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08 证券简称:家家悦 公告编号:2023-038债券代码:113584 债券简称:家悦转债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6月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培桓先生主持召开,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关联董事毕美云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关联董事毕美云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推进和具体实施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股票期权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将权益总额度在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在权益授予登记完成前,将部分激励对象放弃的额度分配给其他激励对象或直接调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
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相关协议书等;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和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对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管理;10)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取消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决定是否对激励对象行权获得的收益予以收回;
11)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3)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行权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4)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关联董事毕美云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于2023年6月26日下午14:00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