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过渡期
损益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环保”)于2023年2月23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等议案,同意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用集团”)所持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净化公司”或“标的公司”)。2023年3月17日,资产过户交割手续办理完毕。(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号2023-14)。
交割完成后,公司与公用集团共同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净化公司评估基准日至资产交割日期间(过渡期)的损益进行专项审计,具体如下:
一、过渡期安排
根据公司与公用集团签署的《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净化公司在过渡期间实现的收益归中原环保享有,在过渡期间产生的亏损由公用集团以现金方式补足。若交割日为当月15日之前,则
过渡期损益审计基准日为上月月末;若交割日为当月15 日(不含当日)之后,则过渡期损益审计基准日为当月月末。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评估基准日为2022年6月30日,资产交割日为2023年3月17日,因此本次过渡期审计期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二、标的公司过渡期损益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过渡期损益专项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B22429号),过渡期间净化公司实现净利润273,139,041.61元,未发生亏损,因此公用集团无需履行补偿义务。过渡期间产生的损益由中原环保享有。
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