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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汽车:独立董事关于取消续聘2023年财务报告审计师和内控报告审计师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09

意见

我们作为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汽车”或“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长安汽车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关于取消续聘2023年财务报告审计师和内控报告审计师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已经向本人提交了上述议案的相关资料,我们详细审阅了上述资料,基于我们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2023年4月1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和内控报告审计师的议案》,公司拟于2023年度继续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和内控报告审计师。

2023年5月4日,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制定公布了《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鉴于安永华明为公司连续服务年限已超过10年,若2023年继续聘任则不符合上述《管理办法》第12条连续聘任期限不得超过10年的规定。我们同意取消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审计师和内控报告审计师。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任晓常卫新江曹兴权
杨新民李克强丁 玮
汤谷良张 影

2023年6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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