有限公司2,239.94325.003个月1个月本次发货前结清前次发货欠款
韩国GTS有限公司2,102.01-无账期发货即结算发货前付款
宜兴市银湖精制石墨制品有限公司1,503.29-无账期发货即结算合同签订后预付部分款项,单一批次发货前付该批次货款的70%提货款
江苏协鑫特种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258.80-无账期发货即结算公司收到订单和发货通知书后,7日内向公司支付全部货款
济宁金海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145.71144.773个月1个月款到发货
合计8,249.75469.77---
2021年度韩国GTS有限公司2,090.51-无账期发货即结算发货前付款
辽阳兴旺石墨制品有限公司1,882.8680.513个月1个月合同无明确约定,实际执行按
本次发货前结清前次发货欠款
宜兴市永旭石墨制品有限公司1,511.0055.053个月1个月款到发货
淄博格莱飞特碳素有限公司983.42-无账期发货即结算款到发货
石嘴山市新宇兰山电碳有限公司974.8539.553个月1个月分批发货,首次发货付一笔款,其余款项1月后付清
合计7,442.63175.12---
2020年度韩国GTS有限公司1,746.39-无账期发货即结算发货前付款
辽阳兴旺石墨制品有限公司1,554.64417.153个月1个月合同无明确约定,实际执行按本次发货前结清前次发货欠款
南通鑫宝石墨设备有限公司1,030.3741.153个月1个月款到发货且结清上次货款
辉县市涯泰石墨制品有限公司665.63191.313个月1个月合同无明确约定,实际执行按本次发货前结清前次发货欠款
青神科美特碳素制品有限公司504.04-无账期发货即结算款到发货
合计5,501.08649.61---

报告期内公司执行较为严格的信用政策,仅部分客户享受信用期政策,报告期内信用政策较为稳定,信用账期通常为3个月。部分合同约定的信用期短于实际执行的信用期的情况,主要系为了尽早收回货款,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对部分客户实现收入增长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执行较为严格的信用政策,仅部分客户享受信用期政策,报告期内信用政策较为稳定,信用账期通常为3个月。部分合同约定的信用期短于实际执行的信用期的情况,主要系为了尽早收回货款,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对部分客户实现收入增长的情形。

4. 其他披露事项:

(1)同行业可比公司 公司主要从事特种石墨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国内公众公司中,尚无主营业务和公司完全一致的企业,公司基于行业属性、应用领域、产品相关性等标准,选取宁新新材、方大炭素和新成新材三家公司作为可比公司,其中特种石墨材料销售是宁新新材和新成新材主营业务,方大炭素子公司成都炭材主营等静压特种石墨材料销售。
公司简称行业主营业务主要产品
宁新新材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主要从事特种石墨材料及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拥有从磨粉、混捏、焙烧、浸渍和石墨化处理到深加工的一体化生产加工能力特种石墨材料、石墨坯和特种石墨制品
方大炭素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主要从事石墨及炭素新材料的研制、生产与销售石墨电极、高炉用炭砖、电解铝用石墨质阴极炭块、特种石墨制品、核电用炭/石墨材料、石墨烯及其下游产品、超级电容器用活性炭、锂离子电池用高端石墨负极材料、碳纤维、炭/炭复合材料等炭素新材料产品
新成新材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特种石墨材料研发、生产及加工石墨制品、电极、加工业务、活性炭等
公司特种石墨材料的制造主要从事特种石墨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特种石墨材料、石墨坯

(2)应收款项总体分析如下:

1)应收款项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应收款项构成及占流动资产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1:数据来源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3.96、22.27和47.87,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公司对
注1:数据来源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 注2:方大炭素坏账计提比率为2020年至2022年平均坏账计提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账龄在3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基本一致,3年以上坏账计提比例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二) 存货

1.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16,381,713.8216,381,713.82
在产品33,497,647.4133,497,647.41
库存商品25,127,490.781,787,328.2123,340,162.57
周转材料16,254,501.1516,254,501.15
发出商品775,142.64775,142.64
自制半成品60,649,929.432,199,103.5858,450,825.85
委托加工物资116,580,522.08116,580,522.08
合计269,266,947.313,986,431.79265,280,515.52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9,098,680.989,098,680.98
在产品23,531,498.2123,531,498.21
库存商品18,642,859.431,364,350.2717,278,509.16
周转材料10,215,448.9710,215,448.97
发出商品1,583,768.651,583,768.65
自制半成品39,960,434.066,894,872.3633,065,561.70
委托加工物资42,550,782.6842,550,782.68
合计145,583,472.988,259,222.63137,324,250.35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2,045,652.092,045,652.09
在产品16,334,335.0016,334,335.00
库存商品23,085,708.674,256,462.7818,829,245.89
周转材料3,439,829.093,439,829.09
发出商品136,385.26136,385.26
自制半成品51,119,347.795,464,811.6945,654,536.10
委托加工物资51,260,064.6951,260,064.69
合计147,421,322.599,721,274.47137,700,048.12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2022年12月31日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原材料
在产品
库存商品1,364,350.27583,157.82160,179.881,787,328.21
周转材料
发出商品
自制半成品6,894,872.364,695,768.782,199,103.58
委托加工物资
合计8,259,222.63583,157.824,855,948.663,986,431.79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2021年12月31日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原材料
在产品
库存商品4,256,462.782,892,112.511,364,350.27
周转材料
发出商品
自制半成品5,464,811.695,079,096.843,649,036.176,894,872.36
委托加工物资
合计9,721,274.475,079,096.846,541,148.688,259,222.63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2020年12月31日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原材料
在产品
库存商品2,951,146.791,665,978.56360,662.574,256,462.78
周转材料
发出商品
自制半成品5,281,936.04830,019.85647,144.205,464,811.69
委托加工物资
合计8,233,082.832,495,998.411,007,806.779,721,274.47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的说明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产成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尚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适用)

□适用 √不适用

(5)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已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适用)

□适用 √不适用

(6)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13,770.00万元、13,732.43万元和26,528.05万元,公司主要产品特种石墨材料生产周期较长,使得存货期末余额中在产品、自制半成品中占比较高;受制于公司自身产能限制,公司积极利用外协扩大产能,使得期末委托加工物资占比较高。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 ①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可变现净值具体确定方法如下:
项目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原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1、需要经过加工的原材料、在产品及自制半成品,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用于出售的原材料及自制半成品,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报告期期末,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分别为972.13万元、825.92万元和398.64万元,占比分别为6.59%、5.67%和1.48%。公司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占比呈逐年下降趋势。2022年末,受产品售价上涨影响,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占比相对较低。

2. 其他披露事项:

(三) 金融资产、财务性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四)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1. 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固定资产169,020,038.23147,273,371.66129,771,221.96
固定资产清理
合计169,020,038.23147,273,371.66129,771,221.96

(2)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2022年12月31日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及其他运输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48,106,874.54183,775,935.3713,034,669.695,854,950.49250,772,430.09
2.本期增加金额3,349,873.2526,243,281.1913,024,351.772,123,632.4944,741,138.70
(1)购置10,595,069.4813,024,351.772,123,632.4925,743,053.74
(2)在建工程转入3,349,873.2515,648,211.7118,998,084.96
(3)企业合并增加
(4)其他
3.本期减少金额2,013,746.047,075,109.98129,498.05239,383.769,457,737.83
(1)处置或报废2,013,746.047,075,109.98129,498.05239,383.769,457,737.83
(2)其他
4.期末余额49,443,001.75202,944,106.5825,929,523.417,739,199.22286,055,830.96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14,822,118.0377,516,483.025,439,700.974,184,583.62101,962,885.64
2.本期增加金额2,351,393.6216,792,198.903,251,078.32730,918.0523,125,588.89
(1)计提2,351,393.6216,792,198.903,251,078.32730,918.0523,125,588.89
(2)其他
3.本期减少金额719,060.216,986,408.63117,404.55229,808.418,052,681.80
(1)处置或报废719,060.216,986,408.63117,404.55229,808.418,052,681.80
(2)其他
4.期末余额16,454,451.4487,322,273.298,573,374.744,685,693.26117,035,792.73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1,536,172.791,536,172.79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2)其他
3.本期减少金额1,536,172.791,536,172.79
(1)处置或报废1,536,172.791,536,172.79
(2)其他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32,988,550.31115,621,833.2917,356,148.673,053,505.96169,020,038.23
2.期初账面价值33,284,756.51104,723,279.567,594,968.721,670,366.87147,273,371.66

单位:元

2021年12月31日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及其他运输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45,397,741.95152,434,953.3612,730,102.346,099,322.18216,662,119.83
2.本期增加金额2,709,132.5932,168,568.224,087,444.53300,566.3839,265,711.72
(1)购置32,168,568.224,087,444.53300,566.3836,556,579.13
(2)在建工程转入2,709,132.592,709,132.59
(3)企业合并增加
(4)其他
3.本期减少金额827,586.213,782,877.18544,938.075,155,401.46
(1)处置或报废827,586.213,782,877.18544,938.075,155,401.46
(2)其他
4.期末余额48,106,874.54183,775,935.3713,034,669.695,854,950.49250,772,430.09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12,643,026.1565,045,728.805,704,666.203,497,476.7286,890,897.87
2.本期增加金额2,179,091.8812,642,892.162,287,196.06816,893.2017,926,073.30
(1)计提2,179,091.8812,642,892.162,287,196.06816,893.2017,926,073.30
(2)其他
3.本期减少金额172,137.942,552,161.29129,786.302,854,085.53
(1)处置或报废172,137.942,552,161.29129,786.302,854,085.53
(2)其他
4.期末余额14,822,118.0377,516,483.025,439,700.974,184,583.62101,962,885.64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1,536,172.791,536,172.79
(1)计提1,536,172.791,536,172.79
(2)其他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2)其他
4.期末余额1,536,172.791,536,172.79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33,284,756.51104,723,279.567,594,968.721,670,366.87147,273,371.66
2.期初账面价值32,754,715.8087,389,224.567,025,436.142,601,845.46129,771,221.96

单位:元

2020年12月31日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及其他运输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42,058,472.01132,020,316.567,088,970.944,101,509.14185,269,268.65
2.本期增加金额3,339,269.9422,090,434.425,737,451.542,536,459.5333,703,615.43
(1)购置22,090,434.425,737,451.542,536,459.5330,364,345.49
(2)在建工程转入3,339,269.943,339,269.94
(3)企业合并增加
(4)其他
3.本期减少金额1,675,797.6296,320.14538,646.492,310,764.25
(1)处置或报废1,675,797.6296,320.14538,646.492,310,764.25
(2)其他
4.期末余额45,397,741.95152,434,953.3612,730,102.346,099,322.18216,662,119.83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10,488,791.9555,385,212.744,267,525.852,834,935.4672,976,466.00
2.本期增加金额2,154,234.2011,013,286.191,512,655.371,145,795.8115,825,971.57
(1)计提2,154,234.2011,013,286.191,512,655.371,145,795.8115,825,971.57
(2)其他
3.本期减少金额1,352,770.1375,515.02483,254.551,911,539.70
(1)处置或报废1,352,770.1375,515.02483,254.551,911,539.70
(2)其他
4.期末余额12,643,026.1565,045,728.805,704,666.203,497,476.7286,890,897.87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2)其他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2)其他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32,754,715.8087,389,224.567,025,436.142,601,845.46129,771,221.96
2.期初账面价值31,569,680.0676,635,103.822,821,445.091,266,573.68112,292,802.65

(3)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未执行新租赁准则)

□适用 √不适用

(5)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6)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2022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房屋建筑物63,401.12正在办理

(7)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8)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无。

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在建工程20,354,440.487,594,123.38891,159.30
工程物资
合计20,354,440.487,594,123.38891,159.30

(2)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2022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超细结构石墨智能化生产线技改项目1,722,497.351,722,497.35
年产3万吨高端特种石墨2,926,523.432,926,523.43
4500吨四柱液压机6,132,743.346,132,743.34
更衣室改造工程2,687,894.042,687,894.04
待安装设备6,884,782.326,884,782.32
合计20,354,440.4820,354,440.48

单位:元

2021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Φ2000/3500-150MPa等静压机7,102,301.087,102,301.08
新型实验炭化炉491,822.30491,822.30
合计7,594,123.387,594,123.38

单位:元

2020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等静压机891,159.30891,159.30
合计891,159.30891,159.30

其他说明:

无。

(3)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报告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2022年度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Φ2000/3500-150MPa等静压机8,800,000.007,102,301.082,051,105.019,153,406.09104.02%100.00%自有资金
超细结构石墨智能化生产线技改项目40,800,000.009,050,871.287,328,373.931,722,497.3522.18%22.18%自有资金
年产3万吨高端特种石墨1,080,722,200.002,926,523.432,926,523.430.27%0.27%自有资金、募集资金
更衣室改造工程2,600,000.002,687,894.042,687,894.04103.38%100.00%自有资金
4500吨四柱液压机6,200,000.006,132,743.346,132,743.3498.92%98.92%自有资金
合计1,139,122,200.007,102,301.0822,849,137.1016,481,780.0213,469,658.16----

单位:元

2021年度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Φ2000/3500-150MPa等静压机8,800,000.007,102,301.087,102,301.0880.71%80.71%自有资金
合计8,800,000.007,102,301.087,102,301.08----

单位:元

2020年度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年产1万吨沥青焦改性制备自粘结碳粉(BCP)56,000,000.004,936,595.788,917,625.7713,854,221.5550.20%100.00%自有资金
合计56,000,000.004,936,595.788,917,625.7713,854,221.55----

其他说明:

无。

(4) 报告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3. 其他披露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在2021年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53.62万元,主要系公司生产工艺改进而取消浸渍环节,使得公司计提浸渍相关设备的减值。报告期内,公司除浸渍设备以外的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状态良好,未出现减值迹象,不存在重大减值因素。

(2)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余额分别为89.12万元、759.41万元和2,035.44万元,占公司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0.57%、4.22%和9.23%。

2021年末在建工程账面价值较2020年末增加670.30万元,主要为增加Φ2000/3500-150MPa等静压机安装工程的投入。2022年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较2021年末增加1,276.03万元,主要为公司新建超细结构石墨智能化生产线技改项目、年产3万吨高端特种石墨项目和4500吨四柱液压机项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未出现减值迹象,不存在重大减值因素。

(五) 无形资产、开发支出

1. 无形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2022年12月31日
项目土地使用权应用软件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7,691,062.60727,646.5418,418,709.14
2.本期增加金额
(1)购置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4)其他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
4.期末余额17,691,062.60727,646.5418,418,709.14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2,717,987.44251,683.362,969,670.80
2.本期增加金额353,821.20204,959.89558,781.09
(1)计提353,821.20204,959.89558,781.09
(2)其他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
4.期末余额3,071,808.64456,643.253,528,451.89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2)其他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4,619,253.96271,003.2914,890,257.25
2.期初账面价值14,973,075.16475,963.1815,449,038.34

单位:元

2021年12月31日
项目土地使用权应用软件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7,691,062.60152,074.6717,843,137.27
2.本期增加金额575,571.87575,571.87
(1)购置575,571.87575,571.87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4)其他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
4.期末余额17,691,062.60727,646.5418,418,709.14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2,364,166.24107,525.502,471,691.74
2.本期增加金额353,821.20144,157.86497,979.06
(1)计提353,821.20144,157.86497,979.06
(2)其他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
4.期末余额2,717,987.44251,683.362,969,670.80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2)其他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4,973,075.16475,963.1815,449,038.34
2.期初账面价值15,326,896.3644,549.1715,371,445.53

单位:元

2020年12月31日
项目土地使用权应用软件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7,691,062.60152,074.6717,843,137.27
2.本期增加金额
(1)购置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4)其他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
4.期末余额17,691,062.60152,074.6717,843,137.27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2,010,344.9876,078.902,086,423.88
2.本期增加金额353,821.2631,446.60385,267.86
(1)计提353,821.2631,446.60385,267.86
(2)其他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
4.期末余额2,364,166.24107,525.502,471,691.74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2)其他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5,326,896.3644,549.1715,371,445.53
2.期初账面价值15,680,717.6275,995.7715,756,713.39

其他说明:

无。

(2) 报告期末尚未办妥产权证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发行人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和应用软件。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537.14万元、1,544.90万元和1,489.03万元,占公司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9.86%、8.59%和6.7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2.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披露事项

无。

(六) 商誉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债项

1. 短期借款

√适用 □不适用

(1) 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
质押借款
抵押借款47,058,402.78
保证借款1,986,838.74
信用借款21,022,272.22
合计70,067,513.74

短期借款分类说明:

根据借款条件,可分为担保借款和无担保借款两种形式。担保借款又分为保证借款、抵押借款和质押借款。保证借款是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银行借款时,按约定承担责任和连带责任的借款;抵押借款是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的借款;质押借款是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的借款。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金额分别为3,904.53万元、4,315.83万元和7,006.75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9.07%、33.18%和34.25%,逐年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供应商为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资金通道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贷款银行贷款发放日期贷款金额贷款转出日期贷款转出金额转贷供应商贷款转回日期贷款转回金额贷款转回方实际贷款偿还日期
平顶山市石龙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19/1/31600.002019/2/1600.00宝丰县企安实业有限公司2019/2/1、2019/2/2600.00宝丰县定升五金交电经营部2020/1/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丰支行2019/8/91,000.002019/8/91,000.00宝丰县企安实业有限公司2019/8/12、2019/8/81,000.00宝丰县定升五金交电经营部2020/8/10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科技支行2019/9/251,000.002019/9/261,000.00平顶山晟睿商贸有限公司2019/9/27、2019/9/301,000.00宝丰县定升五金交电经营部2020/9/19
平顶山市石龙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20/4/28500.002020/4/28500.00平顶山晟睿商贸有限公司2020/4/28500.00平顶山晟睿商贸有限公司2020/9/2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丰支行2020/8/131,000.002020/8/14500.00宝丰县企安实业有限公司2020/8/10500.00宝丰县企安实业有限公司2020/11/17
2020/8/14500.00平顶山晟睿商贸有限公司2020/8/10500.00平顶山晟睿商贸有限公司

① 受托支付贷款的基本情况

A、2019年第一笔2019年1月31日,公司从平顶山市石龙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600.00万元,借款用途用于购买原材料。

2019年2月1日,公司以购买材料名义将上述款项全额转账至宝丰县企安实业有限公司。2019年2月1日、2019年2月2日,宝丰县定升五金交电经营部将上述款项全额转回至公司账户。

B、2019年第二笔

2019年8月9日,发行人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丰支行贷款1,000.00万元,借款用途用于购买原材料。

同日,上述款项全额转至宝丰县企安实业有限公司。2019年8月12日,发行人以预收款的名义收到宝丰县定升五金交电经营部的款项1000.00万元,转至发行人账户。

C、2019年第三笔

2019年9月25日,发行人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科技支行贷款1,000.00万元,借款用途为流动资金周转。

2019年9月26日,发行人以付石油焦的名义将上述款项全额转至平顶山晟睿商贸有限公司。2019年9月27日、2019年9月30日,发行人以往来款的名义收取宝丰县定升五金交电经营部1000万款项,并将上述款项全额转至发行人账户。

D、2020年度第一笔

2020年4月28日,发行人从平顶山市石龙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500.00万元,借款用途为用于购买焦粒。

同日,发行人以购买焦粒的名义将500.00万元转账至平顶山晟睿商贸有限公司。平顶山晟睿商贸有限公司又以购买原材料的名义向子公司宝丰县欣鑫碳素材料有限公司转账500万元。

B、平顶山晟睿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平顶山晟睿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窦旗
成立日期2017年2月7日
注册资本(万元)500
股权结构窦旗持股100%
注册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路中段圣德国际城A区写字楼4楼
营业范围批发零售:煤炭(散煤销售除外)焦炭、焦粒、焦沫,有机肥料、五金交电、装饰材料、建筑材料、工矿设备及配件、办公用品、农副产品、农牧产品、矿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
是否为公司供应商

C、宝丰县定升五金交电经营部

2019年和2020年公司采购自宝丰县企业实业有限公司的焦粒、石英砂不含税金额分别为3,403,357.06元和400,238.25元。 2019年和2020年公司采购自平顶山晟睿商贸有限公司的焦粒、石英砂不含税金额分别为987,535.56元和3,066,416.03元。 ④ 受托支付贷款的合规性 根据《贷款通则》第十九条的规定:“三、借款人应当按借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根据《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的,贷款人应根据约定的贷款用途,审核借款人提供的支付申请所列支付对象、支付金额等信息是否与相应的商务合同等证明材料相符。审核同意后,贷款人应将贷款资金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借款人交易对象。”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贷款通则》、《支付结算办法》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按银行放贷审核要求提供采购合同等相应的证明材料,以受托支付方式向上述相关银行取得的流动资金贷款,用于支付供应商的采购款。

上述流动资金贷款全部用于约定的用途,公司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不存在欺骗手段,不存在非法占有的目的,公司与贷款银行的受托支付贷款合同依约正常履行,不存在因违反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而被责令整改或提前收回贷款的情形。公司的转贷行为未损害贷款银行利益,其与贷款银行不存在任何纠纷,公司通过“转贷”行为进行资金周转,取得的相关款项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并未用于固定资产、股权投资、或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或用途。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因转贷事项被金融监管机构或贷款银行问责。

⑤ 受托支付贷款的规范情况

公司针对转贷行为进行规范整改,加强了相关贷款业务的内部控制,具体情况如下:

A、公司在2020年11月提前归还存在转贷情形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丰支行的流动资金贷款,并加强内控建设。B、公司已经就上述贷款使用不规范情形采取了有效的整改规范措施,具体包括:根据《贷款通则》的规定,完善了《资金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加强制度的执行和监督;健全了责任追究机制、权力制衡机制,防范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加强了各员工对《公司法》、《证券法》、《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学习。C、平顶山市石龙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出具《证明》,证明“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与本行合作均在正常的授信范围内,所获贷款等融资均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对手,各项融资行为均正常还本付息,东方碳素在我行无重大违约事项,无不良信用记录。东方碳素与我行未发现任何法律纠纷或潜在法律纠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丰支行出具《证明》,证明“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与本行合作均在正常的授信范围内,所获贷款等融资均全部用于东方碳素日常生产经营,各项融资行为均正常还本付息,不存在贷款本息逾期等违约行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丰支行出具《证明》,证明“宝丰欣鑫碳素材料有限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与本行合作均在正常的授信范围内,所获贷款等融资均全部用于东方碳素日常生产经营,各项融资行为均正常还本付息,不存在贷款本息逾期等违约行为。”

D、针对上述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出具承诺:“若东方碳素因贷款转账不规范行为受到经济损失或被要求承担其他责任,本人将承担该等损失或赔偿责任或给予公司相应的经济补偿,保证东方碳素及股东利益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此外,东方碳素已对该等转账不规范情形采取了积极的整改措施,本人亦保证将在合法权限内督促东方碳素今后杜绝类似行为。”

综上所述,经过规范整改,公司已于2020年12月还清所有转贷,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再未发生上述转贷行为。发行人的转贷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被行政处罚的风险,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重大障碍。

2.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负债(已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适用)

√适用 □不适用

(1) 合同负债情况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
预收账款3,373,113.18
合计3,373,113.18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公司于2020年执行新收入准则,原预收的销售货款由预收款项转入合同负债。

5. 长期借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
质押借款
抵押借款5,008,402.78
保证借款
信用借款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合计5,008,402.78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7月25日,公司与平顶山市石龙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签订抵押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2022年7月25日至2025年7月25日,借款金额500.00万元,该借款以公司名下房产作为抵押,抵押合同号为抵281009520270725ccl。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6.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
短期应付债券
应付退货款
背书未到期应收票据58,643,372.33
待转销项税额438,504.73
合计59,081,877.06

(2)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3)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公司其他流动负债主要为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承兑汇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已背书或贴现但未到期的信用等级一般的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因不满足终止确认的条件,公司仍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其他流动负债。

7.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8.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9. 主要债项、期末偿债能力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非流动负债较少,流动负债主要为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等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应付款项以及其他流动负债(主要为背书未到期应收票据)。 (2)期末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偿债 能力指标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流动比率2.092.332.45
速动比率0.641.150.96
资产负债率32.87%27.84%25.67%

①短期偿债能力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2.45、2.33和2.09,速动比率分别为0.96、1.15和

0.64,公司短期偿债能力较强。

②长期偿债能力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25.67%、27.84%和32.87%,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低,长期偿债能力较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偿债能力比较如下:

最近三年,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2022年末流动比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且各报告期末资产负债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公司流动性风险总体较低,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八) 股东权益

1. 股本

单位:元

2021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2022年12月31日
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87,000,000.0087,000,000.00

单位:元

2020年12本期变动2021年12
月31日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月31日
股份总数87,000,000.0087,000,000.00

单位:元

2019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2020年12月31日
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87,000,000.0087,000,0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未发生变化。

2. 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2年12月31日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30,273,909.0230,273,909.02
其他资本公积
合计30,273,909.0230,273,909.02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1年12月31日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30,273,909.0230,273,909.02
其他资本公积
合计30,273,909.0230,273,909.02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0年12月31日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30,273,909.0230,273,909.02
其他资本公积
合计30,273,909.0230,273,909.02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资本公积未发生变化。

4.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2年12月31日
安全生产费17,540,453.782,732,878.07230,611.2120,042,720.64
合计17,540,453.782,732,878.07230,611.2120,042,720.64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1年12月31日
安全生产费14,982,958.772,694,241.92136,746.9117,540,453.78
合计14,982,958.772,694,241.92136,746.9117,540,453.78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0年12月31日
安全生产费12,592,214.822,640,072.21249,328.2614,982,958.77
合计12,592,214.822,640,072.21249,328.2614,982,958.77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公司属于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行业,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安全生产费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平均逐月提取,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3.00%提取;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50%提取;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0%提取;营业收入超过

10.00亿元至50.00亿元的部分,按照0.20%提取;营业收入超过50.00亿元至100.00亿元的部分,按照0.10%提取,并计入专项储备。2022年11月21日,财政部、应急管理部发布修订后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根据相关规定,从2022年11月开始,公司不再计提安全生产费。

7.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2年12月31日
法定盈余公积20,451,358.059,986,756.3230,438,114.37
任意盈余公积
合计20,451,358.059,986,756.3230,438,114.37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1年12月31日
法定盈余公积15,677,734.614,773,623.4420,451,358.05
任意盈余公积
合计15,677,734.614,773,623.4420,451,358.05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0年12月31日
法定盈余公积12,812,823.742,864,910.8715,677,734.61
任意盈余公积
合计12,812,823.742,864,910.8715,677,734.61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税后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8. 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181,809,193.72141,390,882.85112,849,675.72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181,809,193.72141,390,882.85112,849,675.72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0,757,094.2945,191,934.3131,406,118.00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9,986,756.324,773,623.442,864,910.87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22,620,000.00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249,959,531.69181,809,193.72141,390,882.85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适用 √不适用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逐年提升,各期末未分配利润余额逐年上升。

9. 其他披露事项

10. 股东权益总体分析

公司所有者权益由股本、资本公积、专项储备、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组成,报告期各期末,所有者权益分别为28,932.55万元、33,707.49万元和41,771.43万元,公司所有者权益随着公司净利润持续增长而增加。

(九) 其他资产负债科目分析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库存现金24,019.9151,950.2742,988.50
银行存款19,918,386.0235,551,291.0523,550,779.85
其他货币资金
合计19,942,405.9335,603,241.3223,593,768.35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使用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各期末,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2,359.38万元、3,560.32万元和1,994.24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0.11%、12.39%和4.97%。

2. 预付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年以内1,791,316.09100.00%5,787,839.84100.00%3,556,424.73100.00%
1至2年
2至3年
3年以上
合计1,791,316.09100.00%5,787,839.84100.00%3,556,424.73100.00%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报告期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单位名称2022年12月31日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比例(%)
河南奥鑫合金有限公司255,153.5114.24%
无锡卓领金属制品有限公司200,000.0011.16%
郑州腾亚商贸有限公司156,240.008.72%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50,000.008.37%
郑州明志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120,000.006.70%
合计881,393.5149.19%

单位:元

单位名称2021年12月31日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比例(%)
葫芦岛市关东碳素有限责任公司2,694,392.7446.55%
登封市丰实冶金材料有限公司620,180.8210.72%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宝丰县供电公司502,373.528.68%
林州市众成碳素制品有限公司487,951.298.43%
都江堰聚恒益新材料有限公司441,474.147.63%
合计4,746,372.5182.01%

单位:元

单位名称2020年12月31日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比例(%)
国网河南石龙供电有限公司1,294,345.0236.39%
北京中交洪融科技有限公司500,000.0014.06%
山西君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15,455.658.87%
都江堰市聚益炭素有限公司300,313.798.44%
平顶山燃气有限责任公司219,014.696.16%
合计2,629,129.1573.92%

(3)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账款余额分别为355.64万元、578.78万元和179.13万元,账龄均在1年以内。预付款项性质主要为预付电费、燃气费、加工费和材料款等。

3.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31,014,251.361,296,260.071,668,398.15
合计31,014,251.361,296,260.071,668,398.15

(1)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2022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32,658,642.32100.00%1,644,390.965.04%31,014,251.36
其中: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32,658,642.32100.00%1,644,390.965.04%31,014,251.36
合计32,658,642.32100.00%1,644,390.965.04%31,014,251.36

单位:元

类别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2,826,534.18100.00%1,530,274.1154.14%1,296,260.07
其中: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826,534.18100.00%1,530,274.1154.14%1,296,260.07
合计2,826,534.18100.00%1,530,274.1154.14%1,296,260.07

单位:元

类别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2,265,486.06100.00%597,087.9126.36%1,668,398.15
其中: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265,486.06100.00%597,087.9126.36%1,668,398.15
合计2,265,486.06100.00%597,087.9126.36%1,668,398.15

1)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组合名称2022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押金保证金备用金组合1,362,010.9779,500.555.84%
其他组合31,296,631.351,564,890.415.00%
合计32,658,642.321,644,390.965.04%

单位:元

组合名称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押金保证金备用金组合1,212,000.00322,000.0026.57%
其他组合1,614,534.181,208,274.1174.84%
合计2,826,534.181,530,274.1154.14%

单位:元

组合名称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押金保证金备用金组合1,012,000.00112,000.0011.07%
其他组合1,253,486.06485,087.9138.70%
合计2,265,486.06597,087.9126.36%

确定组合依据的说明:

本公司参考其组合内的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3)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按下表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2年1月1日余额331,382.111,198,892.001,530,274.11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1,632,390.961,632,390.96
本期转回331,382.111,186,892.001,518,274.11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2022年12月31日余额1,632,390.9612,000.001,644,390.96

对报告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2)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 按款项性质列示的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款项性质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保证金及押金1,362,000.001,212,000.001,012,000.00
备用金10.97
往来款31,141,116.031,531,362.001,188,488.00
其他155,515.3283,172.1864,998.06
合计32,658,642.322,826,534.182,265,486.06

2) 按账龄披露的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账龄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1年以内32,645,465.62627,642.1864,998.06
1至2年1,176.701,000,000.00
2至3年1,000,000.001,009,500.00
3年以上12,000.001,198,892.00190,988.00
合计32,658,642.322,826,534.182,265,486.06

3) 报告期内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单位名称2022年12月31日
款项性质2022年12月31日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平顶山市瑞宝自然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往来款20,326,605.201年以内62.24%1,016,330.26
平顶山市石龙区国库支付服务中心往来款10,812,134.131年以内33.11%540,606.71
郑州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保证金1,000,000.001年以内3.06%50,000.00
江苏纬承招标有限公司保证金300,000.001年以内0.92%15,000.00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天元化工有限公司保证金50,000.001年以内0.15%2,500.00
合计-32,488,739.33-99.48%1,624,436.97

单位:元

单位名称2021年12月31日
款项性质2021年12月31日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合计数的比例(%)
宝丰县张八桥镇山张村代垫征地款1,186,892.003年之上41.99%1,186,892.00
郑州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保证金1,000,000.002-3年35.38%300,000.00
济宁联辉化工材料有限公司代垫款344,470.001年之内12.19%17,223.50
江苏纬承招标有限公司保证金200,000.001年之内7.08%10,000.00
江西博盛新型制冷剂有限公司押金12,000.003年以上0.42%12,000.00
合计-2,743,362.00-97.06%1,526,115.50

单位:元

单位名称2020年12月31日
款项性质2020年12月31日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宝丰县张八桥镇山张村代垫征地款1,186,892.002-3年52.39%480,242.00
郑州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保证金1,000,000.001-2年44.14%100,000.00
江西博盛新型制冷剂有限公司押金12,000.003年以上0.53%12,000.00
上海宏特化工有限公司预付材料款1,596.003年以上0.07%1,596.00
合计-2,200,488.00-97.13%593,838.00

5) 涉及政府补助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5)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收款余额分别为226.55万元、282.65万元和3,265.86万元。其他应收款余额2022年末较2021年末增加2,983.21万元,主要系支付平顶山市瑞宝自然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平顶山市石龙区国库支付服务中心往来款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中不含应收持有公司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款项,不存在股东等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6. 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1) 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
采购款31,527,633.33
工程设备款8,148,457.19
其他216,505.00
合计39,892,595.52

(2) 按收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付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2022年12月31日
应付账款占应付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款项性质
葫芦岛市关东碳素有限责任公司8,592,881.2721.54%材料款
登封市丰实冶金材料有限公司7,261,524.1318.20%加工费
青海盛祥电极制品有限公司3,984,791.759.99%加工费
林州市恒鑫电炭有限公司3,113,706.127.81%加工费
汝州市宏瑞物资有限公司2,081,158.015.22%材料款
合计25,034,061.2862.75%-

(3)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4)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公司的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供应商的采购货款、加工费和电费。公司经营状况和信誉度良好,与主要供应商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供应商通常给予公司一定的信用期。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675.39万元、1,055.07万元和3,989.26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7.09%、8.56%和20.79%。公司应付账款余额规模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而相应增加。

7. 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2年12月31日
1、短期薪酬4,119,261.0931,975,687.8930,191,634.715,903,314.27
2、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1,616,678.231,616,678.23
3、辞退福利
4、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计4,119,261.0933,592,366.1231,808,312.945,903,314.27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1年12月31日
1、短期薪酬3,453,691.9224,929,127.0324,263,557.864,119,261.09
2、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1,119,808.031,119,808.03
3、辞退福利
4、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计3,453,691.9226,048,935.0625,383,365.894,119,261.09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0年12月31日
1、短期薪酬2,827,023.9219,735,720.4119,109,052.413,453,691.92
2、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424,156.12424,156.12
3、辞退福利25,000.0025,000.00
4、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计2,827,023.9220,184,876.5319,558,208.533,453,691.92

(2) 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2年12月31日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4,049,639.8128,935,286.9827,169,073.745,815,853.05
2、职工福利费1,392,929.821,392,929.82
3、社会保险费803,470.23803,470.23
其中:医疗保险费731,902.16731,902.16
工伤保险费71,568.0771,568.07
生育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343,372.00343,372.00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69,621.28500,628.86482,788.9287,461.22
6、短期带薪缺勤
7、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合计4,119,261.0931,975,687.8930,191,634.715,903,314.27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1年12月31日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3,434,090.0623,173,965.2122,558,415.464,049,639.81
2、职工福利费559,897.56559,897.56
3、社会保险费544,142.24544,142.24
其中:医疗保险费487,725.60487,725.60
工伤保险费56,416.6456,416.64
生育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239,040.00239,040.00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19,601.86412,082.02362,062.6069,621.28
6、短期带薪缺勤
7、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合计3,453,691.9224,929,127.0324,263,557.864,119,261.09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0年12月31日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2,810,482.9218,586,898.1717,963,291.033,434,090.06
2、职工福利费438,152.31438,152.31
3、社会保险费267,124.26267,124.26
其中:医疗保险费263,145.94263,145.94
工伤保险费3,978.323,978.32
生育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212,850.00212,850.00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16,541.00230,695.67227,634.8119,601.86
6、短期带薪缺勤
7、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合计2,827,023.9219,735,720.4119,109,052.413,453,691.92

(3) 设定提存计划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2年12月31日
1、基本养老保险1,549,291.361,549,291.36
2、失业保险费67,386.8767,386.87
3、企业年金缴费
合计1,616,678.231,616,678.23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1年12月31日
1、基本养老保险1,072,999.041,072,999.04
2、失业保险费46,808.9946,808.99
3、企业年金缴费
合计1,119,808.031,119,808.03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0年12月31日
1、基本养老保险75,776.7275,776.72
2、失业保险费348,379.40348,379.40
3、企业年金缴费
合计424,156.12424,156.12

(4)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345.37万元、411.93万元和590.33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62%、3.34%和3.08%,主要为应付职工的工资和奖金。

9. 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351,693.70258,235.11545,783.57
合计351,693.70258,235.11545,783.57

(1)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往来款89,432.8633,505.7721,169.73
押金保证金230,110.84211,660.84246,493.84
代垫暂付款及其他32,150.0013,068.50278,120.00
合计351,693.70258,235.11545,783.57

2) 其他应付款账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账龄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85,719.7724.37%60,468.5023.42%144,851.3026.54%
1-2年78,512.1422.32%26,943.8010.43%133,089.9724.39%
2-3年45,309.0012.88%27,374.9710.60%36,626.356.71%
3年以上142,152.7940.42%143,447.8455.55%231,215.9542.36%
合计351,693.70100.00%258,235.11100.00%545,783.57100.00%

3)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付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单位名称2022年12月31日
与本公司关系款项性质金额账龄占其他应付款总额的比例(%)
辉县市万达石墨模具厂非关联方往来款30,202.001-2年8.59%
河南金升电碳有限公司非关联方代垫暂付款及其他18,500.001年以内5.26%
常州市武进天星炉料物资有限公司非关联方往来款17,326.002-3年4.93%
李新正非关联方代垫暂付款及其他13,650.001年以内3.88%
南通金三角石墨制造有限公司非关联方往来款7,721.923年以上2.20%
合计--87,399.92-24.85%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2021年12月31日
与本公司关系款项性质金额账龄占其他应付款总额的比例(%)
郭晓亭非关联方代垫暂付款13,068.501年以内5.06%
自贡市泰格尔石墨有限公司非关联方往来款12,600.001年以内4.88%
南通金三角石墨制造有限公司非关联方往来款7,721.923年以上2.99%
海门市正大电碳制品有限公司非关联方往来款2,072.003年以上0.80%
新疆约翰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非关联方往来款1,548.001-2年0.60%
合计--37,010.42-14.33%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2020年12月31日
与本公司关系款项性质金额账龄占其他应付款总额的比例(%)
工会经费非关联方代垫暂付款222,290.001年以内,1-2年40.73%
平顶山市石龙区科技局非关联方代垫暂付款54,300.003年以上9.95%
石国峰非关联方押金保证金11,332.501年以内,3年以上2.08%
郭守涛非关联方押金保证金10,000.503年以上1.83%
张朋超非关联方押金保证金10,000.003年以上1.83%
合计--307,923.00-56.42%

(4)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3)2020年11月17日,公司向河南省鑫善商贸有限公司借款500万元用于公司的经营活动,借款20天内归还不计利息,超过20天自借款之日开始计算利息,月利率为10‰,借款期限为3个月,自2020年11月17日起至2021年2月17日止。该笔借款已于2020年12月提前偿还。

10.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合同负债情况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预收账款3,373,113.182,629,378.114,791,326.33
合计3,373,113.182,629,378.114,791,326.33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预收货款金额分别为479.13万元、262.94万元和337.31万元,公司对主要客户采用现款现货的方式进行销售,故报告期各期末预收货款余额较小。

11.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12. 递延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政府补助6,118,811.296,767,538.634,647,080.38
合计6,118,811.296,767,538.634,647,080.38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补助项目2021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补助金额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其他变动2022年12月31日与资产/收益相关是否为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
府补助
新型环保节能高纯石墨焙烧炉项目4,027,469.74619,610.713,407,859.03与资产相关
新增年产1万吨沥青焦改性制备自粘结碳粉(BCP)项目2,740,068.89440,000.00469,116.632,710,952.26与资产相关
合计6,767,538.63440,000.001,088,727.346,118,811.29--

单位:元

补助项目2020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补助金额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其他变动2021年12月31日与资产/收益相关是否为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新型环保节能高纯石墨焙烧炉项目4,647,080.38619,610.644,027,469.74与资产相关
新增年产1万吨沥青焦改性制备自粘结碳粉(BCP)项目2,930,000.00189,931.112,740,068.89与资产相关
合计4,647,080.382,930,000.00809,541.756,767,538.63--

单位:元

补助项目2019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补助金额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其他变动2020年12月31日与资产/收益相关是否为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新型环保节能高纯石962,264.154,050,000.00365,183.774,647,080.38与资产相关
墨焙烧炉项目
合计962,264.154,050,000.00365,183.774,647,080.38--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递延收益均为政府补助,各期末金额分别为464.71万元、676.75万元和

611.88万元。

13.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损失3,986,431.79597,964.779,795,395.421,469,309.31
信用减值损失1,968,274.53295,337.512,281,869.75461,001.55
可弥补亏损547,262.49136,815.62
职工薪酬69,621.2810,463.19
递延收益6,118,811.29917,821.696,767,538.631,015,130.79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6,225,064.17933,759.635,212,764.40781,914.66
合计18,298,581.782,744,883.6024,674,451.973,874,635.12
项目2020年12月31日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损失9,721,274.471,458,191.17
信用减值损失1,985,410.41345,859.76
可弥补亏损
职工薪酬19,601.862,960.28
递延收益4,647,080.38697,062.06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3,842,854.74576,428.21
合计20,216,221.863,080,501.48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税会差异9,990,369.781,498,555.47
合计9,990,369.781,498,555.47
项目2020年12月31日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税会差异
合计

(3) 报告期各期末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6)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分别为308.05万元、387.46万元和274.49万元。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由资产减值准备、递延收益、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等暂时性差异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构成。2022年底,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金额为149.86万元,主要是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税会差异形成。

14.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待认证进项税11,274,306.822,806,072.45808,222.40
预缴税款33,473.0227,426.97
合计11,274,306.822,839,545.47835,649.37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分别为83.56万元、283.95万元和1,127.43万元,主要为待认证进项税。

15.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预付工程设备款13,616,790.0013,616,790.005,680,581.335,680,581.33
合计13,616,790.0013,616,790.005,680,581.335,680,581.33
项目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预付工程设备款6,733,855.936,733,855.93
合计6,733,855.936,733,855.93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为预付工程设备款。

16. 其他披露事项

无。

三、 盈利情况分析

(一) 营业收入分析

1. 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354,407,574.3799.45320,714,477.4998.74205,612,110.2298.54
其他业务收入1,974,036.960.554,083,732.981.263,047,923.531.46
合计356,381,611.33100.00%324,798,210.47100.00208,660,033.75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公司主营业务为特种石墨材料销售和受托加工,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98.54%、98.74%和

99.45%,占比较高。

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原材料销售,报告期内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304.79万元、408.37万元和

197.40万元,占比分别为1.46%、1.26%和0.55%,占比较小。

2. 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或服务分类

单位: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特种石墨352,730,943.3299.53303,436,427.2794.61203,716,310.2199.08
等静压216,215,379.8861.01148,947,323.6746.4454,630,139.2726.57
中粗结构132,210,399.7337.30122,418,477.1638.1781,304,646.3139.54
模压细结构4,305,163.711.2132,070,626.4410.0067,781,524.6332.97
石墨坯1,627,958.390.4616,183,730.585.051,083,049.570.53
受托加工48,672.660.011,094,319.640.34812,750.440.40
合计354,407,574.37100.00320,714,477.49100.00205,612,110.22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品,等静压石墨产品性能更优良、工艺更复杂、价格更高,报告期内等静压产品下游市场需求呈扩张趋势,公司顺应市场趋势,持续研发创新,升级产品,等静压产量不断提升。

(2)中粗结构特种石墨材料

报告期内,中粗结构产品收入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9.54%、38.17%和

37.30%,占比略有下降,但总体稳定。

(3)模压细结构特种石墨材料

报告期内,模压细结构产品收入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2.97%、10.00%和

1.21%,占比逐年下降,主要系公司产品结构升级,产量逐步向性能更优良、售价更高的等静压产品倾斜。

(4)石墨坯

报告期内,石墨坯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53%、5.05%和0.46%。2021年销售石墨坯占比较高,主要系公司产品结构升级,集中处理模压石墨坯。

(5)受托加工

报告期内,受托加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40%、0.34%和0.01%,主要系公司在报告期内利用少量产能对外提供受托加工服务。

3. 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区域分类

单位: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华东217,327,273.0361.32164,580,654.1351.3287,313,070.9142.46
华中55,962,787.5915.7944,115,886.5813.7641,517,041.9120.19
东北15,327,535.324.3230,553,542.609.5322,870,967.2311.12
华南16,317,868.224.6020,289,832.366.3314,202,684.656.91
华北14,067,907.963.9715,732,293.124.917,899,756.203.84
西北6,208,630.081.7513,906,373.514.346,251,760.143.04
西南4,287,250.981.218,141,203.602.546,146,045.872.99
外销24,908,321.197.0323,394,691.597.2919,410,783.319.44
合计354,407,574.37100.00320,714,477.49100.00205,612,110.22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起决定性的影响。公司华东地区收入主要来自江苏省、山东省和浙江省,此三省产业聚集优势明显,省内分布着众多电火花加工企业、新能源企业、冶金用石墨设备企业和化工用石墨设备企业,因此,在华东地区形成了众多的特种石墨制品加工厂,为周边终端企业提供配套石墨制品。近年来,随着下游锂电行业的发展,华东地区部分特种石墨加工厂开始同时加工锂电行业用的石墨坩埚等产品,为锂电企业提供配套石墨制品。

公司华中地区收入主要来自于河南省。河南省是中国超硬材料的主要生产基地,该地区规模较大的企业包括中南钻石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600172)、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等。围绕着超硬材料产业,在河南辉县等地形成了众多的特种石墨制品加工厂,为周边企业提供配套石墨制品。

公司东北地区收入主要来自东北企业辽阳兴旺。报告期内东北地区销售收入占比呈下降趋势,尤其是2022年占比较低,主要系东北地区主要采购中粗产品,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结构逐步向等静压倾斜,导致东北地区中粗供给相对减少,东北地区整体收入占比下降。

公司生产的特种石墨材料主要销售给华东和华中地区的石墨制品加工厂,与行业分布区域一致。

4. 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直销354,407,574.37100.00%320,714,477.49100.00205,612,110.22100.00
合计354,407,574.37100.00%320,714,477.49100.00205,612,110.22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境内外业务均采用直销模式。

5. 主营业务收入按季度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第一季度58,202,681.5116.42%67,356,266.5921.0037,873,828.1018.42
第二季度104,643,753.0329.53%80,511,669.2925.1045,428,559.3622.09
第三季度90,909,059.7525.65%87,841,864.5027.3944,320,691.0221.56
第四季度100,652,080.0828.40%85,004,677.1126.5077,989,031.7437.93
合计354,407,574.37100.00%320,714,477.49100.00205,612,110.22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公司产品销售主要受宏观经济环境、下游行业需求量、市场价格走势等因素影响,不存在明显季节性。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收入偏低、第四季度销售收入偏高主要受疫情影响所致。

6. 主营业务收入按 分类

□适用 √不适用

7. 前五名客户情况

单位:元

2022年度
序号客户销售金额年度销售额占比(%)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浙江华熔科技有限公司22,399,441.806.29
2韩国GTS有限公司21,020,096.385.90
3宜兴市银湖精制石墨制品有限公司15,032,897.584.22
4江苏协鑫特种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2,588,030.503.53
5济宁金海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1,457,056.693.21
合计82,497,522.9523.15-
2021年度
序号客户销售金额年度销售额占比(%)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韩国GTS有限公司20,905,058.446.44
2辽阳兴旺石墨制品有限公司18,828,570.735.80
3宜兴市永旭石墨制品有限公司15,110,047.824.65
4淄博格莱飞特碳素有限公司9,834,190.223.03
5石嘴山市新宇兰山电碳有限公司9,748,477.873.00
合计74,426,345.0822.91-
2020年度
序号客户销售金额年度销售额占比(%)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韩国GTS有限公司17,463,936.278.37
2辽阳兴旺石墨制品有限公司15,546,412.247.45
3南通鑫宝石墨设备有限公司10,303,693.724.94
4辉县市涯泰石墨制品有限公司6,656,331.543.19
5青神科美特碳素制品有限公司5,040,403.872.42
合计55,010,777.6426.36-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6.36%、22.91%和

23.15%,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8. 其他披露事项

公司不同模式下收入确认的具体流程、所需取得的凭证和收入确认时点具体如下:
销售模式收入确认的具体流程所需取得的凭证收入确认时点
境内销售需方承担运费①销售部收到客户发货指令后,根据合同约定的信用政策条款和财务部核实客户付款情况,在满足合同约定信用政策条款的情况下,安排承运人到相应货物存放处提货 ②仓库组织人员进行称重、装车等,装车完成后,承运人在销售出库单(一式五联)上签名并留存车牌号、联系方式等信息,库管将第四联和第五联交付承运人,门卫收取第五联(作为出门证)放行,物流公司在货物送达后将物流运输单送至公司 ③库管将出库单第二联(开票联)和第三联(记账联)交至财务部 ④财务部根据销售部出具的销售明细表向客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⑤客户将签收单寄至公司 ⑥财务部根据经承运人签字的出库单、物流公司运输单、销售部出具的销售明细表、增值税发票和经客户签章的签收单确认收入①经承运人签字的出库单 ②物流公司运输单 ③销售部出具的销售明细表 ④增值税发票 ⑤经客户签章的签收单经客户确认的单据,主要为经客户签章的签收单,少部分未获取到签收单,依据承运人签字的出库单
供方承担运费①经承运人签字的出库单 ②物流公司运输单 ③销售部出具的销售明细表 ④增值税发票 ⑤经客户签章的签收单经客户签章的签收单
境外销售①销售部收到客户发货指令后,根据合同约定的信用政策条款和财务部核实客户付款情况,在满足合同约定信用政策条款的情况下,安排承运人到相应货物存放处提货 ②仓库组织人员进行称重、装车等,装车完成后,承运人在销售出库单(一式五联)上签名并留存车牌号、联系方式等信息,库管将第四联和第五联交付承运人,门卫收取第五联(作为出门证)放行,物流公司在货物送达后将物流运输单送至公司 ③库管将出库单第二联(开票联)和第三联(记账联)交至财务部 ④财务部根据销售部出具的销售明细表向客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①经承运人签字的出库单 ②物流公司运输单 ③销售部出具的销售明细表 ④增值税发票 ⑤提单、报关单提单、报关单
报告期内,公司各业务模式下收入确认比例总体稳定,公司主要由客户承担运费,各期由客户承担运费的收入比例在80%以上。

9. 营业收入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特种石墨材料销售收入、销售数量和单价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吨、元/吨
产品名称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数额变动率数额变动率数额
1、特种石墨
等静压销售收入21,621.5445.16%14,894.73172.65%5,463.01
销售数量5,869.4518.67%4,946.05122.62%2,221.73
单价36,837.4322.32%30,114.4022.47%24,589.04
中粗结构销售收入13,221.048.00%12,241.8550.57%8,130.46
销售数量7,638.60-30.81%11,039.9634.29%8,220.98
单价17,308.2056.09%11,088.6712.12%9,889.89
模压细结构销售收入430.52-86.58%3,207.06-52.69%6,778.15
销售数量238.77-85.76%1,676.85-51.30%3,443.54
单价18,030.72-5.72%19,125.54-2.84%19,683.66
2、石墨坯
石墨坯销售收入162.80-89.94%1,618.371394.27%108.30
销售数量95.57-93.37%1,440.881542.97%87.70
单价17,034.6651.66%11,231.86-9.05%12,349.55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0,561.21万元、32,071.45万元和35,440.76万元,2021年度和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分别同比增长55.98%和10.51%,主要系受产品销量变动和产品单价变动影响。

公司销售收入受特种石墨行业景气度影响较高,近几年特种石墨行业市场行情呈现一定波动。2017年下半年开始,随着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实施,包括特种石墨行业在内的碳素行业经历一轮洗牌,一批生产规模小、生产工艺落后、综合能耗较高的企业相继出局;从需求端来看,下游行业需求不断上升,尤其特种石墨的重要应用领域锂电和光伏行业在2017年至2018年间进入市场的高峰期,而特种石墨材料作为基础材料,需求随之增加。短期的供需失衡导致特种石墨的市场价格在2017年下半年开始大幅提升,2018年进入行业高点。2019年,随着部分特种石墨企业调整产品结构,加大产业投资并提升产能,特种石墨的供需关系逐渐修复,特种石墨的市场价格回落。2020年特种石墨行业继续下行,叠加上半年疫情影响,需求持续减弱。2021年行业走出疫情影响,生产经营恢复正常,市场行情进入修复周期。2022年,受益于光伏、锂电等新能源行业景气度提升,公司销售收入大幅上涨。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收入与特种石墨行业变动趋势一致。

(二) 营业成本分析

1. 成本归集、分配、结转方法

成本,月末在产品按其完工程度折合成约当产量,当月发生费用在完工产品产量和在产品约当产量之间进行分配,各项成本在完工产品之间按照产量进行分摊。

(3)营业成本的结转方法

公司采用逐步结转分步法核算成本,营业成本用于核算已销产品的生产成本。按不同产品销售数量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结转产品销售成本。

2. 营业成本构成情况

单位: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成本210,853,553.1798.79%232,362,959.2998.16%146,188,807.6398.38%
其他业务成本2,575,646.121.21%4,349,212.131.84%2,401,089.881.62%
合计213,429,199.29100.00%236,712,171.42100.00%148,589,897.51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重分别为98.38%、98.16%和98.79%,与主营业务收入占比相匹配。其他业务成本主要是与材料销售相关的成本,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较小。

3. 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直接材料81,521,880.5438.66%69,878,670.7630.07%38,300,664.3026.20%
直接人工10,482,836.144.97%15,860,789.806.83%11,187,730.727.65%
制造费用36,359,808.3017.24%51,998,405.7322.38%33,591,918.3522.98%
委托加工费用39,843,155.4618.90%55,316,384.5223.81%30,067,611.6020.57%
能源动力42,645,872.7320.23%39,308,708.4816.92%33,040,882.6622.60%
合计210,853,553.17100.00%232,362,959.29100.00%146,188,807.63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含运费)、委托加工费用和能源动力,各明细项目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基本保持稳定,2021年以后,随着原材料的价格不断上涨,直接材料占比略微有所提升。

4. 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或服务分类

单位: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特种石墨209,519,398.3199.37%216,507,469.1693.18%144,620,882.4898.93%
等静压102,011,562.5848.38%69,082,620.0529.73%23,914,595.8016.36%
中粗结构104,063,272.4449.35%119,191,356.5551.30%72,090,047.9249.31%
模压细结构3,444,563.291.63%28,233,492.5612.15%48,616,238.7633.26%
石墨坯1,314,916.310.62%14,453,361.426.22%812,753.030.56%
受托加工19,238.550.01%1,402,128.710.60%755,172.120.52%
合计210,853,553.17100.00%232,362,959.29100.00%146,188,807.63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与主营业务收入结构一致,由特种石墨材料成本、石墨坯成本和受托加工成本构成,其中主要是特种石墨材料成本。特种石墨材料2020年以中粗结构石墨材料、模压细结构石墨材料为主,2021年之后随着公司业务的转型升级,转变以中粗结构石墨材料、等静压石墨材料为主。

5. 主营业务成本按区域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华东123,674,503.5558.65%121,644,306.2352.35%65,202,667.7844.60%
华中39,081,995.4418.54%36,486,858.8015.70%33,229,206.4422.73%
东北9,507,401.334.51%23,741,177.4310.22%18,855,727.4012.90%
华南8,839,571.794.19%11,300,105.124.86%8,712,997.655.96%
华北8,860,190.944.20%12,754,488.165.49%5,645,322.983.86%
西北4,482,893.642.13%10,385,762.254.47%3,979,830.012.72%
西南2,121,666.751.01%4,501,461.401.94%4,011,084.002.74%
境外14,285,329.736.78%11,548,799.904.97%6,551,971.374.48%
合计210,853,553.17100.00%232,362,959.29100.00%146,188,807.63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华东区域、华中区域、东北区域是公司的主要销售区域,三个地区成本合计占比分别为80.23%、78.27%和81.70%,与主营业务收入区域占比结构相匹配。

6. 前五名供应商情况

单位:万元

2022年度
序号供应商采购金额年度采购额占比(%)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天元化工有限公司4,354.5612.04%
2济宁联辉化工材料有限公司2,608.887.21%
3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2,567.707.10%
4登封市丰实冶金材料有限公司2,506.596.93%
5葫芦岛市关东碳素有限责任公司2,004.415.54%
合计14,042.1438.82%-
2021年度
序号供应商采购金额年度采购额占比(%)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葫芦岛市关东碳素有限责任公司3,325.4212.96%
2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2,901.6711.31%
3青海盛祥电极制品有限公司1,415.95.52%
4平顶山燃气有限责任公司1,191.594.64%
5辽宁梵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1,119.134.36%
合计9,953.7138.79%-
2020年度
序号供应商采购金额年度采购额占比(%)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2,731.1819.16%
2葫芦岛市关东碳素有限责任公司1,263.878.87%
3平顶山燃气有限责任公司1,004.67.05%
4辽宁梵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537.033.77%
5禹州市金吉莱运输有限公司532.643.74%
合计6,069.3242.59%-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7. 其他披露事项

8. 营业成本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14,858.99万元、23,671.22万元和21,342.92万元,整体呈现增长趋势;其中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14,618.88万元、23,236.30万元和21,085.36万元,主营业务成本占各期营业成本的比例达到98%以上,其他业务成本占各期营业成本的比例较低,与营业收入的结构相匹配。

(三) 毛利率分析

1. 毛利按产品或服务分类构成情况

单位: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毛利143,554,021.20100.42%88,351,518.20100.30%59,423,302.5998.92%
其中:等静压石墨114,203,817.3079.89%79,864,703.6290.67%30,715,543.4751.13%
中粗结构石墨28,147,127.2919.69%3,227,120.613.66%9,214,598.3915.34%
模压细结构石墨860,600.420.60%3,837,133.884.36%19,165,285.8731.90%
石墨坯313,042.080.22%1,730,369.161.96%270,296.540.45%
受托加工服务29,434.110.02%-307,809.07-0.35%57,578.320.10%
其他业务毛利-601,609.16-0.42%-265,479.15-0.30%646,833.651.08%
合计142,952,412.04100.00%88,086,039.05100.00%60,070,136.24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5,942.33万元、8,835.15万元和14,355.40万元,占营业毛利的比例分别为98.92%、100.30%和100.42%。2020年度主营业务毛利主要由等静压石墨材料、中粗结构石墨材料和模压细结构石墨材料构成,2021年度主要为等静压石墨材料,2022年度主要由等静压石墨材料、中粗结构石墨材料构成。公司其他业务主要为原材料的销售,毛利占比较低。

2. 主营业务按产品或服务分类的毛利率情况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毛利率(%)主营收入占比(%)毛利率(%)主营收入占比(%)毛利率(%)主营收入占比(%)
特种石墨40.60%99.53%28.65%94.61%29.01%99.08%
等静压52.82%61.01%53.62%46.44%56.22%26.57%
中粗结构21.29%37.30%2.64%38.17%11.33%39.54%
模压细结构19.99%1.21%11.96%10.00%28.28%32.97%
石墨坯19.23%0.46%10.69%5.05%24.96%0.53%
受托加工60.47%0.01%-28.13%0.34%7.08%0.40%
合计40.51%100.00%27.55%100.00%28.90%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的主要产品毛利率分别为28.90%、27.55%和40.51%,主营业务毛利率先降后升,毛利率波动分析详见本节之“7.毛利率总体分析”。

3. 主营业务按销售区域分类的毛利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毛利率(%)主营收入占比(%)毛利率(%)主营收入占比(%)毛利率(%)主营收入占比(%)
华东43.09%61.32%26.09%51.32%25.32%42.46%
华中30.16%15.79%17.29%13.76%19.96%20.19%
东北37.97%4.32%22.30%9.53%17.56%11.12%
华南45.83%4.60%44.31%6.33%38.65%6.91%
华北37.02%3.97%18.93%4.91%28.54%3.84%
西北27.80%1.75%25.32%4.34%36.34%3.04%
西南50.51%1.21%44.71%2.54%34.74%2.99%
境外42.65%7.03%50.63%7.29%66.25%9.44%
合计40.51%100.00%27.55%100.00%28.90%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境外销售毛利率整体处于较高水平,主要是由于境外客户购买的大部分都是等静压石墨材料,毛利率相对较高。华东区域、华中区域为公司的主要销售区域,与公司整体主营业务结构基本保持一致。

4. 主营业务按照销售模式分类的毛利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毛利率(%)主营收入占比(%)毛利率(%)主营收入占比(%)毛利率(%)主营收入占比(%)
直销40.51%100.00%27.55%100.00%28.90%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模式均为直销,毛利率分别为28.90%、27.55%和40.51%。

5. 主营业务按照 分类的毛利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可比公司毛利率比较分析

公司名称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方大炭素25.88%33.51%28.71%
宁新新材32.33%36.49%33.62%
新成新材13.57%12.04%13.45%
平均数(%)23.93%27.34%25.26%
发行人(%)40.11%27.12%28.79%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注1:2020-2022年选取方大炭素中的炭素制品毛利与发行人进行对比; 注2:宁新新材选取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特种石墨材料的毛利率。 方大炭素为国内炭素行业的龙头企业,主要生产石墨电极、细结构特种石墨、核电用炭材料和锂离子电池用负极材料等,其主导产品是超高功率、高功率、普通功率石墨电极。其子公司成都炭材主要从事等静压石墨,所以方大炭素作为公司等静压产品的可比公司。新成新材主营业务为石墨制品、石墨电极的生产销售以及受托加工服务,其石墨产品基本为中粗结构石墨以及以中
成都炭材的营业利润率变动趋势和公司的毛利率变动趋势基本保持一致,且成都炭材毛利率率保持较高水平,和公司等静压产品高毛利的特征相似。 对于中粗结构产品,报告期内,公司和新成新材的毛利率变动趋势保持一致。2021年度,公司毛利率下降幅度高于新成新材,主要是因为公司受产能限制,中粗结构产品逐步转变为外协代加工模式,外协代加工模式下,毛利率较低的四级品产量有所上升,加剧了中粗结构产品整体毛利的下降幅度;2022年度,市场景气度提升,整个中粗结构产品行业毛利率均有所上升,但新成新材除特种石墨材料外,还有石墨电极、受托加工业务等业务,而公司主要经营特种石墨材料,受产品结构不同影响,毛利率上涨幅度有所不同。 模压细结构产品中,2021年度,宁新新材的毛利率有所上涨,而公司毛利率有所下降,主要因为:宁新新材特种石墨产品生产周期较长,如三焙化特种石墨的生产周期约为7-8个月,营业成本结转了较多前期购入的相对低价原材料,导致平均营业成本涨幅较低,最终使得2021年特种石墨的毛利率上升,而公司2021年开始收缩模压细结构产品的生产,消化模压细结构库存,毛利率出现大幅度下滑,而2022年度随着市场行情看好,销售均价有所上涨,毛利率有所回升。

7. 其他披露事项

8. 毛利率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分产品的销售均价和单位成本如下: 单位:元/吨
项目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变动比例金额变动比例金额
等静压销售均价36,837.4322.32%30,114.4022.47%24,589.04
单位成本17,380.1024.43%13,967.2329.76%10,763.96
中粗结构销售均价17,308.2056.09%11,088.6712.12%9,889.89
单位成本13,623.3526.18%10,796.3523.12%8,769.03
模压细结构销售均价18,030.72-5.72%19,125.54-2.84%19,683.66
单位成本14,426.39-14.32%16,837.2419.26%14,118.09

2021年度,毛利率进一步下滑,主要是生沥青焦、高温沥青等原材料采购价格的持续走高,使单位成本不断攀升,而销售均价上涨幅度有限,造成销售均价上涨幅度低于单位成本上涨幅度。2022年度,在光伏产业的巨大需求驱动下,等静压石墨材料销售均价有所上涨,但主要原材料生沥青焦、高温沥青的采购均价涨幅更高,使得其毛利率略有下滑;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带动了中粗结构石墨材料的市场需求,其销售均价上涨56.09%,单位成本上涨26.18%,导致产品毛利率有较大幅度上涨。同时,公司不断优化产品结构,产品毛利率较高的等静压石墨材料产品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从2020年度的26.57%增长至2022年度的61.01%,已经成为公司的主营产品,毛利率较高的等静压产品提升了公司整体毛利率水平。

2021年度,毛利率进一步下滑,主要是生沥青焦、高温沥青等原材料采购价格的持续走高,使单位成本不断攀升,而销售均价上涨幅度有限,造成销售均价上涨幅度低于单位成本上涨幅度。

2022年度,在光伏产业的巨大需求驱动下,等静压石墨材料销售均价有所上涨,但主要原材料生沥青焦、高温沥青的采购均价涨幅更高,使得其毛利率略有下滑;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带动了中粗结构石墨材料的市场需求,其销售均价上涨56.09%,单位成本上涨26.18%,导致产品毛利率有较大幅度上涨。同时,公司不断优化产品结构,产品毛利率较高的等静压石墨材料产品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从2020年度的26.57%增长至2022年度的61.01%,已经成为公司的主营产品,毛利率较高的等静压产品提升了公司整体毛利率水平。

(四) 主要费用情况分析

单位: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营业收入占比(%)金额营业收入占比(%)金额营业收入占比(%)
销售费用4,522,214.531.27%3,211,588.970.99%2,007,408.510.96%
管理费用13,962,877.273.92%11,966,457.423.68%9,946,474.284.77%
研发费用11,032,070.713.10%11,708,349.403.60%9,023,057.174.32%
财务费用1,153,563.720.32%1,985,377.800.61%2,444,281.671.17%
合计30,670,726.238.61%28,871,773.598.89%23,421,221.6311.22%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金额分别为2,342.12万元、2,887.18万元和3,067.07万元,期间费用发生额略有增长,但整体保持稳定。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率分别为11.22%、8.89%和8.61%,与公司整体经营规模相匹配。

1. 销售费用分析

(1) 销售费用构成情况

单位: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职工薪酬4,347,984.2596.15%2,971,045.3192.51%1,939,121.9096.60%
交通差旅费1,381.460.03%37,031.351.15%29,738.021.48%
运输费
业务宣传费161,359.823.57%115,030.473.58%
业务招待费11,489.000.25%2,331.000.07%
其他86,150.842.68%38,548.591.92%
合计4,522,214.53100.00%3,211,588.97100.00%2,007,408.51100.00%

(2) 销售费用率与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公司名称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方大炭素2.46%2.87%2.84%
新成新材2.21%1.65%1.90%
宁新新材1.16%1.58%1.80%
平均数(%)1.94%2.03%2.18%
发行人(%)1.27%0.99%0.96%
原因、匹配性分析与同行业公司相比,公司销售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公司,主要原因是公司销售团队稳定,主要业务员对业务非常熟悉且经验丰富,获取客户的成本相对较低;同时,公司产品质量较好且稳定性好,大多数客户为长期合作,销售人员已与其建立良好的沟通,老客户的维持成本较低。

(3)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金额分别为200.74万元、321.16万元和452.22万元。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构成,职工薪酬金额占销售费用的比例分别为96.60%、92.51%和

96.15%。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人员职工薪酬金额分别为193.91万元、297.10万元和434.80万元。随着销售规模的扩大,公司销售人员工资及奖金增加使得销售费用有所增加。

2. 管理费用分析

(1) 管理费用构成情况

单位: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职工薪酬7,033,832.1550.38%4,950,818.5241.37%3,676,359.8436.96%
折旧摊销费1,545,069.6111.07%1,831,098.2715.30%1,473,568.8014.81%
咨询服务及会务费590,893.104.23%1,746,044.6814.59%1,452,209.1414.60%
中介机构服务费2,058,515.9814.74%1,511,959.6112.63%799,464.988.04%
办公绿化费963,726.426.90%908,191.617.59%969,917.099.75%
交通差旅车辆费737,646.225.28%630,193.015.27%923,303.659.28%
业务招待费562,250.704.03%264,017.402.21%332,997.983.35%
停工损失256,808.461.84%
其他214,134.631.53%124,134.321.04%318,652.803.20%
合计13,962,877.27100.00%11,966,457.42100.00%9,946,474.28100.00%

(2) 管理费用率与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方大炭素6.81%10.91%11.28%
新成新材17.00%19.96%14.06%
宁新新材3.76%6.17%4.29%
平均数(%)9.19%12.35%9.88%
发行人(%)3.92%3.68%4.77%
原因、匹配性分析报告期内,公司的管理费用率分别为4.77%、3.68%和3.92%,均低于可比公司平均管理费用率,公司管理费用率与宁新新材较为接近,低于方大炭素及新成新材,主要原因系方大炭素计提了较多的修理费、安全生产费、停工损失、服务费等,新成新材于2021年计提了较多的电解液项目折旧费用。

(3)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金额分别为994.65万元、1,196.65万元和1,396.29万元,管理费用率分别为4.77%、3.68%和3.92%。公司管理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折旧摊销费、咨询服务及会务费、中介机构服务费、办公绿化费等。

(1)职工薪酬

报告期内,职工薪酬金额分别为367.64万元、495.08万元和703.38万元。随着公司业绩快速增长,公司管理人员薪酬增长较多。

(2)折旧摊销费

报告期内,折旧摊销费金额分别为147.36万元、183.11万元和154.51万元。2021年末公司管理费用中折旧摊销费金额增加35.75万元,主要系公司购置软件使得折旧摊销费增加。

(3)咨询服务及会务费

报告期内,咨询服务及会务费金额分别为145.22万元、174.60万元和59.09万元。2020年度、2021年度咨询服务及会务费金额较大,主要系公司为了规范管理,聘请专业咨询公司对经营管理进行全面优化所致。

(4)中介机构服务费

报告期内,中介机构服务费金额分别为79.95万元、151.20万元和205.85万元。2021年度、2022年度中介机构服务费金额较大,主要系公司积极推进上市工作,支付中介机构费用所致。

(5)办公绿化费

报告期内,办公绿化费金额分别为96.99万元、90.82万元和96.37万元,保持相对稳定。

3. 研发费用分析

(1) 研发费用构成情况

单位: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直接材料6,621,264.3460.02%6,420,498.4354.84%4,648,135.8951.51%
直接人工2,951,131.1226.75%2,304,045.6119.68%1,896,660.4421.02%
技术开发费184,905.661.68%1,953,562.9416.69%1,456,310.7016.14%
折旧费用1,186,743.6610.76%991,783.308.47%813,107.939.01%
其他费用88,025.930.80%38,459.120.33%208,842.212.31%
合计11,032,070.71100.00%11,708,349.40100.00%9,023,057.17100.00%

(2) 研发费用率与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方大炭素1.80%1.50%2.48%
新成新材3.08%3.76%6.52%
宁新新材3.61%4.09%3.80%
平均数(%)2.83%3.12%4.26%
发行人(%)3.10%3.60%4.32%
原因、匹配性分析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3)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费用金额分别为902.31万元、1,170.83万元和1,103.21万元,主要为研发人员职工薪酬、材料费、折旧、技术开发费等。2020年研发费用较低,主要系公司将部分试验品直接对外销售,冲减研发费用所致。

4. 财务费用分析

(1) 财务费用构成情况

单位: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利息费用2,075,690.791,999,493.042,430,006.95
减:利息资本化
减:利息收入572,169.8361,514.0417,828.39
汇兑损益-366,215.7730,133.3510,717.82
银行手续费16,258.5317,265.4521,385.29
其他
合计1,153,563.721,985,377.802,444,281.67

(2) 财务费用率与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方大炭素-2.83%-3.35%-6.77%
新成新材6.07%8.69%8.70%
宁新新材3.29%2.67%3.49%
平均数(%)2.18%2.67%1.81%
发行人(%)0.32%0.61%1.17%
原因、匹配性分析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费用率分别为1.17%、0.61%和0.32%,高于方大炭素,低于其他可比公司,主要原因如下:一、方大炭素是上市公司,融资渠道较多,资金较为充裕;二、公司有息负债规模较新成新材、宁新新材小,利息费用较低。

(3)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无。

5. 其他披露事项

无。

6. 主要费用情况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分别为2,342.12万元、2,887.18万元和3,067.07万元,保持相对稳定,公司期间费用率分别为11.22%、8.89%和8.61%,与公司整体经营规模相匹配。

(五) 利润情况分析

1. 利润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营业收入占比(%)金额营业收入占比(%)金额营业收入占比(%)
营业利润114,247,736.8932.06%52,112,544.6816.04%35,997,695.1817.25%
营业外收入29,628.760.01%675.46308,560.330.15%
营业外支出95,556.950.03%829,341.690.26%388,012.870.19%
利润总额114,181,808.7032.04%51,283,878.4515.79%35,918,242.6417.21%
所得税费用13,424,714.413.77%6,091,944.141.88%4,512,124.642.16%
净利润100,757,094.2928.27%45,191,934.3113.91%31,406,118.0015.05%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3,912,342.951.10%832,525.160.26%3,570,540.671.71%
扣非后净利润96,844,751.3427.17%44,359,409.1513.66%27,835,577.3313.34%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分别为3,599.77万元、5,211.25万元和11,424.77万元,净利润分别为3,140.61万元、4,519.19万元和10,075.71万元,营业利润和净利润均保持较高速度增长。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和净利润呈增长趋势,主要系毛利额增长所致,详见本节“三?盈利情况分析”之“(三)毛利率分析”。

2.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营业外收入明细

单位: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接受捐赠
政府补助
盘盈利得
其他29,628.76675.46308,560.33
合计29,628.76675.46308,560.33

(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3)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金额较小,占净利润的比例很小,分别为0.98%、0.00%和0.03%,2020年占比较高主要系公司受到疫情期间电费减免所致。

3. 营业外支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对外捐赠10,000.00748,247.7994,000.00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85,002.197,118.55293,812.87
其他554.7673,975.35200.00
合计95,556.95829,341.69388,012.87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占净利润的比例较小,分别为1.24%、1.84%和0.09%。公司营业外支出主要由对外捐赠和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构成,对公司经营影响较小。

4. 所得税费用情况

(1) 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10,796,407.426,886,077.784,740,088.50
递延所得税费用2,628,306.99-794,133.64-227,963.86
合计13,424,714.416,091,944.144,512,124.64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利润总额114,181,808.7051,283,878.4535,918,242.64
按适用税率15%计算的所得税费用17,127,271.307,523,244.295,323,799.17
部分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163,220.5313,902.70-58,670.42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27,426.97-30,683.10
税收优惠的影响
非应税收入的纳税影响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702,506.92499,311.31455,101.89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加计扣除
税法规定的额外可扣除费用-4,595,711.31-1,944,514.16-1,177,422.90
所得税费用13,424,714.416,091,944.144,512,124.64

(3)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5. 其他披露事项

6. 利润变动情况分析

(六) 研发投入分析

1. 研发投入构成明细情况

单位: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直接材料6,621,264.346,420,498.434,648,135.89
直接人工2,951,131.122,304,045.611,896,660.44
技术开发费184,905.661,953,562.941,456,310.70
折旧费用1,186,743.66991,783.30813,107.93
其他费用88,025.9338,459.12208,842.21
合计11,032,070.7111,708,349.409,023,057.17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3.10%3.60%4.32%
原因、匹配性分析公司的研发费用主要由材料投入、职工薪酬、折旧费用构成,其中材料投入占研发投入比例分别为51.51%、54.84%和60.02%;职工薪酬占研发投入比例分别为21.02%、19.68%和26.75%。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无。

2. 报告期内主要研发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研发项目情况如下:
研发项目名称研发费用
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新型实验炭化工艺研究与制备1,491,706.46266,782.36
一种金属及金属化合物碳复合材料的研究1,833,657.27
一种高压高温烧结抗氧化及EDM模具特种石墨的研究及制备1,760,462.583,513,951.771,456,310.70
一种低电阻率石墨材料的开发与研究534,466.94
石墨材料抗氧化性能的研究877,461.081,121,983.65
利用树脂改性石墨材料的性能研究1,787,448.25
碳素材料粘结剂的改性方法研究1,694,389.52
燃料电池碳基复合双极板关键技术研发1,250,416.831,312,794.92
一种人造石墨材料的提纯工艺与研究1,794,934.77
碳/石墨制品石墨化开裂的工艺与研究1,574,312.96
一种油系针状焦生产工艺与研究1,281,599.02
一种石墨制品生产用高效保温真空炉研究与制备377,359.90768,620.61
一种锂电中间相沥青焦负极材料的制备与研究
一种高强度各向同性石墨的研究与制备289,808.93
一种粘结剂煤沥青改性研究与制备
一种电火花硬质合金石墨材料研究与制备
碳纤维对石墨材料影响的研究370,842.77
合计7,748,171.1610,074,710.377,536,429.76

3.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与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宁新新材3.61%4.09%3.80%
新成新材3.08%3.76%6.52%
方大炭素1.80%1.50%2.48%
平均数(%)2.83%3.12%4.26%
发行人(%)3.10%3.60%4.32%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公司研发投入与同行业比较情况详见本节“三、盈利情况分析”之“(四)主要费用情况分析”之“3.研发费用分析”。

4. 其他披露事项

无。

5. 研发投入总体分析

60.02%;职工薪酬占研发投入比例分别为21.02%、19.68%和26.75%。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基本保持一致。

(七) 其他影响损益的科目分析

1.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2.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政府补助4,670,615.972,079,363.754,302,583.77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7,141.076,974.08
税费减免78,871.48
合计4,756,628.522,086,337.834,302,583.77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单位: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递延收益摊销1,088,727.34809,541.75365,183.77与资产相关
商务局外经贸发展金130,000.00与收益相关
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30,000.00与收益相关
2020年度市级重大科技专项资金250,000.00与收益相关
上市奖补资金3,000,000.00与收益相关
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1,000.00与收益相关
以工代训补贴141,200.00135,800.00与收益相关
工信局入库企业奖励资金80,000.00与收益相关
科技局市级重大科技专项250,000.00与收益相关
商务局跨境电商专项补助资金102,622.00与收益相关
科技局2020年连续三年省级、市级奖补资金200,000.00与收益相关
石龙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专精特新款80,000.00与收益相关
市科技局研发财政补助资金120,000.00与收益相关
发改委能源检测在线系统和节能项目款36,000.00与收益相关
研发补助省级资金120,000.00260,000.00270,000.00与收益相关
稳岗补贴50,888.631,641,600.00与收益相关
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30,000.00与收益相关
工业企业调整稳定就业专项奖金150,000.00与收益相关
2019年工程技术中心奖励资金300,000.00与收益相关
报告期各期,公司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430.26万元、208.63万元和475.66万元,其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393.74万元、126.98万元和358.19万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36.52万元、80.95万元和108.87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金额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13.70%、4.60%和4.64%,占比较小,公司对政府补助不存在重大依赖。

4.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138,848.77636,726.86-282,611.98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114,116.85-933,186.20-336,790.95
应收款项融资减值损失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财务担保合同减值
合计24,731.92-296,459.34-619,402.93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5.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坏账损失-
存货跌价损失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新收入准则适用)73,278.15-4,348,331.86-2,495,998.4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1,536,172.79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商誉减值损失
合同取得成本减值损失(新收入准则适用)
其他
合计73,278.15-5,884,504.65-2,495,998.41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6.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无形资产处置收益
持有待售处置组处置收益
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80.00-257,316.859,632.57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收益80.00-257,316.859,632.57
无形资产处置收益
合计80.00-257,316.859,632.57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7. 其他披露事项

四、 现金流量分析

(一)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1.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42,616,213.47157,349,280.80122,620,847.45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133,168.114,275,510.388,190,644.5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47,749,381.58161,624,791.18130,811,492.0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17,317,060.5895,101,653.6971,271,706.8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2,553,796.4325,154,289.3119,439,110.34
支付的各项税费18,464,069.6319,450,373.609,434,882.0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6,647,200.308,493,712.028,143,208.4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04,982,126.94148,200,028.62108,288,907.6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2,767,254.6413,424,762.5622,522,584.39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2.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政府补助4,021,888.634,199,822.007,987,400.00
利息收入348,231.6361,514.0417,828.39
押金保证金400.0010,000.00
其他762,647.8514,174.34175,416.20
合计5,133,168.114,275,510.388,190,644.59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为收到的政府补助。

3.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押金保证金173,450.00269,633.0012,700.00
付现费用6,358,014.807,345,629.768,036,308.47
其他30,115,735.50878,449.2694,200.00
合计36,647,200.308,493,712.028,143,208.47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公司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是支付的期间付现费用,2022年度其他明细主要是暂借给平顶山市瑞宝自然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平顶山市石龙区国库支付服务中心的款项。

4. 经营活动净现金流与净利润的匹配

单位: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净利润100,757,094.2945,191,934.3131,406,118.00
加:资产减值准备-73,278.155,884,504.652,495,998.41
信用减值损失-24,731.92296,459.34619,402.93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旧、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投资性房地产折旧23,125,588.8917,926,073.3015,825,971.57
使用权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558,781.09497,979.06385,267.86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80.00257,316.85-9,632.57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85,002.197,118.55293,812.87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2,075,690.791,999,493.042,430,006.95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129,751.52-794,133.64-227,963.86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1,498,555.47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23,683,474.331,837,849.612,761,660.04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764,967.13-26,338,609.4916,905,087.64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39,083,321.93-33,341,223.02-50,363,145.45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2,767,254.6413,424,762.5622,522,584.39

5. 其他披露事项

6.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252.26万元、1,342.48万元和4,276.73万元,现金流量状况持续改善。

(二)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1.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6,000.00220,0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000.00220,000.0010,000,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65,910,789.283,978,186.235,870,704.93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5,910,789.283,978,186.2315,870,704.9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5,904,789.28-3,758,186.23-5,870,704.93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持续为负数,主要是因为公司为升级改造生产线,持续进行资本性投入。

2.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收回资金拆出款10,000,000.00
合计10,000,0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3.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支付资金拆出款10,000,000.00
合计10,000,0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4. 其他披露事项

5.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87.07万元、-375.82万元和-6,590.48万元,持续为负数,主要是因为公司为升级改造生产线,持续进行资本性投入。

(三)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1.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80,200,000.0043,100,000.0054,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8,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0,200,000.0043,100,000.0072,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48,315,318.0739,000,000.0051,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4,780,906.991,712,962.502,437,306.22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4,13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3,096,225.0640,712,962.5067,567,306.2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103,774.942,387,037.504,432,693.78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43.27万元、238.70万元和710.38万元,筹资活动收到的现金主要是取得借款相关的现金流入,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是偿还债务及支付股利。

2.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收到资金拆入款18,000,000.00
合计18,000,0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3.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偿还资金拆入款14,130,000.00
合计14,130,0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4. 其他披露事项

5.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43.27万元、238.70万元和710.38万元,筹资活动收到的现金主要是取得借款相关的现金流入,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是偿还债务及支付股利。

五、 资本性支出

1、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587.07万元、

397.82万元和6,591.08万元,资本性支出主要为购置机器设备。

2、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支出,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募集资金运用”。

六、 税项

(一)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增值税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13%13%13%
消费税----
教育费附加应缴流转税税额3%3%3%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缴流转税税额7%、5%7%、5%7%、5%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5%、25%15%、25%15%、25%
地方教育费附加应缴流转税税额2%2%2%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15%15%15%
宝丰县欣鑫碳素材料有限公司25%25%25%

具体情况及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的规定,本公司自2018年5月1日起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分别调整为16%、10%。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规定,本公司自2019年4月1日起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和10%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3%、9%。

(二)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税收优惠金额分别为1,001.35万元、1,693.01万元和1,820.12万元,占税前利润的比例分别为27.88%、33.01%和15.94%。公司利润逐年增高,2022年税收优惠占税前利润比例大幅下降,综合来看税收优惠对公司影响总体较小。 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到期后,预计能通过复审,持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未来高新

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可持续性较高;公司重视特种石墨材料技术研发,未来将持续保持研发投入,预计未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具有可持续性。综上,公司未来税收优惠具有可持续性。

(三) 其他披露事项

七、 会计政策、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

(一) 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1. 会计政策变更基本情况

单位:元

期间/时点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审批程序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原政策下的账面价值新政策下的账面价值影响金额
2019年1月1日《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国家统一会 计制度要求详见本节“具体情况及说明”
2019年1月1日新金融工具准则国家统一会 计制度要求详见本节“七、(一)会计政策变更”之“2.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2019年6月10日《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国家统一会 计制度要求详见本节“具体情况及说明”
2019年6月17日《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国家统一会 计制度要求详见本节“具体情况及说明”
2020年1月1日新收入准则国家统一会 计制度要求详见本节“七、(一)会计政策变更”之“2.首次执行新金
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2021年1月1日新租赁准则国家统一会 计制度要求详见本节“七、(一)会计政策变更”之“2.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具体情况及说明:

(2)《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于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对于2019年1月1日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要求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该准则修订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3)《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财政部于2019年5月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于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对于2019年1月1日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要求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该准则修订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 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3)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财政部于2018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简称“新租赁准则”)。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对报表期初无影响。

(二) 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三) 会计差错更正

√适用 □不适用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期间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批准程序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累积影响数
2018年度参见本节“具体情 况及说明”董事会、股东大会参见本节“具体情 况及说明”-1,009,574.72
2019年度5,114.30
2019年度参见本节“具体情 况及说明”董事会、股东大会参见本节“具体情 况及说明”-8,324,971.96
2020年度-3,338,091.45

具体情况及说明:

错更正事项出具了专项报告《关于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天职业字[2021] 10347-4 号)。 前期差错的原因及内容(合并口径,下同): (1)公司的应收票据为银行承兑汇票。公司对银行承兑汇票的业务模式为既持有至到期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又以转让为目的。公司前期未按照信用评级情况,将承兑银行划分为信用级别较高的银行和信用级别一般的银行,对信用等级一般的银行票据的背书转让也采取了终止确认方式。为保证应收票据终止确认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对应收票据终止确认的具体判断依据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公司已背书未到期的票据会计处理方法为:由信用等级较高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在背书时终止确认,由信用等级一般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以及商业承兑汇票在背书时继续确认应收票据,待到期兑付后终止确认。 (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的。公司在2018年度、2019年度未考虑购置环保设备对所得税的影响。 (3)公司向外部非关联方个人的借款,合同约定到期日前连本带利一次付清,但公司未在当期计提利息。 (4)根据财企〔2012〕16号《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每年应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依据,采用超额累退方式平均逐月提取。公司未对安全生产费进行计提。 (5)2018年将收到的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157.00万元计入了其他收益,该补助与资产相关,应调整计入递延收益,同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6)2019年度编制现金流时,错将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2,070,192.06元计入了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2018年度编制现金流时,将实际缴纳到税务局的增值税错计入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中;错将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以净额方式计入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2018年、2019年误将销售人员及生产人员的奖金及社保计入管理费用。 (8)2018年母公司与子公司关联交易未抵消。 上述前期差错更正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报表项目2019年度
更正前更正后影响金额
应收款项融资7,671,051.9534,571,170.7526,900,118.80
应交税费2,544,120.511,733,806.22-810,314.29
其他应付款6,539,355.597,344,555.58805,199.99
其他流动负债26,900,118.8026,900,118.80
专项储备10,825,996.6010,825,996.60
盈余公积14,123,259.8313,571,816.13-551,443.70
未分配利润132,451,312.11122,181,873.51-10,269,438.60
营业成本132,727,558.88136,175,728.173,448,169.29
销售费用1,716,083.412,013,288.33297,204.92
管理费用10,838,368.719,216,196.65-1,622,172.06
财务费用1,843,046.372,215,954.70372,908.33
所得税费用3,031,733.762,978,636.41-53,097.3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1,755,685.8119,685,493.75-2,070,192.0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3,845,283.3735,915,475.432,070,192.06
报表项目2018年度
更正前更正后影响金额
应收票据7,074,122.9539,163,743.0332,089,620.08
其他流动资产436,639.69977,241.22540,601.53
存货142,307,504.09138,928,744.54-3,378,759.55
递延所得税资产193,997.81429,497.81235,500.00
应付账款10,781,406.497,402,646.94-3,378,759.55
应交税费2,699,631.072,483,015.66-216,615.41
其他应付款6,529,901.176,962,192.83432,291.66
其他流动负债32,089,620.0832,089,620.08
递延收益1,570,000.001,570,000.00
专项储备8,702,794.458,702,794.45
盈余公积11,695,496.2111,254,903.82-440,592.39
未分配利润110,107,522.31100,835,745.53-9,271,776.78
营业成本129,382,278.66131,437,849.012,055,570.35
销售费用1,612,402.562,081,440.60469,038.04
管理费用11,419,480.9510,465,930.54-953,550.41
财务费用945,814.921,318,723.25372,908.33
其他收益1,990,000.00420,000.00-1,570,000.00
所得税费用7,059,947.956,215,551.01-844,396.9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70,092,159.0361,293,857.14-8,798,301.89
支付的各项税费9,994,648.4518,792,950.348,798,301.89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164,086.622,864,086.62700,000.00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6,539,567.9116,089,567.91-450,000.0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000,000.007,000,000.00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8,150,000.008,150,000.00

2019年12月31日和2019年年度前期会计差错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2019年12月31日和2019年年度前期会计差错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和 2019年年度
调整前影响数调整后影响比例
资产总计320,603,997.9826,900,118.80347,504,116.788.39%
负债合计56,755,517.0226,895,004.5083,650,521.5247.39%
未分配利润132,451,312.11-10,269,438.60122,181,873.51-7.7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63,848,480.965,114.30263,853,595.260.00%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263,848,480.965,114.30263,853,595.260.00%
营业收入195,162,364.560.00195,162,364.560.00%
净利润26,106,053.42-2,443,013.1323,663,040.29-9.36%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6,106,053.42-2,443,013.1323,663,040.29-9.36%
少数股东损益----

2、2022年会计差错更正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19年度、2020年度重大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关于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的专项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B10831号)。

前期差错的原因及内容(合并口径,下同):

(1)公司根据资产负债表日汇率对外币账户余额折算为人民币余额进行了重新复核,并据以调整了货币资金和财务费用-汇兑损益科目;

(2)公司重新复核已背书或贴现未到期的信用等级相对较低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再终止确认的期末余额,并据以重新调整应收票据、其他流动负债、短期借款科目余额;公司重新复核后将信用等级低的银行承兑汇票划分在应收票据列报,重新调整了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科目的列报;

(3)公司重新复核客户发生额明细、余额构成情况及对应账龄和长账龄原因,重新调整了应收账款、预收账款、合同负债、其他流动负债、信用减值损失、递延所得税资产、所得税费用等科目;

(4)公司重新复核供应商发生额明细、款项性质、余额构成情况及对应账龄和长账龄原因,重新调整了应付账款、预付账款、其他非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其他应收款、营业外支出等科目;

(5)公司重新复核其他往来发生额明细、款项性质、余额构成及对应账龄和长账龄原因,重新调整了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信用减值损失等科目;

(6)公司重新复核存货跌价计算以及内部未实现销售利润抵消情况,重新调整了资产减值损失、存货、递延所得说资产、所得税费用等科目;

(7)公司重新复核待认证进项税明细、代扣个税明细,并根据重新涉及损益调整的影响,重新测算所得税导致的预缴税款,重新调整了应交税费、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流动

资产等科目; (8)公司重新复核无形资产账面原值入账依据,并重新复核摊销测算,将误计无形资产原值的暂代政府垫付的征地款调整至其他应收款,并重新测算摊销,重新调整了无形资产、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递延所得税资产、所得税费用等科目; (9)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长短期借款利息由其他应付款分别调整至长短期借款,重新调整了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科目; (10)公司重新复核代扣代缴个税明细,将个税计算错误导致的工资数据错误进行还原,重新调整了应付职工薪酬、其他应付款科目; (11)公司重新复核递延收益摊销明细和摊销起止时间,重新调整了递延收益、其他收益科目; (12)公司重新复核专项储备计算依据及计算基数,重新调整了专项储备、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13)由于期末部分收入确认单据搜集不及时,收入确认存在跨期情况;同时,存在内部未实现销售利润抵消不完整的情况,重新调整了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所得税费用、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所得税费用等科目; (14)公司重新复核了所属部门人员工资计提、个别费用发生的实质等情况,同时,对费用发生时点进行重新复核,从而对费用归属期间及分类进行重新划分,重新调整了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科目; (15)公司重新复核收到的政府补助情况,同时对不满足一次当期确认的政府补助的摊销期间和摊销起止时间进行重新复核,调整了递延收益、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等科目; (16)根据上述调整的影响,重新测算了所得税费用,调整了所得税费用、应交税费、递延所得税资产,根据上述调整对净利润及年初未分配利润的影响,重新调整了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科目。 上述前期差错更正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1)2019年前期会计差错对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影响如下: 单位:元
项目更正前更正后影响金额
货币资金2,508,186.322,518,403.0710,216.75
应收票据31,406,994.7431,406,994.74
应收账款9,721,898.049,468,827.90-253,070.14
应收款项融资34,571,170.753,024,795.01-31,546,375.74
预付款项2,657,004.901,400,692.94-1,256,311.96
其他应收款1,063,421.262,045,186.60981,765.34
存货151,655,008.10141,949,899.80-9,705,108.30
其他流动资产3,653,917.503,898,057.04244,139.54
固定资产112,087,735.31112,292,802.65205,067.34
在建工程5,462,319.247,102,319.241,640,000.00
无形资产15,807,202.3715,756,713.39-50,488.98
递延所得税资产1,317,252.992,852,537.621,535,284.63
其他非流动资产6,999,000.004,180,782.98-2,818,217.02
短期借款36,000,000.0036,057,527.7857,527.78
应付账款5,697,112.035,578,314.35-118,797.68
预收账款2,169,132.081,979,592.69-189,539.39
应付职工薪酬2,834,642.962,827,023.92-7,619.04
应交税费1,733,806.22846,996.73-886,809.49
其他应付款7,344,555.587,356,932.2612,376.68
其他流动负债26,900,118.8026,760,737.80-139,381.00
递延收益971,153.85962,264.15-8,889.70
股本87,000,000.0087,000,000.00-
资本公积30,273,909.0230,273,909.02-
专项储备10,825,996.6012,592,214.821,766,218.22
盈余公积13,571,816.1312,812,823.74-758,992.39
未分配利润122,181,873.51112,849,675.72-9,332,197.79
营业收入195,162,364.56182,377,356.20-12,785,008.36
营业成本136,175,728.17123,966,301.67-12,209,426.50
税金及附加1,845,491.161,614,617.82-230,873.34
销售费用2,013,288.332,251,776.85238,488.52
管理费用9,216,196.659,502,754.83286,558.18
研发费用10,941,201.1411,151,296.61210,095.47
财务费用2,215,954.702,404,677.83188,723.13
其他收益28,846.15537,735.85508,889.70
信用减值损失-248,187.82-327,719.84-79,532.02
资产减值损失-6,270,611.42-3,883,745.562,386,865.86
资产处置收益-99,991.04-99,991.04-
营业外收入524,792.9022,545.28-502,247.62
营业外支出47,676.4849,652.661,976.18
所得税费用2,978,636.413,298,495.76319,859.35
净利润23,663,040.2924,386,606.86723,566.57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00,551,823.82115,984,206.9515,432,383.1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149,996.801,983,184.80-1,166,812.0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44,098,696.7592,851,125.7948,752,429.0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9,779,715.3520,020,084.87240,369.5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9,685,493.757,721,254.83-11,964,238.9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619,469.042,800.00-616,669.0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5,915,475.4312,677,533.66-23,237,941.7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608,538.371,441,809.43-166,728.94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30,353.1715,556.76-14,796.41
(2)2020年前期会计差错对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影响如下: 单位:元
项目更正前更正后影响金额
货币资金23,593,768.3523,593,768.35-
应收票据40,484,659.6040,484,659.60
应收账款20,682,695.0620,435,192.96-247,502.10
应收款项融资39,659,083.575,133,096.03-34,525,987.54
预付款项4,726,989.003,556,424.73-1,170,564.27
其他应收款1,092,498.061,668,398.15575,900.09
存货145,142,055.14137,700,048.12-7,442,007.02
其他流动资产808,222.40835,649.3727,426.97
固定资产129,500,583.88129,771,221.96270,638.08
在建工程891,159.30891,159.30-
无形资产16,395,849.4715,371,445.53-1,024,403.94
递延所得税资产1,804,917.013,080,501.481,275,584.47
其他非流动资产7,091,054.606,733,855.93-357,198.67
短期借款40,358,442.5539,045,335.34-1,313,107.21
应付账款6,753,897.016,753,897.01-
合同负债4,586,814.574,791,326.33204,511.76
应付职工薪酬3,453,691.923,453,691.92-
应交税费5,252,063.333,955,134.49-1,296,928.84
其他应付款572,585.46545,783.57-26,801.89
其他流动负债29,711,963.1136,737,687.227,025,724.11
递延收益4,648,539.014,647,080.38-1,458.63
股本87,000,000.0087,000,000.00-
资本公积30,273,909.0230,273,909.02-
专项储备12,696,970.6714,982,958.772,285,988.10
盈余公积16,570,245.2515,677,734.61-892,510.64
未分配利润149,509,753.94141,390,882.85-8,118,871.09
营业收入208,690,325.78208,660,033.75-30,292.03
营业成本144,548,022.16148,589,897.514,041,875.35
税金及附加1,849,549.331,848,034.43-1,514.90
销售费用2,035,960.842,007,408.51-28,552.33
管理费用10,235,759.569,946,474.28-289,285.28
研发费用9,051,716.669,023,057.17-28,659.49
财务费用2,312,250.092,444,281.67132,031.58
其他收益4,310,014.844,302,583.77-7,431.07
信用减值损失-379,203.05-619,402.93-240,199.88
资产减值损失-7,681,792.37-2,495,998.415,185,793.96
资产处置收益9,632.579,632.57-
营业外收入219,412.47308,560.3389,147.86
营业外支出388,013.85388,012.87-0.98
所得税费用4,420,808.204,512,124.6491,316.44
净利润30,326,309.5531,406,118.001,079,808.45
现金流量表项目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16,263,162.92122,620,847.456,357,684.53
收到的税费返还30,683.10-30,683.1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8,225,013.368,190,644.59-34,368.7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54,974,318.8171,271,706.8416,297,388.0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8,822,009.6019,439,110.34617,100.74
支付的各项税费9,435,539.049,434,882.00-657.0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8,260,577.888,143,208.47-117,369.4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30,000.00-130,000.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000,000.0010,000,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7,855,136.125,870,704.93-1,984,431.19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000,000.0010,0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55,358,442.5054,000,000.00-1,358,442.5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8,000,000.0018,000,000.001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437,336.222,437,306.22-30.00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6,802.18-9,207.96-2,405.78

前期会计差错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和2019年年度
调整前影响数调整后影响比例
资产总计347,504,116.78-9,606,103.80337,898,012.98-2.76
负债合计83,650,521.52-1,281,131.8482,369,389.68-1.53
未分配利润122,181,873.51-9,332,197.79112,849,675.72-7.6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63,853,595.26-8,324,971.96255,528,623.30-3.16
少数股东权益0.000.000.00
所有者权益合计263,853,595.26-8,324,971.96255,528,623.30-3.16
营业收入195,162,364.56-12,785,008.36182,377,356.20-6.55
净利润23,663,040.29723,566.5724,386,606.863.06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3,663,040.29723,566.5724,386,606.863.06
少数股东损益0.00-0.00-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八、 发行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适用 □不适用

4、非经常性损益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3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0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339.8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00
减:所得税影响额50.82
减: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合计286.96

5、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变动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较上年末上涨7.12%,主要系随着原材料采购单价的上涨,存货期末金额增加导致;公司负债总额较上年末增长14.67%,主要由于借款增加。

(2)经营成果分析

2023年1-3月,公司净利润较去年同期相比所下降,主要系原材料采购成本不断攀升,毛利率出现下滑所致。

(3)现金流量分析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相比有大幅度下滑,主要系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多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且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变动,主要系本期固定资产投入增多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相比有大幅度增长,主要系本期银行增加所致。

(4)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2023年1-3月,公司扣除所得税影响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为286.96万元,与2023年1-3月相比有大幅增长,主要为政府补助收益增加。

(5)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情况

自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产业政策、税收政策、行业市场环境、主要产品的研发和销售、主要客户与供应商、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5、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变动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较上年末上涨7.12%,主要系随着原材料采购单价的上涨,存货期末金额增加导致;公司负债总额较上年末增长14.67%,主要由于借款增加。

(2)经营成果分析

2023年1-3月,公司净利润较去年同期相比所下降,主要系原材料采购成本不断攀升,毛利率出现下滑所致。

(3)现金流量分析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相比有大幅度下滑,主要系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多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且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变动,主要系本期固定资产投入增多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相比有大幅度增长,主要系本期银行增加所致。

(4)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2023年1-3月,公司扣除所得税影响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为286.96万元,与2023年1-3月相比有大幅增长,主要为政府补助收益增加。

(5)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情况

自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产业政策、税收政策、行业市场环境、主要产品的研发和销售、主要客户与供应商、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二) 重大期后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三) 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 滚存利润披露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 募集资金概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方向,是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如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满足上述项目投资后仍有剩余,剩余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上述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按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置换前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项储存制度 公司2022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2年11月10日召开的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并审议通过和披露了《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上市后适用)》,该制度规定本次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三)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对发行人募投项目的意见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经核查认为,发行人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确定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发行人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管理、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或者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 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项目共计新增主要设备105台(套),新增设备投资26,803.00万元,设备明细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工艺设备名称数量单价总价小计合计
一、配料系统
1、磨粉立式磨粉机2台680.001,360.001,704.003,595.00
立式二次分级1台120.00120.00
机械磨粉机6台30.00180.00
烘干锅2台22.0044.00
2、配料混合沥青破碎2套55.00110.001,711.00
混料捏合机16套60.00960.00
凉料机1套21.0021.00
搅拌机6套70.00420.00
黑法除尘1套200.00200.00
3、二次磨粉雷蒙磨3台60.00180.00180.00
二、成型系统
1、预压成型四柱预压机4台460.001,840.001,840.005,940.00
2、等静压成型等静压机5台820.004,100.004,100.00
三、炭化系统(车底式焙烧炉)
1多功能布料机4台220.00880.0017,268.0017,268.00
2摆渡车4台70.00280.00
3单梁起重机4台5.0020.00
4循环水泵8台1.008.00
5车底式炉32台500.0016,000.00
6填充料池4座20.0080.00
合计26,803.00

(五)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本项目建设期拟定为24个月。项目进度计划内容包括项目前期准备,装修工程、设备购置、安装及调试,人员招聘及培训,项目试运行等。具体进度如下表所示:

(六)项目投资效益情况

经测算,项目稳定达产后预计年销售收入63,716.81万元,净利润17,935.36万元,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31.12%,投资回收期(税后,含建设期)为5.27年。

(七)项目用地、环评、备案情况

本项目拟于河南省平顶山市石龙产业集聚区实施。本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规定的涉及环评影响评价事项,需组织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本项目已同平顶山市石龙区签署了投资框架协议,已落实相关用地计划和完成项目投资备案,项目环评审批等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五)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本项目建设期拟定为24个月。项目进度计划内容包括项目前期准备,装修工程、设备购置、安装及调试,人员招聘及培训,项目试运行等。具体进度如下表所示:

(六)项目投资效益情况

经测算,项目稳定达产后预计年销售收入63,716.81万元,净利润17,935.36万元,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31.12%,投资回收期(税后,含建设期)为5.27年。

(七)项目用地、环评、备案情况

本项目拟于河南省平顶山市石龙产业集聚区实施。本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规定的涉及环评影响评价事项,需组织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本项目已同平顶山市石龙区签署了投资框架协议,已落实相关用地计划和完成项目投资备案,项目环评审批等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三、 历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情况。

四、 其他事项

(一)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分析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技术水平、财务状况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募集资金到位后,可以有效支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可行性。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主营特种石墨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扩大现有产能,有利于增强现有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和公司对市场需求的综合供应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会改变公司现有的经营模式,公司产品的应用领域与目标客户基本不变;同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或参股的企业不存在相同或相似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不存在利益冲突,也不存在上下游业务关系。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 尚未盈利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连续三年盈利,不属于尚未盈利企业的情形。

二、 对外担保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担保对象关联关系担保金额担保余额实际履行担保责任的金额担保期间担保类型责任类型是否履行必要决策程序
起始日期终止日期
欣鑫碳素410.00398.380.002022年3月30日2026年9月14日保证连带已事后补充履行
总计------

其他披露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存在一笔对全资子公司欣鑫碳素的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金额410.00万元,担保余额398.38万元。

对外担保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仅存在一笔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实际履行的担保余额较小,未对公司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 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大违法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五、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重大违法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六、 其他事项

无。

第十一节 投资者保护

2、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三)网络投票机制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四)征集投票权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投票权应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十二节 声明与承诺

一、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二、 发行人控股股东声明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三、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声明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四、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董事长、总经理:

李刚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五、 发行人律师声明

河南明商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六、 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七、 承担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其他声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

(二)上市保荐书;

(三)法律意见书;

(四)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五)公司章程(草案);

(六)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相关的承诺事项;

(七)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八)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九)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十)中国证监会同意本次公开发行注册的文件;

(十一)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文件查阅时间和查阅地点

(一)查阅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二)查阅地点

1、北交所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bse.cn);

2、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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