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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川科技: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13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原持续督导保荐基本情况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10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776万股,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持续督导期限为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中金公司对公司持续督导期原定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二、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说明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经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聘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并与海通证券签订了《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协议》,海通证券具体负责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其持续督导期为保荐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与中金公司签署了《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保荐协议>及持续督导的协议》,中金公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中金公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海通证券承接。海通证券已委派郝晓鹏先生和张裕恒先生(简历详见附件)具体负责公司的保荐及

持续督导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对中金公司及其项目团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期所做出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特此公告。

附件:保荐代表人简历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3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简历郝晓鹏 先生:保荐代表人,海通证券成长企业融资部总监,经济学硕士。2012年起从事投资银行工作至今。负责或参与思尔芯、芯长征、坤元微、禾川科技、熊猫乳品、威帝股份、镇海建安等IPO项目,沪硅产业非公开、恒为科技非公开、先导智能非公开、先导智能可转债、航天科技配股、四维图新非公开、天成控股非公开、新亚制程非公开、银河生物非公开、瀚叶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及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

张裕恒 先生:保荐代表人,海通证券成长企业融资部高级副总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金融学硕士。2018年起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参与华立科技IPO、凯因科技IPO、鼎际得IPO、环旭电子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华立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锦富技术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等项目。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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