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45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30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2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新城八号区方正二街1号锦龙大厦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全部下述二十六个提案 | √ |
1.00 | 《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 √ |
2.00 |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3.00 |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4.00 |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5.00 |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 |
6.00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7.00 | 《关于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 √ |
8.00 | 《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 √ |
9.00 |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11.00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12.00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13.00 |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14.00 | 《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15.00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 |
16.00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 |
16.01 |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
16.02 |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 √ |
16.03 |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
16.04 |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 √ |
16.05 | 5.发行数量 | √ |
16.06 | 6.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 √ |
16.07 | 7.上市地点 | √ |
16.08 | 8.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 √ |
16.09 | 9.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 |
16.10 | 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 √ |
17.00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 √ |
18.00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19.00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 |
20.00 | 《关于公司与杨志茂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 |
21.00 |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22.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杨志茂增持公司股份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 √ |
23.00 |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 |
24.00 | 《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 | √ |
25.00 |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26.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股东大会对多项提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上述第7项提案为涉及关联交易的提案,关联股东张丹丹女士、张海梅女士、曾坤林先生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对该提案的表决,并且不能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上述第16-18、20-22项提案为涉及关联交易的提案,关联股东朱凤廉女士、杨志茂先生、新世纪公司、张海梅女士、曾坤林先生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对该提案的表决,并且不能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上述第16项提案为需逐项表决的提案。
上述第10、15-26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
上述第5-9、15-26项提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公开披露。
2.披露情况:
上述第1-8项提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和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20)、《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21)、《2022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告。
上述第9-14项提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和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29)、《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30)。
上述第15-26项提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和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36)、《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等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权登记日的股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因故不能出席者,可亲自签署个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应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
2.登记时间:2023年6月27日、28日9:00~11:30,14:30~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新城八号区方正二街1号锦龙大厦十楼董事会办公室。
4.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新城八号区方正二街1号锦龙大厦十楼
邮政编码:511518
联系人:潘威豪
电话:0763-3369393
传真:0763-3362693
电子邮箱:jlgf000712@163.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12。
2.投票简称:锦龙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6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
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投票。
五、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九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委托方(签字或盖章):
委托方居民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方持股数: 委托方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委托人对下述提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全部下述二十六个提案 | √ | |||
1.00 | 《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 √ | |||
2.00 |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3.00 |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4.00 |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5.00 |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 | |||
6.00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11.00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12.00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13.00 |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14.00 | 《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
15.00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 | |||
16.00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 | |||
16.01 |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 |||
16.02 |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 √ | |||
16.03 |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 |||
16.04 |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 √ | |||
16.05 | 5.发行数量 | √ | |||
16.06 | 6.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 √ | |||
16.07 | 7.上市地点 | √ | |||
16.08 | 8.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 √ | |||
16.09 | 9.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 | |||
16.10 | 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 √ | |||
17.00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 √ | |||
18.00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19.00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 | |||
20.00 | 《关于公司与杨志茂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 | |||
21.00 |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22.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杨志茂增持公司股份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 √ |
23.00 |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 | |||
24.00 | 《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 | √ | |||
25.00 |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
26.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若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是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