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53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该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23,273,400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1,653,512.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38,372,357.5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3,281,154.50元。截至2023年5月16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大华验字[2023]000239号《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27.34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放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23,273,400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1,653,512.00元。募集资金净额总计人民币303,281,154.50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分别存放于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奉新冯川支行开具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36050110236100000518)、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开具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
2401007880110000194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高安支行开具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505040100100068588)、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广场南路支行开具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8115701012400288221)中。公司、方正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和上述四家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签署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2022年经奉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批准立项,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江西宁昱鸿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昱鸿”)年产 2万吨中粗结构高纯石墨项目。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全资子公司宁昱鸿已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宁昱鸿与公司、方正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广场南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四、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信息
本次公司与宁昱鸿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专户用途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奉新冯川支行
36050110236100000518
江西宁昱鸿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中粗结构高纯石墨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
24010078801100001941
江西宁昱鸿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中粗结构高纯石墨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高安支行
505040100100068588
江西宁昱鸿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中粗结构高纯石墨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广场南路支行
8115701012400288221
江西宁昱鸿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中粗结构高纯石墨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江西这昱鸿新材料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广场南路支行
8115701012800289063
江西宁昱鸿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中粗结构高纯石墨项目
五、 备查文件
(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