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12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在2023年5月1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收到《问询函》后,公司立即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问询函所涉问题进行逐项落实。鉴于回复内容尚待完善,相关内容需取得中介机构意见,为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至2023年6月16日披露回复内容。公司对延期回复《问询函》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真挚的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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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