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3-044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
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发送的《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 [2023]0544号)(以下简称“《工作函》”)。公司对《工作函》涉及的问题进行了逐项核实,现将回复情况公告如下:
一、问题1. 关于销售费用。年报显示,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71亿元,同比增长36.83%;销售费用金额为1641万元,同比下降25.72%,其中销售费用中仓储及物流费为1066万元,同比下降34.66%。此外,报告期内公司存货期末余额为3.07 亿元,同比增长 24.79%,其中库存商品账面余额2.15亿元,同比增长172%。请公司补充披露:结合本期仓库租赁面积与价格、原材料采购量与产品销量、物流价格等情况,说明在营业收入、存货均增长的情况下仓储及物流费下降的原因。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公司回复】
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存货增长主要系2022年度子公司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全面投产所致。公司销售费用中的仓储及物流费变动与营业收入、存货变动无高度相关性,计入销售费用中的仓储及物流费主要核算公司产品从本仓至外地仓的物流费、仓储及装卸费。公司计入营业成本的物流费与营业收入变动相关,公司销售产品采用客户自提、公司送到两种模式,在客户自提的销售模式下,公司不承担物流费,在公司送到的销售模式下由公司负责运输,产生的物流费计入营业成本。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销售费用-仓储及物流费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所属公司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变动比例 |
物流费 | 宁波长鸿[注1] | 649.70 | 1,037.80 | -37.40% |
长鸿生物[注2] | 3.04 | 不适用 | ||
仓储及装卸费 | 宁波长鸿[注1] | 383.28 | 547.81 | -30.03% |
长鸿生物[注2] | 30.66 | 不适用 | ||
福建长鸿[注3] | 0.19 | 不适用 | ||
原华南华北销售事业部租赁费 | 宁波长鸿[注1] | 47.25 | -100.00% | |
合 计 | 1,066.87 | 1,632.86 | -34.66% |
注1:系长鸿高科母公司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长鸿”;注2:系长鸿高科子公司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鸿生物”;
注3:系长鸿高科子公司福建省长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长鸿”。
由上表可知,2022年度仓储及物流费下降主要是母公司宁波长鸿仓储及物流费下降所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外购存货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公司采购原材料发生的物流费属于上述规定中的范围,公司将原材料采购产生的物流费计入原材料成本核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的有关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与终端客户、经销商订立的送到销售合同中约定由公司安排运输并承担运费,在客户指定仓库交货,在对方仓库中确认收货才发生商品控制权转移。故在此情形中,运输活动是在产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前发生的,是企业为了履行合同而承担的合同履约成本,故公司将产品送到至客户仓库的物流费计入营业成本核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6601 销售费用”的规定“本科目核算企业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保险费、包装费、展览费和广告费、商品维修费、预计产品质量保证损失、运输费、装卸费等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的职工薪酬、业务费、折旧费等经营费用”。公司产品从本仓至外地仓的物流费、仓储及装卸费以及销售事业部的租赁费属于上述规定中的范围,故公司将上述仓储及物流费计入销售费用核算。
2、母公司宁波长鸿仓储及装卸费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变动比例 |
仓储及装卸费 | 383.28 | 547.81 | -30.03% |
母公司宁波长鸿仓储及装卸费具体构成如下:
所属年份 | 租赁单位 | 项目 | 面积 (平方米) | 单价 | 金额(元) |
2021年度 | 临沂昊华物流有限公司 | 仓储及装卸费 | 无 | 0.9元/吨/天 | 795,398.79 |
临沂昊华物流有限公司(金山库) | 仓储及装卸费 | 无 | 0.8元/吨/天 | 540,522.27 | |
山东齐鲁物流有限公司 | 仓储及装卸费 | 无 | 0.8元/吨/天 | 81,711.88 | |
东营通和物流有限公司 | 仓储及装卸费 | 无 | 0.8元/吨/天 | 82,152.72 | |
山东泰强物流有限公司 | 仓储及装卸费 | 无 | 0.8元/吨/天 | ||
宁波市镇海实华仓储有限公司 | 仓储及装卸费(2021.4.8-2021.4.30;2021.11.1-2021.12.31) | 无 | 1.2元/吨/天 | 1,835,242.47 | |
宁波市镇海实华仓储有限公司 | 仓储及装卸费(2021.5.1-2021.10.31) | 4,050.00 | 35.00元/㎡/天 | ||
宁波新咏和仓储有限公司 | 仓储及装卸费 | 无 | 1元/吨/天 | 43,293.35 | |
台州富日物流有限公司 | 仓储及装卸费 | 无 | 1-30天0.6元/吨/天;31-60天0.7元/吨/天;61-90天0.8元/吨/天;90天以上1元/吨/天 | 191,685.63 | |
浙江龙腾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仓储及装卸费 | 13,565.00 | 25.00元/㎡/天 | 957,076.24 | |
宁波虎王安防设备有限公司 | 仓储及装卸费 | 4,559.14 | 30.00元/㎡/天 | 544,491.31 | |
广州图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仓储及装卸费 | 1,000.00 | 21.00元/㎡/天 | 406,542.15 |
第 4 页所属年份
所属年份 | 租赁单位 | 项目 | 面积 (平方米) | 单价 | 金额(元) |
合计 | 5,478,116.81 | ||||
2022年度 | 临沂昊华物流有限公司 | 仓储及装卸费 | 无 | 0.9元/吨/天 | 544,281.30 |
临沂昊华物流有限公司(金山库) | 仓储及装卸费 | 无 | 0.8元/吨/天 | ||
华瑞达 (山东) 联运仓储物流有限公司 | 仓储及装卸费 | 无 | 0.8元/吨/天 | 85,920.25 | |
台州富日物流有限公司 | 仓储及装卸费 | 无 | 1-30天0.6元/吨/天;31-60天0.7元/吨/天;61-90天0.8元/吨/天;90天以上1元/吨/天 | 260,401.03 | |
宁波市镇海实华仓储有限公司 | 仓储及装卸费(2022.1.1-2022.5.31) | 无 | 1.2元/吨/天 | 1,299,806.38 | |
仓储及装卸费(2022.6.1-2022.12.31) | 3,000.00 | 35.00元/㎡/天 | |||
浙江定阳新材料有限公司 | 仓储及装卸费 | 无 | 0.9元/吨/天 | 1,641,996.15 | |
上海环世捷运物流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 提舱费 | 无 | 无 | 404.80 | |
合 计 | 3,832,809.91 |
由上表可知,宁波长鸿2021、2022年度租赁的同一公司的仓库租赁单价基本保持一致,例如临沂昊华物流有限公司2021年、2022年的租赁单价都是0.9元/吨/天,临沂昊华物流有限公司(金山仓)的租赁单价都是0.8元/吨/天,宁波市镇海实华仓储有限公司若按储存数量结算,则2021年、2022年的租赁单价都是1.2元/吨/天,若按租赁面积结算,则为35.00元/㎡/天。由此可知,仓库租赁单价的变动对宁波长鸿仓储及物流费下降的影响较小。
母公司宁波长鸿计入销售费用的物流费明细如下:
项 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变动比例 |
物流费(万元) | 649.70 | 1,037.80 | -37.40% |
本仓运输至外仓的运输量(吨) | 43,997.08 | 59,936.11 | -26.59% |
平均物流单价(元/吨) | 147.67 | 173.15 | -14.72% |
公司2022年度仓储及物流费金额1,066.87万元,较2021年度下降34.66%,其中母公司宁波长鸿仓储及装卸费金额383.28万元、物流费金额649.70万元,较2021年度分别下降30.03%、37.40%,主要原因如下:
(1)宁波长鸿于2021年度为了拓展市场,提高运输效率,增加了山东、广东地区的中转仓,公司将产品提前运送至不同事业部的中转仓,以增强产品的销售能力。而2022年度宁波长鸿改变销售策略,撤销华南、华北销售事业部,
撤销广州图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华南中转仓,撤销山东齐鲁物流有限公司、东营通和物流有限公司、山东泰强物流有限公司华北中转仓,导致本仓运输至外仓的运输量下降,从而导致宁波长鸿2022年度仓储及物流费下降。
(2)因租赁的恒逸物流仓库于2020年2月发生火灾,宁波长鸿临时租赁宁波新咏和仓储有限公司、浙江龙腾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宁波虎王安防设备有限公司的仓库。上述仓库因临时租赁费用较高,故宁波长鸿于2021年度租赁期限到期后未续租,导致宁波长鸿2022年度仓储及物流费下降。
(3)宁波长鸿2022年度租赁的外仓主要位于浙江省内,而2021年度宁波长鸿存在租赁华北、华南中转仓的情况,故因运输距离较短导致物流费的平均物流单价较2021年度下降14.72%,从而导致宁波长鸿2022年度仓储及物流费下降。
3、母公司宁波长鸿主要原材料采购数量明细如下:
单位:吨
产品名称 | 2022年采购量 | 2021年采购量 | 变动比例 |
苯乙烯 | 30,779.29 | 36,194.79 | -14.96% |
丁二烯 | 69,679.90 | 73,265.46 | -4.89% |
合 计 | 100,459.19 | 109,460.25 | -8.22% |
公司原材料采购量与计入销售费用的仓储及物流费无相关性。宁波长鸿主要原材料苯乙烯、丁二烯的采购运费根据采购合同约定一般由供应商承担,若原材料采购由宁波长鸿承担运费,则相关运费计入原材料成本。宁波长鸿2022年度计入原材料成本的物流费为102.19万元,2021年度计入原材料成本的物流费为1,803.29万元,2022年度较2021年度下降94.33%,主要原因系宁波长鸿2021年度在自提采购模式下发生丁二烯运费1,418.04万元,其中向中石化化工销售(福建)有限公司采购的部分丁二烯由宁波齐鲁新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承运,发生运费1,402.25万元,向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采购的部分丁二烯由宁波博弈物流有限公司负责承运,发生运费15.42万元,向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采购的部分丁二烯由浙江镇石物流有限公司负责承运,发生运费0.37万元。
4、母公司宁波长鸿主要产品销量明细如下:
单位:吨
产品名称 | 2022年销量 | 2021年销量 | 变动比例 |
SBS | 86,443.30 | 91,304.35 | -5.32% |
SEBS | 17,846.95 | 16,453.80 | 8.47% |
SIS | 22.32 | 172.14 | -87.03% |
SEPS | 3,979.34 | -100.00% | |
SBR | 1,492.99 | 不适用 | |
LCBR | 1,334.20 | 不适用 | |
合 计 | 107,139.76 | 111,909.63 | -4.26% |
母公司宁波长鸿计入营业成本-物流费明细如下:
项 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变动比例 |
物流费(万元) | 1,023.10 | 1,270.98 | -19.50% |
产品送到客户指定地点的运输量(吨) | 46,336.83 | 59,071.46 | -21.56% |
平均物流单价(元/吨) | 220.80 | 215.16 | 2.62% |
公司产品的销量与计入销售费用的仓储及物流费无高度相关性。公司销售产品只有在公司将产品送到客户指定地点时才产生物流费,在客户自提的销售模式下,公司不承担物流费。公司将产品送到至客户指定地点发生的物流费计入营业成本。由上表可知,记入营业成本的物流费随着送到至客户指定地点的产品运输量的下降而下降。综上所述,公司销售费用中的仓储及物流费主要核算公司产品从本仓至外地仓的物流费、仓储及装卸费,销售费用中的仓储及物流费变动与营业收入、存货变动无高度相关性,2022年度仓储及物流费较2021年度下降主要系母公司宁波长鸿于2022年度改变销售策略,撤销华南、华北销售事业部,撤销部分中转仓,停止租赁因临时租赁导致费用较高的仓库所致。
【会计师回复】
(一)会计师执行的核查程序
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了解与销售费用中仓储及物流费相关的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获取销售费用-仓储及物流费明细表,复核其加计数是否正确,并与总账核对是否相符;
3、获取公司仓储及物流费台账,并与公司账面金额进行核对,以确认相关仓储及物流费的真实性及完整性;
4、对计入销售费用和营业成本中的仓储及物流费进行分析,分析其构成,计算分析单位仓储及装卸费、单位运费及营业成本中的仓储及物流费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率,并与上一年度进行比较,判断变动的合理性;
5、检查仓储及物流费相关合同、发票、结算单据及会计处理等,以判断销售费用发生是否真实、核算是否准确;
6、执行销售费用截止性测试,判断相关仓储及物流费是否计入正确的会计期间;
7、询问公司相关负责人,了解2022年度销售费用中的仓储及物流费下降的原因。
(二)会计师的核查结论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公司计入销售费用中的仓储及物流费主要核算公司产品从本仓至外地仓的物流费、仓储及装卸费,销售费用中的仓储及物流费变动与营业收入、存货变动无高度相关性,本期仓储及物流费下降主要系公司撤销华南、华北销售事业部,撤销部分中转仓,停止租赁因临时租赁导致费用较高的仓库所致,下降具有合理性。
二、问题2.关于客户及应收账款。年报显示,公司2022年应收账款为
3.36亿元,相较 2022年三季报的7.52亿元大幅下降,而2023年一季度显示,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5.21亿元,再次大幅上升。2022年报告期末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客户欠款合计 2.77亿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为
73.99%。其中,诸暨市建翔纺织品有限公司欠款2203万元,盐城泽梦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欠款2874万元。公开资料显示,诸暨市建翔纺织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0万,参保人数2人。盐城泽梦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参保人数11人。请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客户性质(是否为经销商、新增客户等)、对应销售额、相关销售额与客户规模是否匹配、客户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潜在利益安排;(2)结合对前述客户的销售情况,客户资产、信用、业务情况以及期后回款情况等,说明上述欠款是否存在重大回
款风险,相关坏账计提是否充分;(3)结合市场环境、信用政策、销售模式、可比公司等说明公司应收账款先降后升的原因及合理性,季节性波动是否属于行业惯例。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回复:
【公司回复】
(一)上述客户性质(是否为经销商、新增客户等)、对应销售额、相关销售额与客户规模是否匹配、客户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潜在利益安排;
1、上述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类别 | 2022年度销售额 |
1 | 诸暨市建翔纺织品有限公司[注1] | PBT | 7,370.52 |
2 | 盐城泽梦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注2] | PBT | 6,223.87 |
合 计 | 13,594.39 |
注1:以下简称“诸暨建翔纺织”;
注2:以下简称“盐城泽梦纺织”。2022年,随着子公司长鸿生物投产销售,诸暨建翔纺织、盐城泽梦纺织均为2022年度新增的长鸿生物客户,销售产品为PBT系列产品。
2、上述客户性质、基本情况及客户规模情况如下:
序号 | 客户简称 | 客户性质 | 注册资本(万元) | 注册时间 | 经营地址 | 股权结构 | 主要业务 |
1 | 诸暨建翔纺织 | 终端客户;长鸿生物2022年度新增客户 | 80.00 | 2018-01-24 | 浙江省诸暨市暨南街道外陈村大文山788号 | 潘建萍,100%。 | 织造加工销售:化纤原料、新型纤维。 |
2 | 盐城泽梦纺织 | 终端客户;长鸿生物2022年度新增客户 | 500.00 | 2021-03-18 | 射阳县新坍镇亿阳工业园区 | 陆国强,70%;陆心妍,30%。 | 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家居用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服装辅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生产;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棉、麻销售;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针纺织品及原 |
第 9 页序号
序号 | 客户简称 | 客户性质 | 注册资本(万元) | 注册时间 | 经营地址 | 股权结构 | 主要业务 |
料销售。 |
经了解,诸暨建翔纺织是浙江最大的PBT纺丝制造厂,主要工艺流程是把PBT切片后用于熔化拉丝生产纺丝,目前月产能在1200到1500吨,2023年其通过法院拍卖取得新的厂房,计划扩大产能。诸暨建翔纺织具备完整的从纺丝到包装的全套设备,其PBT纺丝设备高度自动化,技术人员一人可以管理多台设备,2022年度实际在职人员20人左右,其中参保人数为8人,其余不在诸暨建翔纺织缴纳社保。诸暨建翔纺织2022年度营业收入7,277.00万元,其向长鸿生物的采购额接近销售额主要系市场环境不佳,放缓销售所致。诸暨建翔纺织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等不存在关联关系或潜在利益安排。盐城泽梦纺织主要生产POY、DTY等纺丝,2022年度营业收入6,762.00万元。盐城泽梦纺织实际在职人员52人左右,其中参保人数为33人,其余不在盐城泽梦纺织缴纳社保。盐城泽梦纺织实际控制人陆国强控制的另一家企业太仓市宏亿化纤有限公司于2004年2月27日成立,与盐城泽梦纺织处于同一行业,注册资本1,600.00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15,341.00万元,两家公司主要生产纺丝,市场占有率处于行业头部地位。因企业规模扩大,盐城泽梦纺织系陆国强在苏北地区新成立的公司,2022年盐城泽梦纺织新设备投产,其运行调试阶段需要产品质量稳定的原材料,另外加之两家公司生产需要,2022年度向公司采购6,223.87万元的PBT。盐城泽梦纺织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等不存在关联关系或潜在利益安排。
综上所述,公司对诸暨建翔纺织、盐城泽梦纺织的销售额与客户规模相匹配,诸暨建翔纺织、盐城泽梦纺织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等不存在关联关系或潜在利益安排。
(二)结合对前述客户的销售情况,客户资产、信用、业务情况以及期后回款情况等,说明上述欠款是否存在重大回款风险,相关坏账计提是否充分;
1、上述客户信用政策如下:
序号 | 客户简称 | 2022年度信用政策 |
1 | 诸暨建翔纺织 | 6000万,信用期6个月 |
2 | 盐城泽梦纺织 | 3000万,信用期6个月 |
2、上述客户资产及业务情况如下:
诸暨建翔纺织主要生产POY等纺丝,2022年度营业收入7,277.00万元。盐城泽梦纺织主要生产POY、DTY等纺丝,2022年度营业收入6,762.00万元。
3、上述客户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诸暨建翔纺织、盐城泽梦纺织2,203.27万元、2,874.57万元,截止目前,公司已收到回款2,203.27万元、2,874.57万元,回款率均为100%。
综上所述,截止目前公司应收诸暨建翔纺织、盐城泽梦纺织的款项期后均已回款,不存在回款风险。报告期末公司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相关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三)结合市场环境、信用政策、销售模式、可比公司等说明公司应收账款先降后升的原因及合理性,季节性波动是否属于行业惯例。
2023年第一季度末应收账款较2022年度末增加1.85亿元,主要系母公司宁波长鸿应收账款增加1.59亿元所致。
1、2022年第四季度和2023年第一季度的整体及行业市场环境情况如下: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22年四季度,全国工业产能利用率为
75.70%,比上年同期下降1.7个百分点,比上季度回升0.1个百分点;2023年一季度,全国工业产能利用率为74.30%,比上年同期下降1.5个百分点,比上季度下降1.4个百分点。
母公司所处热塑性弹性体行业情况:2023年第一季度产品价格与主要原材料价格之间的差异,较2022年第四季度差异缩小,行业利润被进一步压缩。2023年第一季度产品的市场均价与2022年第四季度相当,但是占产品主要原材料约70%的丁二烯的市场均价涨幅较大,2023年第一季度的丁二烯市场均价为9,085.25元,2022年第四季度的丁二烯市场均价为7,111.29元,上涨27.76%,具体数据如下:
单位:元/吨
名 称 | 2022年第四季度挂牌均价 | 2023年第一季度挂牌均价 | 变动比例 | |
原材料 | 苯乙烯 | 8,320.16 | 8,489.34 | 2.03% |
丁二烯 | 7,111.29 | 9,085.25 | 27.76% |
第 11 页橡胶增塑剂N4006
橡胶增塑剂N4006 | 9,231.00 | 8,383.00 | -9.19% | |
产品 | SBS(791-H) | 12,566.53 | 12,720.49 | 1.23% |
由于2023年第一季度市场环境持续低迷,下游客户盈利情况不稳定且营运资金压力日益加强,因此造成2023年第一季度末下游客户的回款情况不及2022年末,销售回款速度有所下降,进而导致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末应收账款较2022年末上升较多。
2、2022年末和2023年第一季度末,公司前五大应收账款客户的信用政策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第一季度末 | 应收账款余额 | 信用政策 |
宁波市鄞州搏特聚合物新材料有限公司 | 14,217.13 | 信用额度15,000万元,信用期4个月 |
宁波英创塑胶有限公司 | 5,787.52 | 信用额度15,000万元,信用期4个月 |
太仓市威豪化纤有限公司 | 3,113.84 | 信用额度4,500万元,信用期6个月 |
浙江银基石化有限公司 | 2,800.00 | 信用额度3,000万元,信用期4个月 |
南京国路沥青有限公司 | 2,760.00 | 信用额度3,000万元,信用期4个月 |
合计 | 28,678.49 | |
2022年末 | 应收账款余额 | 信用政策 |
宁波市鄞州搏特聚合物新材料有限公司 | 13,730.96 | 信用额度15,000万元,信用期4个月 |
太仓市威豪化纤有限公司 | 4,739.46 | 信用额度6,000万元,信用期6个月 |
宁波英创塑胶有限公司 | 4,234.09 | 信用额度15,000万元,信用期4个月 |
盐城泽梦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 2,874.57 | 信用额度3,000万元,信用期6个月 |
诸暨市建翔纺织品有限公司 | 2,203.27 | 信用额度6,000万元,信用期6个月 |
合 计 | 27,782.35 |
公司对于不同产品的下游客户制定了不同的信用政策。2022年,随着子公司长鸿生物投产销售,太仓市威豪化纤有限公司、盐城泽梦纺织和诸暨建翔纺织均为2022年度新增的长鸿生物客户,主要销售产品为PBT系列产品。该产品广泛应用于下游纺丝、工程塑料等领域,由于该行业普遍下游客户回款周期在4-6个月左右。为拓展市场,支持下游客户发展,公司对上述实力较强、信用较好的客户,经过审核后给予不超过6个月信用期。宁波市鄞州搏特聚合物新材料有限公司和宁波英创塑胶有限公司为公司TPES系列产品的重要经销商客户,产品下游领域应用于基建道改、鞋材、防水卷材等领域,公司对于此类客户信用期不超过4个月。
与2022年末相比,2023年第一季度末公司对于应收账款较高的主要客户信
用政策基本保持稳定,信用额度及信用期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因此,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末应收账款金额较2022年末上升,并非由于公司对于销售客户放宽信用政策以刺激销售导致。
3、公司2022年第四季度和2023年第一季度的销售模式未发生变化,但销售策略有所不同
公司2022年第四季度和2023年第一季度的销售模式未发生变化,但销售策略有所不同。2022年第四季度,公司取得营业收入32,932.51万元,较2021年第四季度的42,680.41万元下降22.84%。由于行业下游的销售行情整体较为低迷,产品价格处于较低区间,因此大量销售不利于公司维持良好的盈利水平。从最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综合成本效益等多方面因素,公司最终决定在2022年第四季度策略性地放缓产品销售,缓慢释放产品库存,待下游行情好转、产品价格回升后加快销售,逐步消化产品库存。
2023年第一季度,下游销售行情仍旧比较低迷,未显著回暖。公司处于观望的同时,对于销售策略有所调整,略微加快了产品销售以降低库存水平,该季度取得营业收入37,548.80万元,较2022年第四季度上升14.02%,销售收入有所增加也是2023年第一季度末应收账款较2022年末上升的原因之一。
4、2022年第四季度和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及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 | 2023年3月31日 | 变动比例 | 2022年12月31日 | 变动比例 | 2022年9月30日 |
长鸿高科 | 52,050.89 | 54.77% | 33,631.52 | -55.30% | 75,238.55 |
万华化学 | 1,201,298.12 | 32.59% | 906,025.19 | -11.83% | 1,027,575.06 |
道恩股份 | 77,757.25 | -1.99% | 79,334.69 | -5.65% | 84,089.10 |
浙江众成 | 10,507.13 | -14.01% | 12,219.39 | -9.53% | 13,507.28 |
由上表可见,同行业可比公司中,万华化学的应收账款变动趋势与公司一致,二者均为先降后升。道恩股份与浙江众成的应收账款均为略有降低。由于同行业公司的具体下游客户及细分领域不同,因此销售信用政策及应收账款变动趋势存在一定差异,而公司应收账款变动趋势与部分可比公司相近,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客观反映公司应收账款的变动情况具备合理性。
综上所述,公司应收账款先降后升的主要原因为公司2022年第四季度销售收入较低而2023年第一季度有所回升,此外,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下游客户的
销售回款速度有所下降。2023年第一季度应收账款上升并非由于公司对销售客户放宽信用政策刺激销售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变动趋势与部分可比公司一致,变动情况具备合理性。公司2022年第四季度和2023年第一季度应收账款先降后升的变化属于正常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波动情况,而非行业存在季节性波动的惯例。【会计师回复】
(一)会计师执行的核查程序
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了解与应收账款管理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获取应收账款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
3、获取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分布表、坏账准备计提明细表、期后收款明细表,了解公司的业务模式及信用政策,报告期期末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以及报告期期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评价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4、向公司管理层了解2022年第四季度和2023年第一季度应收账款变动的原因,并查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数据,结合公司业务模式、销售信用政策,分析公司应收账款2022年第四季度和2023年第一季度先降后升的合理性;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等公开平台查询诸暨建翔纺织、盐城泽梦纺织相关信息,了解客户的股权结构、经营范围、是否存在诉讼、抵押质押情况等,根据所了解的信息,判断客户向公司采购的商业逻辑是否合理,并对其工厂进行视频走访,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视频访谈,了解客户生产经营情况、需求情况,确认相关交易信息、客户基本信息以及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6、对包括诸暨建翔纺织、盐城泽梦纺织等主要客户实施函证程序,确认交易金额及应收账款余额,收到回函均可以确认。应收账款期末审定余额为37,551.25万元,发函金额为37,443.77万元,发函金额占比99.71%,回函金额为34,327.75万元,回函金额占比91.42%;2022年度营业收入审定金额为
237,175.70万元,发函金额为207,249.34万元,发函金额占比87.38%,回函金额为202,105.45万元,回函金额占比85.21%;
7、对收入执行细节测试,抽查包括诸暨建翔纺织、盐城泽梦纺织等主要客户收入确认的原始记录,包括销售合同、出库单、提货单、客户签收单、销售发票、记账凭证等销售业务资料以及销售回款记录等,并执行收入截止性测试,核查公司收入确认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内销收入测试金额占营业收入审定金额的比例为30.07%。
(二)会计师的核查结论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1、诸暨建翔纺织、盐城泽梦纺织具有独立的工厂进行生产经营,其主要采购PBT等原材料生产销售纺丝等产品,属于公司的终端客户。公司对诸暨建翔纺织、盐城泽梦纺织的销售额与客户规模相匹配,诸暨建翔纺织、盐城泽梦纺织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等不存在关联关系或潜在利益安排。
2、截止目前公司应收诸暨建翔纺织、盐城泽梦纺织的款项期后均已回款,不存在回款风险。报告期末公司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相关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3、公司应收账款先降后升的主要原因为公司2022年第四季度销售收入较低而2023年第一季度有所回升,此外,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下游客户的销售回款速度有所下降。2023年第一季度应收账款上升并非由于公司对销售客户放宽信用政策刺激销售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变动趋势与部分可比公司一致,变动情况具备合理性。公司2022年第四季度和2023年第一季度应收账款先降后升的变化属于正常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波动情况,而非行业存在季节性波动的惯例。
三、问题3.关于应收款项融资。年报显示,公司期末应收款项融资余额为2.82亿元,同比增长126.81%,均为银行承兑汇票。本期银行承兑汇票新增
13.01亿元,较上期增长99.84%,本期终止确认金额11.43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列示报告期末应收款项融资的构成情况,余额前五名欠款对象名称,并说明是否为经销商,相关客户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或存在潜在利益安排;
(2)结合公司销售情况、结算模式、客户变化等说明本期应收款项融资余额、
期间新增金额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3)公司本期新增银行承兑汇票是否存在开票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关联方的情况。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公司回复】
(一)列示报告期末应收款项融资的构成情况,余额前五名欠款对象名称,并说明是否为经销商,相关客户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或存在潜在利益安排;报告期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余额为公司收到客户的银行承兑汇票余额及银行开具的信用证余额。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规定,“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一)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二)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公司将银行承兑汇票作为应收款项融资分类依据如下:
公司针对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根据现金流量管理的需求,优先将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给相关供应商进行支付结算;在缺乏现金时,则以承受银行贴现息为代价,进行票据贴现,从而获取现金流以满足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当现金流量充足时,将相关票据持有至到期日进行银行托收,从而获取相关合同现金流量。满足“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的条件。同时,公司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报告期内未发生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能兑付的情形。公司在报告期收取了三笔银行兑付的信用证,与银行承兑汇票有同等属性。
综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将银行承兑汇票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同时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9]6号)的规定列报于“应收款项融资”项目。
1、公司报告期末应收款项融资余额构成如下:
项 目 | 金额(万元) |
承兑汇票 | 27,436.73 |
信用证 | 766.65 |
合 计 | 28,203.38 |
2、公司报告期末余额前五名欠款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如下:
序号 | 客户单位 | 是否为经销商 | 金额 (万元) |
1 | 宁波市鄞州搏特聚合物新材料有限公司 | 是 | 6,834.17 |
2 | 厦门新立基股份有限公司 | 否 | 4,167.82 |
3 | 山东高速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否 | 2,242.62 |
4 | 浙江广润能源有限公司 | 是 | 1,432.35 |
5 | 江苏峰杭新材料有限公司 | 否 | 1,303.04 |
合 计 | 15,980.01 |
公司报告期末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前五名对应的出票人情况具体如下:
前手(客户单位) | 出票人 | 金额(万 元) |
宁波市鄞州搏特聚合物新材料有限公司 | 安徽金科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 20.00 |
安徽佑开科技有限公司 | 10.00 | |
常熟市汇德纺织品有限公司 | 10.00 | |
大东亚(福建)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 120.00 | |
德赛集团有限公司 | 10.00 | |
福建省晋江荣恒鞋服有限公司 | 50.00 | |
福建省莆田市伟和兴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27.40 | |
福建省顺泰盛鞋业有限公司 | 5.00 | |
福建省足友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 10.00 | |
福耀集团(沈阳)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 14.06 | |
福州循进商贸有限公司 | 5.00 | |
广东壮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0.00 | |
杭州临安浙西五金工具厂 | 5.00 | |
杭州浙特电子有限公司 | 2.70 | |
河北鞍雨虹门窗有限公司 | 5.00 | |
河北新发地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 40.00 | |
佳泰(福建)实业有限公司 | 10.00 | |
嘉兴迪昊旅游用品有限公司 | 5.00 | |
江苏正利信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10.00 | |
江苏志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5.00 | |
江阴市稻睿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00 | |
晋江宏展鞋塑有限公司 | 20.00 | |
晋江市陈埭镇协互新达鞋材商行 | 20.00 | |
晋江市莱登克鞋服贸易有限公司 | 20.00 | |
辽宁省奇特贸易有限公司 | 10.00 | |
聊城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 92.00 |
第 17 页名志体育用品(中国)有限公司
名志体育用品(中国)有限公司 | 11.67 |
南安万豪塑胶有限公司 | 10.00 |
南通土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40.00 |
宁波北创贸易有限公司 | 5.00 |
宁波蓓蕾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 25.92 |
宁波德诚工具有限公司 | 25.00 |
宁波佳达进出口有限公司 | 10.00 |
宁波嘉晟鞋业有限公司 | 68.80 |
宁波赛一塑业有限公司 | 176.40 |
宁波市鄞州波洛贸易有限公司 | 10.00 |
宁波市鄞州搏特聚合物新材料有限公司 | 4,238.42 |
宁波市甬陵轻工实业有限公司 | 10.00 |
宁波途锐达休闲用品有限公司 | 5.00 |
宁波新睦进出口有限公司 | 15.00 |
宁波伊司达洁具有限公司 | 1.40 |
宁波羿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5.00 |
宁波长路塑业有限公司 | 4.56 |
诺威起重设备(苏州)有限公司 | 10.94 |
莆田启明鞋业有限公司 | 150.00 |
莆田市恒通工贸有限公司 | 60.00 |
莆田市立荣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90.00 |
莆田市联成众合贸易有限公司 | 10.00 |
莆田市启丰鞋业有限公司 | 70.00 |
莆田市强友实业有限公司 | 140.00 |
莆田市信威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10.00 |
莆田市永丰鞋业有限公司 | 103.00 |
普天线缆集团有限公司 | 19.07 |
泉州市铭诚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 20.00 |
泉州市鹏冠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 23.00 |
瑞安市汇点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5.00 |
厦门作佐实业有限公司 | 5.00 |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3.96 |
山西通洲煤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00 |
上海鳄巴贸易有限公司 | 2.00 |
上海浦东供排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00.00 |
绍兴市柯桥区奈喜服饰有限公司 | 20.00 |
苏州博铭晟新材料有限公司 | 10.00 |
苏州创力矿山设备有限公司 | 10.00 |
台州傲隆进出口有限公司 | 5.00 |
台州佰盈鞋业有限公司 | 12.40 |
台州步仕晟鞋业有限公司 | 6.00 |
台州道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5.00 |
台州鼎越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 10.00 |
台州飞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0.00 |
台州哈乐鞋业有限公司 | 15.00 |
台州海奈克鞋业有限公司 | 5.00 |
台州航宏鞋业有限公司 | 20.00 |
第 18 页台州华瑜贸易有限公司
台州华瑜贸易有限公司 | 8.00 |
台州金舒足鞋业有限公司 | 4.00 |
台州雷格鞋业有限公司 | 5.00 |
台州美得宝鞋业有限公司 | 10.00 |
台州千禧龙鞋业有限公司 | 7.30 |
台州市佰亿丽鞋业有限公司 | 30.00 |
台州市恒奕鞋业有限公司 | 10.00 |
台州市石林鞋业有限公司 | 10.00 |
台州天麓鞋业有限公司 | 5.00 |
台州鑫标鞋业有限公司 | 4.55 |
台州兴胜鞋业有限公司 | 5.00 |
滕州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20.00 |
桐乡浩伟鞋业有限公司 | 30.00 |
潍柴雷沃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00 |
温岭阜临进出口有限公司 | 5.00 |
温岭市博强鞋业有限公司 | 5.00 |
温岭市潮呗鞋业有限公司 | 11.00 |
温岭市大溪秀隆鞋厂 | 5.00 |
温岭市鼎呈鞋材有限公司 | 4.00 |
温岭市丰源达鞋厂 | 7.00 |
温岭市翰米妞鞋业有限公司 | 10.00 |
温岭市鸿鑫鞋材有限公司 | 10.00 |
温岭市华轩鞋业有限公司 | 8.00 |
温岭市嘉伟鞋业有限公司 | 10.00 |
温岭市锦多鞋材有限公司 | 5.00 |
温岭市里程鞋业有限公司 | 7.50 |
温岭市石粘汇丰鞋厂(普通合伙) | 20.00 |
温岭市天晨鞋业有限公司 | 20.00 |
温岭市天益鞋厂(普通合伙) | 5.00 |
温岭市万锦鞋材厂 | 20.00 |
温岭市锡忠鞋材有限公司 | 30.00 |
温岭市兴日达鞋业有限公司 | 5.00 |
温岭市讯达鞋业有限公司 | 5.00 |
温岭市亚宝龙鞋业有限公司 | 25.00 |
温岭市中泰鞋业有限公司 | 5.00 |
温州领元物资有限公司 | 10.00 |
温州市奥立维鞋业有限公司 | 10.00 |
温州市君旗鞋业有限公司 | 10.00 |
温州市老船员鞋业有限公司 | 10.00 |
温州市森建鞋业有限公司 | 5.00 |
温州市新丫丫乐鞋业有限公司 | 14.87 |
温州市致远鞋业有限公司 | 7.66 |
温州泰吉商贸有限公司 | 10.00 |
温州意迈达鞋业有限公司 | 20.00 |
无锡市华通气动制造有限公司 | 3.79 |
扬动股份有限公司 | 5.00 |
第 19 页扬州施恩格电气有限公司
扬州施恩格电气有限公司 | 5.00 | |
永嘉县汉耀鞋材有限公司 | 40.00 | |
浙江爱美德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 10.00 | |
浙江博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2.84 | |
浙江春涛科技有限公司 | 5.00 | |
浙江动一新能源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00 | |
浙江科普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 6.90 | |
浙江璐卡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5.00 | |
浙江荣威鞋业有限公司 | 5.00 | |
浙江天宏鞋业有限公司 | 10.00 | |
浙江希乐实业有限公司 | 10.00 | |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 3.00 | |
浙江星锐鞋服有限公司 | 10.00 | |
浙江旭达鞋业有限公司 | 10.00 | |
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 5.00 | |
中天射频电缆有限公司 | 49.05 | |
厦门新立基股份有限公司 | 厦门新立基股份有限公司 | 4,167.82 |
山东高速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港口国际贸易集团青岛有限公司 | 1,942.62 |
山东高速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 | |
浙江广润能源有限公司 | 佛山市盈特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25.85 |
广东壹豪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4.16 | |
贵州惠雅艾思贸易有限公司 | 100.00 | |
贵州尖顶商贸有限公司 | 200.00 | |
葫芦岛瑞鸿商贸有限公司 | 110.00 | |
江苏宇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3.39 | |
锦州玉印商贸有限公司 | 20.00 | |
辽宁创拓铭鑫实业有限公司 | 60.00 | |
辽宁省奇特贸易有限公司 | 30.00 | |
内蒙古创源合金有限公司 | 50.00 | |
内蒙古融晟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55.00 | |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 20.00 | |
汕头高新区奥星光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 106.34 | |
上海全安贸易有限公司 | 10.00 | |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 34.75 | |
太仓市威豪化纤有限公司 | 432.86 | |
天津博联天成贸易有限公司 | 10.00 | |
营口环宇机电物资经销有限公司 | 80.00 | |
重庆潮和科技有限公司 | 20.00 | |
江苏峰杭新材料有限公司 | 滨海科美格新材料有限公司 | 105.00 |
福州康迪莱科技有限公司 | 50.00 |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 90.00 | |
海南振广能源有限公司 | 40.00 | |
杭州九施科技有限公司 | 65.00 | |
和县东俊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20.00 | |
湖北省凯尔佳实业有限公司 | 10.00 | |
湖北武汉雨晶贸易有限公司 | 10.00 |
第 20 页江苏君之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江苏君之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2.00 | |
江苏康凯石化有限公司 | 3.00 | |
江苏泰鑫亚贸易有限公司 | 25.00 | |
江西半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0.00 | |
江西春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10.00 | |
江西鼎霆科技有限公司 | 120.00 | |
江西海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20.00 | |
江西浩丰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40.00 | |
江西锦浩玮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5.00 | |
江西景恒实业有限公司 | 11.04 | |
江西康雅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 125.00 | |
江西耐乐铜业有限公司 | 10.00 | |
江西全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60.00 | |
江西瑞达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20.00 | |
九江市寻阳金投实业有限公司 | 20.00 | |
溧阳世元贸易有限公司 | 10.00 | |
马鞍山市中亚机床制造有限公司 | 20.00 | |
南昌顾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60.00 | |
南昌市力银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 20.00 | |
宁波轩冠贸易有限公司 | 50.00 | |
上海汉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70.00 | |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50.00 | |
温州东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 | |
武汉盈实鑫物资有限公司 | 5.00 | |
西安娇罗新材料有限公司 | 10.00 | |
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00 | |
盐城荟滨能源有限公司 | 10.00 | |
盐城市仁盛科技有限公司 | 92.00 | |
浙江宸浩新材料有限公司 | 10.00 | |
合 计 | 15,980.01 |
公司报告期末应收款项融资余额中出票人前五名如下:
序号 | 出票人 | 金额(万元) |
1 | 宁波市鄞州搏特聚合物新材料有限公司 | 4,238.42 |
2 | 厦门新立基股份有限公司 | 4,167.82 |
3 | 山东港口国际贸易集团青岛有限公司 | 1,942.62 |
4 | 东莞东交沥青有限公司 | 1,011.81 |
5 | 山东高速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900.00 |
6 | 浙江定阳新材料有限公司 | 900.00 |
合 计 | 13,160.67 |
公司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或信用证均系公司开展正常的销售业务,部分客户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或信用证结算销售款产生。客户浙江定阳新材料有限公司系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的联营企业,除浙江定阳新材料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相关客户、出票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相关客户、出票人与公司不存在潜在利益安排。
(二)结合公司销售情况、结算模式、客户变化等说明本期应收款项融资余额、期间新增金额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
1、公司应收款项融资余额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简称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变动比例 |
宁波长鸿 | 24,335.90 | 11,739.96 | 107.29% |
长鸿生物 | 3,867.48 | 694.73 | 456.69% |
合 计 | 28,203.38 | 12,434.69 | 126.81% |
2、公司2022年度、2021年度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简称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变动比例 |
宁波长鸿 | 58,569.44 | 63,575.71 | -7.87% |
长鸿生物 | 71,530.76 | 1,546.64 | 4524.91% |
合 计 | 130,100.20 | 65,122.35 | 99.78% |
3、公司主营产品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营业收入产生单位 | 产品名称 | 2022年度营业收入 | 2021年度营业收入 | 变动比例 |
宁波长鸿 | TPES | 138,321.51 | 139,999.33 | -1.20% |
长鸿生物 | PBT | 73,283.91 | 1,041.19 | 6938.48% |
PBAT | 1,882.97 | |||
四氢呋喃 | 21,453.89 | 120.80 | 17659.84% |
合 计
合 计 | 234,942.28 | 141,161.32 | 66.44% |
公司2022年度、2021年度前五大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度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营业收入产生单位 | 产品名称 | 营业收入金额 | 结算模式 |
1 | 宁波市鄞州搏特聚合物新材料有限公司 | 宁波长鸿、长鸿生物 | TPES 、PBT | 35,036.15 | 承兑汇票 |
2 | 浙江广润能源有限公司 | 长鸿生物 | PBT、PBAT | 23,288.77 | 承兑汇票、电汇 |
3 | 宁波英创塑胶有限公司 | 宁波长鸿 | TPES | 17,903.42 | 承兑汇票 |
4 | 太仓市威豪化纤有限公司 | 长鸿生物 | PBT | 11,120.62 | 承兑汇票、电汇 |
5 | 沈阳三维化工有限公司 | 长鸿生物 | PBAT、THF | 10,337.14 | 承兑汇票、电汇 |
合 计 | 97,686.10 | ||||
2021年度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营业收入产生单位 | 产品名称 | 营业收入金额 | 结算模式 |
1 | 宁波烟焱贸易有限公司 | 宁波长鸿 | TPES | 28,319.86 | 承兑汇票、电汇 |
2 | 厦门海澳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 宁波长鸿 | TPES | 22,358.07 | 承兑汇票、电汇 |
3 | 宁波市鄞州搏特聚合物新材料有限公司 | 宁波长鸿 | TPES | 22,053.93 | 承兑汇票、电汇 |
4 | 上海煜驰进出口有限公司 | 宁波长鸿 | 丁二烯 | 19,452.61 | 电汇 |
5 | 宁波瑞林盛祥贸易有限公司 | 宁波长鸿 | TPES | 14,069.78 | 承兑汇票、电汇 |
合 计 | 106,254.25 |
综上,本期应收款项融资余额、期间新增金额大幅增长原因主要系(1)子公司长鸿生物于2022年正式规模生产PBT、PBAT、四氢呋喃产品并销售。2022年度长鸿生物PBT、PBAT、四氢呋喃销售收入为96,620.77万元,2021年度销售收入为1,161.99万元,增长8215.11%,因生产经营需要收取了客户一定量的银行承兑汇票,2022年长鸿生物收到客户银行承兑汇票金额71,530.76万元,2021年收到客户银行承兑汇票金额1,546.64万元,增长4524.91%。银行承兑汇票具有信用好、风险小、可贴现、可转让、灵活性强等特点,公司收取银行承兑汇票不会增加信用风险。(2)公司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根据现金流量管理的需求用于背书转让、贴现或到期托收,2022年年末公司未到期或未背书转让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较2021年年末金额大所致,增长具有合理性。
(三)公司本期新增银行承兑汇票是否存在开票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关联方的情况。
2022年新增银行承兑汇票开票人为公司关联方明细如下:
出票人 | 金额(万元) |
浙江定阳新材料有限公司 | 2,274.00 |
合 计 | 2,274.00 |
公司2022年收到的出票人为浙江定阳新材料有限公司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系公司正常开展销售业务,客户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销售货款产生。除关联方浙江定阳新材料有限公司外,不存在其他出票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关联方的情况。【会计师回复】
(一)会计师执行的核查程序
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并查阅公司的应收款项融资管理制度,了解与应收款项融资管理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获取公司应收票据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
3、获取公司应收票据备查簿,核对票据种类、承兑人、票据号、出票人、前手、汇票金额、出票日期、到期日、背书转让单位等信息,重点核查出票人或前手是否为公司客户、背书转让单位是否为公司供应商;
4、对于大额票据,结合销售审计程序,取得相应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和出库单、验收单等原始交易资料并进行核对,以证实是否存在真实交易;
5、对应收票据增减变动情况进行分析,检查是否存在异常情况;
6、对本期收到的应收票据按客户与上期进行同期比较,分析变动原因;
7、分别对到期托收、背书转让、贴现的应收票据进行检查。对到期托收的票据检查收回金额是否与应收票据登记簿的记录金额相符;对背书转让的票据检查背书转让是否连续;对贴现的应收票据,复核其贴现息计算是否正确,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8、获取已背书或已贴现未到的应收票据明细表,检查是否完整、准确;
9、监盘库存票据,并与应收票据备查簿的有关内容核对;
10、对2022年度收到的应收票据实施函证程序,确认应收票据本期增加额,收到回函均可以确认。本期收到应收票据130,100.20万元,发函金额为115,055.52万元,发函金额占比88.44%,回函金额为113,770.05万元,回函金额占比87.45%。
(二)会计师的核查结论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1、公司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或信用证均系公司开展正常的销售业务,部分客户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或信用证结算销售款产生。客户浙江定阳新材料有限公司系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的联营企业,除浙江定阳新材料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相关客户、出票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相关客户、出票人与公司不存在潜在利益安排。
2、应收款项融资余额、期间新增金额大幅增长主要是子公司长鸿生物于2022年正式规模生产PBT、PBAT、四氢呋喃产品并销售,较多地通过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算以及公司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根据现金流量管理的需求用于背书转让、贴现或到期托收,2022年年末公司未到期或未背书转让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较2021年年末金额大所致,增长具备合理性。
四、问题4.关于应付票据。年报显示,2022年公司期末应付票据为1683万,同比增长648%,货币资金中受限资金1500万元为应付票据保证金,二者比例为89%。2021年公司期末应付票据为225万元,货币资金中受限资金90万元为应付票据保证金,二者比例为 40%。2023 年一季报显示,应付票据余额增长至4290万元,上年同期余额为0,且2023年一季度营业成本同比下降50%。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公司自身资信、采购付款政策、前期保证金比例等,说明本期应付票据保证金比例大幅提高的原因;(2)公司本期应付票据对应的主要对手方情况、对应金额、交易背景,相关方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监高是否存在资金或业务往来;(3)结合公司采购情况、营业成本变动、结算方式等,说明2022年和2023年一季度应付票据均同比大幅增长的原因。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公司回复】
(一)结合公司自身资信、采购付款政策、前期保证金比例等,说明本期应付票据保证金比例大幅提高的原因;
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对应保证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应付票据余额 | 1,000.00 | 683.60 | 225.00 |
保证金比例 | 50% | 100% | 40% |
保证金金额 | 500.00 | 1,000.00[注] | 90.00 |
授信银行名称 | 交通银行 | 杭州银行 | 宁波银行 |
归属公司名称 | 长鸿生物 | 长鸿生物 | 宁波长鸿 |
注:2022年度子公司长鸿生物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系由公司定额存单作为质押物,可开具票据总额度为1,000.00万元,保证金比例为100%,保证金为1,000.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长鸿生物已开具银行承兑汇票683.60万元。
本期应付票据保证金比例大幅提高的原因如下:
(1)母公司宁波长鸿银行信贷等级高于子公司长鸿生物所致。公司2021年期末应付票据均系母公司宁波长鸿开具的用于支付材料款的银行承兑汇票,2022年期末应付票据均系子公司长鸿生物开具的用于支付材料款及工程设备款的银行承兑汇票。宁波长鸿作为上市公司母公司,银行信贷等级高于其子公司长鸿生物,故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所支付的票据保证金比例低于长鸿生物导致公司本期应付票据保证金比例大幅提高。
(2)子公司长鸿生物投产后采购付款政策变更所致。2021年度长鸿生物处于试生产阶段,对原材料需求较小,对各供应商的原材料也处于试用阶段,与各供应商之间的长期合作关系尚未确立,原材料采购政策以货到付款为主;2022年度长鸿生物全面投产,对原材料的需求增加,采购原材料的付款政策主要以款到发货为主。付款政策变更增加公司现金流压力,故长鸿生物2022年度
扩大票据结算规模,使用票据结算原材料及工程设备采购款,导致公司本期应付票据增加及对应的保证金增加。
(3)子公司长鸿生物的保证金金额高于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所致。长鸿生物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由定额存单作为质押物,定额存单金额为1,000.00万元,可开具票据总额度为1,000.00万元,2022年末长鸿生物实际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为683.60万元,保证金高于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从而导致公司本期应付票据保证金比例大幅提高。综上所述,本期应付票据保证金比例大幅提高主要系长鸿生物信贷等级不如宁波长鸿,长鸿生物本期扩大票据结算规模,以及长鸿生物在保证金额度内未全部开具同等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所致。
(二)公司本期应付票据对应的主要对手方情况、对应金额、交易背景,相关方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监高是否存在资金或业务往来;
公司本期应付票据对应的主要对手方情况、对应金额、交易背景如下:
对手方名称 | 金额(万元) | 交易背景 | 占期末比例 |
新疆美克顺捷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400.00 | 原材料采购 | 23.76% |
浙江日出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400.00 | 原材料采购 | 23.76% |
杭州联聚化学有限公司 | 200.00 | 原材料采购 | 11.88% |
浙江省岩土基础有限公司 | 111.30 | 工程设备采购 | 6.61% |
杭州佶可特真空设备有限公司 | 102.78 | 工程设备采购 | 6.10% |
浙江中林勘察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 102.02 | 勘察设计服务采购 | 6.06% |
镇江天敏电气有限公司 | 46.62 | 工程设备采购 | 2.77% |
宁波富电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37.80 | 工程设备采购 | 2.25% |
河北亿海管道集团有限公司 | 34.00 | 工程设备采购 | 2.02% |
宁波德龙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 33.08 | 工程设备采购 | 1.96% |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 29.29 | 工程设备采购 | 1.74% |
三联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 22.61 | 工程设备采购 | 1.34% |
杭州卓祥科技有限公司 | 20.80 | 工程设备采购 | 1.24% |
合 计: | 1,540.30 | 91.49% |
公司本期应付票据对应的主要对手方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序号 | 单位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注册时间 | 经营地址 | 股权结构 | 主要业务 |
1 | 新疆美克顺捷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5,170.00 | 2018-04-04 |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金阳路416号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铁路口岸综合服务楼五楼507室 | 美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64.8356% ; 新疆坤皓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5.1644% | 危险化学品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水路普通货物运输;公共铁路运输;国际道路货物运输;生鲜乳道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及制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无船承运业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集装箱维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停车场服务;装卸搬运;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集装箱租赁服务;特种设备出租;机械设备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新型有机活性材料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食用植物油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肥料销售。 |
2 | 浙江日出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10,000.00 | 2015-02-10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梅山大道288号2幢901室 | 日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100% |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有机活性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医用口罩批发;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饲料添加剂销售;销售代理;国内贸易代理;表面功能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非食用盐销售;化肥销售。 |
序号
序号 | 单位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注册时间 | 经营地址 | 股权结构 | 主要业务 |
3 | 杭州联聚化学有限公司 | 5,000.00 | 2015-06-08 |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恒隆广场3幢715室 | 韩擎宇:49%;赵雪:36%;侯晋军:10%;李娟:5% |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肥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货物运输代理。 |
4 | 浙江省岩土基础有限公司 | 5,080.00 | 1990-05-26 |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解放路178号 | 浙江省工程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100% | 桩基础工程,地下连续墙工程,软弱地基基础处理工程,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钻探,水井、地热井钻探,特种钻凿工程,特种专业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监测、监理、咨询及劳务,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城市道路桥梁工程、环保工程、河湖整治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城市园林绿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物业管理服务,矿产品批发、零售;建筑劳务分包。 |
5 | 杭州佶可特真空设备有限公司 | 3,100.00 | 2016-01-07 |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仁良路292号8幢 | 杭州华达喷射真空设备有限91.7742%;胡在定:5.3226% ;叶志文:2.9032% | 制造:射流真空获得设备、真空应用设备;生产:压力容器(特种设备凭有效许可证件经营);销售:真空应用设备,射流真空获得设备,压力容器;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成果转让:真空技术。 |
6 | 浙江中林勘察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 7,920.00 | 2005-02-23 | 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鹿山街道东南路232号中林大厦11楼 | 钱志宇:14.66%;商夏明:5.75%;蒋首尧:4.36%;商夏英:4.25%;金春雷:4.08%;周锦安:4.05%;章柱勇:3.14%;钱小芬:2.65%;竹海颖:2.57%;任建华:2.50% |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建设工程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检验检测服务;测绘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基础地质勘查;土石方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地质勘查技术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 |
7 | 镇江天敏电气有限公司 | 4,860.00 | 2011-08-02 | 扬中市油坊镇会龙村 | 张敏:99.1770%;吴巧娣:0.8230% | 开关柜、电缆桥架、母线槽、防爆电器、仪表管阀件加工、制造;玻璃钢制品、四氟制品、塑料制品、电气配件、仪表配件、电器元件、自动化仪表成套设备、电线电缆、矿用灯具销售。 |
8 | 宁波富电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 | 2009-04-01 |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仓储路218号1幢A105、A106室 | 谢云辉:60.00%;胡孝怀:40.00% | 电力电子设备的研究、开发;电力电子设备、互感器、计算机外部设备的制造、加工、销售、维修;电脑耗材、计量器具、电子器件、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电气设备及配件、通讯设备、机械设备及配件、输配电及控制设备、五金产品、金属材料、建材的批发、零售及网上销 |
第 29 页序号
序号 | 单位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注册时间 | 经营地址 | 股权结构 | 主要业务 |
售;网络工程、安防工程、建筑装饰工程、机械设备安装工程、防雷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市政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的设计、施工;多媒体技术开发;建筑节能技术服务;网络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机电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家居用品的开发、设计、批发、零售;空调、不间断电源、蓄电池的批发、零售、安装、维修、保养。 | ||||||
9 | 河北亿海管道集团有限公司 | 38,000.00 | 2006-12-27 | 盐山县蒲洼城工业区 | 陈建新:76.8274%;陈晨:23.1726% | 生产销售管件、法兰、管道配件系列产品、螺旋钢管、无缝钢管系列产品;保温管道及连接件、防腐管道及连接件、耐磨管道及连接件、支吊架、波纹补偿器及炼油配件、机电产品及机械设备系列产品。上述范围的技术咨询服务及售后安装业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
10 | 宁波德龙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 | 2016-01-11 | 浙江省宁波保税区兴业大道2号A812室(甬保商务秘书公司托管T166号) | 尹彪彪:70.00%;王文敏:30.00% | 工业产品、工业自动化技术及产品的研发;叉车、仓储用装载机、仓储设备、货架、仓储笼、托盘、电瓶、机械设备及配件、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轮胎、机电产品、工业产品的批发、零售;叉车、仓储用装载机的租赁、维修;仓储设备、货架、仓储笼、机电产品、工业用品的安装服务。 |
11 |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 68,771.54 | 1998-10-22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江南东路968号 | 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31.63%;袁黎雨:7.76%;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6.06%;宁波华夏科技投资有限公司:2.43%;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帆投资有限公司:1.58%: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华心佳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华心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75%;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二零六组合:0.68%; 和谐健康保险 | 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建设工程设计;港口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海洋工程设计和模块设计制造服务;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工程关键配套系统开发;海洋工程装备销售;海洋工程装备研发;水下系统和作业装备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对外承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海洋能系统与设备制造;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海洋能系统与设备销售;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深海石油钻探设备销售;深海石油钻探设备制造;光纤制造;光缆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光缆销售;文化、办公用设备制造;文具制造;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进出口代理;电线、电缆经营;租赁服 |
序号
序号 | 单位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注册时间 | 经营地址 | 股权结构 | 主要业务 |
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产品:0.67%;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天益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67% |
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装卸搬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2 | 三联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 | 1996-10-08 | 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牛屯河路 | 何祥炎:63.95%;汪慧:5.42% ;周敏:4.14%;李玉:3.15%;杨国胜:3.11%;张范:2.12%;杨玉琢: 2.09%;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93% ;何海翔:1.58%;宋德智:1.53% | 泵、高低压电气成套设备、环保成套设备、电器设备元件、电子器件生产、销售;经营自产产品和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以及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仪器仪表、零配件和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开展对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三来一补”业务。 |
13 | 杭州卓祥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 | 2015-08-27 |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金星村西部科技园A座12楼1201室 | 楼健军:55.00% ;张建飞:15.00% ;朱叶飞:10.00%; 董喆:10.00% :沈传生:5.00% ;杨金枝:4.00%;杨建军:1.00% | 一般项目: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智能仪器仪表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开发;网络设备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仪器仪表修理;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业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 |
1、新疆美克顺捷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是美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冯东明,其与长鸿高科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监高不存在资金或业务往来。
2、浙江日出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是日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孙阳,其与长鸿高科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监高不存在资金或业务往来。
3、杭州联聚化学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韩擎宇,其与长鸿高科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监高不存在资金或业务往来。
4、浙江省岩土基础有限公司,是浙江省工程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与长鸿高科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监高不存在资金或业务往来。
5、杭州佶可特真空设备有限公司,是杭州华达喷射真空设备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胡在定,其与长鸿高科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监高不存在资金或业务往来。
6、浙江中林勘察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商夏明,其与长鸿高科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监高不存在资金或业务往来。
7、镇江天敏电气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张敏,其与长鸿高科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监高不存在资金或业务往来。
8、宁波富电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谢云辉,其与长鸿高科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监高不存在资金或业务往来。
9、河北亿海管道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陈建新,其与长鸿高科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监高不存在资金或业务往来。
10、宁波德龙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尹彪彪,其与长鸿高科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监高不存在资金或业务往来。
11、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夏崇耀、袁黎雨,其与长鸿高科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监高不存在资金或业务往来。
12、三联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何祥炎,其与长鸿高科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监高不存在资金或业务往来。
13、杭州卓祥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楼健军,其与长鸿高科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监高不存在资金或业务往来。
(三)结合公司采购情况、营业成本变动、结算方式等,说明2022年和2023年一季度应付票据均同比大幅增长的原因。公司是否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主要与公司现金富余程度以及供应商是否接受以票据结算采购款相关,与公司采购金额、营业成本无高度相关性。
1、公司2022年末、2021年末应付票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简称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变动比例 |
宁波长鸿 | 225.00 | -100.00% | |
长鸿生物 | 1,683.60 | 不适用 | |
合 计 | 1,683.60 | 225.00 | 648.27% |
公司2022年、2021年原材料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简称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变动比例 |
宁波长鸿 | 91,291.39 | 92,121.38 | -0.90% |
长鸿生物 | 81,285.39 | 20,375.61 | 298.93% |
合 计 | 172,576.78 | 112,496.99 | 53.41% |
公司2022年、2021年营业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简称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变动比例 |
宁波长鸿 | 116,137.61 | 134,663.89 | -13.76% |
长鸿生物 | 81,951.10 | 1,227.93 | 6573.92% |
合 计 | 198,088.71 | 135,891.82 | 45.77% |
公司2022年期末应付票据余额为1,683.60万元,2021年期末应付票据余额为
225.00万元,增长648.27%,同比大幅增长的原因如下:
(1)2022年度子公司长鸿生物全面投产,对原材料采购需求增加所致。2021年度长鸿生物处于生产线建设、试生产阶段,原材料采购主要系试生产投料所需,总体上对原材料的采购需求尚小。2022年度长鸿生物全面投产,对原材料采购需求增加,因此导致采购原材料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
(2)子公司长鸿生物投产后采购付款政策变更所致。2021年度长鸿生物处于试生产阶段,对原材料需求尚小,对各供应商的原材料也处于试用阶段,与各供应商之间的长期合作关系尚未确立,原材料的采购政策以货到付款为主;2022年度长鸿生物全面投
产,对原材料的需求增加,采购原材料的付款政策主要以款到发货为主。付款政策变更增加公司现金流压力,故长鸿生物2022年度扩大票据结算规模,使用票据结算原材料及工程设备采购款,导致公司应付票据增加。
2、公司2023一季度末、2022年一季度末应付票据余额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简称 | 2023年一季度末金额 | 2022年一季度末金额 | 变动比例 |
宁波长鸿 | 3,080.00 | 不适用 | |
长鸿生物 | 1,210.26 | 不适用 | |
合 计 | 4,290.26 | 不适用 |
2023年一季度、2022年一季度原材料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简称 | 2023年一季度 | 2022年一季度 | 变动比例 |
宁波长鸿 | 18,041.66 | 24,038.98 | -24.95% |
长鸿生物 | 2,019.63 | 27,257.22 | -92.59% |
合 计 | 20,061.29 | 51,296.20 | -60.89% |
2023年一季度、2022年一季度营业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简称 | 2023年一季度 | 2022年一季度 | 变动比例 |
宁波长鸿 | 22,450.24 | 34,296.78 | -34.54% |
长鸿生物 | 7,735.95 | 28,427.19 | -72.79% |
合 计 | 30,186.19 | 62,723.97 | -51.87% |
公司2023年一季度末应付票据余额为4,290.26万元,2022年一季度末应付票据余额为零,2023年一季度末应付票据同比大幅增长的原因如下:
(1)2023年一季度宁波长鸿为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筹划现金流,以30%的保证金在宁波银行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导致公司2023年一季度末应付票据余额同比大幅增长。
(2)2022年一季度长鸿生物处于生产起步阶段,同年7-8月公司产能达到最大,8月开始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供应商货款,因此2022年一季度末应付票据余额为零,2023年一季度末长鸿生物应付票据余额为2022年度开具的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2023年一季度无新增票据。故2023年一季度末应付票据余额同比大幅增长。
【会计师回复】
(一)会计师执行的核查程序
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并查阅公司的应付票据管理制度,了解与应付票据管理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获取应付票据明细表,复核加计正确,并与报表数、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
3、获取并检查应付票据备查簿,检查债务合同、采购合同、采购发票等资料,核实公司向银行开具票据是否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复核其应存入银行的承兑保证金,并与其他货币资金科目勾稽;
4、获取并检查应付票据备查簿,检查包括承兑银行、出票人、收票人、金额、出票日、到期日等信息,重点关注收票人是否为公司供应商,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5、获取公司企业信用报告,检查其中有关应付票据的信息与明细账合计数、总账数、报表数是否相符;
6、对报告期末应付票据实施函证程序,确认应付票据余额,收到回函均可以确认。应付票据期末审定金额1,683.60万元,发函金额1,683.60万元,均已回函,回函金额占比100.00%;
7、检查是否存在逾期未兑付的票据。
(二)会计师的核查结论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1、公司应付票据保证金比例大幅增长主要系长鸿生物信贷等级不如宁波长鸿以及长鸿生物在保证金额度内未全部开具同等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所致;
2、公司本期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均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应付票据的相关方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监高不存在资金或业务往来;
3、公司2022年末应付票据同比大幅增长原因主要系2022年度子公司长鸿生物全面投产对原材料采购需求增加以及子公司长鸿生物原材料采购付款政策变更所致,2022年末应付票据同比大幅增长具有合理性。
4、公司2023年一季度末应付票据同比大幅增长原因主要系2023年一季度宁波长鸿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供应商货款以及子公司长鸿生物从2022年8月才开始使用银行承
兑汇票业务,2023年一季度末应付票据同比大幅增长具有合理性。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