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7名增至9名,其中非独立董事人数由4名增至6名,拟将副董事长人数由1名增至2名,并拟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同步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 拟变更公司章程条款 |
第六十八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 | 第六十八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 |
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 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 |
第一百二十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第一百二十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第一百二十四条 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第一百二十四条 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修订《公司章程》的备案等事宜。最终变更内容以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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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