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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华技术: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12

公告编号:2023-039证券代码:872869 证券简称:瑞华技术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视频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6月5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志刚

6.会议列席人员:康葵、周海燕、顾佳慧、谈登来、陈成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报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审阅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合伙)对前述报告进行审阅并出具了2023年第一季度《审阅报告》【立信中联专审字[2023]D-0491号】,具体详见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的《2023年第一季度审阅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唐翠仙、史占中、张春雷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报出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涉及的2022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鉴证,出具了《关于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立信中联专审字[2023]D-0487号】,具体详见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唐翠仙、史占中、张春雷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报出公司<关于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非经常性损益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关于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报告》【立信中联专审字[2023]D-0490号】,具体详见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的《关于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唐翠仙、史占中、张春雷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报出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立信中联专审字[2023]D-0271号】,具体详见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唐翠仙、史占中、张春雷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报出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并编制了《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具体详见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的《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2023-04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唐翠仙、史占中、张春雷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为了更好地发挥稳定股价的作用,对《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的《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修订)的公告》(2023-04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唐翠仙、史占中、张春雷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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