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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坤环境: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0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坤环境”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3年预计股东深圳建银财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银财富”)、股东陈建湘将与公司发生以下日常关联交易:

1、股东建银财富拟租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华夏海朗科技有限公司物业,位于坪地街道高桥社区坪桥路2号12楼1205、1206、1207办公室,总面积519.99平方米,租赁单价为35元/平方米,月租金为18199.65元,预计2023年因该关联交易产生的租赁费用不超过25万元。

2、为方便业务开展和联络,公司拟租用股东陈建湘位于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金迪世纪大厦1栋B座西塔9A室物业,作为公司在深圳市中心的办公地点。该物业总面积329.69平方米,经根据对同路段相同大厦,相同租用性质对外租赁价格市场调查,拟定租金单价为136.2元/平方米,物业及空调费23.8元/平方米,合计租金单价为160元/平方米,月租金为52,750.40元,预计2023年因该关联交易产生的租赁费用不超过65万元。

关联董事陈建湘先生、杨友强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还需进一步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则的规定,预计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2023年度预计金额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上年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建银财富房屋租赁参考周边房屋租赁价格定价不超过25万元8.67万元20.80万元
小计--不超过25 万元8.67万元20.80万元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提供服务陈建湘房屋租赁参考周边房屋租赁价格定价不超过65万元15.83万元0万元
小计不超过65 万元15.83万元0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披露日期及索引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提供服务建银财富房屋租赁20.80万元-3.32%--
小计--20.80万元-3.32%---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不适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不适用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建银财富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建银财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91440300662653393T
公司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高桥社区坪桥路2号12楼1207
法定代表人杨友强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实缴资本5,000.00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房地产开发;信息咨询;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投资咨询;投资市政基础设施。(以上各项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的项目。
成立日期2007年6月21日
经营期限长期
登记机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股权结构股东名称认缴出资 (万元)实缴出资 (万元)持股比例(%)
陈建湘3,600.003,600.0072.00
曹卫星700.00700.0014.00
杨友强700.00700.0014.00
合计5,000.005,000.00100.00
主要人员总经理执行董事监事
曹卫星杨友强陈淑员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4,681.224,386.15-23.57

2、履约能力分析

建银财富依法存续,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二)陈建湘

陈建湘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于正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而发生的,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建银财富、陈建湘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对公司主营业务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将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核,在《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中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正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而发生的,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意见

2023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关联董事陈建湘先生、杨友强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方建银财富、陈建湘发生关联交易。

3、监事会意见

2023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公司监事会经核查认为:

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于正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而发生的,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此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确认,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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