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6月8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6月5日以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七名,实际参加董事七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永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召开董事会的规定,经表决方式通过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经营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会议同意公司对注册地址、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同时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巨潮网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会议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和备案等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同意2023年6月30日(星期五)上午10时在公司本部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巨潮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