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5月2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田振军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
底价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6月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
公告编号:2023-03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调整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底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1-3月审阅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为保证投资者能及时掌握公司审计截止日后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1-3月财务报表进行审阅,并出具公司2023年1-3月《审阅报告》(中汇会阅[2023]7793号)。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鉴于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为保证投资者能及时掌握公司审计截止日后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1-3月财务报表进行审阅,并出具公司2023年1-3月《审阅报告》(中汇会阅[2023]7793号)。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