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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银行: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09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23年6月7日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6月8日在本行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董事12人(包括独立董事5人),董事长谢永林,董事陈心颖、蔡方方、郭建、杨志群、郭世邦、项有志、杨军、艾春荣、刘峰、吴志攀和郭田勇共12人到现场或通过视频、电话参加了会议。

本行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长叶望春,监事车国宝、王春汉、王松奇、韩小京、孙永桢和邓红到现场或通过电话等方式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本行董事长谢永林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冀光恒先生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的议案》。

同意聘任冀光恒先生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

上述任职须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在冀光恒先生的行长任职资格核准前,胡跃飞先生继续履行行长职责。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行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冀光恒先生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冀光恒先生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

上述任职须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行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须提交本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行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本行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3年6月26日召开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关于选举冀光恒先生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提交该次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的其他具体事项请见《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附件:执行董事候选人冀光恒先生简历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9日

附件:执行董事候选人冀光恒先生简历

冀光恒先生,执行董事候选人。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北京大学经济地理学本科、人文地理学硕士、区域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冀光恒先生于2020年4月加入中国平安,现任中国平安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平安上海总部党委书记、总经理;亦为平安资产管理、平安海外控股董事;期间曾任陆金所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在加入中国平安前,冀先生曾出任宝能集团副董事长、联席总裁;上海农商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北京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北京市分行办公室主任兼党办主任,长安支行党委书记、行长,总行副行长专职秘书,总行住房信贷部市场开发处副处长;上海银工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冀光恒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平安银行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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