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资料于2023年6月3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方式送达。
(三)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于2023年6月8日形成决议。
(四)董事9人,参加表决9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报酬管理办法>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阅了该议案,发表了书面意见,同意议案内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该议案并发表了独
立意见,同意议案内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