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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恒新材:关联担保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12

公告编号:2023-075证券代码:832469 证券简称:富恒新材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担保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的贷款,贷款期限为1年,用途为流动资金贷款、保函、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公司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姚秀珠和郑庆良夫妇无偿为公司此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600万元的银行贷款,授信额度期限为1年。授信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周转。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公司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姚秀珠和郑庆良夫妇无偿为公司此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委托深圳市力合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担保”)为本次综合授信额度8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公司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姚秀珠、郑庆良夫妇和子公司中山市富恒科技有限公司向“力合担保”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的贷款,贷款期限为1年,用途为流动资金贷款、保函、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公司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姚秀珠和郑庆良夫妇无偿为公司此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600万元的银行贷款,授信额度期限为1年。授信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周转。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公司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姚秀珠和郑庆良夫妇无偿为公司此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委托深圳市力合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担保”)为本次综合授信额度8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公司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姚秀珠、郑庆良夫妇和子公司中山市富恒科技有限公司向“力合担保”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

2023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无偿为公司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关于关联方无偿为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贷款委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中山市富恒科技有限公司住所:中山市板芙镇板芙社区芙城路七号四楼407注册地址:中山市板芙镇板芙社区芙城路七号四楼407注册资本:5000万元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合成材

料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姚秀珠控股股东: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姚秀珠和郑庆良夫妇关联关系:全资子公司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姚秀珠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29号新世界豪园1-10-G关联关系:与郑庆良为夫妻关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 自然人

姓名:郑庆良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29号新世界豪园1-10-G关联关系:与姚秀珠为夫妻关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之一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为保证流动资金的充裕性向银行贷款,姚秀珠、郑庆良及中山市富恒科技有限公司未就该笔贷款提供担保和反担保事项收取任何费用。上述关联担保为公司纯受益行为,属于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担保,是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公司向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事项属于支持公司及子公司生产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担保,是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公司向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事项属于支持公司及子公司生产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的贷款,贷款期限为1年,用途为流动资金贷款、保函、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公司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姚秀珠和郑庆良夫妇无偿为公司此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600万元的银行贷款,授信额度期限为1年。授信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周转。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公司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姚秀珠和郑庆良夫妇无偿为公司此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委托深圳市力合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担保”)为本次综合授信额度8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公司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姚秀珠、郑庆良夫妇和子公司中山市富恒科技有限公司向“力合担保”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二)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本次关联担保发生的目的是为公司向贷款公司贷款提供担保,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是合理、必要和真实的。本次关联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本次关联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接受关联方为公司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和反担保,为公司的融资提供保障,不会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接受关联方为公司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和反担保,为公司的融资提供保障,不会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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