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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建股份: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2929 证券简称:润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3债券代码:128140 债券简称:润建转债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润建股份”)于2023年6月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0年9月28日至2020年10月7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10月9日,公司对外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0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并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0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0年10月19日为授予日,向186名激励对象授予2,117.27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0年11月26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激励计划实际向185名激励对象授予2,111.80万份股票期权。

7、2021年2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会议审议修订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修订后的业绩考核指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对外披露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8、2021年5月21日,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20,746,3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鉴于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1年6月7日实施完成,根据《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6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21.69元/份调整为21.54元/份。同时,公司对外披露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更新后)(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及及其摘要。

9、2021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0、2022年5月17日,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截至2022年4月20日公司总股本228,748,4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5,749,692.4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鉴于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2年7月11日实施完成,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21.54元/份调整为21.34元/份。

11、2022年10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2、2023年5月29日,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截至2023年4月20日公司总股本232,654,82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将于近期完成,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6月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在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完成后,对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1.34元/份调整为

21.09元/份。

二、关于调整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说明

1、调整事由

2023年5月29日,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截至2023年4月20日公司总股本232,654,82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本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权益分派实施日期间,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金额进行调整。

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将于近期完成,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在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完成后,对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2、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之“第九章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之“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的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正数。

因此,公司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P=P0-V=21.34-0.25=21.09元/份。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1.34元/份调整为21.09元/份。上述调整事宜经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

本次对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系因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将于近期实施完成,根据公司《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中关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规定,在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完成后,将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21.34元/份调整为21.09元/份。本次调整方法、调整程序符合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将于近期实施完成,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中关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在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完成后,对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21.34元/份调整为21.09元/份。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润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3年6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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