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民士达: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08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6月6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依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现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其审议程序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二)对《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的具体内容,我们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三)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议案的独立意见经审阅议案,我们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已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已制定风险控制措施,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事项的实施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而且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水平。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包敦安、冷敏娟

2023年6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