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舒泰神”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相结合的方式于2023年06月09日发出,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提前通知时限。本次会议于2023年06月12日下午15: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 名,现场表决的董事3名,通讯表决的董事4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志文先生召集和主持,与会董事经过充分讨论和认真审议,一致同意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为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考虑到项目实施过程中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实际实施进展的调整,公司拟终止“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四川舒泰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四川医药生产基地项目)。《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0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