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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钢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08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33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张家港新华预应力钢绞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新华”)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江西新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新材料”)为张家港新华提供1.15亿元的融资担保。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基本情况介绍

因金属制品业务经营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华新材料下属控股子公司张家港新华拟向银行申请融资,融资总额度2.3亿元。经与张家港新华股东张家港宏兴高线有限公司(简称“宏兴高线”)协商,双方拟按持股比例对张家港新华提供同等比例担保;即新华新材料拟为张家港新华在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不超过1.15亿元的融资担保。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就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人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担保人情况

1. 企业名称:江西新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成立时间:2007年11月

3. 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经济开发区

4. 法定代表人:陈三芽

5. 注册资金:12,000.00万人民币

6.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7. 主要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检验检测服务;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钢压延加工;金属材料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淬火加工;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加工机械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紧固件制造;紧固件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8.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情况:截止2022年末,新华新材料资产总额119,568.64万元,负债总额32,992.36万元,净资产86,576.28万元,资产负债率27.59%;2022年,利润总额为68.31万元,净利润

177.54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企业名称:张家港新华预应力钢绞线有限公司

2. 成立时间:2009年10月

3. 注册地址:张家港市

4. 法定代表人:杜文华

5. 注册资金:24932.262万人民币

6.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7. 主要经营范围:低松弛预应力钢绞线的开发、制造、加工销售,钢材、金属材料、标准件购销;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末,张家港新华资产总额47,311.42万元,负债总额13,844.00万元,净资产33,467.43万元,资产负债率29.26%;2022年,利润总额为-754.42万元,净利润-279.36万元。

(三)担保方与被担保方的股权关系

三、担保事项内容

经与宏兴高线协商,张家港新华双方股东拟按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比例担保;即新华新材料拟为张家港新华在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不超过1.15亿元的融资担保。

1、担保人:江西新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张家港新华预应力钢绞线有限公司

3、担保方式:信用担保

4、担保金额:不超过1.15亿元

5、期限:一年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79.6743%

79.6743%

江西新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新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宏兴高线有限公司

张家港宏兴高线有限公司

20.3257%

20.3257%

50%

50%

张家港新华预应力钢绞线有限公司

张家港新华预应力钢绞线有限公司50%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董事会认为:张家港新华因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向银行融资,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其健康持续发展。张家港新华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华新材料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可对张家港新华进行有效管理并控制相关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该担保事项进行了审阅,发表了意见:上述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含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度为7,0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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