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39 |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 公告编号:2023-026号 |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6月9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B座11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霖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新承租关联方拥有的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B座写字楼部分区域作为办公场所,预计2023年度租金和物业管理费合计不超过330万元,租赁期限自2023年7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董事会认为本次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价格公允、合理,同意本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意见。
本议案关联董事张霖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按计划分步建设且实施进度受到市场变化一定影响,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星期五)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文华酒店7层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