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3-022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发行公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9、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2023年6月13日(T-2日)披露于北交所网站(http://www.bse.cn/)的《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本次发行价格12.60元/股,未超过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前六个月内最近20个有成交的交易日的平均收盘价及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前一年内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历次股票发行的价格的1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2、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前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40,320.00万元,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46,368.0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以国家产业政策为指导,根据自身战略规划,在经过充分市场调研和通过严格、详尽的可行性论证之后确定的。由于募集资金到位时间难以把握、市场需求变化难以精确预测和公司自身管理能力局限性等因素的制约,若募投项目不能按计划顺利实施、效益无法达到预期或延迟体现,则影响募投项目的投资回报,进而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重要提示
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9、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北交所网站(http://www.bse.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目 | 释义 |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东方碳素 |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全国股转系统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
北交所 | 北京证券交易所 |
中国结算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开源证券 |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发行 |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
战略配售 | 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 |
网上发行 | 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 |
发行公告 |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 |
发行结果公告 |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
申购日(T日) | 2023年6月15日 |
元 | 人民币元 |
日 | 正常交易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注:1、T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 ||||
二、确定发行价格
注:东方碳素自2022年12月20日起停牌。 本次发行价格12.60元/股相当于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前六个月内最近20个有成交的交易日的平均收盘价(即历史交易均价)12.82元/股的98.28%,未超过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前六个月内最近20个有成交的交易日的平均收盘价及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前一年内历次股票发行价格的1倍。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行业代码为“C30”),截至2023年6月9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C3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17.51倍。本次发行价格12.60元/股,对应未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时,发行人对应的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15.48倍;假设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时,发行人对应的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16.11倍,均低于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 | ||||
数据来源:Wind,公司公告 以2023年6月9日前20个交易日(含2023年6月9日)的平均收盘价(前复权)及最新股本摊薄的2022年每股收益(2022年净利润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计算)计算,上述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2年静态市盈率均值(剔除负值)为24.95倍。本次发行价格12.60元/股,对应未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时,发行人对应的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15.48倍;假设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时,发行人对应的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16.11倍,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2年平均静态市盈率(剔除负值)。 | ||||||
三、发行具体安排
日,下同)日终为准。投资者申购申报经北交所交易主机确认后生效,一经确认不得撤销。网上投资者因申购资金不足导致申购无效的,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无效申购信息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北交所股票公开发行网上申购。
(二)网上配售原则
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总量大于网上发行数量时,根据网上发行数量和有效申购总量的比例计算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票的数量。其中不足100股的部分,汇总后按申购数量优先、数量相同的时间优先原则向每个投资者依次配售100股,直至无剩余股票。
(三)投资者缴款
2023年6月12日(T-3日)前,战略投资者已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足额缴纳认购资金。
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可以在网上申购日2023年6月15日(T日)前在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2023年6月15日(T日)日终,网上投资者的申购资金将根据清算数据冻结。2023年6月16日(T+1日)至2023年6月19日(T+3日的前一自然日),投资者的申购资金由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予以冻结,冻结资金产生的利息由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划入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四)投资者退款
战略投资者的缴款资金大于实际获配金额的,超额部分将原路径退回。网上投资者冻结资金大于实际获配金额的部分,将在2023年6月20日(T+3日)退回。
四、战略配售安排
注:上表中限售期系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6个月。 (三)配售条件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485.00万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前本次发行数量的15.16%,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本次发行总股数的13.18%。 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与发行人、主承销商签署的《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配售协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协议》”)中明确了延期交付条款。战略投资者承诺按照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网上申购。 2023年6月12日(T-3日)前,上述战略投资者已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关于本次战略投资者的核查情况详见2023 | ||||||
年6月13日(T-2日)披露的《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之战略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以下简称“《战投专项核查报告》”)。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485.00万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前本次发行数量的15.16%,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本次发行总股数的13.18%。2023年6月21日(T+4日)公布的《发行结果公告》将披露最终获配的战略投资者名称、股票数量、限售期安排及最终涉及延期交付的战略投资者及延期交付的股数等。
五、超额配售选择权安排
根据发行人授权,开源证券为本次发行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自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 | ||||
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届满或者累计购回股票数量达到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限额的2个交易日内,发行人与获授权主承销商开源证券将在《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披露以下信息:
(1)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届满或者累计购回股票数量达到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限额的日期;
(2)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符合所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是否实现预期达到的效果;
(3)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而发行的新股数量;如未行使或部分行使,应当说明买入发行人股票的数量及所支付的总金额、平均价格、最高与最低价格;
(4)发行人本次筹资总金额;
(5)北交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六、中止发行安排
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可择机重启发行。
七、发行费用
本次网上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印花税等费用。
八、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发行人: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6月13日
公告编号:2023-022附表:关键要素信息表
公司全称 |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简称 | 东方碳素 |
证券代码 | 832175 |
发行代码 | 889789 |
所属行业名称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所属行业代码 | C30 |
定价方式 | 直接定价 |
申购日 | 2023年6月15日 |
拟发行数量(万股) | 3,200.00 |
拟发行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 26.89% |
是否采用战略配售 | 是 |
战略配售数量(万股) | 5.00 |
网上发行数量(万股) | 3,195.00 |
网上每笔申购数量上限(万股) | 159.75 |
是否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 是 |
超额配售选择权股数(万股) | 480.00 |
发行价格(元/股) | 12.60 |
发行市盈率(每股收益按照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11.32 |
发行市盈率(每股收益按照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10.88 |
发行市盈率(每股收益按照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15.48 |
发行市盈率(每股收益按照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14.88 |
拟募集资金(万元) | 50,549.91 |
按本次发行价格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 40,320.00 |
发行费用(万元) | 3,449.4702 |
按本次发行价格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 36,870.5298 |
注:战略配售数量为本次战略配售非延期交付股票数量。
(此页无正文,为《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盖章页)
发行人: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3日
公告编号:2023-022(此页无正文,为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